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四節 災難與患者到院方式分析
患者從災難發生到送抵醫院,就醫方式包含了使用消防局救護車(到院前救 護)、直升機轉送、自行前往、院際轉院(由甲醫院轉院至乙醫院)、其他。其中
以有到院方式的31827 筆紀錄分析(缺失值有 3122 筆),使用消防局救護車 11526 人次(36.2%)、直升機運送 55 人次(0.2%)、自行前往 19012 人次(58.7%)、
院際轉院143(0.5%)以及其他 1091 人次(3.4%)。可以發現患者到院方式以自行 就醫為主接近六成,使用救護車的約三成六。
依照災難類別來檢視患者到院方式(表 4-5),可以發現生物災害以及自然災 害患者主要以自行前往醫院為主(73.57%及 70.11%),超過七成的患者都是自行 就醫,但是群眾聚集以及人為/技術性災難患者主要以救護車送達醫院(54.98%
及61.81%),有超過一半以上患者皆是經由消防體系送至醫院。
再依災難次類型來檢視患者到院方式(表 4-6 及 4-7),可以發現同樣是生物 災害,次類別的食物中毒是以自行就醫為主,蜂螫意外則主要是使用救護車。
自然災害主要以自行就醫為主,但是其中次類別的水災與土石流都有近一半以 上使用救護車就醫(分別為 50%及 57.14%),在群眾聚集的災難次類型則都是超 過五成使用消防體系救護車送醫,在人為/技術性災難主要皆以消防體系救護車 送醫,幾乎都達八成傷患使用救護車送醫,除了一氧化碳中毒與危害物質使用 救護車送醫比率只有約兩成,可見不同類型災難影響了患者送醫方式。
比率都大於四成(分別為 49.96%、46.28%及 42.25%),而台北區是唯一使用消防 局救護車比率大於自行前往就醫的分區(49.96%>48.06%)。中區、高屏區與東區 都是使用救護車就醫比率低於四成的地區(分別為 38.06%、24.41%及 33.12),其 中高屏區最低,不到二成五(24.41%),而有最高比率民眾是自行就醫(72.04%)。
表 4- 5 依災難類別區分患者到院方式 到院方式 災難類別
生物災害 (人數/比率)
群眾聚集 自然災害 人為/技術性 合計 消防局救
護車
1188 1486 4326 4526 11526 20.47 54.98 27.04 61.81
自行前往 4271 996 11215 2530 19012 73.57 36.85 70.11 34.55
直升機轉 送
0 1 45 9 55
0 0.04 0.28 0.12
院際轉院 1 7 65 70 143
0.02 0.26 0.41 0.96
其他 345 212 345 188 1091 5.95 7.88 2.15 2.57
合計 5805 2703 15996 7323 31827
表 4- 6 依災難次類別區分患者到院方式(一)
表 4- 8 依緊急醫療分區分患者到院方式
到院方式 緊急醫療分區(人數/比率%)
台北區 北區 中區 南區 高屏區 東區 合計 消防局救護車 2816 1448 1717 2051 2922 572 11526
49.96 46.28 38.06 42.25 24.41 33.12 自行前往 2709 1642 2325 2659 8622 1055 19012
48.06 52.48 51.54 54.78 72.04 61.09
直升機轉院 10 0 14 1 12 18 55
0.18 0 0.31 0.02 0.1 1.04
院際轉院 24 6 38 28 31 16 143
0.43 0.19 0.84 0.58 0.26 0.93 其他 78 33 417 115 382 66 1047
1.39 1.05 9.25 2.38 3.19 3.82 合計 5637 3129 4511 4854 11969 1727 31827
第五節 災難與患者到院後動向分析
患者送醫至急診後,經過急診處置後,可能處置動向包含轉加護病房住
院、一般病房住院、送開刀房開刀,於急診處置後宣告死亡、於急診留觀、安 排轉院、患者自行辦理出院(自動出院)、傷病改善辦理出院以及其他。加護病 房、病房住院、開刀以及死亡表示患者的傷病較為嚴重,需要耗用較多醫療資 源,依照災難類型來看患者於急診處置後動向整理如表4-9。可見生物災害與群 眾聚集事件患者需要住院或加護病房比率相對其他兩類災難較低,皆不到5%傷 患需要住院,相對自然災害有最高住病房比率(10.47%),人為技術災難有最高 住加護病房比率(5.65%),合計加護病房與病房比率也是人為技術災難最高 (13.82%),顯示依照災難類型自然災害與人為技術災難患者後續處置上需要更
高的醫療資源與照護,尤其人為技術災難患者有最高比率需要加護病房住院。
如果再以災難次類別進行分析(表 4-10),生物災害次類別中蜂螫意外沒有
患者需要住院,超過八成於急診處置後皆順利出院。自然災害次類別水災、土 石流、颱風轉入一般病房比率都大於一成(分別為 11.8%、35.7%、10.5%)。群 眾聚集事件中,大型活動住院比率小於3%(2.57%),社會矚目與暴力事件住院 比率皆大於5%(15.38 及 5.77%),並且有接近一成比率需要住加護病房(15.38%
及9.62%)。以人為/技術性災難而言,爆炸、火災、工安事故都有超過 15%比率 需要加護病房(分別為 39.4%、15.4%及 26.16%),除了危害物質外,其他次類別 住院需求(加護病房+病房+開刀)皆大於 10%,似乎危害物質對於後續醫療資源
耗用相對而言較少。空難、海難、工安事故皆有超過一成比率於急診死亡 (25.53%、15.16%及 11.05%),顯示對於急診較高的負荷與衝擊。
表 4- 9 災難類別與患者急診處置動向
表 4- 10 災難次類別與患者急診處置動向
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