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漁會以保障漁民權益,提高漁民知識、技能,增加漁民生產收益,改善漁民 生活,促進漁業現代化,並謀其發展為宗旨。

其相關任務為保障漁民權益、傳播漁業法令及調解漁事糾紛並辦理漁業改進 及推廣,同時配合辦理漁民海難及其他事故之救助、接受委託辦理報導漁汛、漁 業氣象及漁船通訊、協助設置、管理漁港設施或專用漁區內之漁船航行安全設施 及漁業標誌、辦理水產品之進出口、加工、冷藏、調配、運銷及生產地與消費地 批發、零售市場經營、辦理漁用物資進出口、加工、製造配售、漁船修造及會員 生活用品供銷、協助設置、管理國外漁業基地及有關國際漁業合作、辦理會員金

輔導漁民增加生產,改善生活、倡導漁村及漁業合作事業、協助漁村建設及接受 委託辦理會員住宅輔建、配合漁民組訓及協助海防安全、配合辦理保護水產資源 及協助防治漁港、漁區水污染、接受委託辦理漁業保障事業及協助有關漁民保險 事業、接受政府或公私團體之委託事項、漁村及漁港旅遊、娛樂漁業其他經主管 機關特准辦理之事項等等。(摘自漁會法,2009,http://zh.wikisource.org)

第三節 漁會組織架構

漁區內具有會員資格之漁民滿一百人以上時,應發起組織區漁會。下級漁會 成立三個以上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得組織上級漁會。

未組織省(市)漁會之區漁會,直屬全國漁會,或加入鄰近之省(市)漁會。

下級漁會受上級漁會之輔導;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上級漁會以其下級漁 會為會員。下級漁會參加上級漁會之代表,由該漁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其 名額由主管機關定之。下級漁會理事長為其上級漁會會員代表大會當然代表。各 級漁會會員代表中,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為甲類會員。會員代表任期為四年,連選 得連任。另外,會員代表不得兼任漁民小組組長、副組長及漁會聘、雇人員。各 級漁會會員代表,應於選舉前辦理候選人登記;非經登記,不得參加競選。

一、社員代表大會

漁會會員(代表)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之。全 國漁會每二年、省(市)以下各級漁會每年召開定期會議一次;經會員(代表)

三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理事會認為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漁會會員(代表)

大會、理、監事會議,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須有各該會議應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 上之出席,方得開會,及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方得決議。

前項會議除聘任總幹事外,第二次召集時,出席人數已達三分之一以上,即 得開會。但應出席人數在三人以下時不適用之。

二、理事會

漁會理事會議由理事長召集,監事會議由常務監事召集,並各為會議之主席。

其開會次數,於漁會章程定之。漁會廢弛會務或有其他重大事故,主管機關認為 必要時,得經上級主管機關之核准,停止會員代表、理事、監事之職權,並予整 理。整理完成,應即辦理改選。其整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三、監事會

漁會理、監事均為無給職,不得兼任漁會聘、雇人員、漁民小組組長、副組 長、魚市場承銷人及其聘、雇人員,或其他與漁會有競爭性團體或企業之職務,

並不得經營與漁會有競爭性之營利事業。

監事會為漁會之監察單位,於社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社員大會行使監 察權,以監督漁會社務之推行及稽查概算之支付與分配。

第四節 漁會經營現況

根據台灣區漁業統計年報資料顯示(漁會年報,2007),截至 96 年底,台灣 地區漁會分佈在全省22 個縣市,共 40 個漁會,合計男社員共有 210,630 人、女社 員共有184,191 人,男女合計共 394,821 人。相較於 95 年之漁會人數共 393,324 人,

其成立家數成長0.38%。

漁業種類共分遠洋漁業合計、近海漁業合計、沿岸漁業合計、海面養殖、內 陸漁撈合計共五類,藉由95 年度和 96 年度的生產量比較後,遠洋漁業增加 30%、

內陸漁撈55%最多,近海漁業則呈負成長。表 2 為台灣地區 95 年漁業種類生產量,

表 3 為 96 年漁業種類生產量,根據表 2 及表 3 的生產量比較計算後,可得到表 4 台灣地區95 與 96 年漁業生產量及成長比率比較情況,以供參考。

表 2 95 年漁業種類生產量 代碼

Code

漁業種類 Type of Fishery

合計(公噸)

Total 000 總計 1,283,587 100 遠洋漁業合計 757,896 200 近海漁業合計 154,873 300 沿岸漁業合計 54,381 400 海面養殖合計 34,571

500 內陸漁撈合計 155

600 內陸養殖合計 281,711 資料來源:漁會年報(2006)

表 3 96 年漁業種類生產量 代碼

Code

漁業種類 Type of Fishery

合計(公噸)

Total

000 總計 1,499,524 100 遠洋漁業合計 984,510 200 近海漁業合計 135,440 300 沿岸漁業合計 54,280 400 海面養殖合計 35,072

500 內陸漁撈合計 241

600 內陸養殖合計 289,980 資料來源:漁會年報(2007)

表 4 台灣地區 95 及 96 年漁業生產量及成長比率 代碼

Code

漁業種類 Type of Fishery

成長率 Growth Rate

000 總計 17%

100 遠洋漁業合計 30%

200 近海漁業合計 -13%

300 沿岸漁業合計 0%

400 海面養殖合計 1%

500 內陸漁撈合計 55%

600 內陸養殖合計 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4 台灣地區 95 及 96 年漁業生產量及成長比率計算方式,是以 96 年的各項 代碼相減於 95 年各項代碼後,再除以 96 年的各項代碼後乘以百分比。例如:96 年的總計成長率為96 年總計項目減去 95 年的總計項目後,得到的值再除以 96 年 的總計項目後,再乘以百分比得到約為17%。

