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補助機制研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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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 補助機制研訂計畫. 執. 行. 單. 位 : 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 計. 畫. 主. 持. 人 : 江哲銘. 協. 同. 主. 持. 人 : 賴啟銘. 研. 究. 員 : 劉建志 謝紫煌. 研. 究. 助. 理 : 洪銘余 謝志昌 廖妍婷 沈珮宜.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補助計畫結案報告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
(3) 目錄. 目. 錄. 附. 錄 次..................................................................II. 表. 次................................................................ III. 圖. 次................................................................ III. 摘. 要..................................................................IV.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計畫緣起 ............................................................ 1. 第二節 計畫目的 ............................................................ 5 第三節 計畫執行項目 ....................................................... 6 第四節 預期成果 ............................................................ 7. 第二章 智慧化改善前置作業相關資料 .................................9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計畫執行內容 ....................................................... 9 計畫執行方法 ..................................................... 9 計畫執行流程 ..................................................... 11.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 12 第一節 研擬改善示範作業要點 ........................................... 第二節 研擬評選及獎助執行辦法 ......................................... 第三節 研擬獎助對象選定機制 ........................................... 第四節 研擬申請文件之格式及內容 ........................................ 12 19 22 24.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 29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作業要點(草案) .....................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審查委員會設立要點(草案) .........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改善技術評估準則(草案) ...........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補助對象選定機制(草案) ...........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成果展示機制與後續管理機制(草案). 29 31 33 34 36. 第六節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申請計畫書(草案) .................. 37 第七節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完工報告書(草案) .................. 44 第八節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申請請款相關文件(草案) ........... 46. 第五章 結論與後續研究項目 .......................................... 48 第一節 結論 .............................................................. 48 第二節 智慧化台灣願景發展策略 ......................................... 49 第三節 後續研究建議 ..................................................... 50. I.
(4) 目錄. 附 錄 次 附錄一. 期初審查會議評審意見 .............................................52. 附錄二.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計畫」 補助研究案期末審查會會議紀錄 ...................................55. 附錄三.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計畫」 南部學者專家座談會議記錄 ........................................60. 附錄四.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計畫」 專家座談會會議記錄 ...............................................62. 附錄五.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計畫」 諮詢專家意見回函彙整 .............................................66. 參考書目 .....................................................................69. II.
(5) 目錄. 表 次 表 3-1-1.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作業要點內容 ............................. 15. 表 3-1-2.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內容 ................. 18. 表 3-4-1. 改善示範補助申請表內容與格式 .................................. 26. 表 3-4-2. 改善示範補助完工報告書內容與格式 ............................. 27. 圖 次 圖 1-1. 以建築環境為載體之因子植入模式 ....................................1. 圖 1-2. ISO15686. 圖 1-3. 以智慧化改善既有建築為綠色矽島願景的引爆點 ......................4. 圖 2-1. 本研究計畫執行流程 ................................................ 11. 圖 3-1. 補助對象選定機制與執行流程 ....................................... 21. 建築生命週期不同階段性能提升策略 ......................3. III.
(6) 摘要. 摘要 關鍵詞: 智慧化居住空間、綠色科技、永續發展、效率、智慧化 隨著地球環境逐漸惡化,全球共同面臨著環境退化、生態失衡及能源枯竭 等三大課題,鑑於此,我國自 1996 年起著手推動「綠建築」至今,已有顯著的 成效。而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使人類生活更為舒適便利,將新型態的技術導入 建築的思維而產生的「智慧建築科技」已是必然趨勢,因此,如何整合「綠建 築」技術與「智慧建築科技」,同時考量以自然為基底的「環境」、以人為本的 「健康」以及科技所帶來的「智慧」 ,創造出建築「永續發展」的架構,已成為 建築人下一階段所應努力的目標。 (1)利用智慧建築科技,協助既有建築物達成符合「生態、節能、減廢、健康」 (EEWH)的綠建築目標。 (2)研擬合宜的多年期「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計畫」 ,透 過補助的手法,獎勵民間建築物積極導入智慧建築科技,並將綠建築之環 境永續觀念結合自然智慧與人工智慧科技融入生活中,同時刺激智慧建築 科技專業技術的研發與跨領域整合。 (3)以建築環境為載體,利用跨領域之整合,協助既有建築再活化,促使智慧 化居住空間與永續節能、健康照護、安全監控等產業技術共榮共生,擴大 相關產業之應用。 (4)讓使用者與專業工作者瞭解到如何藉由既有建築物的更新與再利用,延長 建築物生命週期,增加建築物之附加價值,使建築空間能在導入智慧建築 科技後,可適切地因應不同時空場景與使用者身心狀態的需求。 (5)藉由植入相關技術,提升相關產業之附加價值與產值。 本計畫研訂「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計畫」,計畫期程 內完成智慧建築科技市場分析調查,瞭解智慧技術在建築產業應用之範疇,並針 對適用對象、適用範圍、補助範圍及標準、評選標準及其他相關作業規定進行研 究,並研擬相關評選及獎助機制,內容包含: 1. 研擬改善示範作業要點 2. 研擬評選及獎助執行辦法 3. 研擬獎助對象選定機制 4. 研擬申請書、完工報告及申請撥款文件等內容及格式. IV.
(7) 摘要. 依本計畫資料收集、規劃時之經驗,將提出後續建議以供相關單位參考: 立即可行之建議; 1.建議廣泛的宣導與推廣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以達預期示範效果。 2.為求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能有效推動,成立具有實質示範效果之案例,建 議將來示範案例考量實際示範之需求,進行評選,選擇可快速廣泛推廣者,並建 立分區、分項示範點,作為智慧化居住空箋申請補助改善之示範基地。 3.建議成立種子團隊,舉辦培訓課程,以利未來智慧建築之實質推廣。 長期性建議; 1..建議配合綠建築推動方案,進行相關智慧化改善以符合綠建築指標之研究。 2..建議進行國內產官學間跨部會之整合與合作,建立一完整配套機制,以誘導方 式獎勵既有建築物進行智慧化設計與改善,使既有建築主動進行升級,以推動國 內既有建築朝智慧化目標邁進。. V.
(8) 摘要. ABSTRACT Keyword:intelligent living space、green technology、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fficiency、intelligent The whole world is faced with the worsening of the environment, the imbalance of ecology and the depletion of energy. Taiwan has been promoting since1996 for the concept of “green buildings” and has borne fruit. To bring people a more comfortable life, the intelligent building technologies0, which implant technologies into the buildings, has become an inevitable trend. By integrating, therefore,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human health and intelligent technology with green buildings and the intelligent building technology, it is an important goal to achiev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for Architecture. It is an by combining Goal: 1.. Applying the intelligent building technology for existing buildings will correspond to the principles of "Ecology, Energy saving, Waste reduction and Health".. 2.. To draw a plan of「Awarding assessment for intelligent living space of existing buildings」. 3.. With the inter-discipline professions in the buildings, it expects to expand the applications of the Energy saving, Health Care and Security Surveillance industries.. 4.. By re-utilizing existing buildings, it is able to prolong the life cycle of buildings to meet the user's demand.. 5.. Increases the related industrial value.. Content draft: 1. The work planning of the implementation. 2. The planning of awarding assessment. 3. The planning of the selected project the evaluation. 4. The planning of the documentation for applicants.. VI.
(9)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計畫緣起 二十一世紀後全球皆陷入在環境惡化與不景氣的困境之中,隨 著快速的工業化與資源消耗造成之地球環境破壞,大氣中二氧化碳濃 度不斷上升而引致地球環境溫暖化,造成全球環境逐漸異動,如何在 彼此互助共生的狀態下謀求永續地球環境或是人類生存環境的發 展,正是二十一世紀人類現在面對的共同課題。 在全球永續發展之潮流下,建築朝向永續發展已成為一種必然 趨勢,而追求永續生活、健康建築亦成為二十一世紀人們之共識;然 而面對地球能源、資源的日漸匱乏以及環境污染與破壞日趨嚴重的情 況,如何有效減緩資源、能源耗用及確保生活環境品質之健康、舒適, 建構一「安全、健康、舒適、便利、永續、節能」之智慧化居住空間, 以建築環境,包含:基地環境、建築軀殼體、室內空間……等為載體, 空調機電、 消防產業. 設 備材 料商. 建 築材 料商. 建 築投 資商. 營 造 廠. 室 內裝 修業. 建 築 師. 建築環境為載體. 營建相關產業整合. 機電資訊、 生醫科技. 物 理、 化學. 數 位化 科 技. 綠色科技. 跨領域產業應用 I晶 T 片. 奈米技術. 生物晶片 圖 1-1. Ni. Ni. 以建築環境為載體之因子植入模式 1.
