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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幸福感之發展與相關理論

第四節 登山健行活動之介紹

有關登山健行之相關文獻,本研究分別從登山健行活動之定義、登山健行活動 之發展與登山健行活動之類型等三個部份來探討。

一、登山健行活動之定義

Flexner 與 Hauck(1987)指出登山健行(hiking)是為了樂趣、運動、軍事訓練等 目的,而行走一段距離。透過此種健行的方式行走在山林間,藉以增強體能、磨練 心智並從中獲得享受大自然接觸體驗與樂趣的活動。登山是以山作為旅行消磨時間 及休閒目的地,藉由與大自然接觸而獲得某種感受,讓心理或身體愉悅的一種行為

(楊南郡,1991)。李素馨與蘇群超(1999)認為登山健行的主要特性為:對象為 一般大眾、距離和參與的時間較短、一日來回為主。其活動內容:以健行為主、並 非為高海拔的登山活動、所需裝備較簡便。

陳永龍(2001)指出:登山不只是一種運動,而是再大自然中具有特殊型態的 一種活動。若是將登山是為一種運動,則不難發現它缺少了運動特徵之ㄧ的「規則」。 登山沒有一定的場地,沒有裁判,更沒有觀眾,與其他運動是不相同的;「登山」

是以登山本身為目的之行為,在登山中發現樂趣,並享受與大自然接觸的美好感覺 (陳維霖,2000)。林欣慧(2002)也認為登山健行是以走路的方式,行走一段距離 以達到健身或休閒等功效。步行運動可以在室內或室外任何地方進行,而登山健行 則是在森林、山野中進行步行運動。馬上鈞(2002)定義登山健行乃是一走路方式,

通常是以當日來回的方式步行於都市近郊山區。黃德雄(2003)則認為,在台灣來 說,登山健行步指示國際慣稱的 mountaineering,除了徒步旅行(hiking)、背負健 行(backpacking)外,尚包含觀察與冒險等所有的山區活動。

因此,登山健行的方式是在森林、山野中的步道進行步行活動。由於在低海拔 山地活動,所需裝備較為簡單、輕便,在交通上亦適合家庭中不同年齡層成員一同 前往的戶外休閒活動。本研究將登山健行定義:「在森林、山野中或平地上的步道 所進行的走路運動,從事健身、休閒、探知之活動;同時此走路運動可幫助心肺循 環功能、增加氧氣量吸收與促進血液流暢之活動。」

二、登山健行活動之發展

台灣四面環海,是一個環境特殊、物種資源多樣化的高山島嶼,受到地質造山 運動影響,形成險峻山岳、深峽溪流,使台灣地形更為複雜,地勢更顯高峻。不同 海拔的高度行程暖、溫、含的氣候,提供動植物不同的生活空間,利於不同物種多 樣化發展,使台灣有最佳自然博物館之稱(黃文卿,2003)。在三萬六千平方公里 的狹小土地上,其中有 70%為山地,共有羅列 258 座三千公尺以上之高山,並擁有 東亞第一高峰-玉山,這樣特殊的自然環境,成為發展登山活動的絕佳場所。近幾年 來「登山健行」一直名列國人最常從事的戶外休閒活動前五名(行政院主計處,2000;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00;陳鴻雁,2003;交通部觀光局,2007),可見登山健行 活動在國人休閒生活之重要性。

登山健行活動的歷史可追溯自遠古時代,獵人、樵夫、礦冶技師、植物學家、

商人等登山之目的不在「登山」本身,而是以「登山」為手段,達成他們的目的(陳 維霖,2000)。如今,登山健行已成為休閒、健身、生活的一部分,近代的登山健 行活動乃由歐洲傳入,指人們成群結隊到近郊低山遊玩,多半為欣賞山本身或周圍 的美景而登山,形成了近代的登山健行型態與風潮。

民國 15 年 2 月 5 日由日本人所主導的「台灣山嶽會」在觀音山頂舉行成立大會。

此後各機關、團體、學校相繼成立登山社團,造就台灣的登山運動日趨蓬勃發展,

後因二次大戰轉趨激烈而陷於停頓狀態。民國 36 年「中華民國山嶽協會」的前身

「台灣省山嶽會」成立,隨後在熱心愛山菁英前仆後繼的力倡下,台灣的登山活動 日漸普及,並由親近郊山、進而積極向中、高海拔山峰推展(陳嘉雯,2005)。光 復後的 60 年代,台灣社團組織法開放,各地紛紛成立登山團體。70 年代台灣經濟 起飛期,因媒體發展、政府開放出國觀光及國外登山技術引進,登山社團開始辦理 一些研習活動。80 年代之後台灣經濟達巔峰期,工商業與高科技發展提昇了國人的 生活水準,民主化及放寬外匯管制,亦讓喜好登山的民眾有機會引進國外高科技之 登山裝備,藉以從事更高難度之會師、溯溪、攀岩、雪攀及海外攀登活動。此時期,

