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運動遊戲的類型、特徵、價值與影響因素
從遊戲理論基礎的理解,我們知道運動遊戲是自由的、快樂的與 重視遊戲的過程而不是目的,讓幼兒期的孩童在無憂無慮的環境中成 長,運動遊戲的本身是具有其目的與功能,陳正奇(民 89)對遊戲 的本質認為:1.遊戲本身是伴隨著快樂與滿足的活動;2.遊戲是自覺 的、自由的,並無外力的強制與壓迫;3.遊戲是以自信為目的,並無 其他目的的存在。而在遊戲本身的目的,許義宗(民 73)認為,體 育遊戲目的有三:增加體力、培養靈巧及養成好習慣與好態度。另外,
徐澄清(民 75)指出,遊戲的功能有六:1.滿足兒童的好奇心與探險 心;2.建立彼此更親密、溫暖的親子關係;3.訓練孩子解決問題的能 力;4.促進孩子的社會性發展;5.藉由觀察、模仿,孩子能學習更多 事;6.專家用來治療有情緒困擾、行為問題孩童的處方之一。陳淑敏
(民 88)、郭靜晃(民 89)也認為,遊戲的功能是實驗、治療、生活 技能的演練、休閒、個體練習維生的基本技能。
綜合以上遊戲的本質、目的及功能後,我們更清楚得知遊戲在幼
兒整體的成長過程裡是有重要關係的,也是學習上所必備的一部份,
尤其幼兒在自由自在及出自內心且無任何目的遊玩中,是最真、最美 的一面,當然,遊戲本身還是有其特徵與價值,才能使幼兒在遊戲過 程中享受教育、運動與遊戲的樂趣,因此底下就遊戲的類型、特徵與 價值及影響因素來做更詳細的解說。
一、運動遊戲的類型
教育部(民 76)所頒布的幼稚園課程標準指出,幼兒遊戲依其 內容的性質來分,可分為下列五種:1.感覺運動遊戲;2.創造性遊戲;
3.社會性活動與模仿想像遊戲;4.思考及解決問題遊戲;5.閱讀及觀 賞影劇、影片遊戲。遊戲在幼兒教育裡有明確的教育之功能,Spodek, Saracho 與 Davis(1988)、朱敬先(民 81)和學前雜誌社(民 80)等 認為運動遊戲之教育功能如下:1.提供幼兒興趣和刺激,從活動中學 習;2.發展幼兒天性,並統整人格;3.協助幼兒的生理發展;4.幫助 幼兒的情緒發展;5.協助幼兒的情緒發展;6.注意幼兒認知與思考;
7.幫助幼兒思考、專注力探討研究問題;8.幫助幼兒語言發展。幼兒 遊戲的行為發展過程裡,每一個年齡階段中的遊戲過程都有不同的類 型,以下從幼兒遊戲中的認知發展、社會發展和動作發展三個層面來 看遊戲之分類。
(一)認知發展觀點
Piaget(1962)從遊戲的認知觀點,將運動遊戲分為三類:練習 遊戲(practice play)、象徵遊戲(symbolic play)、規則遊戲(games with rules)。另外,Smilansky(1968)參照 Piaget 的遊戲行為分類,將認 知遊戲修訂為四類:練習遊戲或功能遊戲(functional play)、建構遊 戲(constructive play)─介於練習遊戲與象徵遊戲之間、象徵遊戲或 戲劇遊戲(dramatic play)及發展的規則遊戲。
(二)社會發展觀點
Parten(1932)由社會觀點觀察兒童指出,三歲以前的幼兒社會 性遊戲所出現的有無所事事行為(unoccupied behavior)、旁觀行為
(onlooker behavior)、單獨遊戲(solitary behavior)或平行遊戲(parallel behavior)等,三歲以後隨年齡的增長有聯合遊戲(associative play)
和合作遊戲(cooperative play)。國內學者黃慧真(民 80)及盧素碧
(民 82)指出,運動遊戲的類型可分為不參與行為、旁觀行為、單 人獨立行為、平行遊戲、團體遊戲等。王健次(民 71)也認為,運 動遊戲的發生由獨立遊戲→平行遊戲→聯合性遊戲→協同性遊戲以 延續到社會行為的發展,如圖 2-1。
0 2 3 4 5 6 7 歲 歲 歲 歲 歲 歲 歲
圖 2-1 幼兒遊戲行為發展過程 資料來源:王健次(民 71)。幼兒體育遊戲。
臺北:健行文化,26。
(三)動作發展觀點
從動作發展的觀點看,黃瑞琴(民 83)認為,幼兒由出生至六 歲的身體/動作遊戲,是隨著身體的成長而更有活動性,並且獲得更 多控制力、力氣、平衡能力和大小肌肉的協調能力,呈現更精良的動 作技巧。Golden 與 Kutner(1980)也指出,幼兒動作發展有下之情 形:能不用支撐而坐著玩、玩時能獨立站得很好、爬行、遊玩時能走 的很好、向前踢球、踩三輪車、跑得很好(不會跌倒)、跳繩(連續 兩次或更多次)、大膽的遊戲(翻筋斗、跳躍、盪秋千、溜冰、攀爬 鐵架)等。
