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因素探究-以台南地區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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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謝誌 . 詩人所云: 「不經一番寒徹骨,焉得梅花撲鼻香」 。雖然研究所的歷程有些漫. 長,看著同學們一個個論文完成畢業,心裡總想著何時才能走到這裡,終於隨著 論文的完成,研究生涯告一段落,可以好好坐下來享受這甜美的時刻。 首要感謝我的指導教授陳藝苑博士,始終沒有放棄在寫論文過程中載浮載沉 的我,謝謝您在一次又一次的討論過程中,給予我許多的建議,因為有您悉心的 指導,使我在論文探索的過程,更加精進與成長。同時感謝呂昭瑩教授、張麗麗 教授、姚佳君老師,對問卷編製及訪談大綱設計所給予的寶貴建議。同時也要感 謝口試委員伍鴻沂教授與林朱彥教授,在口試時提供精闢的見解與提供專業的意 見,使本論文更加嚴謹完善。 在研究所修業期間,感謝同學欣婷、彥伶、憶茹的陪伴與協助,尤其是欣婷 在統計軟體使用與分析提供最大的幫忙;感謝朋友佳潔,時刻關心我論文的進度 並協助我撰稿諮詢;感謝教會弟兄姊妹的熱切代禱;最後要感謝我的先生書豪, 無怨無尤的支持我並替我分擔照顧強褓中的嬰孩又晴。 這份論文的完成,要感謝的人太多僅將這本論文獻給所有幫助過我的人,沒 有你們我沒有辦法順利走到這一天,與你們共同分享這份喜悅。 . . . . . . . . . . . 邱怡禎 謹誌 . 中華民國一 O 五年七月 .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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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因素探究-以台南地區為例.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因素,以及家長之不同背景變 項是否會影響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 為達研究目的,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為主,半結構訪談為輔,調查台南地區 曾上過音樂才藝學習之子女的家長,得有效問卷405份,問卷有效率為87.6 %。 所得資料經統計軟體SPSS17.0進行描述性統計(次數分配、百分比、平均數與標 準差)及推論統計(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並依研究結果提出下列結論:. 一、「培養興趣才能」是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之主要因素。 二、家長肯定音樂才藝學習所帶來的價值,站在孩子角度來決定音樂才藝學習。 三、多數家長對音樂才藝學習具有高度正向的態度及觀念。. 最後依據本研究結論分別對家長以及音樂機構提出建議,並作為後續相關研 究之參考。. 關鍵詞:音樂才藝學習、才藝選擇因素.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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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An Exploration of Factors Regarding Music Learning —A Case Study of Parents in Tainan County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explore the factors affecting parents’ decisions for children’s music learning and to examine if the background variables of parents would have an impact on their choices in this regard.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the research, the study employed questionnaire and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 to investigate the parents in Tainan county where children have taken music courses.. The number of effective questionnaires was 405,. reaching an effective rate of 87.6 %.. The research data were analyzed using. SPSS17.0 for descriptive statistics (frequency distribution, percentage, mean, and standard deviation) and inferential statistics (t-test and One-way ANOVA).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results, conclusions were as follows: 1.. “To develop interest and ability” is the main consideration for the parents to encourage children to take music courses.. 2.. The parents recognize the value of music learning and to determine children’s music learning based on their viewpoints.. 3.. Most parents have highly positive attitude and perception toward music learning.. Finally, the recommendations were drawn for the parents and music institutions, and for future research. As well. Keywords: Music Learning, Factor of Music Learning.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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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目 謝誌. 次. .......................................................... i. 中文摘要. .................................................. iii. 英文摘要. .................................................. ..v. 目次. ..........................................................vii. 表次. .......................................................... x. 圖次. ......................................................... xiv.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 5.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6. 第四節. 名詞釋義 ............................... 7. 第二章. 第三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音樂才藝學習內涵及其相關研究 .......... 9. 第二節. 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之相關研究 .. 35. 研究方法與步驟. 第一節. 研究設計與架構 ......................... 39.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42.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47 vii . .
(12) . 第四節. 資料收集過程 ........................... 53.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 55.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研究結果 ............................... 57. 第二節. 發現與討論 ............................ 129.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 135. 第二節. 建議 .................................. 139.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 141 二、西文部分 ......................................... 148. 附錄 附錄一. 國內現有音樂教育系統 ......................... 149. 附錄二. 台南地區立案音樂教室統計表 .................. 157. 附錄三 「台南地區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問卷初稿 161 附錄四. 專家效度之問卷修正表 .......................... 169. 附錄五 「台南地區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預試問卷. 183. 附錄六 「台南地區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正式問卷 . 191 viii .
