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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修養

在文檔中 第三章 印順法師的生命觀 (頁 50-58)

修養與體驗,為宗教所共有。印順以為,印度的外道尤其重視修養與體驗,

但其中邪正、淺深不等,必須從方法、成效、證驗者的摹寫等加以推定,不能任 意以此為彼。(註279)印順強調:「緣起法性」是宇宙人生的最高法則,身心修養、

一切的一切,都不能違反這緣起法性,也就是說,「世出世法不能打為兩截,要在 這一貫的法則中建立」。(註280)這是探討印順修養觀首先應該了解的。

壹、修養的基本理念 一、修養不離世間與人類

276 同上註,頁 155-156。

277 印順(1947),《中觀今論》,頁 28-30、34。

278 印順(1958),〈佛教之涅槃觀〉,收錄於《學佛三要》,頁 214、223。

279 印順(1948),〈評熊十力的新唯識論〉,收錄於《無諍之辯》,頁 18-19。

280 印順(1941),〈佛在人間〉,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6。

印順重視佛法的人間性,佛法的各種面向都密切與「此時、此地、此人」結 合,尤其是實踐的層面。印順認為:學佛,是道德的實踐,修持悟入目的在淨化 身心、圓滿德行,不知者以為佛法的修持,與世間與人類無關,印順反駁說,「這 是重大的誤解」。(註281

二、堅定實踐「改造自己」的信念

世間的學術、宗教、技巧,莫不是為解除人生痛苦而產生,然而至多能解除 自然界的威脅,以及少部份因社會關係所發生的痛苦,其中的關鍵是:自然界是 無生的,只要發現其變化法則就可以控制,然而社會關係就難多了,尤其是個人 身心上的痛苦。(註282

生在世間,面對自己,自己究竟是什麼?心裡是怎樣活動的?實在不易認識,

痛苦尤其難以解除。印順深體佛說,不斷在著作中強調:佛法主要即在教人怎樣 覺悟自己、改造自己以解除痛苦。印順強調:人如果不能從解除自己身心上的煩 惱矛盾下手,任何方法都不會收效,只有增多痛苦;因為世間一切是由人類自身 的業力所招感,所以人有力量能改造自己,打開現實,進而能改造未來、改造世 間。我們應首先改造自己,才能合理的、根本的解除人世間的苦痛。(註283) 三、依戒、定、慧三學修養,慧學是關鍵

(一)修學戒、定、慧三學以袪除私我

印順指出:學佛重在袪除私我,但不依正確的方法是袪除不了的。人心中的 私欲如遍地荊蔓、根深蒂固,如果不鋤盡,決不能生長嘉穀。要化除我我所見,

要依戒、定、慧──三學去修習,並且需要痛下功夫,修持悟入,在淨化身心,

以完成圓滿究竟的德行。(註284

(二)唯依慧學能成聖者

修學佛法雖有種種方便法門,而轉凡入聖的關鍵全視乎有無真實智慧,所謂 六凡四聖的十法界,其中凡與聖的分野即在覺與不覺,覺所以成聖,不覺所以在 凡。智慧可說就是聖者們的特德:佛以覺慧為其中心,名號上「佛陀」一詞義譯 就是「覺者」,又被尊稱為「世間解」、「正遍知」,而其所證的究竟果德,則稱作

「無上正等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菩薩,全稱是「菩提薩埵」,義譯是「覺 有情」,可解說為覺悟的有情,如龍樹說「有智慧分,名為菩薩」。小乘的辟支佛,

譯為「獨覺」或「緣覺」;聲聞一名,也是聞佛聲教而覺悟的意義。佛、菩薩、獨

281 印順(1954),〈一般道德與佛化道德〉,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320。

282 印順(1947),《心經講記》,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 147。

283 印順(1947)《心經講記》,頁147、作者(1949)《佛法概論》,頁94、(1953)〈學佛三要〉,

收錄於《學佛三要》,頁11。

284 印順(1954),〈一般道德與佛化道德〉,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320。

覺、聲聞四聖,皆依智慧以成聖,都不離覺義──祇是大覺小覺而已。(註285

(三)自證化他,都以智慧為先導

佛教的覺慧,當然不是抽象的知識,或是枯燥冷酷的理智,而是在悲智理性 的統一中,所引發出來的如實真慧。在修證的歷程上,覺慧是貫徹始終的,不管 自證與化他,都要以智慧為先導,尤其是修學大乘的菩薩行者,為了化度眾生,

更需要無邊的方便善巧,因此備受推崇,認為是一切功德的核心、一切功德之本,

修證要依智慧而得圓滿究竟,這是佛法所一致宣說的。印順強調:在一切法門中,

對這聖者之基的慧學,應格外的尊重與努力!(註286

(四)「般若」與「方便」不一不異

「般若」是智慧,「方便」也是智慧,意義是:菩薩初以般若慧觀一切法空,

如通達諸法空性,即能引發無方的巧用,名為方便,龍樹《大智度論》比喻說:

般若如金,方便如熟煉了的金,可作種種飾物;假使離了性空慧,方便也就不成 其為方便了,因此二者不一不異,般若側重於法空的體證,方便側重於救濟眾生 的大行,即以便宜的方法利濟眾生,《大智度論》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 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正是此義。(註287

(五)真理智慧與道德渾融

佛法的修持,不但要息心而制心一處,還要於一心中勘破自我、定慧齊修,

真能做到私我淨盡、般若現前,不但了脫生死,而一切行為無不隨順正法、度脫 有情。印順說,佛教所說的一般道德,與其他相通,但唯有從般若而流出的無漏 德行,道德與真理智慧渾融,才是佛化的不共道德。(註288

