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獨奏琵琶作為特定音樂種類
琵琶是中國傳統樂器。擁有悠久的歷史,豐富的技巧指法,剛勁短韻的音色,
幅度寬廣的表現力。除了在不同樂種中扮演特定的角色之外,還發展出了大套樂 曲的獨奏系統,也擁有許多形象鮮明、題材多元、具有深刻感染力且讓國人耳熟 能詳的曲目。琵琶是胡樂中國化的代表性樂器,不但在其演變的歷史上可以看到 文化融合的過程,透過其直截的音色特質、出入雅俗、淋漓盡致的曲目風格,也 可以看到中國文化中雄健揮灑的一面。
中國傳統樂器中,只有琵琶與琴擁有獨奏樂譜,因而被稱為傳統音樂中僅有 的獨奏樂器。所謂的「獨奏樂器」,一方面表示此樣樂器性能與藝術手法上的成 熟,可以單獨表現出完整而豐富的音樂內涵,「不需要」其他樂器合奏或伴奏以 達到音樂的完整;另一方面此樣樂器的表現方式,一定程度而言並「不適合」與 其他樂器合奏,因為音色、表現手法的特殊性,更適合單獨演奏。在中國音樂的 文化傳統之中,樂器縱然是音樂藝術賴以表達的媒介,但卻從來不僅是一種工 具,樂器性能以及曲目的發展與此項樂器的起源、歷史、使用者的背景思維息息 相關。琴樂的形成與文人的思想緊密扣合,隱逸、自省、修身、慎獨等思維,使 其無論在形制、音量、音色或音樂表現上,都朝著蘊藉幽微的特色發展。而音量 小、以行韻變化為重心的音樂特徵,如果和其他樂器合奏,非但音量不足、行韻 變化無法聽清,整體的音樂美感也將悖離琴樂的文人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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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們相當熟悉的例子。但可以注意到在南管的音樂形式之中,並不會將琵琶使 用於獨奏,也沒有這方面的曲目。在其他使用到琵琶的樂種中也是類似的情形。
可以說,琵琶獨奏的曲目和技能,是自成系統單獨傳承的,尤以見諸記載的一些 近代琵琶名家及其師承、流派,可發現其發展還有著明顯的地域性,大多出現在 上海、江浙一帶。目前可以確實傳承的琵琶獨奏系統,也就是從第一本刊行的琵 琶譜華秋蘋《琵琶譜》為起源發展而成的幾個流派、傳譜、傳人以及曲目。所以 可以說,琵琶獨奏並不是一個廣泛存在於各樂種間的現象,相反地,可以將其視 為一獨立的樂種來看待。以下便就此觀點作一理論的梳理,並以「獨奏琵琶」作 為此樂種的稱呼。
琵琶這一名詞,自東漢以降,綿延了近兩千年。然而「琵琶」二字原為中國 抱彈類樂器的統稱,因此以琵琶為名的樂器,無論是樂器的材質、造形、構造形 制,以及持奏方式等各方面,都包含了各種樣式。這種種樣式另外又以不同的專 稱為人所知,例如絃鼗、阮咸、三絃、秦漢子等等;此外也產生了以形制特徵彼 此區別的名稱,例如「直項圓腹琵琶」用以稱呼阮咸之類的漢琵琶;「曲項梨型 琵琶」用以稱魏晉之後傳入的新穎樂器。在唐代部伎的記載中,也出現了「大琵 琶」、「小琵琶」、「鳳首琵琶」、「龜茲琵琶」、「雲和琵琶」、「五絃」等等不同的稱 謂。這些樂器雖然都以琵琶為名,其實來自於不同的國家地區,在樂器學的分類 上甚至屬於不同的構造種類。從流傳下來的圖像上去觀察,也會發現形形色色,
多元紛呈,似乎完全沒有統一的規格。各種形制各自遞嬗流傳,有些式微而有些 形成了各自的系統,目前則常以包含琵琶樂器為編制的樂種名稱,來稱呼現行各 種不同狀態的琵琶,例如南管琵琶、潮州琵琶、北管琵琶等等。