(13) . 附錄七. 家長對子女音樂才藝學習質性訪談大綱 ........... 199. 附錄八. 質性訪談逐字稿 ............................... 203. ix .
(14) . 表. 次. 表 2-1-1. 國內學者才藝學習相關涵義之彙整 .............. 10. 表 2-1-2. 國內外學者才藝學習課程內容之一覽表 .......... 16. 表 2-1-3. 國內外才藝學習之因素及內容 .................. 22. 表 2-1-4. 才藝學習之因素彙整 .......................... 26. 表 3-2-1. 研究樣本基本資料 ............................ 44. 表 3-2-2. 訪談受訪者之基本資料 ........................ 46. 表 3-3-1. 專家效度學者名單 ............................ 48. 表 3-3-2. 預試問卷信度 Cronbach'α係數表. 表 3-3-3. 預試問卷信度總相關與 Cronbach'α係數表 ..... 51. 表 3-3-4. 刪除不良題項後之預試問卷信度Cronbach'α係數表. ............ 50. ....................................................... 51 表 3-3-5. 正式問卷信度 Cronbach'α 係數表 ............ 52. 表 3-4-1. 受訪者之訪談過程 ............................ 54. 表 3-5-1. 研究問題與對應統計方法整理表 ................ 56. 表 4-1-1. 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因素之親職取替層面 填答統計表 ................................... 60. 表 4-1-2. 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因素之輔助學習層面 填答統計表 .................................. 63 x . .
(15) . 表 4-1-3. 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因素之培養興趣才能 層面填答統計表 ............................... 66. 表 4-1-4. 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因素之重視學習成效 層面填答統計表 ............................... 69. 表 4-1-5. 不同性別之家長整體音樂才藝學習選擇因素結果 比較 ......................................... 73. 表 4-1-6. 不同性別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親職取替層面 結果比較 ..................................... 74. 表 4-1-7. 不同性別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輔助學習層面 結果比較 ..................................... 75. 表 4-1-8. 不同性別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培養興趣才能 層面結果比較 ................................. 77. 表 4-1-9. 不同性別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重視學習成效 層面結果比較 ................................ 79. 表 4-1-10 不同年齡之家長整體音樂才藝學習選擇因素結果 比較 ......................................... 81 表 4-1-11 不同年齡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親職取替層面 結果比較 ..................................... 82 表 4-1-12 不同年齡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輔助學習層面 xi .
(16) . 結果比較 ..................................... 84 表 4-1-13 不同年齡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輔助學習層面 結果比較 .................................... 87 表 4-1-14 不同年齡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輔助學習層面 結果比較 ..................................... 90 表 4-1-15 不同教育程度之家長整體音樂才藝學習選擇因素結果 比較 ......................................... 92 表 4-1-16 不同教育程度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親職取替層面 結果比較 ..................................... 95 表 4-1-17 不同教育程度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輔助學習 層面結果比較 ................................. 98 表 4-1-18 不同教育程度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培養興趣才能 層面結果比較 ................................ 100 表 4-1-19 不同教育程度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重視學習成效 層面結果比較 ................................ 103 表 4-1-20 不同職業別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親職取替層面 結果比較 .................................... 105 表 4-1-21 不同職業別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親職取替層面 結果比較 .................................... 109 xii .
(17) . 表 4-1-22 不同職業別之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輔助學習層面 結果比較 ..................................... 112 表 4-1-23 不同職業別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培養興趣才能層面 結果比較 .................................... 116 表 4-1-24 不同職業別家長音樂才藝選擇因素之重視學習成效層面 結果比較 .................................... 120 表 4-1-25 不同層面之整體音樂才藝選擇因素綜合分析 ……… 125 表 4-1-26 不同背景變項之整體音樂才藝選擇因素綜合分析 … 127. xiii .
(18) . 圖. 次. 圖 3-1-1. 研究架構圖 ................................. 39. 圖 3-1-2. 研究步驟 ................................... 41. xiv .