台灣的登山活動已兼具技術、教育及人本內涵。而後,登山健行活動開始轉型,轉 型方向大致有二:一是「勘察精神」延伸,登山由「高山百岳活動」轉為「中級山 的山林探勘」;另一改變,則是「技術攀登」的擴充,大致包括了冰/雪/岩/溪等四 個與山有關的特殊地形克服與挑戰(陳永龍,2001)。

迄今,國人選擇登山健行活動的風氣更為蓬勃。越來越多人餐與各類型的登山 活動,加上交通便捷、資訊充足,使登山健行活動已然成為一種普遍的休閒活動。

整體而言,民眾仍較偏好接近大自然的戶外活動。同時,無論從性別、年齡、教育 程度或職業別,「登山」、「健行」活動仍為國人今後最想從事的活動(陳鴻雁,

2003)。

三、登山健行活動場域之類型

登山健行活動乃為了讓參與者可以得到更多體驗自然之行為,自本研究依地理 區位(海拔高度)、以路程距離及所需時間做為分類與登山型態將登山健行活動場域 分為下列三種類型:

(一)以地理區位(海拔高度)做為分類依據 主要是以步道座落之地理區位(海拔 區位)為分類依據,為台灣過去登山健行界經常採用的分類方式,可區分為 以下三種級別(林務局,2003):

1.郊山步道:位於海拔 1,500 公尺以下山區之步道。通常路跡明顯,路況良 好,活動所需之裝備亦較簡單,體力消耗小,可當日往返。

2.中級山步道:於高山與郊山步道之間,約海拔高度約 1,500 公尺至 3,000 公 尺山區(另一說為 1,200 公尺至 3,000 公尺)之步道。林相較複雜,路況較 不明確,為雪季高山及長程高山縱走外較難攀登之山路。唯部分山區步道 在易達性與攀登頻繁的情況下,因重複性使用,使得路徑明確而降低登山 難度。

3.高山步道:位於海拔約 3,000 公尺(另一說 2,500 公尺)以上山區步道。高 山氣候變化大,攀登較為困難,然而岳界對於百岳的攀登卻更形熱中,因 此較熱門山區步道路徑相對明顯,冷門山區則相反。

(二)以路程距離及所需時間做為分類依據主要以步道路程距離及需花費時間為分 類依據,此項分類也是台灣過去登山健行界經常採用的分類方式,依個別經 驗不同對於公里數有些微差距,但主要仍可區分為以下三種級別(郭育任、

郭瓊瑩,1999;林建安,2002):

1.短程型:路程為 18 公里(或 10 公里)以下,步行時間在 3-6 小時 內(當 日)可往返之行程。

2.中程型:路程為 18-60 公里(或 10-50 公里)之間,所需時間在 6 小時以上,

有時需在山上過夜。

3.長程型:路程在 60 公里(或 50 公里)以上,行程在 2 日以上,需在途中 住宿或雇用專車出入。通常會深入荒野、叢嶺之中,裝備、 糧食負荷較大,

此外活動者本身可能需要具備登山的技巧及野外活 動的知識。

(三)以登山型態來分類(張蕙芳,1999):

1.傳統登山活動:單以登山為主要目的之活動。

2.生態性登山活動:有特定目標,包括研究、欣賞及享受當地的景緻和野生動 植物,及任何現存文化特性,故這類活動內容包含生態與文化性的登山活 動,例如賞鳥、探勘古道活動。

3.冒險性登山活動:必須具備某種程度特殊技術、知識及體能的付出,登山者 能感受刺激與挑戰以滿足冒險性的體驗,如溯溪、攀岩,長程探勘活動皆是。

因此,區域型登山健行步道之登山健行者,以選擇登山健行活動場域為短程型 兼具傳統與生態性之郊山步道為主。

四、小結

曹正與李瑞瓊(1989)認為登山健行(hiking)通常是指當日來回的登山方式,其 步徑多分佈在都市近郊山區,且路況較佳、路跡較明顯、坡度較緩、海拔較低、活 動者裝備需求較簡便,體力消耗量亦較從事攀登高山運動來得低。綜合歸納相關文 獻後,本研究所採用之登山健行活動以一日往返為主,場地的選擇以短程型兼具傳 統與生態性之郊山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