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第四節 研擬申請文件之格式及內容
本研究計畫所擬定之智慧化改善作業所需相關文件資料,包括:
申請書、完工報告及申請撥款文件……等,其內容與格式如下所述:
一、改善示範補助申請書
(一)主要基本資料
本研究計畫所研訂之補助申請書內容,主要包括:申請單位基本 資料、申請單位建築物類型、申請項目與基本聯絡資料,其中申請改 善項目面向主要可分為四大類,包括:
1.健康照護 2.安全監控 3.便利舒適 4.永續節能
(二)其他應檢附之文件、書圖說明
其他應檢附之文件、書圖說明應包含改善項目內容說明、執行時 程、後續改善說明、申請書附件、申請案件建物使用執照影本或既有 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申請案件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同意書、基本資 料、圖說及環境說明、配合廠商之證明文件及廠商切結書、工程計畫 書……等,其項目包括:。
1.現況說明
2.改善情境說明與欲申請改善項目 3.改善內容圖說
4.預期成果或效益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5.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
(1)須在申請計畫書改善項目內容說明中,提出居住空間智慧化 示範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計畫說明,包含:改善成果之展 示方式、定期檢修項目……等敘述。。
(2)成果之展示,可依申請項目與內容之不同,依照特性提出不 同之展示方式。
(3)後續維護管理可依照工程之性質,與經費狀況,列出各項目 維護檢修方式。
6.智慧化改善工程總經費及經費說明表
(三)申請計畫書應符合之規定項目與原則
1.必須符合補助要點規定辦理,依照健康照護、安全監控、便利 舒適、永續節能等項目進行申請。
2.智慧化改善之內容需遵循相關消防、建築、環保等法令規定,
如須變更相關申請,則須於繳交完工驗收報告前辦理完成,檢 附相證明關資料。
3.本計畫補助不得使用於未達到法規要求之設備。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二、完工報告書
本研究計畫所研訂之完工報告書內容,主要包括:
(一)申請單位基本資料
(二)申請項目及獎助金額
(三)改善成效說明
(四)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計畫說明
表 3-4-2 改善示範補助完工報告書內容與格式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完工報告書
一、申請人:
二、完工日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申請書編號:
核定改善工程補助項目 核定改善工程補助金額 補充說明
三、檢附資料注意事項:
1、請領補助款時應開立與核定金額相同之收據。
2、補助金額於驗收合格後,依核定金額一次付款。
3、經費支出之發票、收據,其貨品品名應填寫一般完整名稱,切勿填列公司 代號或簡稱。
四、檢附資料:
□1、改善工程付款收據。
□2、申請補助工程施工前、中、後實體相片各乙張(3“×5")。
□3、當地建築主管機關核發雜項使用執照影本(免申請雜項執照者可免附)。
□4、相關法令申請合格證明影本(無涉及相關法令申請者可免附)
上述收據及相片資料,請參照附件規格紙張黏貼,並檢附於本報告後,並 請務必在每一頁簽名蓋章(不識字者除蓋章外請加蓋手印)
申請人保證上列資料與附件均屬正確,並保證不侵害他人之專利權、智慧財產 權及其他法定權益,否則願負一切責任。
申 請 代 表 人: (簽名並蓋章)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而完工報告書其他應檢附之文件、書圖說明則包括:
1.完工報告書表格
2.付款收據及照片黏存單 3.雜項使用執照影本 4.相關法令申請合格證明 三、申請請款相關文件資料
本研究計畫所研訂之申請請款相關文件內容,主要包括:付款收 據之存查證明、施工項目各階段照片黏存單及說明、相關執照申請核 准及法令規定合格……等證明文件。
四、其他書圖文件資料
包含現況說明、改善情境說明與欲申請改善項目、改善內容圖 說、預期成果或效益、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智慧化改善工程總經費 及經費說明表。成果展示及後續維護說明須符合「智慧化居住空間示 範作業」成果展示機制與後續管理機制:
(一)補助於申請階段,須在申請計畫書改善項目內容說明中,提出 居住空間智慧化改善示範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
(二)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內容須包含改善成果之展示方式、定期檢 修項目等敘述。
(三)成果之展示,可依申請項目與內容之不同,依照特性提出不同 之展示方式。
(四)後續維護管理可依照工程之性質,與經費狀況,列出各項目維 護檢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