(19) .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隨著社會經濟型態轉型與價值觀改變,台灣家庭結構已從大家庭轉變為夫妻 為主的小家庭結構,婦女就業率提高,雙薪家庭已成常態,導致於無暇照顧及教 育子女。台灣人對生育觀念由以往的「多子多孫多福氣」到現今的「一個不嫌少, 兩個剛剛好」的景況,生育率日趨降低。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具有托育及學習 功能的才藝班便成為許多家長優先考量之因素。我國社會經濟起飛,國民所得增 加後,造成才藝班日益崛起興盛(孫敏芝,1995) 。此外,少子化的人口結構下, 家長們對教育更加重視,有些家長因忙於工作無法陪伴孩子,提早讓孩子進入幼 兒園或接觸才藝課程,一方面園方及才藝教室提供一個安全場所;另一方面培養 孩子興趣及專長,提早融入團體生活經驗,以豐富童年生活。才藝班不但提供學 習的機會,也解決了現代雙薪家庭子女課後照顧問題,兼具教育與托育的功能(郭 靜晃,1995);再者,多元入學方案實施後,具備「特殊才能與在校藝能表現」 之學童在升學考試中佔有優勢(黃秀霞,2004)。許多家長煩惱自己孩子的才藝 學習比其他學童落後,可能無法面對未來升學競爭,因此讓孩子學習才藝形成一 股風潮,而這些學習者真的是就其專才,為了學習才藝發展個人獨特專長才進行 長時間學習與訓練?亦或是趕鴨子上架,想擠進特殊專長班以利未來升學優勢? 無論何種情況,家長的心思都是想為孩子創造更多元的學習機會、贏在起跑點。 台灣目前多元化的才藝課程林立,例如音樂、美術、書法、舞蹈、圍棋及口 才訓練…等等,近五年來除了文理外語補習班蓬勃發展外,統計顯示音樂相關補 習班佔補習類別約 40%,可見音樂方面的學習仍受父母重視(教育部資訊網, 2015)。音樂才藝補習班即使面臨同業競爭與經營不易情況下,仍可發現音樂才 藝補習班持續發展與推廣。另外,兒童福利聯盟(2004)針對台灣都會地區兒童 1 .
(20) . 家庭生活狀況調查結果顯示,居住在都會區多數學童都有學習才藝經驗,學童學 習一至二種才藝,佔 46%到 67%,亦有 10%至 20%的學童學習五項以上才藝。整 體而言,才藝學習以英語、珠(心)算、數學、音樂為主。父母每月花在兒童身上 主要支出項目以「教育、才藝」所佔比例最高 34%(內政部,2010)。是故,這 一代父母有意願及能力給下一代更好的學習環境,為了讓孩子贏在起跑點上,讓 孩子利用課外時間上才藝班,儼然已經成為一種風氣。 坊間才藝補習班琳瑯滿目,家長選擇性日益增多,但音樂才藝的需求仍高居 不下。音樂教育學者Gardner指出,每個孩子都具有音樂潛能,若父母給予孩子多 元的音樂刺激,可幫助激發孩子的音樂潛能,且音樂刺激的時機愈早開始愈好(莊 惠君譯,2004)。家長為了幫助子女升學之競爭力及激發孩子多元智能,便更加 肯定才藝學習所帶來的價值,而音樂才藝教育具有正面意義,它兼具教育、托育、 治療、啟發潛能及陶冶性情等功能,讓音樂可以潛移默化的帶入每個學音樂孩子 的家庭,豐富其生活。 音樂才藝學習管道主要分為三種,一是幼兒園內設置的才藝班,由幼兒園內 老師或外聘老師教學;二是校外專設的才藝班,大致分為連鎖加盟和單店經營兩 種,如:山葉音樂中心、朱宗慶打擊樂教學系統、私人音樂教室、家教等;三是 在社區的安親課輔班附設才藝班課程,如文理補習班附設才藝教室(蔡南芳, 1998),其教學方式分為個別課與團體課程。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父母盡其所能給予子女最好的養育與照顧,少子 化人口結構下,父母更願意投入更多的教育經費及心力於子女身上,家長為子女 選擇音樂才藝學習的因素眾多,多數學者針對家長在選擇音樂才藝學習之因素考 量有不同看法,包含:內在心理因素、家庭因素、出自孩子需要、社會環境影響 等因素(林庭伃,2012;汪詠黛,1995;鄭秀蘭,2008)。研究者在閱讀相關文 獻後,參考鄭秀蘭(2008)及潘麗卿(2014)之研究,將選擇音樂才藝學習之因 2 .