(10) 第一章 緒論. 藉由相關 ICT 技術、設備、系統之植入與擴增,整合建築技術、資訊 科技、微奈米、機電技術、室內環境品質確保、創新健康材料及能源 控制系統……等不同因子,用以解決及滿足使用者食、衣、住、行、 育、樂之生活需求,同時確保與維持優質室內音、光、溫熱、空氣、 水、電磁波……等環境品質及提供使用者便利、舒適與健康之生活環 境,提升室內人員之工作效率,並可兼顧地球環境之永續發展,則是 我們未來需加以關注的課題。 近年來隨著電子、電機、資訊及通信科技的快速發展與有線、 無線、語音數據、通訊與數位廣播、數位視訊……等設備系統的應用, 已成為現代人類日常居住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從世界發展趨勢 來看,建築發展已進入所謂「永續建築朝向的健康生活設計 (Remodeling)與數位化新生活觀」,故二十一世紀之生活形態亦隨著 科技發達而產生極大轉變,即是整合建築、生活及高科技產業,將 e 世代高科技應用於「數位生活」方式,把科技帶入人類生活,用以追 求建築環境之舒適、安全、健康及效率,並對於未來地球之永續發展 提出:省能省資源與再利用之願景。 隨 著 智 慧 與 通 訊 科 技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迅速發展,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已與科技緊密結合, 為因應國際發展趨勢及台灣未來科技產業發展策略方向,思考以建築 環境為載體,如何運用及植入相關智慧化技術於居住空間之中,用以 建構優質智慧化生活環境,已成為下世代發展之必然趨勢。預估至 2015 年,國內全面之電子化與資訊化將會促成智慧化居住生活環境 逐步被實現,我國現今電子、機電、通訊及自動化控制設備……等相 關技術已逐漸成熟並極具國際競爭優勢,而國內相關政策亦逐步推動 ICT 產業與建築產業相互結合,並擘畫出智慧化生活環境之藍圖。 綜觀國內產業發展,營造相關產業仍佔國內生產毛額(GDP) 2.
(11) 第一章 緒論. 的 10%以上,而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公布之數據顯示,國內目前新、舊 建築物所佔之比例約為 3:97,顯示台灣建築產業目前正處於轉型階 段,然而面對國際發展潮流與全球景氣循環之狀態下,為有效減緩資 源、能源耗用、提升建築物性能與使用效率、確保生活環境品質、滿 足使用機能需求,未來則應以「老歌新唱」觀點進行「都市再活化」 , 以「建築醫生診斷」方式加強「建築物業設施管理」;並以「智慧生 活」觀點發展「高效率智慧建築」模式,進而整合國內建築與電機、 資通……等 ICT 相關產業及生物晶片、奈米技術、IT 晶片與數位化 科技……等綠色科技,並結合近來受到重視之永續節能、健康照護、 安全監控、便利舒適等科技,廣泛運用於建築體及生活空間中,使建 築再升級,延長建築生命週期,進而引領國內相關產業跨領域科技整 合,帶動國內整體產業產值的提升,則未來勢必可以再次引領國內營 建及相關技術產業邁向下一波高峰。 Y 建 築 性 能 1. 期望值 完成值. 3. 公 共 /. 需求 市場 / 商務. 4. 發展升級. PD 0a. 2.. 建築物耗損. 5 7 6. 9 8 10. 11. 12. 初始狀態. 圖 1-2 ISO15686. 5. 6. 7. 8. 9. 10. 11.. 週期性維護 限制條件 修建 修復 更新 無預防措施 重建 建築生命週期 X. PD 1 PD 2 PD 3 PD 4. 建築生命週期不同階段性能提升策略. 由此可知,以建築生活空間作為帶動 ICT 科技產業轉型以及創 造前瞻優質生活的平台,已成為國家重要產業科技發展策略之ㄧ,而 3.
(12) 第一章 緒論. 目前台灣 ICT 相關科技產業製造技術成熟且極具世界競爭力,未來 則可藉由以智慧居住生活空間為平台,建構未來數位新生活模式,找 尋出台灣本土應用之永續發展方向,促進國內相關產業的升級、再發 展,同時在有效利用能源、資源的前提下,為謀求地球永續發展及兼 顧人本健康,建構一個整合建築物、使用者及 ICT 相關高科技產業 三者之智慧生活空間,乃是未來國內營建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近年來國內已所推動與智慧建築相關之政策,但對象多半都是 針對新建建築物,要使智慧建築帶動研發與技術提昇,促使整體產業 轉型,進而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97﹪舊建築的再升級為不可忽略的 部分。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提出本計畫「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 補助機制研訂計畫」,希望針對既有建築之永續節能、健康照護、安 全監控、便利舒適智慧化改善補助方法進行研擬,以推動國內公私既 有建築物向智慧化目標邁進。藉由示範推廣的發散,帶動國內居住環 境提升,製造市場需求,使相關 ICT 科技產業轉型,創造前瞻優質 生活的平台邁向國際,以達永續發展、永續生活、永續環境之願景。 永續城市. 綠色矽島願景. 智慧化建築. 智慧化社區 小共生圈中自 給自足農地 因共生生活而. 綠谷共生生活圈 最小共生居住單元. 圖 1-3 以智慧化改善既有建築為綠色矽島願景的引爆點. 4.
(13)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計畫目的. 既有建築智慧化改善乃在於促進建築物與環境共生共利、並鋪 陳永續經營居住之環境、落實能源在建築上的節約、降低能源之消耗 及減少二氧化碳排出、發展室內環境品質之技術、創造出舒適健康之 室內居住環境。其積極目標則在於促進建築及生活廢棄物之減少、疏 緩環境污染之衝擊、資源有效利用之技術提昇、維護生態環保之平 衡,亦即朝創造「生態、節能、減廢、健康」的建築物方向邁進,因 此本計畫主要目的為: 一、針對民間既有建築物鼓勵進行智慧化設計與改善,以推動國內公 私建築物同時向智慧建築目標邁進,充分發揮節約能源保護生態 環境功能,並落實建設綠色矽島,永續經營台灣理想。 二、建立民間既有建築物智慧化設計改善示範案例,俾便比較評估永 續節能、健康照護、安全監控、便利舒適之成效,以作為後續計 畫之修正改善及宣導推廣。 三、將國內相關產業跨領域科技整合,以建築環境為載體,使既有建 築物智慧化改善,帶動國內整體永續節能、健康照護、安全監控、 便利舒適等產業產值的提升。 四、於既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經驗中,提昇改善技術,並據此研修改 善方案、推廣及獎勵之策略,作為未來的應用參考依據。. 因此本研究主要在於研擬合宜的多年期「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 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計畫」,透過補助的手法,獎勵民間建築物積極 導入智慧建築科技,並將永續節能、健康照護、安全監控、便利舒適 概念與人工智慧科技結合融入生活中,同時刺激智慧建築科技專業技 術的研發與跨領域整合。. 5.
(14)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計畫執行項目. 為推動以建築環境為載體,利用跨領域之整合及對應建築生命週 期不同階段與需求,植入相關感測技術及進行局部環境更新及改造, 擴充智慧化創新技術研發,促使智慧化居住空間技術與永續節能、健 康照護、安全監控、便利舒適等產業技術共榮共生,擴大相關產業之 應用,促成建築物之更新與再活化,帶動台灣整體相關產業之再發 展,促進智慧化居住空間願景之推動與落實,本計畫研究主要在於擬 定推動既有建築物智慧化改善時所需之相關書面資料種類、內容及格 式,其項目及內容如下所述: 一、研擬改善示範作業要點 擬定「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作業要點 擬定「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審查委員會設立要點 二、研擬評選及獎助執行辦法 三、研擬獎助對象選定機制 四、研擬申請書、完工報告及申請撥款文件等內容及格式. 6.
