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第四節 測驗項目與方式
(一)25 公尺快跑(速度)
1. 時間:前測-91 年 2 月 28 日、後測-91 年 5 月 2 日。
2. 地點:本校操場之跑道。
3. 測驗步驟:
(1)於跑道 25 公尺處用膠帶貼上作一記號,30 公尺處放兩個 軟質目標柱,以作為幼兒之目標,才不會有未達終點即減速之情 形,如圖 3-3 之 25 公尺快跑測驗。
(2)起點由該班教師發令,終點則由研究者擔任計時員。
(3)受測之幼兒採立姿起跑,「預備」時立於起跑線後,聞「開始」
之口令即快速跑向目標柱。
(4)每次測驗兩位幼兒,增加其競賽之趣味性。
4. 測驗人員:由研究者、幼稚園教師及本校三年級幼保科學生 28 人 擔任測驗人員,皆經過測驗前說明與訓練。
圖 3-3 25 公尺快跑測驗
5. 測驗工具:
(1)馬錶:以 1/100 秒的電子計時器一個。
(2)軟質目標柱二個,如圖 3-4 之 25 公尺快跑器材-目標柱。
6. 測驗結果:測驗結束時,將成績登錄於幼兒個人運動能力前後測 成績登錄表,如附錄 D。
7. 重測:幼兒於跑步進行時,若發生跌倒或碰撞情形,允許重測一 次。
8. 注意事項:在測驗前,告訴幼兒須快跑至目標柱,才可停下。
圖 3-4 25 公尺快跑器材-目標柱
(二)立定跳遠(瞬發力)
1. 時間:前測-91 年 2 月 28 日、後測-91 年 5 月 2 日。
2. 地點:本校排球場地。
3. 測驗步驟:
(1)地面畫一直線作為起跳線,利於幼兒能清楚看見。
(2)幼兒雙足微開立於起跳線後「預備」,聞「開始」口令即雙足同 時蹬地向前跳。
(3)起跳時,以雙手前擺帶動身體向前跳,每次測驗一位幼兒,分 兩組進行,每人試跳兩次,如圖 3-5。
(4)幼兒落地處舖上利波墊,以加強安全性,如圖 3-6。
(5)丈量時,皮尺以每 1 公分為紀錄單位,如圖 3-7。
圖 3-5 立定跳遠測驗
圖 3-6 立定跳遠器材—利波墊
圖 3-7 立定跳遠器材—皮呎
4. 測驗人員:由研究者、幼稚園教師及本校三年級幼保科學生 28 人 擔任測驗人員,皆經過測驗前說明與訓練。
5. 測驗工具:
(1)皮尺:皮尺兩個,以公分為丈量單位。
(2)利波墊:每一組兩塊利波墊,共四塊。
6. 測驗結果:每人試跳兩次選最佳之成績為登錄成績,登錄於幼兒 個人運動能力前後測成績登錄表,如附錄 D。
7. 重測:幼兒於立定跳遠進行時,若發生起跳點越線或摔倒之情形,
允許重測一次。
8. 注意事項:不可單足起跳、助跑或原地跳動。
(三)壘球擲遠(協調性)
1. 時間:前測-91 年 2 月 28 日、後測-91 年 5 月 2 日。
2. 地點:本校籃球場地。
3. 測驗步驟:
(1)地面上白色直線作為投擲線,以利於幼兒能清楚看見。
(2)投擲時採肩上投擲法,不可超越投擲線,如圖 3-8。
(3)分兩組進行,每人投擲兩次,如圖 3-9。
(4)不設界外線,只要幼兒投出則計算成績。
圖 3-8 壘球擲遠投擲法
圖 3-9 壘球擲遠測驗
4. 測驗人員:由研究者、幼稚園教師及本校三年級幼保科學生 28 人 擔任測驗人員,皆經過測驗前說明與訓練。
5. 測驗工具:
(1)皮尺:皮尺兩個,以公分為丈量單位。
(2)壘球:以標準壘球(圓周 30 公分)為測驗器材,每一組六個壘 球。
6. 測驗結果:每人投擲兩次,選最佳之成績為登錄成績,登錄於幼 兒個人運動能力前後測成績登錄表,如附錄 D。
7. 重測:幼兒於壘球擲遠進行時,若發生壘球未擲出、跌倒與投擲 線越線情形,允許重測一次。
8. 注意事項:
(1)測驗員指導幼兒用力向遠處高空投擲。
(2)儘量鼓勵幼兒做跨步投擲動作。
(四)併腿連續跳(敏捷性)
1. 時間:前測-91 年 2 月 28 日、後測-91 年 5 月 2 日。
2. 地點:本校排球球場地。
3. 測驗步驟:
(1)地上白色直線作為起跳線,以利於幼兒能清楚看見。
(2)每隔 50 ㎝放一個利波隆共九塊,4.50 公尺。
(3)由起點測驗員喊「預備—開始」,幼兒即向前跳躍。
(4)每一位幼兒試跳兩次,如圖 3-10。
圖 3-10 併腿連續跳
4. 測驗人員:由研究者、幼稚園教師及本校三年級幼保科學生 28 人 擔任測驗人員,皆經過測驗前說明與訓練。
5. 測驗工具:
(1)馬錶:以 1/100 秒的電子計時器一個。
(2)利波隆積木塊九塊(長 40 ㎝、寬 19 ㎝、高 15 ㎝),如圖 3-11。
圖 3-11 併腿連續跳器材—利波隆積木塊
6. 測驗結果:每人試跳兩次,選最佳之成績為登錄成績,登錄於幼 兒個人運動能力前後測成績登錄表,如附錄 D。
7. 重測:幼兒於併腿連續跳進行時,若發生單腳和分腳跳躍、跌倒 與起跳點越線情形,允許重測一次。
8. 注意事項:不可單足起跳、助跑或原地跳動。
(五)雙手支撐力(肌耐力)
1. 時間:前測-91 年 2 月 28 日、後測-91 年 5 月 2 日。
2. 地點:本校排球球場地。
3. 測驗步驟:
(1)幼兒立於兩個木箱中間「預備」。
(2)聽到哨音即「開始」測試,將雙腳伸直或彎起來皆可,唯雙腳 都不可碰地或頂住木箱。
(3)每次四位幼兒同時進行,且由四位測驗員計時。
(4)幼兒身高如較低時,可輔助(抱)他上去,由支撐動作開始計 時,每位幼兒測驗一次,如圖 3-12。
圖 3-12 雙手支撐力測驗
4. 測驗人員:由研究者、幼稚園教師及本校三年級幼保科學生 28 人 擔任測驗人員,皆經過測驗前說明與訓練。
5. 測驗工具:
(1)馬錶:以 1/100 秒的電子計時器一個。
(2)木箱:十個(長 40 ㎝、寬 19 ㎝、高 15 ㎝),如圖 3-13。
圖 3-13 雙手支撐力器材—木箱
6. 測驗結果:每人測驗一次為最後登錄成績,登錄於幼兒個人運動 能力前後測成績登錄表,如附錄 D。
7. 重測:幼兒於雙手支撐力進行時,若發生手滑掉之情形,允許重 測一次。
8. 注意事項:
(1)幼兒於測驗時,雙腳不可碰觸木箱。
(2)測驗時,手臂撐直且身體不可搖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