(21) . 素分為「親職取替、輔助學習、培養興趣才能、重視學習成效」四個層面。 根據相關研究顯示,家長的個人不同背景變項也是影響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 才藝學習之因素,家長的年齡層較輕、家中孩子人數少、家長教育程度以及家庭 社經地位越高的幼兒,參加課後才藝班情形呈現顯著差異,故家長之個人不同背 景變項是影響幼兒參與課後才藝班主要因素(李敏雯,2006;鄭秀蘭,2008;潘 麗卿,2014)。因此,研究者從上述文獻歸納整理四種家長之個人背景變項進行 探討,發現家長之「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職業別」 ,其個人背景變項皆可能 影響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之因素。 研究者在音樂才藝教室任教已10年,任教區域為台南地區,因具地緣性,故 以台南地區為研究範圍。研究者常問家長:「您為何會讓子女來音樂才藝學 習?」,家長的回答以「培養子女興趣」的答案居多,其次為「看以後能不能考 音樂班」、「看他在家裡喜歡唱歌、敲敲打打」 ,或「自己小時有學過,想讓孩子 有音樂學習機會」,發現有些家長受多元入學制度影響,希望透過音樂才藝學習 增加進入優良學校的機會,同時,亦希望在過程中孩子學得快樂、沒有壓力。研 究者認為音樂才藝學習是日積月累的,並非一朝一夕就看出成果,該如何在兩者 間得到一個平衡點,希望孩子學得快樂又沒有壓力之下成長?因此,研究者探究 家長讓子女參加音樂才藝學習之因素,所抱持的想法為何,以幫助其子女提升學 習音樂才藝之效能及增進親師溝通。 研究者閱讀才藝學習相關文獻時發現,目前國內才藝學習為主題的相關文 獻,僅有少數幾篇為音樂才藝學習因素的研究,分別以學童及家長為研究對象。 根據張國榮(1999)研究發現課外音樂學習經驗與學童的自我概念、人際關係、 學業表現等皆有正面之相關;顏寶黌(2011)同樣以學童為對象,研究結果也發 現學童校外音樂補習經驗對其音樂學習態度有正面之影響。再者,在吳雪菁 (2006)探究花東地區國小學童校外音樂才藝學習及父母管教態度與自我概念關 係研究中發現,學童於校外音樂才藝學習經驗者達 43.7%,而有音樂學習背景的 3 .
(22) . 學童,其父母管教態度較積極正面。此外,以家長為研究對象,陳怡珊(2008) 研究中顯示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之父母社經地位略高,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 藝,主要以「能力培養」 、 「子女興趣」為主要因素考量,而兩者的親子關係較佳。 王愷心(2014)以質性研究探究花東地區四個有學音樂才藝學習幼兒之家長看 法,研究結果顯示:1.家長送幼兒學習音樂才藝的理由主要為培養欣賞、專注與 協調能力及讓孩子有良好的生活品質,會以孩子興趣為出發點,並重視親師溝 通;2.家長在幼兒學習音樂才藝所扮演之角色是給予鼓勵、不輕易放棄,家長是 孩子學習動力的支持者。 研究者發現國內僅有王愷心(2014)及陳怡珊(2008)兩位學者針對家長為 子女音樂才藝學習相關主題進行研究,他們對研究的建議皆指出可增加研究對象 選取的多樣性;同時除問卷調查外,可併入深度訪談進一步了解家長面對子女學 習音樂才藝時,對才藝學習的觀念及給予子女的協助情形。因此,研究者以台南 地區家長為主要研究對象,並以家長的不同背景變項(家長別、年齡、教育程度、 職業別)來探究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之因素,本研究以問卷調查為主,質性 訪談為輔,以增加研究結果的可信度;本研究結果除可增加國內相關議題之文獻 資料,並可提供研究者及其他音樂教師之參考依據,以了解家長們對於子女音樂 才藝學習的想法,並建立良好的親師溝通。. 4 .
(23) .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一、研究目的 基於以上研究動機,研究者藉由自編問卷調查台南地區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 才藝學習之因素,並探究家長是否因個人背景變項不同而結果具差異性。了解家 長們對於子女音樂才藝學習的想法,以利往後研究者在教學時能與家長建立良好 的親師溝通,並協助學生有更好的學習成效。最後依據研究結果,研究者提出綜 合性之具體建議,希冀能提供研究者及其他音樂教學工作者作為參考。. 二、研究問題 本研究根據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問題如下: (一)台南地區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因素為何? (二)不同個人背景變項之家長在選擇子女音樂才藝學習因素之差異情形 為何? 2-1 不同家長別之家長為子女在音樂才藝選擇因素是否具有顯著差 異? 2-2 不同年齡之家長為子女在音樂才藝選擇因素是否具有顯著差異? 2-3 不同教育程度之家長為子女在音樂才藝選擇因素是否具有顯著差 異? 2-4 不同職業別之家長為子女在音樂才藝選擇因素是否具有顯著差 異?. 5 .