(15)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預期成果. 本研究計畫主要目的在於研擬與制訂推動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 機制所需相關資料格式及內容,並做為未來相關政策推動時之參考及 依據,進而提高國人居住與生活品質及促使建築產業與資通產業結 合,因此本計畫預期成果包括: 一、循環型生態社區之建構 藉由已具相當具體成果之智慧化建築為操作平台,同時導入綠色 科技產業技術,串聯以智慧化之既有建築與周邊之聯繫,成為一完整 之循環型生態社區,促成建築與社區發展之共生共榮。 二、區域再活化 藉由既有建築智慧化經驗之累積,發展具有區域特色之智慧化成 果,促使整體區域再活化,已達到「生態、節能、減廢、健康」之目 的。 三、培植物業管理產業 既有建築智慧化發展之過程,可同時導入物業管理產業,使智慧 化之成果不會淪為曇花一現,也藉由專業之維修、設置、管理體系使 智慧化之應用更快速的蔓延。 四、振興建築與 ICT 產業,促使建築與 ICT 產業加速結合 智慧化居住空間發展策略乃以建築物智慧化為改善要求,落實居 住空間智慧為目標。過程中可依據所內前期計畫「智慧化居住空間產 業創新開發與整合應用--建立產業技術驗證機制(C-3)」所研擬之「智 慧建築科技產業技術驗證機制」,在不同智慧等級需求以及不同的案 例條件下,產業產品可以在案例空間測試、整合與驗證。藉由使用過 7.
(16) 第一章 緒論. 程的資訊回饋,對於 ICT 產品有著真實的驗證,並可誘發下世代新產 品的創意。. 8.
(17) 第二章 智慧化改善前置作業相關資料. 第二章. 智慧化改善前置作業相關資料 第一節. 計畫執行內容. 本計畫將研訂「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計 畫」 ,計畫期程內(96 年 7 月至 96 年 12 月)將進行智慧建築科技市 場分析調查,瞭解智慧技術在建築產業應用之範疇,而後針對適用對 象、適用範圍、補助範圍及標準、評選標準及其他相關作業規定進行 研究,並研擬相關評選及獎助機制,內容包含: 一、研擬改善示範作業要點 (一)擬定「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作業要點 (二)擬定「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審查委員會設立要點 二、研擬評選及獎助執行辦法 三、研擬獎助對象選定機制 四、研擬申請書、完工報告及申請撥款文件等內容及格式 第二節. 計畫執行方法. 一、前置作業階段 收集彙整國內外智慧相關技術資料與智慧化相關補助、評估、審 查、申請、驗收、獎勵、追蹤管理等資料。 二、研擬各式要點與表格 於分析彙整國內外相關資訊後,開始進行智慧化改善項目擬定, 研訂「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作業要點、審查委員會設立要點、 改善技術評估準則、補助對象選定機制、成果展示機制與後續管理機 9.
(18) 第二章 智慧化改善前置作業相關資料. 制。擬定申請書、完工報告書之項目、內容及格式。 三、諮詢各界專家意見與修正報告 為尋各方意見以修正所研擬各式要點達適用性,本研究團隊彙整 相關建築、機械、機電工程、資訊工程、自動化工程、都市計畫、室 內設計裝修、電力、電機、通訊、資訊、電子、保全等各領域產、官、 學專家,於各式要點與表格研擬之中,進行互動與交流,提供意見。 初步完成後,召開專家座談會議針對各式要點內容,提出應修正及增 刪之意見。並於修正完成後再次以郵寄方式進行專家意見諮詢,作為 充實加強內容之參考。. 10.
(19) 第二章 智慧化改善前置作業相關資料. 第三節. 計畫執行流程.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計畫 收集彙整國內外智慧相關資訊 技術相關資料綠建築、 物業管理、ICT產業技術 、永續節能、健康照護 、安全監控。. 智慧化相關補助、評估 、審查、申請、驗收、 獎勵、追蹤管理等資料. 彙整並分析國內外智慧相關資訊. 適用性. 1.分析、擬定智慧化改善項目 2.研擬「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 3.研擬「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 4.研擬「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 5.研擬「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 6.研擬「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 7.研擬「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 官方. 專家函括領域. 專家座談會(一). 」作業要點 」審查委員會設立要點 」改善技術評估準則 」補助對象選定機制 」成果展示機制與後續管理機制 」之申請計畫書及相關書圖文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 經濟部技術處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 員會、行政院科技顧 問組 建築、機械、機電工. 專家座談會(二). 學界. 程、資訊工程、自動 化工程、都市計畫 建設、建築、室內設. 專家意見諮詢. 產業界. 計裝修、電力 、電機、通訊、資訊 、電子、保全. 期末報告 圖 2-1 本研究計畫執行流程 11.
(20)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本計畫主要為針對推動既有建築物進行智慧化改善,研擬與制定 相關機制所需之資料文件種類、項目及格式內容,包括:智慧化改善 項目擬定,研擬「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作業要點、「智慧化居 住空間示範作業」評選及獎助執行辦法、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 補助對象選定機制、「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申請書、完工報告 書之項目、內容及格式。 第一節. 研擬改善示範作業要點. 本改善示範作業要點之研擬,包括「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 作業要點與「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審查委員會」設立要點之擬 定,其含括項目與內容如下所述: 一、作業要點 本「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作業要點所含括之項目包括: (一)目的 1.協助既有建築物利用智慧化科技達成智慧化建築環境。 2.獎勵民間建築物積極導入智慧建築科技,刺激相關技術之研發與 整合,延長建築物生命週期,降低維護修繕成本。 3.藉由居住空間智慧化提升健康照護、安全監控、便利舒適、永續 節能,擴大與相關產業之應用。 (二)適用對象 本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欲進行獎助之對象為已領得使用執照 一年以上之下列建築物: 12.
(21)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1.已立案之老人福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 2.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向主管機關報備 之建築物。 3. 已立案之各級公私立學校。 4.公私有辦公類建築物、商場、百貨公司。 本獎助改善計畫適用對象,必要時得依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推動 之政策,進行逐年檢討調整,並於後續進行獎助名單審查後,報請內 政部建築研究所核准獎助。 (三)相關需檢附之書面審查書圖、文件資料 申請補助案件應依每年公告日期,備妥申請書及所需文件向本所 提出申請。經初審列為入選者,應提出合法開業之技師、建築師等協 助研擬之改善工程細部計畫圖說(包括平面圖、細部設計圖、施工圖、 大樣圖、系統圖與依相關申請項目提供有必要之圖說等,如智慧化系 統架構與維護。)、施工期程、工程估價明細、效能說明及現況照片 等細部計畫書,一式三份(並附電子檔一份)。經複審同意補助者, 依核定內容及公告執行期限辦理完成竣工驗收。 (四)獎助金額 每申請案依據申請單位所提改善計畫工程總經費核給補助金 額,申請補助金額以不超過該建築智慧化改善工程總經費百分之 45 為限。每案之補助上限為新台幣 600 萬元,最低申請補助金額不得低 於新台幣 30 萬。前述工程總經費包含設計監造、軟硬體建設與展示 設施架設費用。 (五)審查機制與項目 13.
