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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期間災難個案特性分佈

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三節 研究期間災難個案特性分佈

研究期間之納入災難個案人數共計 34949 人,表 4-3 詳列包含災難登錄個 案在人口學變項如性別年齡、區域分佈,以及災難事件中傷害之檢傷分級、是 否危急以及是否具有住院需求之分佈情形。除台灣在 2009 到 2016 年間政體災 難個案之分佈特性外,表 4-4 亦詳列四項災難分類中之個案特性分佈。

歷年災難事件中傷患人數以自然災害為最多,共 17430 人,佔所有災難登 錄傷患半數;其次為人為/技術性災害,共 8319 人(23.8%)。災難傷患以男性為 主(54.1%),群眾聚集相關災害以及自然災害中男性占比分別為 61.3%與 57.8%;

人為/技術災害以及生物災害中女性比例則分別為 52.3%與 51.2%。災難病患平 均年齡為 41 歲(SD=21.6),自然災害中之患者年紀最長,其平均值為 47

(SD=20.9);生物災害之傷患其年齡最輕,平均值為 28(SD=18.8)。年齡分組之百 分比亦呈現此種趨勢:自然災害中>=65 歲者占 21.6%,高於總體的 16.2%;生 物災害與群眾聚集相關災害中則以 15-24 歲年齡組為主要災難年齡層,分別佔 34.5%與 30.6%。由於人為/技術災害傷患之年齡分佈則相對較為均質。此性別 與年齡分佈呈現了不同災難類型發生機轉互異造成影響不同群眾之特性。災難 患者之檢傷分級以 III 及為主,佔 60%,第 II 與第 IV 級次之,分別為 16.6%與 17.0%。生物災害與自然災害中第 III 級佔比高於平均,分別為 73.4%與 67.7%。

人為/技術性災害中,檢傷 I 與 II 級者皆高於其他類別,分別佔 12.1%與

需求。此特性亦表現於危急病患之佔比,相較於其他類別災害事件中,危急病 患佔比介於 0.2-2%,人為/技術性災害中危急病患佔比約為一成。所有災難傷患 中,10.5%需要住院,此病床需求較高者除人為/技術性災害外,自然災害亦有 12%需住院。考慮到自然災害涉及之傷患人數眾多,此一高住院需求亦對於醫 療系統造成相當的考驗。災難事件涉及之傷患人數以高屏區為多,共 13599 人 佔 38.9%,其次為台北區,共 5914 人,佔 16.9%。以四種類型之災難事件為區 分,生物災害相關之傷患多於高屏區(44.5%),群眾聚集相關災害之傷患則以台 北區為主(44%),自然災害與人為/技術性災害則皆高屏區為主(44.5%與 34.7%)。

圖 4-3(a)為災難人數與類別年分佈圖。圖 4-3(b)呈現研究期間災難人數之年 月別趨勢,圖中並標記包含如莫拉克 88 風災、高雄氣爆事件、蘇迪勒風災等台 灣重大災難事件。圖 4-3(c)則進一步呈現各災難傷患歸屬之災難事件別。由圖中 之災難人數分佈可發現,自然災害所涉及之傷患者眾,其發生亦具有規律性,

多於 7-10 月間與重大風災相關。各區域災難個案年月別分佈則呈現於圖 4-4。

表 4- 4 研究期間災難個案特性分佈

圖 4- 3 災難個案年月別趨勢

(a) 災難人數與類型年別分佈

(b) 災難個案總人數年月別分佈

(c) 災難個案總人數年月別分佈: 災難類型別

圖 4- 4 各區域災難個案年月別趨勢

(a)

(b)

圖 4-4 各區域災難個案年月別趨勢(續)

圖 4-4 各區域災難個案年月別趨勢(續)

運用縣市之年齡與性別人口結構與災難事件個案人數可得到歷年災難 發生率。研究期間總發生災難個案數為 34,949 人,總人年數為

186431573,因此 2009 至 2016 年間之平均災難個案發生率為

18.74/100,000。若依災難類型區分,自然災害、生物災害、群眾聚集相關 災害以及人為/技術性災害之平均發生率分別為每十萬人年 9.3、3.4、

1.53,以及 4.46。圖 4-5 為台灣災難事件年別(圖 4-5(a))以及年月別發生率 (圖 4-5(b), (c))。各區域年月別災難發生趨勢則呈現於圖 4-6。由圖 4-5 之台 灣於研究期間災難事件發生率趨勢配合歷年重大災難事件標示可顯示,災 難個案發生之危險具有時間週期性,7 到 10 月間受風災自然災害(如莫拉克 風災、凡那比風災、蘇迪勒風災、杜鵑風災、莫蘭迪風災以及梅姬風災)之 影響,出現較高之災難危險。此外重大災難事件如高雄氣爆、八仙粉塵暴 燃等,亦增加災難個案與發生之危險。各地之災難發生率年月別趨勢圖 中,高屏地區具有較高之災難發生危險。

圖 4- 5 研究期間災難發生率年趨勢以及年月趨勢

(a)

(b)

(c)

圖 4- 6 各區域研究期間災難發生率年月趨勢

圖 4-6 各區域研究期間災難發生率年月趨勢(續)

圖 4-6 各區域研究期間災難發生率年月趨勢(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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