(24) .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以台南地區家長為主要對象,探討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之因 素,研究範圍與限制敘述如下:. 一、研究範圍 (一) 本研究內容主要探討影響家長對其子女參加音樂才藝學習因素,由於影 響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因素多元,本研究無法涵蓋所有的因素,研 究者僅將研究範圍主要分為親職取替、輔助學習、培養興趣才能、重視學習 成效四個層面並加以探討。 (二) 本研究以台南地區子女有學習音樂相關才藝課程(如:音樂團體班、打 擊樂、樂器個別課等)之家長為主要研究對象,採用分層叢集抽樣抽取已立 案音樂補習班有上音樂才藝學習子女之長,再輔以滾雪球抽樣抽取未立案音 樂補習班有上音樂才藝學習子女之家長。. 二、 研究限制 (一) 研究者基於人力、物力與時間有限情況下,本研究對象僅限台南地區各 區域音樂補習班,有參加音樂才藝學習子女之家長,未能涵蓋台灣地區 所有參加音樂才藝學習子女家長之異質性,故研究結果無法推論至其他 地區。 (二) 本研究僅以音樂才藝學習子女之家長為主,研究結果無法推論至其他才 藝學習子女之家長。 (三) 本研究以家長為受試對象,指已參加音樂才藝子女之父、母親,為子女 的主要照顧者,因此包括隔代教養家庭之(外)祖父母、叔叔、伯伯、姑 6 .
(25) . 姑、舅舅、阿姨以及寄養家庭之主要照顧者等皆不列為研究對象。 (四) 本研究以問卷進行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之因素調查,在填答問 卷過程中,由於受限於受試者主觀感知之不同,可能未能呈現真實反 應,而影響研究結果的準確性。. 第四節 名詞釋義 音樂才藝學習 學校課程標準規定的校內音樂課程之外,自由參與學習具音樂形式的課程, 由學童實際及有意向參與的課程或活動稱為音樂才藝學習(張國榮,1999)。本 研究的音樂才藝學習是指一種非學術型的校外音樂才藝的學習,有明確動機及目 的,且課程固定、時數固定,為自願參與的音樂才藝,如:坊間音樂才藝班、各 財團法人成立之音樂性社團、音樂個別課等,並具有培養興趣、陶冶性情之活動, 陶冶身心、培養興趣及增進生活情趣的課程。.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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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根據本研究相關文獻進行探討。全章共分三節,第一節為音樂才藝學習 之內涵及其相關研究,第二節為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因素之相關研究, 及第三節家長教育期望理論與其相關文獻。. 第一節 音樂才藝學習之內涵及其相關研究 父母對於子女參與某些活動的興趣,具有極大的影響力及正增強作用 (Fletcher, Elder, & Mekos, 2000 ; Hultsman, 1993),由此可知家長對子女才藝學習扮 演舉足輕重角色。音樂才藝學習可說是眾多才藝中需耗費相當多資源的學習,如 樂器購置、鐘點費、孩子持之以恆練習、家長精神上陪伴,這些都是家長必須面 臨到的狀況(黃愍惠,2003;蔡美芳,2003)。故研究者認為,教師需先了解家 長們對於子女音樂才藝學習的想法,在教學時將能與家長建立良好的親師溝通, 以協助學生有更好的學習成效。本節分別就才藝學習定義、類型及才藝學習層面 之相關研究進行討論。. 壹、才藝學習 根據蔡美芳(2003)的解釋,「才藝」就字面上而言,「才」是指個人與生 俱來的資質,「藝」是由「技」而衍生,亦即技術提升至更高層次成為藝,「技」 由後天學習訓練而成。最早出現「才藝」一詞是在《列子.周穆王》中:「萬物 滋殖,才藝多方」,才藝學習乃是才能和技藝的訓練,舉凡音樂、美術、舞蹈以 及其他專業技能的訓練,都可稱為才藝學習(葉麗君,1988)。「才藝」是指個 人與生俱來的內在潛能,透過後天的學習與訓練,所表現出來的技能與涵養(楊 淑雯,2005)。因此才藝學習是孩子先天的內在潛能,藉由後天培養,以發揮特 殊而專精的技術。. 9 .
