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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況分析 現況分析 現況分析 現況分析

第一節 第一節第一節

第一節 政府科技政府科技政府科技發展政府科技發展發展發展 一

一一

一、、、政府科技發展政策、政府科技發展政策政府科技發展政策 政府科技發展政策

科技政策就是政府為促進科技有效發展,以達成國家整體建設目標,

所採行之各種重要制度及施政方針,而整體國家科技政策之形成機制乃涵 蓋政策議題形成、政策規劃、政策執行乃至事後評估,因而需有科技發展 組織體系,包含推動單位、執行單位與企劃評估制度的支援。

我國之科技政策推動機構為國科會、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及其他相關部 會;國科會之職掌包括推動全國整體的科技發展、支援學術研究,以及協 調、聯繫、審議與管制考核各部會年度重要科技計畫,而行政院科技顧問 組的任務包含國家科技研究發展政策及重要科技發展計畫之建議事項、召 開科技顧問會議及策略會議之籌劃事項、行政院指定之有關科技發展方案 或專案計畫之推動事項等。其他推動機構除中央研究院外,以行政院編列 科技預算之各部會署為主,包括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 部、衛生署、環保署、原能會、農委會、勞委會等機關,透過各部會署科 技預算之編列與執行,引導與落實政府科技發展政策,並由主管科技的政 務委員負責跨部會協調。[國科會,2010]

在執行機構方面,科技發展之基礎與先導性應用研究,主要執行機構 為中研院與國內各大學校院;應用研究與技術發展則由政府及財團法人研 究機構為主體,而產品開發與商品化研發主要是由公民營企業負責。

在科技發展中為求有效運用有限資源,政府除訂定科技發展政策與發 展重點外,最重要的是中長程計畫之企劃與執行中計畫之評估,及完成研 發後之績效考核,因此科技計畫規劃評審、執行管制與成果考核三聯體系,

成為我國科技發展重要之機制。

依據 88 年公布之「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政府應每 2 年提出科技發

展之遠景、策略及現況說明,國科會爰自 90 年起每 4 年規劃訂定「國家科 學技術發展計畫」,復於計畫中期提出滾動修正之「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 皮書」,作為擬訂科技政策與推動科技研究發展之依據。國科會為整體規 劃全國科技發展,自民國 67 年起每 4 年定期召開全國科技會議,針對我國 科技發展之現況、挑戰與願景作成具體建議,並於會後邀集各相關部會,

依據會議建議與共識,研擬我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作為政府未 來 4 年推動科技發展之依據。[國科會,2010]

各相關部會依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及「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 皮書」之國家科技發展總體目標與策略,以及各項重大科技會議結論與建 議事項,擬訂中程個案科技計畫及年度綱要科技計畫,送請國科會審議,

審查結果經陳報行政院核定後編列科技預算,並於完成法定程序後據以執 行。

圖 2-1 政府科技政策形成圖

資料來源:[林博文,2009]

第二節 第二節第二節

第二節 政府科技計畫政府科技計畫政府科技計畫審議與政府科技計畫審議與審議與績效評估審議與績效評估績效評估績效評估 一

一一

一、、、政府科技計畫審議、政府科技計畫審議政府科技計畫審議 政府科技計畫審議

依據「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規定,各部會署所擬之科技發展計 畫,應依「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規定送行政院國家科學 委員會審議,科技發展計畫包括以下範圍:

(一)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所擬訂之科技發展計畫。

(二)依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及「中華民國科技白皮書」中之各 項研究發展課題所擬訂之科技發展計畫。

(三)國科會委員會議核定之科技發展計畫。

(四)行政院科技會報、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及行政院產業科技策略會議 決議之科技發展計畫。

(五)行政院交辦之科技發展計畫。

(六)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因施政業務發展需要擬訂之科技發展計畫。

目前國科會辦理政府科技發展計畫之整體審議作業,分「中程個案計 畫」、「總體說明書」、「年度綱要計畫」三部份進行審議。

(一)「中程個案計畫」係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 要點」所訂定 2 至 6 年期程之個案計畫,應於前一年年底前提送國 科會審查,審查結果獲通過者,免再提報「年度綱要計畫」,惟計畫 經費仍應併其他各「年度綱要計畫」於部會總科技經費額度內調配;

審查結果未獲通過者,可依部會需要另提「年度綱要計畫」送審。

(二)「總體說明書」係說明各科技計畫內容與部會施政方針之關聯性,

約於每年 1 月底前提送國科會審查,審查意見供各部會提報「年度 綱要計畫」參考。

(三)未通過中程個案計畫或未提中程個案計畫者,可於 5 月初另研擬「年 度綱要計畫」提送國科會審查,審查結果包括各項科技計畫之審查 意見及經費建議核定數,於國科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後陳報行政院

