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探討緊急用水水質標準及處理方法
第二節 災備用水設計程序流程圖
由於不同型式之災害對供水系統會造成不同之衝擊,本研究在規劃 時,將災害分為兩個類型,一為暴雨型災害(如颱風),另一則為非暴雨 型災害(如地震)。做此分類的因素在於規劃的策略順序不同,前者除配 水池之自來水儲水外,會優先考慮當次降雨之利用,如設置雨水貯集系 統來收集雨水,不但可達到減洪之功效、增加水資源利用亦可減輕對災 害系統的負荷;而後者除原配水池外則是先考量的地下水及地表水之利 用,並在規劃過程中對地下水、地表水及雨水利用系統進行評估分析。
圖6-1 及圖 6-2 分別為暴雨型及非暴雨型災害之規劃流程圖。此二流程會 分別產生不同的災備用水設施之建議內容,再將二者結果綜合,取其「聯 集」,做為災備用水設計原則。
壹 暴雨型災害之規劃流程
在暴雨型災害規劃流程中,本研究優先考量的是大樓本身的配水池 自來水系統設備。為避免下配水池因暴雨淹水影響使水質遭受污染而不 堪使用(往往導致化糞池水污染下配水池之自來水),故只考慮上配水池的 配水設備。依山田啟一學者針對受水量之推斷中提及,建議可假設災害 發生時,原配水池容量之1/4 可設定為災備用水之可使用量。學者亦指出 假設在外界無法供水的狀態下,由於水中有氯殘留的關係,放置三天內 皆可以當作飲用水來使用。另外,若不讓空氣進入,容器裡放滿水密封 後存放在陰涼處,約兩週內亦仍可飲用。不過,如果考慮到高溫時期等,
經過幾天後的儲水槽水,作為生活用水會較為恰當。
由於現行各地方政府依「地方災害防救計劃」所規劃之避難中心,
大部份地區已能提供瓶裝飲用水供民眾使用,因此,所規劃所需之供水 標日需視實際情況而定(如以飲用水+生活用水+雜用水,或生活用水+雜 用水),因此,所能提供之災備用水量必須大於總需水量乘以規劃用水量 所佔之比例。若配水池容量本身無法負荷其需求量,第二步則考量雨水 利用系統並進行評估分析,評估項目包含:評估當地降雨資料、可裝設 桶子之總容量評估、收集面積與雨水流量評估、取用目的與處理水質方 式、經濟性與管理維護條件及建設計畫與相關的設置條件系統設置空間 等等。若評估後為可裝設,則除本身雨水貯集系統外需另附加簡易淨水 器。假設評估後無法設置則進一步考慮地下水源,其評估內容為地下水 源是否穩定充足、水質是否遭受污染及當斷電時是否具自動發電取水設 施或手動幫浦。因地下水源通常較乾淨亦較穩定,故作為生活用水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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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非暴雨型災害之規劃流程
在非暴雨型災害規劃流程中,本研究優先考量的亦是大樓本身的自 來水系統設備。因為非暴雨型災害,故不需考量下配水池會因暴雨影響 使水質遭受污染而不堪使用,因此,此容量設計將上配水池及下配水池 皆納入考慮。同樣的,設定配水池容量1/4 可作為確保容量 2。本研究目 標規劃設立災備用水量,故此值必須大於總需水量乘以飲用水所佔之比 例。若配水池容量本身無法負荷其需求量,第二步則考量地下水之利用,
評估方法和暴雨型災害之方法相同,包含地下水源是否穩定充足?水質 是否遭受污染?若供電系統失常,是否自備緊急抽水系統或手動式取水 設備?若經評估無法使用則進一步將地表水納入評估項目,在地表水部 份除須考量其潛力之外亦須考量設備之加強,評估項目包含取水點之距 離是否在200m 範圍內?水源是否充足穩定不受汙染?是否有埋設水管 及取水設施並加設過濾設備?若仍無法滿足需求,本研究最後將考慮設 置儲水槽或多功能雨水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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