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虛擬藝術的符碼
第一節 生活中圖像與符號的存有
符碼是極為複雜的聯想模式,人們從特定的社會與文化中學習得來。這些符 碼或稱為心靈的「秘密結構」,影響了我們對媒介與生活方式中的符號與象徵。
人們把不同的符碼帶到某特定訊息中,而且以不同的方式詮釋之。如艾科所說:
符碼與次符碼依一般的文化參考架構應用在訊息中,所謂一般的文化參 考架構是包括訊息接收者的知識總和:其意識形態的、道德的、宗教的立場,
其心理態度、品味、價值觀等等。27
解碼不得其道可能在往昔發生過,艾科舉出一些例子:異鄉人在異族文化中 不知道符碼,或者人們以自己的符碼詮釋訊息,而不是以原創訊息的符碼詮釋 之。他說這是大眾媒介擴展之前的情形,錯誤的解碼不是慣例,而是偶然發生的 事情。然而,由於大眾媒介的發展,情況為之激變,錯誤的解碼成為常態。根據 艾科的看法,這是由於媒介製作者與接受者之間存在著鴻溝。
由於資訊傳送者的社會階級、教育程度、政治意識形態、世界觀、精神等等 使然,不同於接收訊息者之符碼,所以資訊接收者對資訊之詮釋會有所歧異。
第一節 生活中圖像與符號的存有
根據當代學者的說法:圖像學目的,是要描述或者重建那些因時代變遷而逐 漸被人所遺忘的圖像意義,好讓藝術史的門外漢和非該類型藝術的專家學者們理 解這些藝術品的實質內容。從歷史發展來說,圖像學最早是一門建立「象徵」的
27 Arthur Asa Berger,黃新生譯,《媒介分析方法》,臺北市:遠流出版,1992,頁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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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問。例如在歐洲到處可見的徽章,各有象徵意義,也各有解讀脈絡。28 圖像 學作為藝術史方法論,固有其時代的必然性與迫切性,帕諾夫斯基也替我們釐清 了藝術史家在面對傳統圖像時所應採取的態度。
一、圖像無所不在
二十一世紀被稱為圖像時代!這種稱號並不意味著人類過去沒有圖像,或著 不看重圖像,而是說生活在這個世紀的人們,多少都能夠體會到影像思考和影像 本身的威力。歷史上每一個世代都擁有豐富而多樣的圖像表現與記錄,然而我們 卻是以圖像作為思維的工具,把圖像當作生活背景,甚至將圖像視為認識主體的 魔幻舞台。整個世界充斥著影像—印刷、攝影、電影、媒體、網路訊息、數位影 像…,這影像甚至以「圖像即真理」的超實體身分呈現在我們面前。
「藝術是一個由想像共造的國度(Reich gestalter Phantasie),⋯⋯
審美的意趣在於被呈現的對象所呈現的方式(Wie der Dargestelltheit), 而不關心其實際存在或者是虛擬存在的問題。」29
圖 3-1 提香,〈聖愛與俗愛〉,畫布、油彩,118×279cm,羅馬博爾蓋塞博物館收藏,1514。
28 陳懷恩,《圖像學-視覺藝術的意義與解釋》,臺北市:如果出版,2008,頁 128。
29 同上,頁 303。
30 者提出了「視覺文化」(visual culture)一詞,作為與過去文字思考模分庭抗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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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新興的學科範疇。這種「圖像化轉向」(pictorial turn),乃接續著二十世 紀語言學轉向的另一種思維方式而來的。
圖 3-2 視窗將電腦運作予以視覺化(取自:http://timeimprint.blogspot.tw/2011/03/windows-7.html)。
袁金塔在書蟲趴趴走陶藝多媒材作品輯中(圖 3-3)也提到:文字符號與圖 像、影像對話與消長,思考當代資訊媒體,如:電視與電腦巨大的傳播與複製能 力,後現代社會如何處理古今文字符號與圖像、影像的問題。30
圖 3-3 袁金塔,《書蟲趴趴走畫冊專輯》局部。
30 袁金塔,《書蟲趴趴走畫冊專輯》,臺北市:采泥藝術,2006,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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幟下服務,對所謂殖民主義的毀謗者,沒什麼比這個黑人效忠於所謂的壓迫 者時所展示的狂熱,更好的回答。因此我再度面對了一個更大的符號系統:
有一個能指,它自身已籍前一個系統形成(一個黑人士兵正進行法國式敬 禮);還有所指(在此是法國與軍隊有意的混合);最後,透過能指而呈現 所指……。33
因此,同時伴隨著符號系統與社會中神話系統的運用,研究者可以找出豐富 的文本意義。然而眼睛是哲學的原型器官。其神秘之處在於它們不僅能夠看,還 能看見它們正在看。這讓眼睛在身體的所有認知器官中,取得顯著的地位。哲學 思考的重要性,實際上就在於眼睛的反映、眼睛的辯證、及觀看自己在看的活動 本身。34 筆者在創作的過程中,也時常會用到符號來所指(圖 3-4)。用自己的 語彙來加以詮釋,用圖像來說明傳達的意思表現。
圖 3-4 陳乃華,〈小小眼II 〉局部,彩墨、玉版宣,68×68cm,2015。
33 Victoria D. Alexander,張正霖、陳巨擘譯,《藝術社會學:精緻與通俗形式之探索》,臺北市:
巨流圖書,2006,頁 246。
34黃冠華,《觀看不見:凝視的概念》,新聞學研究 第八十七期 ,2006,頁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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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brid),線上(online)的虛擬化身與離線(off line)的現實認同絕非僅是 虛實二分的化約定論,網際網路既可以是具有近用權(access)者的公共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