5 例如王遒定《四照堂文集》對【楚漢】一曲的描寫。詳見第二章第五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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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言之,琵琶原本是一統稱,指抱彈式的魯特琴類樂器。然而唐代以降,由 於四絃曲項梨形琵琶獲得高度的發展,便成為這種形制樂器的專稱,也以「阮咸」
名稱與秦漢琵琶做出了區別。然而,曲項梨形琵琶仍舊有若干種不同的形式,同 時也存在於許多樂種之中。例如絃索類的絃索十三套、山東碰八板、潮州細樂;
絲竹類的江南絲竹、潮州絃詩、二人台牌子曲、以及福建和臺灣都有傳承的南音;
臺灣的北管音樂與十三音;納西古樂中也可見不同形制的琵琶同時使用(參見圖 2-1);此外在各種說唱(尤其鼓詞與彈詞)、戲曲音樂之中亦常為伴奏樂器。然 而在這些樂種之中,琵琶只為合奏樂器之一,較不能完整展現琵琶樂器的效能與 美感。6
圖2-1:納西古樂可同時見到數種不同形制的琵琶類樂器
因此,在與「琵琶」一詞相關的各種音樂文化脈絡之中,琵琶獨奏應可稱之 為其中一個樂種。乍看之下這樣的定義似乎不甚合理,因為在一般的觀念之中,
樂器便是一種樂器,此樂器可能為各不同樂種所使用,那麼其獨奏又怎會形成一
6 袁靜芳,《樂種學》(北京:華樂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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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樂種。然而琵琶卻不僅是一樣樂器,而是一些樂器的統稱;7 而中國傳統樂器 之中又僅有琵琶與古琴擁有獨奏曲目,既然琴樂具有樂種的特徵,獨奏琵琶應也 可視為樂種。況且,所謂的琵琶獨奏並不是如想像一般,在整個中國各角落各有 不同曲目流傳,也不是每一種不同形制的琵琶都有獨奏曲目產生,相反的,擁有 獨奏曲目的就只有某種特殊形制,而且目前流傳獨奏樂曲的也只有某些特定地區 和某幾本傳譜,曲目其實也是有著一定限制的。因此,獨奏琵琶不是一個廣泛的 現象或通稱,而是專門一些地區、一些曲目和某種形制產生的特定樂種。喬建中 教授來台授課時曾提出,樂種、歌種與劇種的定義,必須有以下幾個條件:一、
固定稱謂;二、相對固定的地域流傳;三、代表性曲目;四、代表性演奏家;五、
特定音樂風格;六、一定的傳承時間。8
依據此六項條件一一探討,可以發現目前所廣泛流傳的獨奏琵琶音樂,是符 合樂種要求的。逐項分析如下:
一、是否有固定稱謂?
目前人們所稱的琵琶,首先指的就是可演奏獨奏曲目的,梨形、直抱、指彈、
六相二十四品的琵琶。這個形制的琵琶經過劉天華的樂器改良,由華秋蘋《琵琶 譜》上圖示的十二品增加至十八品,使用十二平均律,後來又慢慢增加至二十四 甚至二十五品,其演奏曲目有所擴充,然而演奏方式並無太大改變。此種形制也 在二十世紀新興的「國樂團」中作為合奏樂器使用。9 但相對於其他形制的琵琶 一方面皆未使用於獨奏,沒有獨奏樂曲出現,且在其名稱之前會冠上其他提示詞 彙,例如「南管琵琶」、「侗族琵琶」、「五絃琵琶」等,以華人文化圈的普遍認知
7 例如南管琵琶與獨奏琵琶便顯然是不同的樂器,但兩者卻都稱為琵琶。
8 喬建中教授於佛光大學人文社會學院藝術研究所授課所述。2002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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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琵琶」一詞可視為這種「獨奏琵琶」的固定稱謂。
二、是否有相對固定的地域流傳?
