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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四節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是指研究者在整個研究過程中,必須遵守社群對研究行為的道德規範 與要求,也是評估研究者的行為是否合於社會客觀原則的標準(林天祐,1996;潘 淑滿,2003)。研究倫理主要包括自願和不隱蔽原則、尊重個人隱私和保密原則、公 正合理原則、公平回報原則等(王玉麟,2004;林天祐,1996;潘淑滿,2003)。研 究倫理有三個基本要求:(1)研究所涉及的風險必須微小、(2)能在事前告知的部 分必須事前告知、(3)在研究程序結束後儘早將真相告知研究對象,並致力取得研 究對象的諒解及減緩其心理上的不適(林正介、陳祖裕,2010)。

質性研究的倫理議題實際上存在於研究的各個方面和全過程中,極其複雜(陳 向明,2002)。由於質性研究者自身也是研究的工具,研究者與研究對象之間存在一 種互動關係,透過互動來理解研究對象的行為及意義詮釋,因此,在研究過程中,

必須考量研究者與研究對象之間的關係對研究的影響。研究者唯有尊重研究對象和 遵循研究倫理,才能獲得研究對象的支持與理解,從而使研究更貼近真實,有利於 提高研究的信度和效度。此外,質性研究係透過對個人的思想和內心深入的挖掘以 獲取直接資訊,忽略倫理議題將導致研究對象的莫大影響與傷害(賀靜,2014)。

本研究採用質性個案研究方法,研究者與研究對像是在課堂的自然生活情境中 建立關係,有其情感、相處上的模糊地帶。職是,研究倫理乃存在於研究的每個階 段,並且關係到研究中的各方面,甚至影響研究的最後結果。研究者省度倫理議題 的必要性與重要性,採行的處理原則說明如下。

壹、 自願和不隱蔽原則

研究前,與研究對象簽訂知情同意書(參見附錄一),清楚告知本研究目的、

性質、參與時間、研究方法、保密處理、以及雙方之權利義務等。在資料不外流且 不另做其他用途的保證下,尊重個人意願自由決定是否參與研究,並保證若因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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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隨時退出的承諾。

貳、 尊重個人隱私和保密原則

研究者清楚傳達所有蒐集資料只用於學術研究,尊重及保障研究對象個人的隱 私,凡論文中涉及到學校、人員以及學生的部分,均以匿名的方式敘述與呈現。研 究者進入研究現場前,即表明是一位「觀察者」角色,課堂觀察在自然、不干擾教 學的原則下進行,使影響達到最小。對於訪談資料之處理,受訪者採匿名方式,凡 涉及個人隱私資訊嚴格保密,避免其權益損傷或受到傷害。

參、 公正合理原則

研究中與研究對象建立良好的公平互賴倫理關係。研究者必須去除自身既存 的理論框架,對一切可疑之事予以擱置,置入括弧回到課堂示現的當下,不帶偏見 與與預設立場,致使研究者保持對事物的中立態度,帶著一顆開放的、敏銳的、自 省的心靈,傾聽研究對象的聲音,合理解讀詮釋資料中所呈顯的意義,忠實報導事 實真象,不致刻意隱瞞或遺漏。

肆、 公平回報原則

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獲得了利益,然對於研究對象而言,如何給予公平回報是 彼此關係倫理的關鍵。回報時機可以在資料蒐集過程中體現,也可以在資料分析階 段給予回報。研究者透過回報行為體現了對研究對象的尊重與關懷,符合質性研究 回復人性本質的理念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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