• 沒有找到結果。

叁、 、 、 、清末經營川邊的意義 清末經營川邊的意義 清末經營川邊的意義及侷限性 清末經營川邊的意義 及侷限性 及侷限性 及侷限性

在文檔中 第五章 第五章 第五章 (頁 54-57)

叁 叁

叁、 、 、 、清末經營川邊的意義 清末經營川邊的意義 清末經營川邊的意義及侷限性 清末經營川邊的意義 及侷限性 及侷限性 及侷限性

清末對於川邊藏區的經營,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財力,除了改變川邊藏區落後的 狀況,亦推動當地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對於清季鞏固西南邊疆地區產生了一定的作用。

就文化教育而言,清末的經營促進了川邊藏族地區文化教育的發展。西南邊區在清廷未 改土歸流之前,由於土司的官職世代承襲,形成極端專制的統治,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權,

土司們在自己的統治區內實行一種絕對的愚民政策。以川邊地區而言,由於缺乏正規學校,

除少數喇嘛可進寺廟學佛經之外,絕大部分的百姓世代皆為文盲。清季廢科舉,義學漸馳,

學堂興起。自護理川督趙爾豐在巴塘設立〝關外學務局〞後,將興學列為川滇應辦事宜之一,

並派勸學員到各地勸辦學堂,採取半強迫辦法,凡學齡兒童不入學者罰及家長,學生一切費 用皆由學堂供給,學生皆免徭役。趙爾豐每在川邊設置一縣即成立學校數處,共建一百七十 餘所。趙爾豐在彙報自己辦學之狀況道:「關外巴塘一隅,男女學生四百餘名,體操、國文、

算數、試驗成績大觀,初等小學堂學生皆能演講白話,解釋字義,驟然變野蠻而歸文化。」

219並從上海購置印刷設備,在巴塘設立了刷印官局以解決學校課本及公私文牘表冊無從印刷 之窘境。經沿邊官吏多方宣導,並用行政手段強制發展當地教育,無論漢、蠻,幼童年約五、

六歲,皆送入學堂讀書。為鼓勵百姓送子女上學,清廷曾實施優惠的公費優待,並根據當地 特殊情況,編輯鄉土教材教學,使川邊教育之發展顯著改善。

其次,清季在川邊的興學在教育史上有其特殊的意義。第一,不僅開啟了川邊近代學校 教育的先例,結束了傳統寺廟教育對於該區長期的影響力,把教育落實於現實的生活面及漸 普及於一般民間,為日後學校教育的發展及現代科學文化等知識的傳播奠定基礎。第二,對 於加強民族間政治、經濟與文化之交流與發展,甚而亦有利於民族之融合及鞏固邊疆的積極 意義。

綜觀清代前期的歷史,清廷對於川邊實行了尊崇黃教及加強行政管理等民族政策。這樣 的羈縻政策的最終目的是在國土初定,視統一及穩定為第一要務的背景下,為了減低少數民 族地區的強烈反抗而保有其特殊的民俗習慣與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在此前題下將少數民族 地區納入統一的的版圖中。這樣的政策雖然使清廷迅速實現了大一統的目標,但土司制度本 身存在的問題卻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浮現,亦給清廷邊疆的施政帶來威脅,從而使清廷自雍 正朝開始,在雲南、貴州、湖廣、四川等省實施大規模的〝改土歸流〞。自清廷實施改土歸

219 趙爾豐,〈關外學務辦有成效請添撥經費以便推廣摺〉,《清末川滇邊務檔案史料》(下),頁 841。

流後,「向之土司存其名號而已,無尺寸之柄。跋扈倔強者誅殛放流,俯首聽命則建官惟賢。

制度之詳,卓越前代。」220清廷乃藉由改土歸流以達成邊疆地區納入其管轄的施政目標。

然而,自雍正朝以來的改土歸流政策並非將全國之土司盡數廢除而改設流官。在地處偏 遠或條件較不成熟的土司統治地區,土司制度仍得以保留,而川邊即為一例。因此,我們看 待清廷對於川邊的改土歸流及積極經營應可視為前朝〝改土歸流〞措施的延續,以及因外國 勢力入侵後在全國實施一系列新政的措施之一。清末新政以川邊而言,主要為了保川圖藏,

經由遍設州縣,籌建行省等籌邊改制與招墾邊地,興辦工廠、郵電、交通及文化教育等措施,

發展邊疆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等實邊政策以抵制外國勢力的侵略。就其在川邊推行的措施,

