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研究假說考驗的結果,並對研究問題提出回答與解釋。
一、研究假說的檢驗
(一) 研究假說 1: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的學童在數學學習成就 無顯著差異(P< .05)。
研究結果顯示,經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其結果呈現育 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數學學習成就有顯著差異(t(52.56)
=- 3.85,P< .05),因此拒絕研究假說 1。
(二) 研究假說 2: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的學童,在「測量」領 域試題的平均答對率無顯著差異(P< .05)。
研究結果顯示,經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其結果呈現育 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測量」領域試題的平均答對率 上有顯著差異(t(360)=-2.30,P< .05),因此拒絕研究假說 2。
(三) 研究假說 3: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的學童,在「數」領域 試題的平均答對率無顯著差異(P< .05)。
研究結果顯示,經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其結果呈現育 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數」領域試題的平均答對率上 有顯著差異(t(360)=-3.87,P< .05),因此拒絕研究假說 3。
(四) 研究假說 4: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的學童,在「代數」領 域試題的平均答對率無顯著差異(P< .05)。
研究結果顯示,經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其結果呈現育 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代數」領域試題的平均答對率 上有顯著差異(t(360)=-2.63,P< .05),因此拒絕研究假說 4。
(五) 研究假說 5: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的學童,在「知道事實
與程序」領域試題的平均答對率無顯著差異(P< .05)。
研究結果顯示,經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其結果呈現育 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知道事實與程序」領域試題的 平均答對率上有顯著差異(t(360)=-2.69,P< .05),因此拒 絕研究假說 5。
(六) 研究假說 6: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的學童,在「使用概念」
領域試題的平均答對率無顯著差異(P< .05)。
研究結果顯示,經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其結果呈現育 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使用概念」領域試題的平均答 對率上有顯著差異(t(360)=-2.58,P< .05),因此拒絕研究 假說 6。
(七) 研究假說 7: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的學童,在「解決日常 問題」領域試題的平均答對率無顯著差異(P< .05)。
研究結果顯示,經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其結果呈現育 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解決日常問題」領域試題的平 均答對率上有顯著差異(t(360)=-3.66,P< .05),因此拒 絕研究假說 7。
(八) 研究假說 8: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的學童,在「推理」領 域試題的平均答對率無顯著差異(P< .05)。
研究結果顯示,經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其結果呈現 育 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推理」領域試題的平均答對率 上有顯著差異(t(360)=-2.17,P< .05),因此拒絕研究假說 8。
(九) 研究假說 9:臺北市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數學學習 成就無顯著差異(P< .05)。
研究結果顯示,經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其結果呈現臺 北市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數學學習成就上無顯著差
異,因此接受研究假說 9。
(十) 研究假說 10:臺北縣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數學學習 成就無顯著差異(P< .05)。
研究結果顯示,經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其結果呈現臺 北縣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數學學習成就上無顯著差 異,因此接受研究假說 10。
(十一) 研究假說 11:桃園縣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數學學 習成就無顯著差異(P< .05)。
研究結果顯示,經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其結果呈現桃 園縣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數學學習成就上有顯著
差異(t(142)=-2.36,P< .05),因此拒絕研究假說 11。
(十二) 研究假說 12:新竹市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數學學 習成就無顯著差異(P< .05)。
研究結果顯示,經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其結果呈現新 竹市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數學學習成就上有顯著 差異(t(37)=-2.23,P< .05),因此拒絕研究假說 12。
(十三) 研究假說 13:新竹縣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數學學 習成就無顯著差異(P< .05)。
研究結果顯示,經過獨立樣本 T 檢定,其結果呈現新 竹縣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數學學習成就上有顯著 差異(t(33)=2.37,P< .05),因此拒絕研究假說 13。
二、研究問題的回應
(一)研究問題 1: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的學童,在數學學習 成就的差異為何?
育幼機構學童數學學習成就顯著低於一般家庭學
童(P< .05),且平均得分少了 14.7 分。
(二)研究問題 2:不同地區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在數 學學習成就的差異為何?
臺北市及臺北縣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數學學習 成就無顯著差異;桃園縣育幼機構學童數學學習成就顯 著低於一般家庭學童(P< .05),且平均得分少了 14 分;
新竹市育幼機構學童數學學習成就顯著低於一般家庭學 童(P< .05),且平均得分少了 29.5 分;新竹縣育幼機 構學童數學學習成就顯著高於一般家庭學童(P
< .05),且平均得分多了 17.7 分。
(三)研究問題 3: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的學童,其數學學習 成就的最強預測變因差異為何?
預測育幼機構學童數學學習成就的變因有兩個,而 預測一般家庭學童數學學習成就的變因有十一個,兩者 分別可以解釋 43%與 55%的解釋變異量。其中資源的多 寡,對預測育幼機構與一般家庭學童數學學習成就最為 有效,而一般家庭學童除了在家庭資源向度上可以有效 預測數學學習成就外,對數學的態度也是其中一個重要 的變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