(22)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為協助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示範案相關作業,本所將依「智慧化 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審查委員會設立要點成立審查委員會,邀請相關 學者、專家及機關代表,協助下列事項: 1.申請案件智慧化改善項目、改善工程細部計畫圖說內容及補助經 費之審查。 2.改善方法及內容之諮詢與建議 3.施工階段勘驗及完工成效查驗 4.其他協助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示範案之相關作業 (六)申請補助案例依核定內容及期限內完成竣工驗收後,應檢附完 工報告向內政部提出申請撥款,完工報告書需合乎規定之格 式,且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擁有完工報告書之刊登權利。 (七)獲獎助單位於竣工後三年內,須提供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相關改 善成效資料及數據,並配合辦理相關之示範參觀活動。因示範 或配合辦理之相關參觀活動費用可檢據提出申請,實報實銷。 (八)經審核同意補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所得不核撥補助款, 申請單位應放棄經費補助,並放棄追訴權: 1.未依核定內容或期限內完工並報驗者。 2.經查為重複申請補助(同一工程向不同單位申請者亦包含在內) 或違反國內其他法令規定者。 3.驗收不合格且未依指定改善日期辦理完成者。 14.
(23)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4.改善項目涉及法令規定須重新申請核可者,未依驗收指定改善日 期辦理完成者。. 表 3-1-1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作業要點內容 項目. 內容. 備註. 目的 適用對象 獎助執行辦法 審查項目. 1.協助既有建築物利用智慧化科技達成智慧化建築環境。 2.獎勵民間建築物積極導入智慧建築科技,刺激相關技術之 研發與整合,延長建築物生命週期,降低維護修繕成本。 3.藉由居住空間智慧化提升健康照護、安全監控、便利舒適、 永續節能,擴大與相關產業之應用。 1.已立案之老人福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 2.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向主管機 關報備之建築物。 3.已立案之各級公私立學校。 4.公私有辦公類建築物、商場、百貨公司。 每申請案依據申請單位所提改善計畫工程總經費核給補 助金額,申請補助金額以不超過該建築智慧化改善工程總經 費百分之 45 為限。每案之補助上限為新台幣 600 萬元,最低 申請補助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 30 萬。前述工程總經費包含設 計監造、軟硬體建設與展示設施架設費用。 1.申請案件智慧化改善項目、改善工程細部計畫圖說內容及 補助經費之審查。 2.改善方法及內容之諮詢與建議 3.施工階段勘驗及完工成效查驗 4.其他協助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示範案之相關作業. 15. 必要時得依據內 政部建築研究所 推動之政策,進行 逐年檢討調整。.
(24)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二、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依『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要點』相關規定 訂定本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其含括內容如下所述: (一)智慧化居住空間審查委員會職責 智慧化居住空間審查委員會依「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作業 要點辦理下列事項: 1.申請案件智慧化改善項目、改善工程細部計畫圖說內容及補助經 費之審查。 2.改善方法及內容之諮詢與建議。 3.施工階段勘驗與及完工成效查驗。 4.其他協助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示範案之相關作業。 (二)設置原則 本審查委員會主要由相關產業、政府單位及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委 員會,其組織架構如下所述: 1.設置召集人 1 人,副召集人 2 人 2.委員會設置委員 16 人,並報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主管機關核備 後聘任,聘期一年,期滿後得予以續聘。 為推動後續相關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本審查委會之組成成 員主要含括下列相關面向及領域之專家。 (1)建築與設備專家學者 5 人。 (2)環境、資源、環工、能源專家學者 3 人。. 16.
(25)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3)機械、電機、電子、資通訊工程專家學者 3 人。 (4)醫學工程專家學者 1 人。 (5)相關政府代表 2 人。 (6)相關團體代表 2 人。 (三)審查會議由召集人視需要召開之,召集人並為會議主席,召集 人不克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或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 代理。 (四)委員會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有關單位、團體、專家學者列席 指導,及申請單位派員列席說明。 (五)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依規定支給審查費及出席費,遠道 者並得報支差旅費。 (六)本要點之實施與修改須經本所核定實施。. 17.
(26)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表 3-1-2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內容 審查委員會職責. 項目. 內容. 備註. 1.申請案件智慧化改善項目、改善工程細部計畫圖說內容及 補助經費之審查。 2.改善方法及內容之諮詢與建議。 3.施工階段勘驗與及完工成效查驗。 4.其他協助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示範案之相關作業。. 設置原則 其他. 1.設置召集人 1 人,副召集人 2 人 2.委員會設置委員 16 人,並報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主管機關 核備後聘任,聘期一年,期滿後得予以續聘。 為推動後續相關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本審查委會 之組成成員主要含括下列相關面向及領域之專家。 (1)建築與設備專家學者 5 人。 (2)環境、資源、環工與能源與專家學者 3 人。 (3)電機電子與資通訊工程專家學者 3 人。 (4)醫學工程專家學者 1 人。 (5)相關政府代表 2 人。 (6)相關團體代表 2 人。 委員會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有關單位、團體、專家學 者列席指導,及申請單位派員列席說明。. 18.
(27)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第二節. 研擬評選及獎助執行辦法. 本計畫擬定之評選及獎助執行流程主要可分為四大階段,其相關 程序與作業內容如下所述: 一、前置作業階段 (一)依據「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審查委員會設立要點,遴選 審查委員,設立審查委員會,提供相關技術咨詢與改善建議。 (二)提供申請單位相關申請與專業技術諮詢服務。 (三)開始受理申請單位申請補助案件。申請單位須於規定時間內檢 附申請計畫書,相關書圖文件。 二、申請改善計畫審查階段 申請改善計畫審查可分為第一階段資格審查與第二階段改善項 目審查兩階段,並於審查後,報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核准獎助改善名 單。 (一)第一階段申請資格審查 針對申請單位所提出之申請計畫書及相關書圖、文件資料,進行 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通過審查,並於報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核准後 公告通知初審合格名單。 (二)第二階段改善項目計畫審查 召開審查委員會針對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第二階段審 查,並依據申請單位所提出之改善項目提出申請計畫修正建議,並於 報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核准後,公告通知獲獎助改善名單。 三、改善項目執行階段. 19.
(28)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由審查委員對獲獎助改善單位進行現場勘驗及提出相關改善建 議後,獲補助單位提出修正後之正式改善計畫書圖文件,經審查委員 審查通過後,報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核定及簽訂相關合約。 於開始執行改善項目與工作時,審查委員得協助進行各階段之施 工勘驗作業及後續相關作業之執行。 四、驗收結算階段 改善工程竣工後,審查委員會得協助進行竣工驗收作業,並於完 成竣工驗收後,協助進行辦理驗收結算申請、報請核備與撥款……等 相關後續作業之執行。. 20.
(29)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成立審查委員會 提供相關 專業技術諮詢服務 申請單位擬定改善項目計畫 受理申請單位提出申請 申請單位須檢附之相關資料 1.申請計畫書 2.相關書圖文件. 退件. 第一階段審查申請 補助資格審查 符合資格通過 公告通知初審合格名單. 未獲選者 退件. 提出申請計畫 修正建議. 第二階段審查 招開審查會議 評選獲補助名單. 申請補助計畫審查階段. 不符合資格. 諮詢服務受理申請階段. 作業要點上網公告. 公告通知獲補助名單. 獲補助單位準備相關簽訂事宜 獲補助單位提出正式改善計畫書 相關合約簽訂 協助施工勘驗作業. 改善項目執行階段. 現場勘驗並提出修正建議. 獲補助單位執行改善項目及工作 申報完工,提交完工報告與相關書圖文件 施工之竣工驗收 辦理驗收結算申請事宜 報請核備與撥款. 圖 3-1 補助對象選定機制與執行流程 21. 驗收結算階段. 辦理協助完工成效驗收.
(30)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第三節. 研擬獎助對象選定機制. 本研究計畫所擬定之獎助對象選定機制,其含括內容如下所述: 一、審查與選定機制 (一)本補助對象選定機制依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智慧化居住空間示 範作業」相關規定訂定之。 (二)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補助對象選定,由申請單位備妥申請 書及所需相關文件提出申請,經第一階段申請補助資格審查及 報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核准後,公告通知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 格通過名單,並召開審查委員會針對合格名單進行申請項目內 容及補助金費之第二階段審查會議,並於報請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核定補助後,公告通知獲獎助單位名單。 (三)智慧化居住空間審查委員會由相關產業、政府單位及學者、專 家組成,並依據智慧化居住空間審查委員會設立要點執行審查 作業項目。 二、審查及選定原則 (一)改善技術所對應之目的,須符合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之目 的。 (二)申請內容需具備完整性,並考慮相關配套需求,確實達到建築 物智慧化改善之功效。 (三)申請內容須依照申請項目提出申請。 (四)針對申請項目之改善,具備產業結合與提升效率等特徵,其技 術具有創新性及示範性質。 22.