張翠娥及吳文鶯(民 86)是由運動遊戲教學的觀點區分為發展 遊戲與設計遊戲兩類,按其遊戲發展過程來看遊戲的類型與特徵,如
表 2-2,如此我們也不難發現,運動遊戲是由個人無目的的行為→旁 觀行為→團體行為的一種過程。
表 2-2 發展遊戲與設計遊戲類型 的(symbolic)、富於意義的(meaningful)、主動的(active)、愉悅的
(pleasurable)、自發的(voluntary)或動機性的(motivated)、規範 的(rule-governed)及情節的(episodic)。幼兒經由運動遊戲的刺激,
無論是身體、心理、感情及社會人格上,都會有良好的發展,運動遊
戲對幼兒來說是有它特徵所在,如表 2-3:
表 2-3 運動遊戲的特徵
學 者 特 徵
Johnson, Christie 與 Yawkey(1987);Hughes
Rubin, Fein 與
Vandenberg(1983)
1. 運動遊戲是內在動機(intrinsically motivated)。
2. 運動遊戲者可以自由選擇玩或不玩(freely
Lieberman(1977) 身體自發性、社會自發性、認知自發性、喜 怒的控制及幽默感等五種構念
是一種自我的征服、是一種成就感的體驗及是一種自我目標的實現與 達成。
王健次(民 71)、林風南(民 79)及黃永寬(民 89)認為,運 動遊戲對幼兒的價值有:身體上的價值(physical value)、教育上的 價值(education value)、治療上的價值(therapeutic value)、社會上的 價值(social value)、道德上的價值(moral value)、人格上的價值
(personality value)及益智上(intelligence value)的價值。林朝風(民 83)從美國國際運動場協會提出的「兒童遊戲權馬爾他宣言」內容裡,
指出運動遊戲在幼兒教育的價值為 1.促進幼兒的身心健康;2.啟發幼 兒的思考力、想像力、創造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3.增進幼兒的知識 並擴充其生活經驗;4.培養幼兒的注意力、辨別力、記憶力、自信心 及發表的能力;5.增進社會行為與語言能力的發展;6.協助情緒的發 展,具有心理治療的功能。駱木金(民 80)歸納運動遊戲價值應有 以下三點,1.促進身心健康;2.增進智能發展;3.培養群性並社會化。
從上述幾位學者對運動遊戲的價值來看,運動遊戲除了好玩以 外,還具有教育、治療、身心健康、智力提升、社會道德及情緒發展 的價值。黃永寬(民 90)指出,幼兒可透過運動遊戲課程學習基本 的動作能力,發展身體動作技能、增進體質、促進身心全面發展,為 幼兒未來成長打好基礎。以往筆者在從事幼兒體能教學工作中,曾經
有一位「失能者」的小朋友,經由運動遊戲課程的帶動與融入及下午 的特殊課程配合,一年後她已可以和一般的幼兒們一起上課,而且所 有動作都可以跟著幼兒玩樂,專注力也增強了許多,這是一個教育與 治療上的明顯例子。
三、運動遊戲影響的因素
運動遊戲本身具有的價值與特徵對幼兒來說是正面且有意義 的,但是在運動遊戲的過程裡有其影響的因素所在,例如成人、環境、
器材都會對運動遊戲有所影響;郭靜晃(民 86)指出,直接或間接 影響遊戲的因素有父母管教態度、同儕的影響、環境的影響及電視等 傳播媒體;許義雄(民 89)認為,影響成長的因素有:營養、運動、
疾病及生活方式;張翠娥及吳文鶯(民 86)認為,透過運動遊戲對 嬰幼兒發展有以下之影響:1.運動遊戲有助身體/知覺能力發展;2.
運動遊戲可增進語言發展能力;3.運動遊戲可提升智能發展;4.運動 遊戲能促進社會發展;5.運動遊戲有紓解情緒的功能;6.運動遊戲能 提升思考、創造、解決問題的能力。林風南(民 79)對兒童運動遊 戲過程的影響因素也提出其觀點,如圖 2-2:
個人的條件 環境的條件
(成熟) (學習)
身體條件 性別差異 養育態度
智能條件 玩伴 遊戲時間
兒童遊戲
情意條件 物理條件
圖 2-2 影響兒童遊戲要素
資料來源:林風南(民 79)。幼兒體能與遊戲。
資料 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35。
因此,想要使幼兒真正出自內心及主動的去參與運動遊戲,就需 要幼兒園的教師及家長們克服上述影響運動遊戲的因素,才能使幼兒 融入運動遊戲之中,得到運動遊戲中快樂與滿足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