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直接教學法
直接教學模式(Direct Instruction,簡稱 DI),源自於美國教育學者 Bereiter 及 Engelmann 的學前教育理論與經驗。他們發現只要能夠先診斷出學生目前所具 備的學習基礎或先備技能,由此作為學習的起點開始教學,那麼所有的學生都可 以學會任何老師欲教導的知識。後來,Bereiter 及 Engelmann 在 1960 年創立了直 接教學法,主要以教導學前階段至小學六年級的學童以及其他需要補救教學的中 學生以及身心障礙學生(盧台華,1985),其與直接教學(direct instruction,簡稱 di)不同,雖皆為強調具體明確的教學步驟,但直接教學模式更搭配了精密的課 程設計及有效的教學技術,注重每一個教學的流程的系統化教學模式(黃德州、
何素華,2009)。
直接教學法是一種教師運用組織精密、系統層次分明的教材與教法,直接預 防與補救學生學業及其他技能缺失的教學模式(盧台華,1985)。潘裕豐(1998)
認為,直接教學法為相對於許多「非直接」的教學法而言,例如:Rogers 所倡導 的學習者中心教學法、Bruner 所倡導的發現式教學法或 Brown 所提倡的交互教學 法,這些教學法皆主張以學生為中心,教師只是間接的引導者,較適合ㄧ般兒童,
17
而特殊需求之學生缺乏主動性,需要教師直接的引導。Rosenshine(1987)也提 及較年幼的學生、學習遲緩的學生、初學某一學科的學生及學生學習較難科目時,
教師皆可使用直接教學法來指導。
直接教學法的理論依據有三(盧台華,1985):
一、 所有學生均可學習,不論其是否有身心障礙,教師均應負起教學的責任。
二、 對所有身障或低成就者,反而應在有限的教學時間內教予其更多的知能,
而非一般人以為應少教一些的教育理念。
三、 教學工作必須有賴仔細地運用教學技術與教學時間,才能達到預期的效 果。
其實也就是說每個學生都具備學習的能力,透過緊密的課程設計及明確的教 學,學生都是可以教導的。而非直接式的教學形式對於學習較困難的學生來說,
需要透過相當長的時間及協助去歸納出學習的原則,那麼學習上就會沒有效率。
直接教學法有三個基本的組織構造,包括教學組織、教學設計、教學技術,
簡述如下(盧台華,1985):
一、 教學組織:包括時間的安排,教學組織的方式及學生活動的訓練。
二、 教學設計:教學順序的安排 (一) 確立行為目標
(二) 決定問題解決策略 (三) 決定必要的先備技能 (四) 決定教學的順序及程序 (五) 設計教學程式
(六) 選擇範例
18
(七) 系統性的呈現例子
(八) 提供大量練習與複習的機會
三、 教學技術:直接教學法非常強調教師的教學技術,且須根據學生能力現況 的診斷來調整教學的呈現技巧。盧台華(1985)和黃德州、何素華(2009)
認為直接教學法的教學技巧大致如下:
(一) 小組教學 (二) 同聲反應
(三) 清晰的反應訊號 (四) 快速的節拍 (五) 座位安排 (六) 督導 (七) 糾正錯誤 (八) 診斷與補救 (九) 動機
綜上三個組成因素,我們可以知道直接教學法為一套相當嚴謹之教學方法,
除了在教材與課程上的緊密嚴謹設計外,亦涵蓋教室中師生互動的方式,包括該 怎麼回應學生、座位如何安排、錯誤如何糾正或多少組成一個小組...等等細微的 枝節,皆為教學前需妥善規劃與準備的部分,故教師在課前的投入必定得花費相 當多的心力,才能發揮直接教學法的精神。
國外使用 DI 進行教學研究,以美國政府在 1967 年推動「專案追蹤」(Project Fellow Through)為最大的教育實驗工程,費時 28 年,研究發現在 9 個教學模式 中,只有 DI 與行為分析在閱讀、數學、拼字及語言 4 項上具有正面的效果(Parsons
& Polson,2005)。
19
在國內,盧台華(1985)曾在 Oregon 接受 Engelmann 教導直接教學法課程,
回國後以直接教學法運用在智能障礙學生的數學課程上,其研究結果顯示,原本 數學成就僅一二年級的智能障礙學生,經過一年的教學後,數學能力提升許多,
且學習範圍擴及心算、加減乘除、時間、金錢、分數、度量衡等能力,且在學習 動機方面因教學設計給予不斷練習及回饋,提升了許多。
近十年來,國內不乏以直接教學法進行的研究,涵蓋的範圍廣泛包括數學相 關概念教學之研究(江淑怡,2009;余佳真,2013;范揚素,2012;高瑞鎂,2010;
郭乃慈,2011;張菀津,2010;張慧婷,2012;盧枝英,2009;戴瑋辰,2012)。
社交技巧(吳伶卉,2007;莊琇晴,2010)、英語課程(陳奕如,2010;張簡畹 惠,2008;曾世杰、陳瑋婷、陳淑麗,2013)及性教育(黃德州,2007;楊銘鴻,
2009),而關於中文相關之研究則較有限(宣崇慧,2008;許巧宜,2006;陳秋 燕,2003),多為識字及閱讀理解之探究,而當中將直接教學法運用在注音教學 上之研究尚闕如,故本研究欲以直接教學法編製一套注音拼讀教材,針對注音學 習困難之學生給予學習上之協助,並探討其教學成效。
2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