(28) . 一、 才藝學習之定義 教育部國語辭典對才藝定義為「才華與技藝的合稱」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2014)。才藝學習乃是指個人天賦的內在潛能,藉由後天環境的薰陶,得以激發 表現出來的技能與涵養,能夠啟發與培養兒童多元能力和興趣所進行的教育課程 (楊淑雯,2005),目的是在提供孩子豐富的生活與開拓生命視野的機會,透過 多元的嘗試,引導孩子發掘潛能,培養出一生的興趣,在各種活動中,提供他們 一個自我探索的機會。在國外才藝學習稱為 out of school hours'learning 或 talent learning,才藝學習活動則稱為 after-school activities 或 extracurricular activities,這 些學習活動不一定要在校外舉行,亦可經由補習才能學會(張翠娟,2007)。才 藝學習應是無空間限制,教材是唾手可得(江麗莉、歐陽素鶯,1991)。國內許 多專家學者對才藝學習之定義,常因所持的觀點不同而有所差異,研究者將才藝 學習定義之相關文獻,歸納整理如表 2-1-1:. 表 2-1-1 國內學者才藝學習相關涵義之彙整 研究者. 年代. 才藝學習之定義. 葉麗君. 1988. 將才藝學習視為一種訓練,就是才能和技藝的訓練,舉凡音 樂、舞蹈、美術以及其他專業技能的訓練,皆可稱為才藝訓 練。. 劉玲琳. 1991. 才藝學習是指在「才藝教室」或「才藝班」(才藝補習班)所 進行的課程。. 幸曼玲. 1995. 「才藝」是個體內在思考的表現形式與表現內涵。. 陳雅玟. 2003. 才藝學習定義為家長讓子女在學校體制外的機構接受訓練 與學習的課程,為激發個人潛能、豐富生活,增進社會適應 能力,並培養一技之長。. 10 .
(29) . 研究者. 年代. 才藝學習之定義. 蔡美芳. 2003. 「才藝」就字面上而言,「才」是指個人天賦資質,「藝」 是由「技」而衍生,也就是說技術提升到更高層次成為藝, 「技」由學習訓練而成。並將才藝學習界定為「校外才藝學 習」,認為才藝可發展孩子天生的潛能,透過訓練發展其技 能,包含音樂、美術、語文、數學、體能等。. 邱欣雁. 2005. 才藝學習是一種有明確動機與目的,固定課程與時數,屬於 學校教育以外的補習課程,但有別於一般課後收托及課業輔 導課程。. 楊淑雯. 2005. 才藝學習是指才藝的培養,其學習環境涵蓋校內外的各項才 藝學習課程,包含學習一些特殊的課程。. 劉唯玉. 2005. 認為學校應舉辦具有各項智能之活動,並開辦具有各種智能 特色之社團活動,讓學生自由參與。. 李敏雯. 2006. 才藝學習屬於課外活動,指家長讓其子女在課後之餘,參與 才藝班學習具有陶冶身心、培養興趣及增進生活情趣特質之 活動,才藝學習的過程以個人的學習和練習為主,內容包 含:語文、數學、音樂、體能、舞蹈、美術及戲劇等課程。. 林碧芳. 2009. 才藝學習意指「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中的短期補習教育,稱 為體制外的補習教育課程。. 沈力群. 2009. 才藝學習是到學有專精的老師那裡學習,需要付費學習的教 育課程,這些教育課程具有明確的動機與目的,且固定課程 與上課時數,屬學校課程以外的學習,有別於課後托育性質 的學習課程活動. 洪福財. 2011. 才藝學習是讓孩子多元發揮潛能的機會。. 11 .
(30) . 研究者. 年代. 才藝學習之定義. 劉慧華. 2013. 才藝學習是指個體為了發揮先天潛能、培養個人興趣,而從 事的學習及技能訓練課程,活動的範疇包含校內相關的才藝 課程(如音樂、美勞等)及校外各類的才藝學習課程。. (資料來源:研究者根據文獻彙整) 綜觀上述可知,才藝學習定義包含三個要素,分別為「功能、實施的空間及 領域」。就「功能」而言,具有明確動機、目的與固定課程及時數,到學有專精 的老師那裡學習,自行付費學習的才藝學習課程,可發揮孩子天生的潛能,透過 訓練培養其技能,從中豐富生活、陶冶身心及增進社會適應能力(李敏雯,2006; 沈力群 2009;邱欣雁,2005;陳雅玟,2003;楊淑雯,2005)。在「實施的空間」 方面,有「學校內」各項智能特色的社團課程(如圍棋、陶笛、音樂、美勞),學 生自由參與,以及「學校外」的補習課程,一般課後托育及課業輔導課程不隸屬 在才藝教室或才藝班進行的課程(林碧芳,2009;楊淑雯 2005;蔡美芳,2003; 劉唯玉,2005))。在「學習領域」方面,才藝學習包含音樂、舞蹈、美術以及 其他專業技能的訓練,也有學者將語文與數學納入才藝學習的範疇(李敏雯, 2006;劉慧華,2013) 。 針對以上各學者對才藝學習之界定,研究者歸納後,目前國內在才藝學習相 關研究中,常與才藝教育、校外才藝學習及課後才藝班等類似的詞語混合使用, 其概念都很類似(吳雪菁,2006;李敏雯,2006;陳雅玟,2003;葉雅馨,1989; 葉麗君,1988;劉瓊華,2010)。因此,本研究將「才藝教育」、「校外才藝學 習」及「課後才藝班」視為同義詞。本研究的才藝學習界定為在學校外,透過專 門的授課教師進行教學的課程,有固定課程與學習時數,清楚的學習目的,學生 需要額外付費學習課程,從中培養個人興趣、陶冶性情、激發潛能及發展一技之 長,學習項目含音樂、舞蹈、美術、珠心算、體能活動等。因此校內課後才藝課 程不列入研究範圍,學習項目數學、英文、作文等學科亦不含在內。 12 .