(31)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五)改善技術需配合當地環境,以達到因地制宜的需求。 (六)對於改善項目提出具備可行性之改善技術,勿採用現行技術無 法達成之設計。 (七)改善技術所對應之設備盡量使用本國產品,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八)改善技術或設備需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 23.
(32)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第四節. 研擬申請文件之格式及內容. 本研究計畫所擬定之智慧化改善作業所需相關文件資料,包括: 申請書、完工報告及申請撥款文件……等,其內容與格式如下所述: 一、改善示範補助申請書 (一)主要基本資料 本研究計畫所研訂之補助申請書內容,主要包括:申請單位基本 資料、申請單位建築物類型、申請項目與基本聯絡資料,其中申請改 善項目面向主要可分為四大類,包括: 1.健康照護 2.安全監控 3.便利舒適 4.永續節能 (二)其他應檢附之文件、書圖說明 其他應檢附之文件、書圖說明應包含改善項目內容說明、執行時 程、後續改善說明、申請書附件、申請案件建物使用執照影本或既有 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申請案件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同意書、基本資 料、圖說及環境說明、配合廠商之證明文件及廠商切結書、工程計畫 書……等,其項目包括:。 1.現況說明 2.改善情境說明與欲申請改善項目 3.改善內容圖說 4.預期成果或效益 24.
(33)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5.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 (1)須在申請計畫書改善項目內容說明中,提出居住空間智慧化 示範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計畫說明,包含:改善成果之展 示方式、定期檢修項目……等敘述。。 (2)成果之展示,可依申請項目與內容之不同,依照特性提出不 同之展示方式。 (3)後續維護管理可依照工程之性質,與經費狀況,列出各項目 維護檢修方式。 6.智慧化改善工程總經費及經費說明表 (三)申請計畫書應符合之規定項目與原則 1.必須符合補助要點規定辦理,依照健康照護、安全監控、便利 舒適、永續節能等項目進行申請。 2.智慧化改善之內容需遵循相關消防、建築、環保等法令規定, 如須變更相關申請,則須於繳交完工驗收報告前辦理完成,檢 附相證明關資料。 3.本計畫補助不得使用於未達到法規要求之設備。. 25.
(34)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表 3-4-1 改善示範補助申請表內容與格式 編 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示範申請表 申 請 日 一、申請人基本資料 姓. 名. 號 期. 月. 日. 電 話 傳 真 行動電話. 國民身分證 統 一 編 號. (代表人). 年. 二、申請單位基本資料 單 位 名 稱 建 築 物 名 稱 地. 址. 市 縣. 鄉鎮 市區. 里 鄰. 路 街. 段. 巷. 弄. 號 之. 樓. 設 施 座 落 地 址 或 地 籍 號 碼 □學校及代表人 □建築物所有權人 □建築物使用人 格 □公寓大廈 (□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管理負責人) ) □機構公司 (□負責人 □管理負責人) 三、申請智慧化項目(請勾選) □ 永續節能 □ 安全監控 □ 健康照護 □ 便利舒適 生理監測系統 視環境 空調系統 防盜系統 遠距健康照護系統 防火系統 音環境 照明系統 健康資訊系統 冷熱空調環境 動力系統 地震應變系統 個人健康管理系統 空氣環境 節能管理 防水系統 異常警示系統 防破壞系統 綜合管理 效能提升 其他 防毒氣系統 資訊管理 其他 緊急求救系統 設備運轉維護管理 其他 其他 四、申請金額 申 (. 請 資 請 勾 選. 總工程金額. 元. /. 申請補助金額 元 (申請補助金額以不超過總工程金額之 45%為限). 五、檢附文件(檢附文件如為影本需加蓋申請單位印章並由申請人簽名) 1.申請計畫書本文 2.申請申請書附件 六、聯絡人資料 姓名/職稱. 包含改善示範補助申請表改善項目方法及內容說明、執行時程、後續改善說明。 一、建物登記謄本影印本 二、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管理委員會同意書 三、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影印本或既有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 四、相關主管機關核備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申請單位章. /. 聯絡電話 傳真 E-mail. 26. 申請人章.
(35)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二、完工報告書 本研究計畫所研訂之完工報告書內容,主要包括: (一)申請單位基本資料 (二)申請項目及獎助金額 (三)改善成效說明 (四)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計畫說明 表 3-4-2 改善示範補助完工報告書內容與格式.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完工報告書 一、申請人: 二、完工日期 :中華民國 核定改善工程補助項目. 年. 月. 日. 核定改善工程補助金額. 申請書編號: 補充說明. 三、檢附資料注意事項: 1、請領補助款時應開立與核定金額相同之收據。 2、補助金額於驗收合格後,依核定金額一次付款。 3、經費支出之發票、收據,其貨品品名應填寫一般完整名稱,切勿填列公司 代號或簡稱。 四、檢附資料: □1、改善工程付款收據。 □2、申請補助工程施工前、中、後實體相片各乙張(3“×5")。 □3、當地建築主管機關核發雜項使用執照影本(免申請雜項執照者可免附) 。 □4、相關法令申請合格證明影本(無涉及相關法令申請者可免附) 上述收據及相片資料,請參照附件規格紙張黏貼,並檢附於本報告後,並 請務必在每一頁簽名蓋章(不識字者除蓋章外請加蓋手印) 申請人保證上列資料與附件均屬正確,並保證不侵害他人之專利權、智慧財產 權及其他法定權益,否則願負一切責任。 申 請 代 表 人:. 27. (簽名並蓋章).
(36) 第三章 計畫執行項目與內容. 而完工報告書其他應檢附之文件、書圖說明則包括: 1.完工報告書表格 2.付款收據及照片黏存單 3.雜項使用執照影本 4.相關法令申請合格證明 三、申請請款相關文件資料 本研究計畫所研訂之申請請款相關文件內容,主要包括:付款收 據之存查證明、施工項目各階段照片黏存單及說明、相關執照申請核 准及法令規定合格……等證明文件。 四、其他書圖文件資料 包含現況說明、改善情境說明與欲申請改善項目、改善內容圖 說、預期成果或效益、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智慧化改善工程總經費 及經費說明表。成果展示及後續維護說明須符合「智慧化居住空間示 範作業」成果展示機制與後續管理機制: (一)補助於申請階段,須在申請計畫書改善項目內容說明中,提出 居住空間智慧化改善示範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 (二)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內容須包含改善成果之展示方式、定期檢 修項目等敘述。 (三)成果之展示,可依申請項目與內容之不同,依照特性提出不同 之展示方式。 (四)後續維護管理可依照工程之性質,與經費狀況,列出各項目維 護檢修方式。 28.
(37)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第四章 第一節.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作業要點(草案). 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為使既有建築物達到下列目的: (一)協助既有建築物利用智慧化科技達成智慧化建築環境。 (二)獎勵民間建築物積極導入智慧建築科技,刺激相關技術之研發與整 合,延長建築物生命週期,降低維護修繕成本。 (三)藉由居住空間智慧化提升健康照護、安全監控、便利舒適、永續節 能,擴大與相關產業之應用。 研擬「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相關各項規定。 二、適用對象: 本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欲進行獎助之對象為已領得使用執照一年以上 之下列建築物: (一)已立案之老人福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 (二)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向主管機關報備之 建築物。 (三)已立案之各級公私立學校。 (四)公私有辦公類建築物、商場、百貨公司。 本獎助改善計畫適用對象,必要時得依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推動之政策, 進行逐年檢討調整,並於後續進行獎助名單審查後,報請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核准獎助。 三、申請補助案件應依每年公告日期,備妥申請書及所需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經初審列為入選者,應提出合法開業之技師、建築師等協助研擬之改善工程 細部計畫圖說(包括平面圖、細部設計圖、施工圖、大樣圖、系統圖與依相 關申請項目提供有必要之圖說等,如智慧化系統架構與維護。) 、施工期程、 工程估價明細、效能說明及現況照片等細部計畫書,一式三份(並附電子檔 一份) 。經複審同意補助者,依核定內容及公告執行期限辦理完成竣工驗收。 四、每申請案依據申請單位所提改善計畫工程總經費核給補助金額,申請補助金 額以不超過該建築智慧化改善工程總經費百分之 45 為限。每案之補助上限 為新台幣 600 萬元,最低申請補助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 30 萬。前述工程總 29.