核定。

圖 2-2 100 年度政府科技計畫群組審議作業流程圖

資料來源:[國科會,2009]

二 二二

二、、、政府科技計畫、政府科技計畫政府科技計畫績效評估政府科技計畫績效評估績效評估 績效評估

過去政府科技計畫著重在申請時的審查機制,對政府各部會署所擬訂 科技計畫之執行成果評估作業,缺乏一套完整的回饋制度與配套措施,以 致難以評估整體科技政策是否落實。因此國科會開始有系統地建構政府科 技計畫績效評估指標與評估作業模式,並建立具體化、系統化之衡量準則 與評估機制,以作為國科會與主管機關評估科技計畫執行績效與資源分配 決策之依據。

目前國科會已建立完成一套完整的「政府科技計畫績效評估作業」機 制,各項政府科技計畫皆需配合其規定辦理,其作業方式可概分兩階段。

(一)繳送計畫成果效益報告

政府科技計畫執行單位之計畫主持人,應於年度結束完成計畫後,

於翌年 1 月底前,上網至國科會「科技計畫績效管考平台」填報完成「計 畫成果效益報告書」、「科技計畫績效指標實際成果」以及佐證資料,並 上傳至「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計畫成果效益報告書」是計畫整體 性說明,內容包括以下 8 個項目:(格式參如附錄一)

1.基本資料

2.計畫目的、計畫架構與主要內容 3.計畫經費與人力執行情形

4.計畫已獲得之主要成果與重大突破(含量化成果 output) 5.主要成就及成果之價值與貢獻度 (outcome)

6.與相關計畫之配合 7.後續工作構想之重點 8.檢討與展望

國科會將科技計畫性質分成 10 類,並將績效指標分成學術成就(科 技基礎研究)、技術創新(科技整合創新)、經濟效益(產業經濟發展)、

社會影響(民生社會發展、環境安全永續)、其他效益(科技政策管理及

其他)等 5 大構面共 29 項指標。各計畫填記「科技計畫績效指標實際成

表 2-3 績效指標項目初級產出、效益及重大突破

構面 績效指標 初級產出量化值 效益說明 重大突破

A 論文 論文發表數量、國內外期刊 發表數量、重要期刊(SCI、

SSCI、EI、AHCI、TSSCI 等)

發表數量等 討會workshop、學術會議 symposium、學術研討會 conference、論壇 forum 次 數。出版論文集數目

構面 績效指標 初級產出量化值 效益說明 重大突破

構面 績效指標 初級產出量化值 效益說明 重大突破

構面 績效指標 初級產出量化值 效益說明 重大突破

(二)提送計畫績效評估報告

政府科技計畫主管機關依據執行單位所提報之計畫成果效益報告,

聘請學者專家進行審查彙整後,於 3 月底前填報完成「計畫成果績效評 估報告書」及給予評等,並上傳至「科技計畫績效管考平台」。「計畫成 果績效評估報告書」內容主要包括以下 6 個項目及其評分權重:(格式參 如附錄二)

1.執行之內容與原計畫目標符合程度 (20%)

2.已獲得之主要成就與成果(outputs) 滿意度 (30%)

3.評估主要成就及成果之價值與貢獻度(outcomes/impacts)(30%) 4.與相關計畫之配合程度 (10%)(Bonus)

5.計畫經費及人力運用的適善性(15%) 6.後續工作構想及重點之妥適度(5%)

第第第

第三三三節三節節 節 建築研究相關科技計畫發展建築研究相關科技計畫發展建築研究相關科技計畫發展建築研究相關科技計畫發展

本所為配合國家政策及本部「建構公民參與、安全無虞、福利照顧、

服務便捷與永續發展的優質生活環境」之施政願景,本於本所職掌推動各 項建築研究相關科技發展計畫,主要著重於維護公共安全與增進民生福祉 相關科技之研究發展與推廣應用,以推動節能減碳生態城市與永續綠建 築,加強建築與都市防災及建築防火之研究與創新,發展智慧化居住空 間,提昇整體建築產業技術,建置全人關懷生活環境,創造安全、健康、

便利、舒適、節能與永續之優質生活環境。

一一

一一、、、、歷年推動歷年推動歷年推動歷年推動之之之建築研究相關之建築研究相關建築研究相關建築研究相關科技計畫科技計畫科技計畫 科技計畫

本所自民國 78 年配合「中華民國產業自動化計畫」執行營建業自動化 科技計畫開始,迄今已執行完成下列 24 項建築研究相關科技計畫。

1. 建築物防火性能檢驗測試及應用研究計畫(84 年度至 87 年度)

2. 建築物防火安全技術研究發展與應用計畫(88 年度至 93 年度)

3. 建築物防火安全工程與創新技術(94 年度至 95 年度)

3. 建築物防火安全工程與創新技術(94 年度至 9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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