(31) . 二、 音樂才藝學習 國內最早探討音樂才藝學習,以「課外音樂活動學習」一詞作討論,張國榮 (1999)針對國小學童課外音樂學習經驗之研究指出,「課外音樂活動學習」是 指學校課程標準規定的校內音樂課程之外,自由參與學習具音樂形式的課程,由 學童實際及有意向參與的課程或活動。音樂才藝學習並非課程標準所規定的校內 音樂課程,應是一種有明確形式、動機與目的,且固定時數、固定課程,並自行 參與的音樂學習課程,且聚焦於非學術類型與藝術類的音樂才藝課程(王愷心, 2014;陳怡珊,2008)。張國榮(1999)提到音樂才藝學習將課程以生活化方式 進行,課程安排有教學原理為依據,系統化來培養學童音樂基本能力、創造力等, 最重要的功能在充實孩子的內在,使他們的精神生活更豐富。音樂才藝課程是依 據教學原理設計一套系統式教學法,使音樂學習生活化,讓學童輕鬆學習,彌補 學校音樂教育在質或量的不足(黃愍惠,2003)。 因此,本研究的音樂才藝學習是指一種非學術型的校外音樂才藝的學習, 如:坊間音樂才藝班、各財團法人成立之音樂性社團、音樂個別課等,有明確動 機及目的,且課程及時數固定,為自願參與的音樂課程,具有陶冶身心、培養興 趣及增進生活情趣的課程。. 13 .
(32) . 貳、音樂才藝學習現況 隨著知識水準提升,家長對子女教育除了重視學科,在各方面也期望子女能 有所表現,學校教育之外的才藝學習儼然成了滿足家長期望及提供子女個別需要 管道之一。教育改革使升學趨於多元化,才藝學習表現與成績在升學評分項目可 酌量加分,對才藝學習更有推波助瀾的效果。根據教育部的調查統計,2015 年 全國技藝類核准立案的補習班已較十年前成長約一倍(教育部資訊網,2015)。 另外,針對各縣市學童參加才藝補習班之調查,潘麗卿(2014)針對高雄市都會 區學前幼兒校外才藝學習現況,研究顯示有 50%的幼兒參加至少一種才藝,52.6% 的學前幼兒每週至少花 1-5 小時參加才藝班,而參加才藝主要原因是孩子自己想 參加,而母親是決定幼兒參與才藝學習決定者;吳雪菁(2006)研究也顯示花東 地區國小兒童課外音樂學習比例高達 43.7%。此外,蘇秀枝(2005)針對台中縣 國小學童進行課後托育與補習才藝研究中發現,參加校外課後托育(安親班)的 學童有 68.9%,參加學校課後照顧班的學童比例為 31.19%,顯示家長對民間辦理 課後托育機構仍有偏好程度,該調查顯示父母親教育水準愈高、家庭收入越高的 國小學童參與課後托育與補習才藝比例相對提高。再者,李敏雯(2006)針對台 北縣幼童參與課後才藝班現況調查,研究結果顯示有 36.62%的學童參加課後才 藝班,主要參加的課程類型以藝術型為主,家長會以幼童個人學習為考量,該研 究發現,家中子女數少、家長年齡層較輕、家長教育程度高及家庭社經地位越高, 幼童參加課後才藝班之比例具有顯著差異。黃薈樺(2004)亦指出台中縣國小學 童學習音樂才藝比例占非學術性才藝學習者的 69%。早期的研究數據,顯示葉雅 馨(1989)針對臺北市國小高年級學童才藝補習班研究發現,參與「音樂才藝班」 人數在各類型才藝班中排名第三(僅次於英語和作文),居於技藝類才藝之冠; 李萍娜、林佳蓉、許瑛珍(1998)針對台灣地區學齡前幼兒學習音樂之現況調查, 結果顯示學齡前幼兒有 33.3%學習過音樂,大學學歷以上的家長有 50%以上曾讓 子女學習音樂,可發現父母親教育程度越高其子女學習音樂的人數比例越高,另 14 .