其次,獨奏琵琶的流傳區域,在劉天華國樂改進的行動將琵琶引進學校教育 系統,使其得到較普遍的傳習之前,可從幾個流派的分布區域看出,大抵限定在 江浙一帶。從華秋蘋《琵琶譜》收納樂曲的分類,可知當時有南北二派,北方稱 為直隸派,南方稱為浙江派。華秋蘋本人是無錫人,將南北二派吸納之後形成了 所謂的無錫派。後來依據《華氏譜》10衍生的琵琶流派,有浦東派、崇明派、平 湖派以及汪派等,其流傳區域也多不出上海、崇明這一範圍。由此可見,傳統的 獨奏琵琶,在流傳與分布上是有著一定的地域性。
三、是否有代表性曲目?
在曲目方面,獨奏琵琶擁有代表性曲目是無庸置疑的。傳統琵琶曲目擁有傳 統的分類系統,分為抒情的文曲、敘事的武曲,以及展現功力之美,非文非武抑 或亦文亦武,有一定絕對音樂特徵的「大曲」。而且由於琵琶指法的特殊性,遠 離歌唱性的音樂風格,使得其他單一樂器要對琵琶曲目作改編相當困難。雖然因 為長時期受到壓抑而無曲譜留存,造成現今能傳承下來的古曲數量並不多,但曲 目之間風格分野清晰,曲情深刻豐富,因此有很大比例的琵琶曲目相當膾炙人 口。例如【十面埋伏】、【春江花月夜】等,相當為人所熟知。而其他曲目如【陽 春白雪】、【塞上曲】等等,也都是與其他樂種風格相當不同的經典曲目。
四、是否有代表性演奏家?
獨奏琵琶的代表性演奏家可說不勝枚舉。歷史文獻中曾記載的技藝高超的獨
9 關於琵琶形制的演變將於下一節專文探討。
10 華秋蘋《琵琶譜》簡稱《琵琶譜》。在本論文行文中段落第一次出現此譜將使用全稱,第二次 以下使用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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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者就有數十人,《淵鑑類函》中列舉的就有:朱生、阮咸、孫放、孔偉、賀懷 智、康崑崙、王芬、曹保保、曹善才、曹剛、裴興奴、褚淵、段善本、李宮人、
李近樓等,11 除此之外為人所熟知者還有范曄、裴神符、王維、羅黑黑、鄭中 丞、廉郊、曹妙達、蘇衹婆、李管兒、關小紅、趙璧、楊志姑姪、廉承武、大周 后、蕭觀音、杜彬、頓仁、鍾山、查鼐、張雄、湯應曾、白在湄、樊花坡、一素 子、楊廷果、陳牧夫等;華秋蘋《琵琶譜》出版之後,陸續集結樂譜、傳承與創 新的名家也相當多,包括華秋蘋、李芳園、朱英、沈浩初、汪昱廷等人;以傳統 方法傳承而有錄音傳世,或在高等音樂院校執教者,又有華彥鈞、劉天華、楊蔭 瀏、曹安和、林石城、吳夢飛、王範地、李廷松等人。從劉天華引入西方的教學
李近樓等,11 除此之外為人所熟知者還有范曄、裴神符、王維、羅黑黑、鄭中 丞、廉郊、曹妙達、蘇衹婆、李管兒、關小紅、趙璧、楊志姑姪、廉承武、大周 后、蕭觀音、杜彬、頓仁、鍾山、查鼐、張雄、湯應曾、白在湄、樊花坡、一素 子、楊廷果、陳牧夫等;華秋蘋《琵琶譜》出版之後,陸續集結樂譜、傳承與創 新的名家也相當多,包括華秋蘋、李芳園、朱英、沈浩初、汪昱廷等人;以傳統 方法傳承而有錄音傳世,或在高等音樂院校執教者,又有華彥鈞、劉天華、楊蔭 瀏、曹安和、林石城、吳夢飛、王範地、李廷松等人。從劉天華引入西方的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