第肆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應用程序

為能有效運用DEA 至實際問題上,Gloany & Roll(1989)與孫遜(2004)提 出一系統化的DEA 應用程序整體性架構,該應用程序僅能作為一般化準則,實際 應用時,尚須配合研究目的調整。此系統化程序包含三個主要階段,每一階段中 均有數個步驟,詳細流程如圖3 所示。茲將 DEA 應用程序說明如下:

一、定義並選擇進行分析之 DMU

運用DEA 除須先找出一組具同質性的 DMU 外,尚須確認 DMU 間的差異。

但愈多 DMU 進行分析,不僅會使同質性降低,而且分析結果亦會受外生因素影 響,故可運用「DMU 之數量至少應為投入與產出項目個數總合的兩倍」的經驗法 則(Gloany & Roll,1989),決定 DMU 數量。另須配合研究目的及所需 DMU 數 量,決定研究期間的長短。若某DMU 偏離,則須去除極端樣本。

二、決定攸關且適切的投入與產出變數

初步選擇時,考慮的範圍愈廣愈好。但如果引入大量變項,會釋放DMU 間的 大部分差異,導致多數DMU 會具高效率,而失去評估的意義。一般而言,模式中 投入與產出變數之選擇可依相關研究文獻、管理經驗判斷篩選法、非DEA 之數量 方法等方法來分析取得。就非量化方法來說,變數可以用經費、人數或數量等作 為衡量單位,並且以同向性(Isotonicity)的假設來做為檢視,而 DEA 同向性的假 設,係指增加任何一項入要素並不會導致任一項產出要素減少。變數是否與欲達 成的目標有關,則可以用同向性假設來檢視此一假設,將所得到的變數區分為投 入項與產出項,所使用的資源影響該DMU 之營運者可視為投入項;產生可以衡量 的利益則視為產出。

三、應用 DEA 模式及分析結果

DMU 和投入及產出變項選擇與效率衡量有密切相關,在進行實證分析時,通 常應包含下列分析結果:

(一) 效率值分析:瞭解造成無效率 DMU 的原因。

(二) 參考群體分析:作為無效率 DMU 競爭比較之參考。

(三) 差額變數分析:顯示無效率 DMU 的改善方向與幅度。

(四) 目標改善分析:提供無效率 DMU 的改進水準。

圖 3 DEA 應用程序發展圖 資料來源:Golany & Roll(1989)

定義DMU母體

設計分析目標

選擇要比較的DMU

列出相關因素

檢視因素Ⅰ(判斷)

報告初步結果 形成最後模式 檢視因素Ⅲ(測試) 檢視因素Ⅱ(相關)

一般結論與特別分析 分析個別DMU

分析因素 形成初步模式 定義生產關係 設定因素衡量尺度

電腦作業環境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22 個縣市漁會研究對象,分別以大寫的 A、B、C、D、E、F、G 以 此類推編號代表22 個縣市漁會。Ali et al.(1995)提出決定 DMU 數量的經驗法則,

即DMU 之數目至少應為投入產出項目個數總合的二倍,否則,便會產生自由度的 問題,使得有效率DMU 之個數增加很多。若本研究 4 項投入項及 2 項產出項則需 要DMU 數至少須為 12 個,本研究採用 2007 年各縣市漁會投入、產出資料,而嘉 義市、台中市、台北市、南投縣、苗栗縣在資料上因資料不足無法列入評估,因 此,本研究雖以22 個縣市漁會為研究,實際上則以 16 個縣市做為評估,而 DMU 數為12 個符合 DEA 模式,如此可形成如表 5 所示的 16 個 DMU 之英文代號與縣 市對照表。

表 5 16 個縣市之 DMU 之英文代號與縣市對照表 縣市名稱 英文名稱 DMU 代號

彰化縣 CHANGHWA A01

嘉義縣 CHIAYI 1 B01

新竹市 HSINCHU C01

花蓮縣 HWALIEN D01

宜蘭縣 ILAN E01

高雄市 KAOHSIUNG F01

高雄縣 KAOHSIUNG F02

基隆市 KEELUNG G01

屏東縣 PINGTUNG H01

臺中縣 TAICHUNG 1 I01

臺南市 TAINAN J01

臺南縣 TAINAN 1 K01 臺北縣 TAIPEI 1 L01

臺東縣 TAITUNG M01

桃園縣 TAOYUAN N01

雲林縣 YUNLIN O0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三節 投入、產出因素的選取

應用DEA 來評估並衡量漁會經營效率時,須選擇合適的投入、產出因素,以 有效率評估各決策單位(DMU)的經營效率。

本論文分別依相關文獻選取16 個 DMU,及 4 項投入及 2 項產出因素,投入 項為漁會員工、從業人員、漁筏船數、業務支出,產出項為漁會會員、業務收入。

以DEA 模式進行評估時,其投入與產出因素須符合同向性(Isotonicity)之假設,

即任何投入之增加應使產出亦隨之增加。

因此,本文漁會報表選出適當的投入、產出因素,透過相關分析瞭解其間之 相關程度,以做為投入、產出因素最後之確立。表 6 為漁會投入、產出因素之相 關係數,顯示投入因素漁會員工、從業人員、副產品支出、漁筏船數支出,收入 方面有漁會人數增加、業務收入因素皆呈正相關,故資料符合DEA 之要求。

表 6 漁會投入、產出因素之操作性定義 因素名稱 單位 操作性定義

投入因素

漁會員工 人 指漁會的基本員工人數。

從業人員 人 係指漁會之理事、監事、專兼任員工人數。

漁筏船數 千元 漁會從事漁船數量生產支出及運銷等。

漁筏船數 千元 漁會從事漁船數量生產支出及運銷等。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