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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對象以台南地區曾上過音樂才藝學習之子女的家長為抽樣範圍,母群 體樣本取自教育部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資訊管理系統網站截至 2015 年 6 月立案補習班之統計資料,資料顯示台南市有 80 間相關音樂技藝短期補習班,

研究者受到人力、財力以及時間的限制,無法得知全部母群體的統計人數,是故,

除了以分層叢集抽樣於台南地區已立案之音樂補習班為主外,其次採取滾雪球抽 樣於未立案之音樂補習班,樣本名單乃藉由知情人士逐漸擴大樣本(陳向明,

2002),由其中一位研究對象因子女參加音樂學習,而介紹更多音樂才藝學習之 家長,提供研究者作為選取名單。

研究者為避免研究樣本因城鄉差距影響代表性,茲將立案音樂補習班分層叢 集抽樣標準說明如下:

首先將台南市分為都會市區、一般鄉鎮、偏遠地區。台南都會市區包含東區、

中西區、南區、北區、安平區、安南區,其音樂補習班數總數為 36 間;一般鄉 鎮包含新營區、麻豆區、佳里區、永康區、仁德區、歸仁區,其音樂補習班數總 數為 38 間;偏遠地區包含白河區、後壁區、柳營區、東山區、六甲區、下營區、

大內區、山上區、楠西區、玉井區、南化區、左鎮區、新化區、關廟區、龍崎區、

官田區、善化區、新市區、安定區、鹽水區、北門區、學甲區、將軍區、西港區、

七股區,其音樂補習班數總數為 6 間,依據台南都會市區、台南一般鄉鎮以及台 南偏遠地區之順序,台南地區合計比例分別依序為 7:7:1,研究者再按其比例 分別在台南都會區抽取 21 間,台南一般鄉鎮抽取 23 間,以及台南偏遠地區抽取 3 間,合計共抽取 47 間短期音樂技藝補習班(參閱附錄二)進行問卷發放。

一、 預試研究對象

本研究自編問卷經由指導教授修正並初步定稿後,研究者於民國104年10月 上旬函請三位學者專家進行專家效度之審查修正,在確立預試問卷題項後,於民 國104年11月上旬進行問卷預試工作,研究者採取立意抽樣方式,選取台南地區 八間音樂教室進行預試問卷發放,分別為東區2間、安平區2間、佳里區1間、永 康區2間、新化區1間,各一間音樂教室,一共發出90份問卷,回收85份問卷,刪 除填答不完整之無效問卷,合計有效問卷共83份,回收率達92.2%。研究者將回 收資料登錄後,利用SPSS統計軟體17.0版進行項目分析和信度分析,藉由此預試 過程作為修改正式問卷之依據,求得各題項之鑑別度與內部一致性考驗結果,以 提高本研究問卷的可信度與有效性。

二、 正式研究對象

為了解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之因素,本研究以「台南地區家長為子 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調查問卷」作為研究工具進行調查。抽樣對象乃是採取分層 叢集抽樣,選取已立案音樂補習班共 47 間,發出 330 份問卷,回收問卷 308 份,

問卷回收率為 93.3%;再者未立案及私人音樂教室輔以滾雪球抽樣發出 132 份問 卷,回收問卷 127 份,問卷回收率為 96.2%,合計正式問卷共發出 462 份,回收 問卷 435 份,刪除填答不完整及非父、母親填答者之無效問卷,則有效問卷為 405 份,有效問卷回收率達 87.6%。

研究者根據「台南地區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調查問卷」之第一部份 基本資料,分別就家長別、子女性別、年齡、最高學歷、職業等五項目進行描述 性統計分析如下(表 3-2-1):

表 3-2-1 研究樣本基本資料 (N=405)

項目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家長別

父親 106 26.2 母親 299 73.8 子女性別

男 103 25.4 女 191 47.2 男、女皆有 111 27.4 年齡

30 歲(含)以 下

13 3.2

31~40 歲 194 47.9 41~50 歲 170 42.0 51 歲以上 28 6.9 最高學歷

研究所以上 77 19.0 大專 274 67.7 高 中 職 ( 含

以下)

54 13.3

職業

軍公教 99 24.4 農漁工商 31 7.7 服務業 85 21.0 自由業 54 13.3

項目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科 技 類 (IC、工程師)

32 7.9

專 業 人 士 (律師、醫 師、建築師 等)

30 7.4

其他 74 18.3

(一) 家長別

在本研究樣本中,父親共 106 人,佔受試總人數的 26.2%,母親共 299 人,佔受試總人數的 73.8%,顯示母親填答比率將近為父親的三倍。

(二) 子女性別

在研究對象之子女性別方面,男生 103 人,佔受試總人數的 25.4%,女 生 191 人,佔受試總人數的 47.2%,男、女生皆有 111 人,佔受試總人 數的 27.4%,顯示學習音樂的女生明顯多於男生。

(三) 年齡

以年齡 31~40 歲之家長人數最多,共 194 人,佔總人數之 47.9%;其次 依序為 41~50 歲之家長 170 人,佔總人數之 42%;51 歲以上之家長 28 人,佔總人數之 6.9%;以 30 歲以下之家長人數最少為 13 人,佔總人數 之 3.2%。

(四) 最高學歷

家長最高學歷為大專畢業者最多,共 274 人,佔 67.7%,其次為碩士以 上學歷者,共 77 人,佔 19%,以高中職學歷者最少,共 54 人,佔 13.3%。

(五) 職業

家長職業中以軍公教人員者最多,人數為 99 人,佔全部受試者 24.4%;

其次依序為服務業 85 人,佔全部受試者 21%;其他工作者 74 人,佔全 部受試者 18.3%;自由業人數為 54 人,佔全部受試者 13.3%;科技業(32 人,7.9%);農漁工商(31 人,7.7%)與專業人士(30 人,7.4%)。

三、 訪談對象

在質性訪談部份,研究者依據本研究調查問卷之內容與指導教授之建議設計 訪談大綱(參閱附錄七),以立意取樣方式選取五位子女有參加音樂才藝學習之 家長作為訪談對象,受訪者的個人資料茲整理如下(表 3-2-2):

表3-2-2 訪談受訪者之基本資料

名稱代號 A B C D E

性別 女 女 女 女 男 背景資料 媽媽本身是

音樂老師,孩 子從小耳濡 目染下,自己 要求要學習 音樂。

讓孩子學習 音樂起因是 為了要填補 空閒時間。

媽媽希望 藉由學習 音樂培養 孩子興趣。

媽媽本身從 小是音樂班 體系,覺得自 己孩子應該 要接觸音 樂,不然覺得 可惜。

爸爸是音樂 系老師,媽媽 喜歡唱歌,從 小培養音樂 環境,讓孩子 做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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