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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期中審查會議紀錄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99 年度「高齡者居住環境無障礙化法令政策之研究」、

「建築研究科技計畫整體執行績效之研究」及「房地產景氣分析與發布 方式之回顧與檢討研究」等 3 項自行研究案期中審查會議紀錄

一、開會時間:99 年 8 月 27 日下午 2 時 30 分 二、開會地點:本所簡報室

三、主持人:毛組長犖 記錄:游輝禎等 四、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五、主席致詞:(略)

六、綜合討論:

「建築研究科技計畫整體執行績效之研究」自行研究案 陳教授政雄:

1.台灣已邁入多元文化社會,科技發展期能落實各文化生活需求。

2.台灣貧富差距加大,已形成M型社會,科技發展期能兼顧資產階 級、中產階級、勞動階級之需求。

3.科技發展目標不在文明而是文化,不在財富而是樂活(LOHAS)。

黃教授耀榮:

1.本計畫能發展客觀性績效評估方法與系統,對未來單位之研發績 效自我檢核將是很好的工具。

2.績效評量是否會因不同屬性產業、不同領域而有適用問題,產出 與效益之意義仍有落差,產出較易評量,效益是否僅以國科會或 經濟部之人才培育、專利、技術移轉等來衡量,可能仍需考量對 政策實施之影響,對產業界發展或對實質生活環境品質提升之影 響等因素,如能納入思考,也許較能呈現建研所之研發績效。

花教授敬群:

1.績效指標是否為該計畫原規劃時已提出之項目,並提出相關目標 值,抑或必須從各計畫原始計畫書,篩選原訂研究目的與預期效 益。

2.未來新計畫之研擬,是否應先行提出相關績效指標之目標值,並

以達成率為評估績效之基礎,抑或均由相同指標評估其相對表現。

3.指標合理性與評估目的亦為重點。

李教授東明:

1.建研所為國家級建築研究機構,所進行之研究案均具有其重要性 及指標性,極具參考價值;惟因研究成果之宣導不易,往往不為 外界瞭解研究之多元性與豐富性。建議除將研究成果上網供民眾 參閱外,可建立建研所相關研究之檢索大綱或地圖,亦可與搜尋 引擎連結,以宣揚研究成果。

2.可建立一套評鑑系統或標準,以檢視建研所各研究案。

康科長佑寧:

1.報告書第五頁及第八頁所引用流程圖,可再修正以使更明確。

2.建築研究科技計畫與一般工業產值之差異,在於會與使用者發生 密切關係,是否能將使用者滿意度因子納入績效評估。

毛組長犖:

1.本所各科技計畫均依國科會擬定之績效指標項目作績效評估,因 各績效指標多偏向表達計畫效率之產出項目,較難適切表達計畫 之效能,本研究可在各科技計畫效率與效能之比較上著墨。

2.本所研究成果可藉由投稿建築學報之機制作推廣。

七、研究主持人答覆:

游研究員輝禎:

1.近年來科技發展方向已朝多元化發展,國科會最近正在編撰之科技 白皮書,即已將人文關懷與永續發展列為重點發展策略。

2.限於資料包絡分析法之特性,投入與產出項均需採用量化指標,對 於質化效益仍依國科會既有績效評估方式呈現。

3.各項科技計畫於擬訂計畫書時,即依國科會所擬訂之績效評估指標 項目,選定該計畫之關鍵績效指標(KPI)送國科會審議,並於計畫結 束時,依該計畫原先所選 KPI 達成之成果辦理績效評估。

4.計畫成果之推廣與宣導,亦為計畫績效評估指標項目之一。

5.報告書中相關流程圖將配合於期末報告修正。

6.本計畫主要探討建築研究科技計畫之執行效率,以協助計畫管理,

對於各計畫目標達成之效能,國科會既有之績效評估內容已涵括。

八、主席結論:

1.本所「高齡者居住環境無障礙化法令政策之研究」、「建築研究科技 計畫整體執行績效之研究」及「房地產景氣分析與發布方式之回顧 與檢討研究」等 3 項自行研究案期中審查通過。

2.有關本次與會學者專家之寶貴意見,請各計畫主持人納入參考修 正,使研究成果更為豐富完整。

3.有關本次 3 項自行研究案經費之核銷事宜,請各計畫主持人依規定 辦理。

九、散會(下午 16 時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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