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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兼舉

在文檔中 王廷相的形上學與工夫論 (頁 79-96)

文中王廷相以程明道的境界之言試圖彰顯出儒家的修養工夫不僅是針對心 靜的修養而已,亦包含了對心動的修養工夫,而此修養工夫當然是指存養及 省察的動靜交相養的修養工夫。其實,我們從文中可知王廷相試圖想藉程明 道之言表示儒家的虛靜工夫是為了能省察事事物物而所作的準備,而不是如 同佛家對虛靜工夫的認知只是為了個人著想。換言之,若人僅是作虛靜工 夫,而不去省察事事物物,那麼要如何可能順著事事物物之理而有合於理的 行為表現。更進一步來說,單憑虛靜工夫是不足以讓我們認識到事事物物之 理,因而也無法使我們實踐仁義禮智的價值意識。可見,王廷相試圖以儒佛 兩家雖然皆重視虛靜工夫,不過儒家所關心的是家國天下之事與佛家僅關注 個人的生死問題產生顯著的對比113。當然,我們可進一步來說,王廷相點出 儒佛兩家針對虛靜工夫所預設達成的目標的不同實是為了表示儒家較優於 佛家更能將虛靜工夫推及到對事事物物的省察,進而實踐仁義禮智的價值意 識。 

   

第二節  知行兼舉 

王廷相認為學習不外乎從致知與履事二途徑入手,而且缺一不可,他說: 

 

「不學而達於政,有諸?」曰:「世未有不學而能者也。學之術:曰        

112  《王廷相集》〈雅述下篇〉,頁 888。 

113  請參照本文:「佛氏之道為己之性命,故禪悟生死之說,耽寂靜勝之士多好之,然於世道中無 益也。」《王廷相集》〈雅述上篇〉,頁 856。 

致知,曰履事,兼之者上也。察於聖途,諳於往範,博文之力也;

練於群情,達於事幾,體事之功也。然而師心獨見,暗與道合,亦 有不博文者也。雖然,精於仁義之術,優入堯舜之域,必知行兼舉 者能之矣。」114

文 中 王 廷 相 提 出 的 問 題 是 「 人 有 不 去 學 習 就 能 致 力 於 處 裡 國 家 政 事 之 上 嗎?」,他認為學習的途徑有二:一是「致知」,另一是「履事」,此二者須 同時並行。而所謂致知的意思是指不斷地擴充見聞思慮之知,而履事的意思 是指於現實經驗中瞭解事事物物的變化,亦即對事事物物有所體察。但是,

為何王廷相要主張知行兼舉呢?對此問題我們先藉由王廷相對只重視知,而 忽視行的論述開始談起,他說:

練事之知,行乃中幾;講論之知,行尚有疑。何也?知,在我者也;

幾,在事者也。譬久於操舟者,風水之故審矣,焉往而不利涉?彼 徒講於操舟之術者,未涉江湖,而已不勝其恐矣,安有所濟之哉?

蓋風水者,幾之會也,非可以講而預者也。故程子曰:「得而後動,

與慮而後動異。」115

文中王廷相以操舟之術來比喻人要懂得如何操舟的技巧必然得於實際上去 操作、實踐才能瞭解其原則原則。倘若人僅是憑藉著講論就以為能瞭解了操 舟的技巧或是原理原則,那麼要如何可能因應事事物物變化不息的現象呢?

因此,王廷相在文中所提出的「得而後動,與慮而後動異」的主張便是在強 調人要能直接對事事物物有所思慮、思辨,進而才能認識到事事物物之理,

使得人能順於理而操作、實踐。此外,文中王廷相說「知,在我者」的意思        

114 《王廷相集》〈小宗篇〉,頁 788。

115 《王廷相集》〈小宗篇〉,頁 790。

並不是指知識是主觀的,而是指知識得由自己於實際中操作所得來的,而

「幾,在事者」的意思是指氣所構成的事事物物是有變化的。由此可知,王 廷相想強調的是事事物物都不斷地在變化,唯有掌握到事事物物之理才能免 於在實踐之中受到影響而無法去處裡當前所遭遇到之情況。因此,王廷相之 所以認為我們要對知識有徹底的理解就得直接去體察事事物物的原因便是 在於光是談論事事物物的原理原則是無法使人瞭解,他說:

徒講而不行,則遇事終有眩惑。如人知越在南,必親至越而後之越 之故,江山、風土,道路、城域可以指掌而說,與不至越想像以言 越者大不侔矣。故曰:「知至至之,可與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 也。」其此之謂乎?116

我們從文中王廷相所舉出的例子便可知他想強調的是個人於現實經驗中對 事事物物的體察相較於憑藉著個人對事事物物的想像更能瞭解到事事物物 之理為何。也就是說,知識就是對於物之理的掌握,而要掌握物之理必然得 以見聞思慮事事物物才有可能。由此可知,王廷相之所以重視個人對事事物 物的體驗而形成的知識大過於紙上談兵的原因是對於過多的臆測所形成的 問題就如同我們不以實際的體驗作為講論的依據一樣皆無益於我們對知識 有更進一步的瞭解與掌握,他說:

傳經討業,致知固其先務矣。然必體察於事會而後為知之真。易曰:

「知至至之,可與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然謂之「至之」

「終之」,亦非泛然講說可以盡之矣。世有閉戶而學操舟之術者,何 以舵,何以招,何以艪,何以帆,何以引笮,乃罔不講而預也;乃 天出而試諸山溪之濫,大者風水奪其能,次者灘漩汨其智,其不緣        

116 《王廷相集》〈與薛君采二首〉,頁 478。

而敗者幾希。何也?風水之險,必熟其幾者,然後能審而應之,虛 講而臆度,不足以善其工矣。夫山溪且爾,而況江河之澎洶,洋海 之渺茫乎?彼徒泛講而無實歷者,何以異此?117

我們從王俊彥教授對此文本的解讀可知,他認為「傳經討業是氣化流行在人 文事功上的表現,是知識講論的部分,須靠形氣之心的思慮見聞之功能,去 掌握傳經討業的事理……對於傳經討業之事理,不能只有純粹理性的認知,

也要在事會之中實踐,使氣化之萬理,能條脈明晰地相印相合,如此經由現 實形氣萬物驗證之理,才是實理,能驗證實理之知,才是真知。」118此外,

王廷相在文中提到「至之、終之」亦無法以講說道盡一切的原因是「至之與 終之」皆屬於個人力行、實踐下的體驗,所以他在文中比喻欲想學習到操舟 之術之人必然得於實際中操作,實踐以累積經驗,進而形成一套知識。總之,

王廷相並非反對人應該用力於致知的方向上,而是過去由見聞思慮而獲得的 知識是否適用於、能解決當前我們所遭遇到的事情是王廷相所質疑的地方。

這意思是說,經驗世界中的事事物物莫不在變化之流中,倘若人以為知識是 永恆不變的話,那麼要如何可能將我們過去的所學所知因應當前所遭遇到的 問題呢?因此,王廷相認為我們不可固守講論而來的知識,否則便如同宋儒 只專注在作虛靜工夫之上,而忽略了我們得進一步於現實經驗之中對事事物 物進行體察,他說:

近世學者之弊有二:一則徒為泛然講說,一則務為虛靜以守其心,

皆不於實踐處用功,人事上體驗。往往遇事之來,徒講說者,多失 時措之宜,蓋世變無窮,講論不能盡故也;徒守心者,茫無作用之

       

117 《王廷相集》〈石龍書院學辯〉,頁 605。

118  王俊彥,《王廷相與明代氣學》(台北:秀威資訊科技,2005),頁 201。 

妙,蓋虛寂寡實,事機不能熟故也。119

文中王廷相指出過度仰賴講說的弊病即如同僅作虛靜工夫一樣皆忽略了人 要於現實經驗中對事事物物有所思慮、思辨才能夠瞭解事事物物之理,進而 形成了處裡事事物物的知識。其實,王廷相在文中想要表達的是講說不離實 踐,虛靜不離省察。這意思是說,講說、虛靜固然重要,但是實踐與省察卻 能直接接觸到事事物物,因而透過見聞與思慮便能獲得事事物之理。所以,

倘若我們仰賴講說或僅作虛靜工夫是無法與事事物物有所接觸,那麼要如何 認識到事事物物之理而形成正確的知識呢?可見,王廷相提出這兩大弊病的 原因是想強調要獲得「真知」就是不能只是談論事事物物,還必須於現實經 驗中去體察事事物物,他說:

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也。自得之則居之安,居之安 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原。」此萬世學道者之筌蹄也。

然謂之「自得」,非契會於身心者不能。謂之「深造」,豈徒泛為講 說,虛守其心,而不於事會以求之哉?謂之「左右逢原」,非實體諸 己,惡能有如是妙應?故曰:「講得一事即行一事,行得一事即知一 事,所謂真知矣。」120

 

我們從文中王廷相對孟子之言中「自得」、「深造」以及「左右逢原」的詮釋 皆是在形容當人完成修養工夫後即能獲得真知。換言之,這些皆是在論述工 夫完成之後所達到的境界。此外,文中另有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是王廷相認 為所謂的真知就是當我們談論某事時,便去力行、實踐此事,而力行、實踐 之後便能知道此事。其實,王廷相的意思是指當我們在談論某事時,便得更        

119  《王廷相集》〈與薛君采二首〉,頁 478。 

120 《王廷相集》〈與薛君采二首〉,頁 478。

進一步於現實經驗中對此事進行體察,因而對此事有所體察,亦即是指對此 事有所思慮、思辨之後便能瞭解此事的原理原則。所以,人便能由此獲得知 識,而此知識即是真知。可見,王廷相認為知識就是得徹底地對事事物物進 行思慮、思辨以得到事事物物的原理原則。當然,此意味著我們當下就必須 於實際中驗證我們正在講論的對象以避免我們所講論的與事實是不相符合 的,他說: 

孔門博文約禮,一時並進,但知、行有先後之序爾,非謂博文於數 十年之久,義理始明,而後約禮以行之也。大抵孔門凡言為學,便 有習事在內,非如近世儒者,惟以講論為學,而力行居十之一。故

孔門博文約禮,一時並進,但知、行有先後之序爾,非謂博文於數 十年之久,義理始明,而後約禮以行之也。大抵孔門凡言為學,便 有習事在內,非如近世儒者,惟以講論為學,而力行居十之一。故

在文檔中 王廷相的形上學與工夫論 (頁 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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