四、信願、慈悲、智慧,是菩薩行的宗要

(一)學佛三要:信願、慈悲、智慧

印順以為:佛法無量法門的修習,即等於信願、慈悲、智慧三要的進修,這 是非常深廣的。(註289)提綱挈領地說,大乘的核心,是以大菩提願為本、大悲心 為上首、空慧為方便的,如《寶積經》所明的菩薩道,可略分三段:一是修廣大 正行,重於菩提願;二是習甚深中觀,重於空慧;三是作教化事業,重於大悲心。

綜貫這三德而修行,才成為菩薩正道。(註290

在修菩薩行的歷程中,菩提願(信願)、大悲(慈悲)與般若(智慧)這三者 是必修而不可缺少的,如有悲而沒有菩提願與空慧,那只是世間的慈善家而已,

有空慧而沒有悲願,那是不成其為菩薩的;所以,大乘菩薩行,是依此三心而修。

(註291

285 印順(1955),〈慧學概說〉,收錄於《學佛三要》,頁 159。

286 同上註,頁 159-160。

287 印順(1942),《金剛經講記》,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 7-8。

288 印順(1954),〈一般道德與佛化道德〉,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320。

289 印順(1953),〈學佛三要〉,收錄於《學佛三要》,頁 77。

290 印順(1962),《寶積經講記》,頁 6-7。

291 印順(1989),《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後收錄於《華雨集(四)》,頁 40。

(二)以信願、慈悲、智慧領攝初方便

念佛、吃素、誦經,是菩薩行的方法、勝方便,目的在信願、慈悲、智慧的 進修;但由於不求智慧,慈悲薄弱,使得善巧的方便法門,不能盡到方便的功用。

印順認為:不應為念佛而念佛、為喫素而喫素、為誦經而誦經,而是為了策發信 願而念佛、為長養慈悲而喫素、為了引生智慧而誦經;因此,真心學佛、學菩薩 行者,要從念佛中策發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大願精進,從喫素放生中,長養慈 悲,從事種種有益人世的福利事業,從誦經中,進一步研求義理、引發智慧,如 此才是正用初方便、奠定菩薩學的初基,再進一步,更應向著無邊的深廣法門邁 步向前直進。(註292

五、佛法解除苦痛的方法與原則

佛法解除苦痛的方法是如何?印順認為:原則的說可分二種:一是充實自己:

增加反抗的力量,使苦痛在自己身心中沖淡,不生劇烈的反應。如力量小的擔不 起重物,感到苦難;而在鍛鍊有素精強力壯者,則可把著便行,行所無事。二、

消滅苦痛的根源:知其原因,將致苦的原因對治了,苦果自然不生。(註293) 佛法所討論的「度一切苦厄」、「能除一切苦」,是著重在自我身心的改善與解 放的。因為度苦、除苦的境界不同,所以產生了大乘與小乘,其中側重否定的功 夫,希求自己的苦痛解脫而達到自在,被稱為小乘;大乘則側重於離苦當下的大 解脫自由,又因了知一切眾生的苦痛與我無異,於是由推己及人,企圖解除一切 眾生苦痛以完成自己。印順說:大小乘都是從人生正覺中去解除苦痛,並無不同,

本不是絕對對立,後代不過是從偏於為己或為人分別罷了。(註294

這三世流轉的生死,可說是生命之流,都是因心的錯誤指導行為而引生的。

如果我們不想老是這樣生死苦逼來去流轉,那就得先從發動行為的內心錯誤上改 造起。所以三世流轉的生死苦也好,現實人間的苦痛也好,需要解決的苦痛雖有 淺深不同,原則並無不同。我們要消除苦痛,非先從內心上的愛欲和知見改造起 不可。自然,這就是行為的改善,也即是人我關係的改善。(註295

貳、修養的途徑與方法

印順感於一般人不能統攝條貫佛法,又籠統忽略各種法門的應機特性、淺深 次第、與相互關聯,造成偏取佛法的部分而丟棄全體的過失,使佛教走上空疏貧 乏;因此,他在《成佛之道》(1959)一書中,依據其師太虛的開示,並參考宗喀 巴的菩提道次第,(註296)提出了有關佛教修行、也就是人生修養的途徑與方法:

292 印順(1953),〈學佛三要〉,收錄於《學佛三要》,頁 80-81。

293 印順(1947),《心經講記》,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149。

294 同上註。

295 同上註,頁 151。

296 印順(1959),《成佛之道》,自序,頁 1-2、4-5。

一、「五乘共法」係以五戒、十善等「戒行」為宗要

印順鼓勵學佛者力行菩薩道,依人身而漸向佛道,首先便應以五戒、十善等

「戒行為宗要」。他解釋道:有五戒、十善等戒行,就能生在人間,如果又而能修 布施,能得廣大福業更好,但如果有戒行而深修定法,反而會上生長壽天,成為 學佛的大障礙;所以依人身而引入佛道,應以戒行為主,就是重視人間的道德,

健全人格,在這戒行的基礎上,應隨分隨力來布施,如果想修定法則應修四無量 定,才能密切通於利益眾生的大乘法。(註297

「十善業」也稱「十善戒」,從《阿含經》以來與「五戒」並稱,是戒,也是 律儀,分身、口、意三類:身善業有三:不殺生、不盜、不邪淫,與五戒的前三

「十善業」也稱「十善戒」,從《阿含經》以來與「五戒」並稱,是戒,也是 律儀,分身、口、意三類:身善業有三:不殺生、不盜、不邪淫,與五戒的前三

在文檔中 第三章 印順法師的生命觀 (頁 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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