(38)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經費包含設計監造、軟硬體建設與展示設施架設費用。 五、為協助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示範案相關作業,本所將依「智慧化居住空間示 範作業」審查委員會設立要點成立審查委員會,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及機關 代表,協助下列事項: (一)申請案件智慧化改善項目、改善工程細部計畫圖說內容及補助經費 之審查。 (二)改善方法及內容之諮詢與建議 (三)施工階段勘驗及完工成效查驗 (四)其他協助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示範案之相關作業 六、申請補助案例依核定內容及期限內完成竣工驗收後,應檢附完工報告向內政 部提出申請撥款,完工報告書需合乎規定之格式填寫,且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擁有完工報告書之刊登權。 七、獲獎助單位於竣工後三年內,須提供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相關改善成效資料及 數據,並配合辦理相關之示範參觀活動。而因示範或配合辦理之相關參觀活 動費用可檢據提出申請,實報實銷。 八、經審核同意補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所得不核撥補助款,申請單位應 放棄經費補助,並放棄追訴權: (一)未依核定內容或期限內完工並報驗者。 (二)經查為重複申請補助(同一工程向不同單位申請者亦包含在內)或 違反國內其他法令規定者。 (三)驗收不合格且未依指定改善日期辦理完成者。 (四)改善項目涉及法令規定須重新申請核可者,未依驗收指定改善日期 辦理完成者。. 30.
(39)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第二節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 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依『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訂定本審查 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智慧化居住空間審查委員會職責 智慧化居住空間審查委員會依「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作業要點辦理下 列事項: (一)申請案件智慧化改善項目、改善工程細部計畫圖說內容及補助經費 之審查。 (二)改善方法及內容之諮詢與建議。 (三)施工階段勘驗與及完工成效查驗。 (四)其他協助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示範案之相關作業。 三、委員會設置原則 由相關產業、政府單位及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委員會。 (一)設置召集人 1 人,副召集人 2 人 (二)委員會設置委員 16 人,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主管機關核備後聘之, 聘期一年,期滿後得予以續聘。 1.建築與設備專家學者 5 人。 2.環境、資源、環工、能源專家學者 3 人 3.機械、電機、電子、資通訊工程專家學者 3 人 4.醫學工程專家學者 1 人。 5. 相關政府代表 2 人 6.。相關團體代表 2 人 四、審查會議由召集人視需要召開之,召集人並為會議主席,召集人不克出席會 議時,得由副召集人代理,或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代理。 五、委員會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有關單位、團體、專家學者列席指導,及申請 單位派員列席說明。 六、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依規定支給審查費及出席費,遠道者並得報支差 31.
(40)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旅費。 七、本要點之實施與修改須經本所核定實施。. 32.
(41)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第三節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改善技術評估準則(草案) 居住空間之智慧化改善目的在於促使台灣建築環境達成智慧化之提升,以求 安全、健康、節能、永續、舒適、便利等目標(何明錦,2006),間接提升建築與 IT、ICT 技術結合,提升產業競爭力。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之目的旨在,協助既有建築物利用智慧建築科技達 成綠建築指標。獎勵民間建築物積極導入智慧建築科技,藉此刺激相關技術之研 發與整合。擴大智慧化居住空間與永續節能、便利舒適、健康照護及安全監控等 IT、ICT 相關產業之應用。最後使建築物生命週期延長,增加既有建築物及技術 產業附加價值及產值。 其改善技術評估準則如下: 1.改善技術所對應之目的,須符合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之目的。 2.改善技術需具備完整性,並考慮相關配套需求,確實達到建築物智慧化改善之 功效。 3.改善技術須符合所對應申請項目之需求。 4.針對申請項目之改善,具備產業結合與提升效率等特徵,其技術具有創新性及 示範性質。 5.改善技術需配合當地環境,以達到因地制宜的需求。 6.對於改善項目提出具備可行性之改善技術,勿採用現行技術無法達成之設計。 7.改善技術所對應之設備盡量使用本國產品,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8.改善技術或設備需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 33.
(42)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第四節.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補助對象選定機制(草案). 一、本補助對象選定機制依內政部建研所「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相關規定 訂定之。 二、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補助對象選定,由申請單位備妥申請書及所需文件 向本所提出申請,開始進行第一階段申請補助資格審查,符經查核符合補助 資格者將公告通知初審合格名單。隨即召開智慧化居住空間審查委員會針對 申請項目內容及補助金費進行審查後,送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核定補助。 三、智慧化居住空間審查委員會由建築技術審議委員會委員及相關學者專家組成 委員會。其職責與設置原則,請參照智慧化居住空間審查委員會設立要點內 容。. 34.
(43)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補助對象選定機制流程. 提供相關 專業技術諮詢服務 申請單位擬定改善項目計畫 受理申請單位提出申請 申請單位須檢附之相關資料 1.申請計畫書 2.相關書圖文件. 第一階段審查申請 補助資格審查 符合資格通過 公告通知初審合格名單. 未獲選者 退件. 提出申請計畫 修正建議. 第二階段審查 招開審查會議 評選獲補助名單. 申請補助計畫審查階段. 不符合資格 退件. 諮詢服務受理申請階段. 成立審查委員會. 作業要點上網公告. 公告通知獲補助名單. 獲補助單位準備相關簽訂事宜 獲補助單位提出正式改善計畫書 相關合約簽訂 協助施工勘驗作業. 改善項目執行階段. 現場勘驗並提出修正建議. 獲補助單位執行改善項目及工作. 辦理協助完工成效驗收. 施工之竣工驗收 辦理驗收結算申請事宜 報請核備與撥款. 35. 驗收結算階段. 申報完工,提交完工報告與相關書圖文件.
(44)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第五節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成果展示機制與後續管理機制 (草案) 為避免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之成果於完工後,隨即因維護或經費問題荒 廢,且能確實達到推廣展示之目的,故特訂定此機制。 一、補助於申請階段,須在申請計畫書改善項目內容說明中,提出居住空間智慧 化改善示範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 二、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內容須包含改善成果之展示方式、定期檢修項目等敘述。 三、成果之展示,可依申請項目與內容之不同,依照特性提出不同之展示方式。 四、後續維護管理可依照工程之性質,與經費狀況,列出各項目維護檢修方式。. 36.
(45)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第六節.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申請計畫書(草案). 一、申請計畫書相關資料撰寫次序與規定 申請單位檢附計畫書與相關文件,請以 A4 尺寸裝訂,資料整理排序如下所示: 如有配置圖等圖說,可以 A3 尺寸摺疊成 A4。 一、改善示範補助申請表 二、改善項目內容說明 壹、申請計畫書 申請計畫書. 三、執行時程 四、後續改善說明 一、申請建築物所有權狀 二、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示範案所有權人同意書 貳、申請申請書附件. 三、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影印本或既有合法建築物 證明文件 四、相關主管機關核備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申請計畫書應符合之規定: 1.必須符合補助要點規定辦理,依照健康照護、安全監控、便利舒適、永續節能 等項目進行申請。 2.智慧化改善之內容需遵循相關消防、建築、環保等法令規定,如須變更相關申 請,則須於繳交完工驗收報告前辦理完成,檢附相證明關資料。 3.本計畫補助不得使用於未達到法規要求之設備。 4.申請單位如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則不須檢附所有權人同意書,改繳交公寓 大廈管理委員會同意書。 5.申請計畫書中如為申請硬體改善,則請於現況說明中檢附基本配置圖,若為申 請軟體改善,則請檢附基本系統圖。 6.改善項目內容說明中請依改善內容檢附相關改善配置圖說或系統圖說。 7.智慧化改善工程總經費及經費說明表須分別對工程總經費及補助經費項目做說 明。. 37.