及至民國時期西康省的成立,實際上也是在清末改土歸流及新政的基礎上實踐的,以此觀點 來看是值得肯定的。

清末雖在教育政策上明定近代教育宗旨以進行改革,並透過各種章程的頒布推行至各直 省及沿邊地區,使邊區的教育逐漸萌芽生根。不過,雖經政府與封疆邊吏的提倡已頗具粗規,

然而在清季川邊之興學又有其侷限性。其一是川邊藏區的興學仍是以圍繞語言的教授為主,

辦學也是以官話學堂及初等小學堂為中心,實業教育亦尚在起步階段。清廷雖在各直省設有 提學使司總理學務,然而部分沿邊地區未設提學使司之處(如川邊),管理的工作是由地方 行政長官代理,因而無健全的教育管理機構有效的推動學務工作。亦因經費的來源異常拮 据,皆使辦學的成效大打折扣。其二,為實施教育普及所採取強迫入學的措施,則忽略了當 地風俗民情及經濟環境的考量。強迫教育的結果亦間有使藏民視送子入學為〝支差〞(或稱

〝支學差〞),轉而衍生出有錢者賄放頂替等諸多弊病。此外,就當地之社會風俗教化方面,

由於當地特殊的婚姻制度—伙婚制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由來已久,某些地區確實存在著一夫 多妻或一妻多夫並存的事實。伙婚制本身雖是以一對多男女失調的形式,但在當地並未形成 嚴重的社會問題,除了當地廣泛流行的另一項特殊社會習俗—安達制調整了兩性間在伙婚生 活的不協調性之外,221另一個因素是在當地生產力較低的情況下,為了有效的生產及適當的 分工須有較多的勞動力,伙婚制正好為家庭提供足夠的人力,兄弟共妻在貧窮地區亦可免去 分房分產的困擾而使財富集中,也是此制度存在的社會基礎。因此,斷然出示飭諭欲以法律 形式改變此種婚姻習俗為一夫一妻制,而忽略當地特殊之社會習俗,其成效亦是值得商榷的。

在川滇邊務大臣任內,趙爾豐對於川邊的經營扮演了極重要的角色,於川邊經營七年,

致力於固川保藏以抵制英國入侵。對於巴塘的經營舉凡設官練兵、募夫墾荒、通商興學、架 橋修路、籌設礦廠等措施尤可謂嘔心瀝血,卻也因對川邊的改土歸流過程中,其血腥鎮壓而 得〝趙屠戶〞的渾名。因改土歸流的推行涉及到土司、頭人及喇嘛的利益,引發激烈的衝突

220 靖道謨等撰,《貴州通志》(乾隆六年刊本)(臺北:華文書局,1968 年 2 月),秩官志序,頁 299。

221 嚴汝嫻、宋兆麟,《永寧納西族的母系制》(昆明市:雲南人民出版社,1983 年),頁 314-320。

當不可避免。對於整個軍事鎮壓的手段或過程是否正確,因其間的複雜關係,若非有確切可 靠的史料證據實非生於一個世紀後的我們所能夠去妄加評斷的。對於具體實施者趙爾豐而 言,這段歷史使其毀譽參半,222不過若從當時整個清末新政的背景來看,清末川邊的改土歸 流是邊疆新政中籌邊改制的一項具體的措施,故應將其置於當時的歷史環境中去分析與評價 方是。在《辛亥殉難記》中之論贊:

蜀民輕僄易動,難戢生齒繁,貧民無所藉,輒糾合為虣。辛亥之變,假路事發難,

浸淫至於大亂,……措注失當,讆言熒聽,持之不堅,慘罹橫暴,悲夫!獨其先 戡定川邊功,蜀人到今稱之,詳著其邊事,俾後之改土司沿革者有所鏡焉!223 亦肯定趙爾豐對川邊之建設使蜀人盛讚其功。至於如何評價趙爾豐一生的功過是非,雖 眾說紛云且褒貶參半,但就其在川邊推行的措施,及至民國時期西康省的成立,實際上也是 在清末改土歸流及新政的基礎上實踐的,以此觀點來看則應是值得肯定的。

清廷對於川邊等區之經營,軍事之彈壓決非長久之計。其真正根本之道為改善當地之經 濟環境,拓展文化教育,使能增加川邊等區人民對於清廷的向心力。經趙爾豐等封疆邊吏的 戮力經營,清廷已使川省盡力配合支援,而許多經營已略具規模。然而辛亥革命後駐軍撤離,

立時又陷入混亂,繼之清廷覆亡,以致諸多措施未能持續而中輟,故未能獲致顯效。

222 曾國慶,《清代藏史研究》(拉薩:西藏人民出版社,1999 年 3 月),頁 28-30。

223 周駿富輯,《辛亥殉難記》收錄於《清代傳記叢刊》(臺北:明文書局,1985),頁 46。

在文檔中 第五章 第五章 第五章 (頁 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