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營建工程評估指標
第五節 營建管理評估指標
營建管理簡稱 CM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廣義的營建管理的定 義始至專案開發,經規劃、設計、施工、驗收,以至結構物使用時的建築管 理均包含在內。因營建管理係屬專業化之管理工作,故有時這種廣義的營建 管理的又稱為專案管理(Project Management; PM)。營建管理之執行,在 其以工程上之專業管理能力協助業主及建築師規劃及管理工程之施工、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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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營建管理評估指標評估表(續)
項次 評估項目 評估內容 必要屬性 配
分 備註
(1)安全查核紀錄表 2
(2)材料送審紀錄表 3
(3)圖說送審管控表 3
(4)業主代表指示單 2
(5)工地疑義澄清表 3
(6)工務會議與協調紀
錄 2
(7)變更設計管制表 2
(8)監造日報表 2
7 (20%)
行政作業及管理 作業執行審查
(9) 文件記錄管理
必要
1
表 5-7
8 營建管理電子化
作業系統 提供網路即時查詢功能 鼓勵 表 5-8 註:
一、品質管理執行審查乃對於施工作業中之各項品管作業進行審查,若品管 計劃訂定合理且執行確實,則施工品質自然提昇,安全管理執行審查亦 同,故此項配分比較重要,乃希望營建管理單位能多加著重,以提昇施 工品質。
二、高風險性作業包含開挖支撐作業、高空作業(含塔吊、高空噴凝漿、高 傾斜剖面作業)及其它業主認定項目。
三、施工計劃書含安衛計畫書、緊急應變計畫、交通維持計畫、逕流廢水污 染削減計畫、土石運棄計畫審查等等。
四、評比平均分數加上獎勵分數達 60 分才獲得此項指標。
五、評比分數若有兩次低於 60 分,則此項指標不合格。
5-1 聘 用 營 建 管 理 顧 問
專案營建管理公司之經驗悉當重要,必需要有專職的專案人員而非臨時 因接案而配合的成員,其能用之評估基準及配合如如表 5-1 所示。
表 5-1 聘用營建管理顧問
項
次 評估項目 評估內容 必要 屬性 配
分 評估基準 配
分 備 註 1.營建管理顧問規模及
實績 2
1 專業營建 管理
聘用營建管
理顧問 必要 5
2.營建管理顧問專職人 員(資歷及人數) 3
5-2 管 理 單 位 制 訂 綱 要 計 劃
1、施工綱要計畫書
施工綱要計劃書為管理單位製作,以提供施工廠商依循此計劃編制細部 施工計劃,其中應包括品質計畫審查作業程序、施工計畫審查作業程序、材 料與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文件紀錄管理系統;項目 內容依工程規模及特性參考監造計畫製作綱要。
施工說明及材料規範:包括功能、規格、查(試)驗項目、試驗規範、
必要之參考廠牌、型號。且施工規範,先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施 工綱要規範整編暨資訊整合中心( http://140.115.63.229/csi/ )之規定為 準,不足時再予補充。
2、綱要進度表
管理單位訂定綱要進度表,做為施工廠商安排作業之細部進度表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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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進 度 控 制 執 行 審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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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安 全 管 理 執 行 審 查
安全衛生管理執行審查內容主要針對施工安全評估報告書及高風險性施 工作業予以審查,施工安全評估需依政府機關規定辦哩,如屬丁類危險性工 作場所,則尚需邀相關勞檢單位。
高風險性施工作業係指開挖支撐作業、高空作業(含塔吊、空高噴漿、高傾斜 剖面作業)、其他業主認定項目等作業。各評估基準的配分如表 5-6 所示。
表 5-6 安全管理執行審查
項次 評估項目 評估內容 必要 屬性 配
分 評估基準 配
分 備 註 1. 施 工 安 全 評
估 報 告 書 審 查記錄
(1)施工安全評估 1
報告書審查 5
2. 施 工 安 全 作 業查核記錄 4 1.高風險性施
工作業計劃 審查記錄
1 6
(10%)
安全管理 執行審查
(2)高風險性施工 作業安全計劃 審查
必 要
5 2.高風險性施 工作業查核 記錄
4
60
表 5-7.1 變更設計管制表(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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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專 業 証 照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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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鋼構作業証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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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監 造 單 位 查 核 記 錄
專業人員之証照管理應用監造單位予已查核,整個評估指標針對定証照 人員登錄資料及監造單位查核記錄予以評估,若有人員資料不符或本項評估 分數有二次未達 60 即認定未通過本項評估指標。
表 6-4 監造單位查核記錄 項
次 評 估 項 目
評估內容
必 要 屬 性
配
分 評估基準 配 分
備 註
1.証照人員登錄表 20 2.查核頻率 30 4
(100%)
監 造 單 位 查 核 記 錄
定期查核記錄 必
要 100
3.查核記錄 50
6-5 工 程 人 員 專 業 証 照 比 例
工程人員專業証照管理之評估基準:工程人員擁有專業証照比例,除法訂 規定之專業証照外,若法規新增之工種技術士亦可加入鼓勵加分項目(獎勵辦 法待工地實測及宣導後再作研議)。
表 6-5 工程人員專業証照比例 項
次 評 估 項 目
評估內容 必要 屬性
配
分 評估基準 配分 備 註
5 工 程 人 員 專 業 証 照 比 例
工 程 人 員 擁 有 專 業 証照比例
鼓勵
工程人員擁有專 業証照比例,除 法訂規定之專業 証照外,若法規 新增之工種技術 士亦可加入鼓勵 加分項目
待 工 地 實 測 及 宣 導 後 再 作 研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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