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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分析結果

第三節 潛能區位篩選

有了熱源及裂隙潛能圖層後,將兩者疊加起來,並選出潛能分數前 20%的網 格。考慮到加強型地熱系統技術發展越來越成熟,可針對有高熱流,但高溫蒸氣 或流體不足,以及孔隙率低或裂隙稀少的地方,利用工程技術製造人工控制的裂 隙通道及供給流體,因此不須只侷限在有熱水通過的破碎帶,倘若地底有較高的 地溫梯度,還是具有地熱開發潛能。因上述原因,熱源圖層之重要性比裂隙圖層 來的高,故疊加時熱源圖層應給予較高之權重。在決定權重時,測試了多組最簡 整數比例,發現多數比例得到的前 20%之網格會出現裂隙因素主控而導致潛能分 數高的狀況,即已在熱源圖層比例較高的情形下,某些網格總潛能分數雖在前 20%,

但其熱源潛能分數卻不到前 40%,表示主要受控於裂隙潛能影響;而當熱源與裂 隙圖層比例為 2 比 1 疊加時,選取結果皆不為裂隙因素主控潛能分數的網格,故 此為最小符合研究所需之比例,圖 4-18 便是以此比例疊加後之結果。

結果顯示最高潛能分數為 11.08,邊框為藍色的則是潛能分數大於 8.86 (前 20%) 的網格 (圖 4-19 ),較有地熱潛能之區位主要為四個地區,小油坑、馬槽、大油坑 及硫磺谷地區。若將每個區塊的網格做潛能分數平均,以小油坑地區最具有潛能,

接續為硫磺谷地區、馬槽地區,最後為大油坑地區;若將每個區塊的最高值做比 較,其排列順序亦與平均分數相同(表 4-1)。

表 4-1 潛能地區之網格平均分數與最高值。

平均分數 最高值

小油坑地區 9.84 11.08

硫磺谷地區 9.70 10.67

馬槽地區 9.64 10.50

大油坑地區 9.53 9.94

然而,這四個潛能區位皆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開發利用受到法令嚴格 限制,依照現行法規,要從事地熱開發行為須經過國家公園管理處許可,且若是 較大規模的開發,則國家公園管理處應報請內政部核准,並僅限一般管制區及遊 憩區,目前尚未對地熱發電設施訂定特殊的規範(郭佳韋,2016)。在此限制下,嘗 試找出國家公園範圍外之潛能區域,故排除國家範圍內的網格後,最高潛能分數 為 8.48 (圖 4-20),再選取潛能分數為前 20% (大於 6.78)的網格(圖 4-21),結果顯示 較有潛能之區位在雙重溪下游及大埔地區,將兩區塊網格分數做平均,雙重溪下 游又比大埔地區更具潛能,而潛能最高值亦顯示相同結果(表 4-2)。

表 4-2 國家公園範圍外潛能地區之網格平均分數與最高值。

不過,參考其他國家對於地熱開發之規定,日本在 2011 年福島核災事件後,

再度開始重視地熱發電,政府單位除了投注資金發展地熱外,更修改相關法規,

日本環境省在 2012 年公布「國立、國定公園內地熱開發處理規則」,在不影響自 然環境保育及自然景觀的前提下,可有條件鬆綁國家公園及特別保護區內的開發 限制;在 2014 年 12 月修正「溫泉資源保護指針(地熱發電關係)」,若為了地質調 查或開鑿地熱井等,不必再經由溫泉法審核取得土地開鑿許可(陳皓芸等,2015)。

經由他國案例可以發現,若要發展地熱發電,完善的政策支持是很重要的,在不 大力破壞環境狀況下,應該適度放寬開發限制,未來位在國家公園及保護區之中 的潛能區域並不是毫無開發可能,因此結果便分為兩部分來呈現。

平均分數 最高值

雙重溪下游地區 7.44 8.48

大埔地區 6.92 6.92

從選取結果(圖 4-19、圖 4-21)可以發現,部分潛能區位之網格雖在同個地區,

但分布得相當分散,若要從事地熱開發,除了篩選出潛能區位外,更希望能集中、

針對探勘之目標,故對潛能分數為前 20%的網格再做選取,挑選出熱源潛能分數 在前 20%的部分,試圖更集中潛能網格的位置,其結果分別如圖 4-22 和圖 4-23,

圖 4-22 為不考慮國家公園之狀況,圖 4-23 則為考慮國家公園限制之狀況。後續討 論及結論便會以這兩個最終圖層做呈現。

圖 4-18 熱源及裂隙潛能圖層疊加結果。

圖 4-19 四個主要潛能地區(藍框為潛能分數前 20%的網格)。

小油坑

馬槽 硫磺谷 大油坑

圖 4-20 排除國家公園範圍後之潛能圖層。

圖 4-21 國家公園範圍外的兩個潛能地區(藍框為潛能分數前 20%的網格)。

雙重溪下游

大埔

圖 4-22 四個主要潛能地區(藍框為潛能分數及熱源分數皆前 20%的網格)。

圖 4-23 國家公園範圍外的兩個潛能地區 (藍框為潛能分數及熱源分數皆前 20%的網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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