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消防法規定撰寫消防防護計畫書,內容包含自衛消防編組、防火避 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與管理、及其他災害發生時之滅火 行動、通報聯絡即避難引導等、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防災應變之 教育訓練、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防止縱火措施、場所之位置圖、逃生避 難圖及平面圖以及其他防災應變上之必要事項等十項內容,並於每年年底依 學校狀況修正消防防護計畫書,確實執行本校之防火管理的必要事項。
根據各類場所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之規定,學校須每年委託消防 設備師(士)做檢修申報之作業,並針對不合格之部分進行改善,確保火災發 生時,各類消防設備能確實發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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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性調查
學校應調查周遭環境易因人為因素而發生災害的潛勢區地點,如表 6- 1 至表 6- 3 所示,並針對受災頻繁或易受災部份,進行必要的改善或相關減災 工作。
表 6- 1 加油站(校園周邊 100 公尺範圍內) 校園周邊有無加油站 □有 ■無
表 6- 2 製造業與瓦斯(校園周邊 500 公尺範圍內) 校園周邊有無製造業與瓦斯 □有 ■無
表 6- 3 電力設施(校園周邊 80 公尺範圍內) 校園周邊有無電力設施 ■有 □無,共 1 座
編號
電力設施名稱
(變電箱、變電所、高壓電塔、
既有電波發射臺)
距離校區距離
01 變電箱 距離校區 30 公尺
二、 校園環境安全改善
為提高學校環境安全,應定期針對使用火源、瓦斯、電器等設備實施檢 查及管理,檢查 P163~P165 之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中所詳列之物品,並將 不合格項目勾選出來,並進行改善,對檢查結果不符合安全要求,且危及人 員安全無法立即改善處理之建築物與設施者,則須設置與張貼臨時警告標示 避免人員接近,如校內有施工時,應製作施工中防護計畫,並加強管理施工 現場之火源等相關安全防護,並納入學校防災計畫之中。
三、 火災減災
學校最常遇到火災之場域,主要發生於廚房,減災工作亦由下列建議強 化:
(一) 應製作避難逃生路線圖,清楚標示滅火器、消防栓設備位置,及通往室
外之避難逃生路線,張貼於顯而易見之位置。
(二) 廚房內外均應有滅火器,於滅火器、消防栓附近,張貼使用說明,每月 進行一次自主檢查,並做成紀錄備查。
(三) 如使用桶裝瓦斯鋼瓶,應利用鐵鍊等物品,將桶裝瓦斯固定,廚房內之 冰箱、櫃子等高度高於 1.5 公尺之大型物品,應強化固定使其不會移動,
且大型櫥櫃、冰箱不應放置在主要通道上或門邊。
(四) 使用桶裝瓦斯,應檢查有無鋼瓶檢驗卡、鋼瓶是否逾期未檢、鋼瓶外觀 有無鏽蝕、變形。
(五) 當使用瓦斯時應打開通風設備,使用完畢後,應關閉瓦斯總開關。
(六) 定期針對使用火源、瓦斯、電器等設備實施檢查、管理,每月應檢查一 次。
(七) 廚房之工作人員,應定期參加防火避難教育訓練及研習,並納入全校性 防災演練之中。
6.1.2 災害應變工作事項
一、 學校發生火災時,由發現人員立即尋找最近處之消防栓或滅火器,按下 警報器,通知師生發生火災,並進一步嘗試使用滅火器或消防栓滅火。
二、 指揮官(校長或負責人)依據起火點、風向、風勢、火災程度、煙的擴 散狀況、滅火器作業實施狀況等,判斷是否進行疏散。
三、 疏散逃生注意事項
(一) 避難引導組人員應手持適當標示及學生名單,引導學生依疏散避難路線 向建築物外部逃生。
(二) 進行逃生避難時,應優先選擇未受火煙影響之安全門及安全梯等逃生避 難設施引導幼兒避難,如逃生避難設施無法提供逃生避難時,方可使用 器具作為逃生輔助工具,如二樓以上人員使用緩降梯等避難器具自建築 物外部進行逃生時,應確認無安全顧慮,並能確實掌握避難者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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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至安全地點後,避難引導組應清查學生人數,並向通報組報告所在地點 及師生狀態。
(四) 火災災害校園應變工作流程
火災災害應變工作事項包含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之運作、正確使用火 災緊急應變守則(RACE)、避難疏散之執行、初期滅火、緊急救護實施、災 情通報、毀損建物與設施之警戒標示及啟動社區住戶與家長之協助等內容,
其詳細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如圖 6- 1 所示。
圖 6- 1 火災災害校園應變工作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