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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相關文獻探討

近年來以台灣為主題的研究,蔚成一種風氣,使得這方面的論述為數 繁多。其中有不少是以「政策」為主題,依區域性的、地方性的或結構性 的不同角度來深入探討及研究。此類的研究大致上是分析區域或地方的政 治結構、經濟結構、人口結構、社會結構、文化結構,甚至是政策所遵循 的法令依據或理論根據,或是政策本身結構的優缺等方面,來描述此範疇 縱向的時間變遷狀況,橫向空間改變的情形。本論文係從「土地政策」的 角度,針對區域的社會經濟所形成的影響,來做深入的探討。所以在此先 將相關的文獻,擬從下列幾個方向來說明:

一、有關土地政策為主題之相關研究文獻

(一)以戰前租佃制度為主題研究者

劉永成《中國租佃制度史》13,描述中國自商周時期的井田制度至明 清時期的自由租佃制,在封建社會中農業租佃制的土地經營方式,並清楚 的介紹中國封建社會中地主與佃農之間所具有的緊密相聯繫的關係。經由 書中對租佃制度做了全面性的研究和敘述,不但對於封建制度下的地主集 團各階層的政治、經濟、社會等地位的不可變動的特性、地主成員的起伏 變動與身份地位的變化、地租形成的演進與地主佃農間關係的變化等,有 了基本的認知,更可以清楚瞭解台灣土地制度演變的前因。

13 劉永成,《中國租佃制度史》,台北: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1997 年。

葉淑貞〈日治時代台灣的地租水準〉14及〈台灣日治時代租佃制度的 運行〉15,這兩篇利用總督府檔案來呈現當時土地制度的演變。前一篇探 究的是從日治時代的總督府調查資料中,提出證據反駁戰後學者對戰前的 租佃關係不佳的假設,嘗試以客觀及不同的角度來瞭解當時的土地制度。

從該篇論述中可以看出當時的租佃制度,是依田的良劣行不同的租金制 度,具有相當的彈性,如良田收穫穩定行定額租制度,鼓勵耕作;新開墾 田或劣等田行分益租制度,地主與佃農相互分擔風險。此外,租佃間的關 係良好,例如地主為了提高收穫量,常參與土地改良、無息貸款給佃農、

補助佃農耕作費用、或參與資本財的投資。後一篇作者藉由總督府完成的 稻作農場的調查資料(1925-1927 與 1929-1931 年間),以比較耕農場與佃農 農場之間的經營方式和經營效率的差異性,而租佃契約、租佃習慣、保證 措施,及仲裁制度等四種力量是維繫及規範租佃制度的運行。雖然在當時 已逐漸進入資本主義的經濟體系,仍會沿用舊有的制度,頂多注入一些新 的力量,絕不是將舊有的制度連根拔起全面換新。可見制度的存在不但會 承接舊的體制,更會循序漸進的納入新的制度,以便於社會和諧。

李文良〈晚清台灣清賦事業的再考察─「減四留六」的決策過程與意 義〉16,作者從清代文獻中,針對劉銘傳推動清賦事業的過程作深入探究,

進一步瞭解土地與稅收管理的政策執行之真實情況及其意義。一方面推翻 現在人們對「減四留六」的不良評價,並嘗試還原當時真正的事實原貌。

以不同的觀點和立場來瞭解,當時在大小租戶既定特有的租佃關係與土地 分權的模式上,是如何維護業主、小租戶和租佃之間利益,以完成清賦事 業政策。同時用不同角度來認識日治時期為了要廢除大租戶,提升土地調 查事業的評價,所刻意塑造出該政策不良的形象,以建立及強化策略實施

14 葉淑貞,〈日治時代台灣地租水準〉,《台灣史研究》8 卷 2 期,1991 年,頁 97-143。

15 葉淑貞,〈台灣日治時代租佃制度的運行〉,《台灣史研究》2 卷 2 期,1995 年,頁 87-136。

16 李文良,〈晚清台灣清賦事業的再考察--「減四留六」的決策過程與意義〉,《漢學研究》24 卷 1 期,2006 年,頁 387-416。

的正當性。

從以上有關戰前對土地政策為研究主題的文獻中可以看出,對於土地 利用會因時代背景的改變而產生不同的方式,也會形成不同的土地問題。

為了因應時代轉變的趨勢,以解決面臨的土地問題,所制訂的政策仍然是 脫離不了人為、經濟、政治等因素的考量。

(二)以戰後土地政策為主題研究者

關於土地改革研究的論文相當的多,但綜觀有關戰後對土地政策為研 究主題的文獻,可以看出對於土地改革的評價不一,分析的觀點也多元化,

有認同政策所帶來經濟發展的正面影響、有發揚孫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權」

理念的正當性、有強調政策的執行是維持了社會的公義、有深入探討土地 改革成功的人為的因素及時代背景;但是也有對土地改革的方針有所認 同,只是政策的執行上不夠確實造成的目前的土地問題,需再做新的改革 規劃、有探究土地改革的內在因素等。以下幾篇論著對本研究有很大的啟 示值得參考,分別如下:

戴元梨《土地政策與臺灣社會變遷之研究》17,作者認為土地政策與 社會變遷具有密切的互動關係,而土地政策是為了解決土地的使用與分配 不均所引起的土地問題,所制訂階段性解決的辦法;它的推行會引發土地 改革,進而形成社會變遷;而新的土地政策、土地制度也深深的影響社會 發展。作者闡釋孫中山先生「平均地權」理論的意義與本質,是形成戰後 土地政策的理念與目標,說明「地盡其利」、「地利共享」的道理,並再從 中外不同的學說理論來解釋土地政策的見解,並在結論中提出解決當前台 灣土地問題的辦法。此外,還詳細序述自荷據時期至戰後第一次土地改革 的發展過程及社會、經濟、地政的影響。不過此篇論述中,有深入針對法 令上、的理論上及政策上的狀況作深入探討,並以重要的學說來增強理念

17 戴元梨,《土地政策與臺灣社會變遷之研究》,台北:國立台灣師範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碩士 論文,1986 年。

的說明。此外作者還以耕地面積、人口數、教育程度等統計來描述變化情 形。不過這些統計資料對社會經濟實際上變遷的狀況,仍不夠具體的呈現。

張炎憲、高淑媛《衝擊年代的經驗─臺北縣地主與土地改革》18,針 對 1949 年至 1953 年國民政府推行的一連串的土地政策,廢除地主階層及 佃農的不平等現象,提出另一面的思考空間。作者經由十八篇地主和二篇 佃農的口述歷史紀錄,所整理出當時對這一連串的政策的影響。以真實的 面貌呈現出土地政策執行的背後,所充滿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高壓與 區從的關係,及當時台灣人冷漠無助、逃避現實、不願再涉入政治的心態。

不過這本書所做的訪談對象大都分佈於台北縣,而其它縣市及佃農的訪談 尚未涵蓋,故此部分還是有再探究的空間。

謝登旺〈我國當前土地政策的架構解析〉19,作者針對目前所執行的 土地政策,來檢視當前社會因土地所延伸的問題。他歸納各項政府所執行 的土地政策所產生的問題,係肇因於未完全落實孫中山先生真正的「平均 地權」的理想所致。因此他依據「平均地權」理念提出了四項解決的方向,

即是掌握第二次土地改革的契機及方向,徹底改革體制和系統;釐定前瞻 務實的土地政策,且具有整體性的考量,兼顧市地及農地利用的考量;重 新建構與眾共信的新的土地制度,具有合理具體的對策,能徹底解決土地 問題,以求社會的發展;強化新土地制度下的國家能力,使土地管理機關 統一且專業的事權,並提升行政的層級增強辦事能力。其實筆者認同土地 政策的執行確實需要上面敘述的四個重要層面,但仍需要再加入考量社會 經濟發展的趨勢,對土地使用的影響現況,此外還需重視農業發展的永續 經營,兼顧突破其發展的困境,及國際化的趨勢。

李金振〈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兩權分合的比較研究─從戰後兩岸推動

18 張炎憲、高淑媛,《衝擊年代的經驗:臺北縣地主與土地改革》,台北:臺北縣文化中心,1996 年。

19 謝登旺,〈我國當前土地政策的架構解析〉,《中大社會文化學報》第 2 期,1995 年,頁 267-291。

農地改革的經驗分析〉20,因時代變動的因素,形成台灣與中國大陸兩方 不同政體,同時因土地問題所推行不同的土地政策,作者將這兩種不同政 府所執行的政策作一比較,分析雙方的利弊得失。認為台灣的土地改革能 將所有權與使用權兩權合而為一,歸人民所有,可以激勵努力經營的動 機,並帶動經濟發展;而中共政權卻將所有權與使用權兩權分離,致使人 民的耕種意願低落。

徐世榮、蕭新煌〈戰後初期台灣業佃關係之探討—兼論耕者有其田政 策〉21,從日治時期的業佃關係及戰後二萬九千多件自動退耕案例,作者 對國民政府執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的正當性有所質疑,便從權力關係 之相關理論來探究台灣初期業佃關係維繫的現象,並來檢驗「耕者有其田」

是否真正的執行了公義,消弭租佃制度、佃農被剝削的社會問題。作者用 父權意識的權力關係理論,來詮釋地主與佃農之間發展出父慈子孝的意識 型態,並延伸出地主照顧佃農生計的倫理、佃農與地主間產生深厚的情 誼,使得業佃之間的關係相當和諧,因此在「耕者有其田」土地政策執行 時,造成了戰後自動退耕的事件發生。除此之外,筆者在文章中對於佃農

是否真正的執行了公義,消弭租佃制度、佃農被剝削的社會問題。作者用 父權意識的權力關係理論,來詮釋地主與佃農之間發展出父慈子孝的意識 型態,並延伸出地主照顧佃農生計的倫理、佃農與地主間產生深厚的情 誼,使得業佃之間的關係相當和諧,因此在「耕者有其田」土地政策執行 時,造成了戰後自動退耕的事件發生。除此之外,筆者在文章中對於佃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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