(46)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二、申請計畫書與附件.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 申請計畫書 壹、申請計畫書 一、改善示範補助申請表 二、改善項目內容說明 三、執行時程 四、後續改善說明. 貳、申請計畫書附件 一、建物登記謄本影印本 二、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管理 委員會同意書 三、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影印本或既有合法建築物 證明文件 四、相關主管機關核備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38.
(47)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申請計畫書 申請編號:. 年度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 補助申請計畫書(草案). 所屬縣市: 申請單位名稱: 地址: 申請人:. 申請人電話:. 聯絡人:. 聯絡人電話:. 申請日期:. 39.
(48)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申請計畫書. 一、改善示範補助申請表 編.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申請表. 申. 號 請. 日. 期. 年. 月. 日. 一、申請人基本資料 姓. 名. 國民身分證. (代表人). 統 一 編 號. 電. 話. 傳. 真. 行動電話. 二、申請單位基本資料 單 建. 位 築. 名 物. 名. 地. 稱 稱. 址. 市 縣. 鄉鎮 市區. 里 鄰. 路 街. 段. 巷. 弄. 號 之. 樓. 設 施 座 落 地 址 或 地 籍 號 碼 申 (. 請 資 請 勾 選. □建築物所有權人 □建築物使用人 □學校及代表人 格 □機構公司 (□負責人 □管理負責人) ) □公寓大廈 (□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管理負責人). 三、申請智慧化項目(請勾選). □ 健康照護 生理監測系統 遠距健康照護系統 健康資訊系統 個人健康管理系統 異常警示系統 其他. □ 安全監控. □ 便利舒適. 防盜系統 防火系統 地震應變系統 防水系統 防破壞系統 防毒氣系統 緊急求救系統 其他. 視環境 音環境 冷熱空調環境 空氣環境 綜合管理 資訊管理 設備運轉維護管理 其他. □ 永續節能 空調系統 照明系統 動力系統 節能管理 效能提升 其他. 四、申請金額 總工程金額. 元. /. 申請補助金額 元 (申請補助金額以不超過總工程金額之 45%為限) 40.
(49)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申請計畫書 五、檢附文件(檢附文件如為影本需加蓋申請單位印章並由申請人簽名) 1.申請計畫書本文. 2.申請申請書附件. 包含改善示範補助申請表改善項目方法及內容說明、執行時程、後續改善說明。 一、建物登記謄本影印本 二、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示範案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管理委員會同意書 三、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影印本或既有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 四、相關主管機關核備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六、聯絡人資料 姓名/職稱. /. 申請單位章. 申請人章. 聯絡電話 傳真 E-mail (以下欄內資料由執行單位填具,申請人請勿填寫) 健 康 照 護 改 善 檢 討. 安 全 監 控 改 善 檢 討. 便 利 舒 適 改 善 檢 討. 永 續 節 能 改 善 檢 討. 審. 查 審. 招. 者 查. 總 結. □. 通過. □. 不通過 集. 評 果 核定金額: 原因: 人. 日. 41. 期.
(50)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申請計畫書. 二、改善項目內容說明 內容應包含: 1.現況說明 2.改善情境說明與欲申請改善項目 3.改善內容圖說 4.預期成果或效益 5.成果展示與後續維護 6.智慧化改善工程總經費及經費說明表. 三、執行時程說明 內容應包含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執行時程表及關鍵查核點說 明。. 四、後續改善說明 內容應包含針對本次未納入申請,未來值得推動之智慧化改善項 目進行說明。. 42.
(51)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申請計畫書. 貳、申請書附件 一、建物登記謄本影印本 內容應包含建物登記謄本影印本乙份。. 二、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管理委員會同意 書 內容應包含所有權人同意書乙份或管理委員會同意書乙份。. 三、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影印本或既有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 內容應包含檢附使用執照影印本乙份或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乙 份。. 四、相關主管機關核備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內容應包含檢附相關主管機關核備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乙 份。. 43.
(52)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完工報告書. 第七節.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完工報告書(草案). 申請編號:. 年度.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 完工報告 (草案). 所屬縣市: 申請單位名稱: 地址: 申請人:. 申請人電話:. 聯絡人:. 聯絡人電話:. 申請日期:. 44.
(53)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完工報告書.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完工報告書 一、申請人: 二、完工日期 :中華民國 核定改善工程補助項目. 年. 月. 日. 核定改善工程補助金額. 申請書編號: 補充說明. 三、檢附資料注意事項: 1、請領補助款時應開立與核定金額相同之收據。 2、補助金額於驗收合格後,依核定金額一次付款。 3、經費支出之發票、收據,其貨品品名應填寫一般完整名稱,切勿填列公司 代號或簡稱。 四、檢附資料: □1、改善工程付款收據。 □2、申請補助工程施工前、中、後實體相片各乙張(3“×5")。 □3、當地建築主管機關核發雜項使用執照影本(免申請雜項執照者可免附) 。 □4、相關法令申請合格證明影本(無涉及相關法令申請者可免附) 上述收據及相片資料,請參照附件規格紙張黏貼,並檢附於本報告後,並 請務必在每一頁簽名蓋章(不識字者除蓋章外請加蓋手印) 申請人保證上列資料與附件均屬正確,並保證不侵害他人之專利權、智慧財產 權及其他法定權益,否則願負一切責任。 申 請 代 表 人:. 45. (簽名並蓋章).
(54)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第八節.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申請請款相關文件(草案). 一、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付款收據及照片黏存單 完工日期: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申請書編號:. 發 票 或 收 據 張 貼 欄. (請以魚鱗式黏貼於此,欄位不足請自行影印本單使用) (如發票或收據另有他用者,可黏貼影本、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本人保證以上資料均屬正確,否則願負一切責任。 申 請 人: (簽名並蓋章) 46.
(55) 第四章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內容. 二、改善項目於工程各階段之照片存查與說明 施工項目. 施工前. 施工中. (欄位不足請自行影印本單使用) 本人保證以上資料均屬正確,否則願負一切責任。 申 請 人: (簽名並蓋章). 三、雜項使用執照影本 四、相關法令申請合格證明 47. 施工後.
(56) 第五章 結論與後續研究項目. 第五章. 結論與後續研究項目. 本計畫依預期目標執行,業已完成智慧化改善項目擬定,研擬「智 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作業要點、「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評 選及獎助執行辦法、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補助對象選定機制、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申請書、完工報告書之項目、內容及格 式。 第一節. 結論. 本計畫從推廣既有建築進行智慧化改善觀點出發研擬各項要 點,以居住空間中永續節能、健康照護、安全監控、便利舒適為目標 進行智慧化之改善,使目前推動智慧化以新建建築為主的狀況改變, 使居住空間智慧化的方案更完整的呈現,使社區就地升級,間接達成 綠色矽島的願景。也期許藉由居住空間智慧化改善示範,創造市場需 求,帶動 ICT 與相關產業的發展。因此,在研擬各項要點與表格時, 廣泛與各界專家進行互動與交流,提出應修正及增刪之意見。以確保 本計畫之預期效益,達到補助示範的立意,以提供未來相關計畫之參 考。如果相關計畫能於後續持續辦理,相信居住空間智慧化改善地球 永續、人本健康之價值,定能逐步實現,且深入大眾生活,全面提升 生活環境品質。. 48.
(57) 第五章 結論與後續研究項目. 第二節. 智慧化台灣願景發展策略. 本計畫藉由補助手法導入與廣泛應用國內已臻成熟之 IC、ICT 及 綠色科技產業相關技術、設備系統於既有建築中,建立一個便利、安 全、舒適、健康的居住環境空間,突破既有建築生命週期隨時間衰減 的原則,使既有建築就地升級,藉由整體社區的再提升,結合永續建 築技術實施應用成果,轉化國內相關 U 化科技產業技術,並以「智 慧生活」觀點發展「高效率智慧建築」模式,進而整合國內建築與電 機、資通……等 ICT 相關產業及生物晶片、奈米技術、IT 晶片與數 位化科技……等綠色科技,並結合近來受到重視之永續節能、健康照 護、安全監控、便利舒適等科技,廣泛運用於建築體及生活空間中, 落實促進產業升級與提振國內景氣之功效,從而發揮環境教育之積極 意義與促成教育改革之目的,並擘畫兼顧「健康」 、「舒適」 、「節能」 與「效率」之智慧化台灣願景。. 49.
(58) 第五章 結論與後續研究項目. 第三節. 後續研究建議. 本計畫之研究內容,為「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之前期作業, 執行項目包括,智慧化改善項目擬定,研擬「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 業」作業要點、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評選及獎助執行辦法、 「智 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補助對象選定機制、「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 作業」申請書、完工報告書之項目、內容及格式。依本計畫資料收集、 規劃時之經驗,將提出後續建議以供相關單位參考: 1.建議進行國內產官學間跨部會之整合與合作,建立一完整配套機 制,以誘導方式獎勵既有建築物進行智慧化設計與改善,使既有 建築主動進行升級,以推動國內既有建築朝智慧化目標邁進。 2.建議配合綠建築推動方案,進行相關智慧化改善以符合綠建築指 標之研究。 3.建議廣泛的宣導與推廣智慧化居住空間改善,以達預期示範效 果。 4.為求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作業能有效推動,成立具有實質示範效 果之案例,建議將來示範案例考量實際示範之需求,進行評選, 選擇可快速廣泛推廣者,並建立分區、分項示範點,作為智慧化 居住空箋申請補助改善之示範基地。 5.建議成立種子團隊,舉辦培訓課程,以利未來智慧建築之實質推 廣。. 50.
(59) 附錄 一. 期初審查會議評審意見. 二.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 計畫」補助研究案期末審查會會議紀錄. 三.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 計畫』南部學者專家座談會議記錄. 四.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 計畫』專家座談會會議記錄. 五.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96 年度補助研究案『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案 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計畫』諮詢專家意見回函彙整. 參考書目.
(60) 附錄一. 附錄一. 期初審查會議評審意見. 期初審查意見回應表: 審查委員. 審查意見. 回應說明 本案將遵照主席意見,調整未來 執行方向。. 主席意見. 1.本次會議審查之「智慧化居住空間 示範案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計畫」 內容包括有遠距醫療、健康照護等 部分,因該部分行政院衛生署及本 部社會司已另有計畫執行,建議本 案此部分可參採其執行成果,著重 深入其他智慧化居住空間推動重點 之探討。 2.本次會議審查之「智慧化居住空間 示範案評選及獎助機制研訂計畫」 及「智慧化居住空間能源管理系統 整合應用計畫」2項補助工作計畫 案,本所原則同意補助,後續經費 審查事宜,本所將擇期再審,請申 請單位依本所相關規定辦理。 3.請申請單位參考審查委員及出席單 位代表所提意見修正計畫書內容。. 本案獎助執行辦法草案提及,將補助 申請案總工程費 45%,就補助經費來 源及補助經費額度等相關問題是否已 王副主任興毅 予以評估考量。. 本案將參考營建署「獎勵民間綠建 築改善示範作業」,及教育部「永 續校園輔導團計畫」之推動概念, 由公部門補助部份工程經費,建立 智慧化居住空間示範機制,其相關 補助額度與比例將於本計畫進行 討論。. 1.本案計畫執行內容已具完善的先期 規劃架構,且計畫內容符合政策發 展方向及需求。 2.此計畫之成功與否與執行面息息相 朱副處長曉萍 關,建議在規劃過程中應與內政部 建研所密切互動。 3.建議本案規劃執行補助對象應以一 般民眾為主,避免淪為補助金字塔 頂端之民眾。. 1.感謝委員指教。 2.遵照辦理。 3.研究團隊於規劃補助對象時, 將再針對此意見進行研究與討 論。. 52.
(61) 附錄一. 1.本案執行步驟與短、中、長期目標 之達成關係具體,且對於未來獎助 對象,評選辦法內均有詳細規劃。 2.建議執行團隊可參考「永續校園推 周副教授家鵬 廣計畫」及「綠建築」之推動經驗 來規劃執行,並對於申請獎補助案 件評選制度應考量建築物合法性問 題(如:是否有違建部分等等)。. 1.感謝委員指教。 2.本研究於規劃執行時,將參考 公部門補助工程之相關經驗, 確立執行方向。另建築物合法 性問題,規劃於受補助單位提 出申請時,需同時檢附建築使 用執照等合法證明文件。. 1.本案執行新建建築物是否亦為評選 對象,應考量與現行智慧建築執行 計畫彼此間之關係,以利建研所未 來計畫有效推動。 梁副教授漢溪 2.本案作業要點與評選獎助辦法為未 來研究之重點,對於獎助對象執行 細節、城市鄉村落差、短中長期計 畫推動機制部分皆可詳加考量,建 議可參考綠建築之獎助推動經驗。. 1.本案規劃之補助對象,主要為 既有建築物,利用有限之經費 補助其就地升級。本計畫將遵 照委員指示,參考現行智慧建 築標章以及相關所內推動之智 慧化居住空間政策,以利所內 未來計劃之整合與執行。 2.感謝委員指導,. 黃助理教授 瑞隆. 1.前瞻優質生活是未來居住環境的首 要目標,因此透過本計畫的逐年小 額補助,可使既有建築智慧化於短 期內獲得顯著成效。 2.計畫工作團隊資歷完整,對於計畫 執行已有詳細的初步規劃,相信對 於全民化的永續、健康、舒適的居 住環境推動上可發揮良好的效用。. 1.感謝委員指教。 2.感謝委員指教。. 1.智慧化居住空間需搭配智慧型節能 1.委員所提意見將納入未來本案 家電產品,而該類產品係獨立於智 之補助對象及項目討論。 慧建築本體以外,爰建議能將智慧 2.感謝委員指教。 型節能家電產品,(如:領有節能標 經濟部能源局 章之商品),亦納入獎勵機制之評選 標準中。 2.本計畫有助於國內智慧建築產業及 建築節能之推動,建議加速推動步 伐。. 53.
(62) 附錄一. 審查委員. 審查意見. 回應說明. 1.台灣電力公司所屬電力網,目前正 1.感謝指教,也期待本案未來與台 積極朝向智慧化發展,已研擬相關 電公司技術能有所整合,以達成 臺灣電力股份 Smart Grid 的 Road Map,並分為 智慧化永續節能的目標。 有限公司 短、中、長期規劃建置,恰與本案 2.感謝委員指教。 綜合研究所 有所契合,未來與本案將可有共同 合作交流之機會。 2.同意本案規劃方向。 中華民國 建築師公會 全國聯合會. 本案未來之適用對象及獎助對象,將 委員所提意見將納入未來本案之補 涉及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建築 助對象及項目討論。 物及私有辦公類建築物,涵蓋面及量 甚廣,為提高效能及時效,建議考量 以 12 樓以上建築物為主。. 1.本案內容架構完整,對於未來推動 1.感謝委員指教。 時之獎助誘因與意願間之關係,亦 2.感謝委員指教,遵照辦理。 中華民國 應加以考量。 電機技師公會 2.建議未來執行團隊可加強與各產業 全國聯合會 界互動,暸解產業界需求,以提升 產業界競爭力。 中華民國 室內設計裝修 商業同業公會 全國聯合會. 國內早已有業者採用國外 ICT 產品及 技術,針對既有建築進行智慧化之實 際案例,雖建置成本所費不貲,但仍 具參考觀摩價值。. 54. 本案目的包含藉由補助民間建築物 積極導入智慧建築科技,刺激相關 技術之研發與整合。故審查要點將 以使用國內 ICT 產品及技術為主, 不足之處輔以國外相關技術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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