(33) . 外,不同職業之父母親,以公教人員(父 46.28%、母 56.29%)及從事商業(父 47.86%、母 37.64%)讓子女學習音樂居多。張國榮(1999)的研究顯示屏東縣國 小六年級學童參與校外課外音樂學習比例為 27.2%,亦顯示音樂才藝備受重視的 情形。 音樂才藝學習可以協助孩童左右腦平衡,彌補一般學科只偏向左腦開發之不 足(馬婉珍,2004)。再者,孫敏芝(1995)表示培養興趣、陶冶性情為音樂才 藝學習所帶來的好處,父母親不應只是將音樂學習視為技能的培養、情意的薰 陶,才藝學習能促進孩子人格發展之助力,它亦具有自信心與耐力的培養和專注 力的訓練。再者,音樂具備心理學上的功能,透過各種音樂活動,提供某些特殊 兒童或一般成人多種感官刺激與反覆練習的機會,使其各種生理及心理障礙獲得 改善,促使兒童及成人身心協調(郭美女,1998)。 綜合上述,這二十幾年來音樂才藝學習沒有因升學壓力而被汰換,反因家長 希望子女透過學習才藝舒緩壓力、調劑身心,使得音樂才藝學習仍然受到家長重 視。大多數父母對生活品質與家庭藝術的薰陶更加重視,民眾學習音樂的意願與 風氣頗為興盛,從坊間才藝班的廣設與私人音樂授課,顯現出學校課程外音樂學 習熱絡的情形(葉文傑,2002) 。. 15 .
(34) . 參、才藝學習之面向 才藝學習之類型因應家長不同需求,課程涵蓋廣泛,種類繁多,研究者將才 藝學習分為課程內容、教學模式及課程時段等面向依序探討(王愷心,2014;陳 芍妤 2012;楊淑雯,2005):. 一、才藝學習之課程內容 當前台灣學童才藝學習常見才藝學習課程,種類繁多,才藝班類型因需求不 同而多元化。在琳瑯滿目的才藝學習課程內容中,可依據才藝的屬性內容做一區 別,程桂英提到目前才藝班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才」,屬於功能性如:電腦、 數學、珠心算、作文等;另一是「藝」,屬於藝術性如音樂、美術、舞蹈等(引 自湯芝萱,1995)。才藝學習課程內容繁多,分類亦不盡相同,研究者根據所蒐 集到的資料,將國內外學者對才藝學習之課程內容整理如下表2-1-2: 表 2-1-2 國內外學者才藝學習課程內容之一覽表 研究者. 教育部. 年代. 才藝學習內容之分類. 1985.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27 條: 文理類:三民主義、國文、外國語文、歷史、地理、數學、 生物、化學、物理、法政、經濟等 技藝類:農、工、商、資訊、家政、藝術、運動等 以父母偏好:智能體育、舞蹈音樂、美術、樂器、武藝、. 謝效昭. 1987. 科技藝能 以兒童偏好:樂器語藝、舞蹈音樂、讀寫算、武藝、美術. 程桂英 (引自 湯芝. 功能性(才):電腦、數學、珠心算、作文 1995 藝術性(藝):音樂、美術、舞蹈. 萱,1995). 16 .
(35) . 研究者. 年代. 才藝學習內容之分類 傳統型:數學、作文、電腦、書法、繪畫、音樂、舞蹈、 自然科學、拳術等. 汪詠黛. 1995 新類型:創思課程、人際關係、心理成長、禮儀、領袖訓 練、兒童戲劇 引用日本:. 才能發 感覺類:小提琴、鋼琴、電子琴、繪畫及戲劇 展研究 1998. 益智判斷類:書法、珠算、圍棋及象棋. 會(林芸 運動類:游泳、體操、足球、棒球、桌球、滑雪、溜冰、 譯,1998) 劍道、韻律、芭蕾舞、民族舞蹈 蔡美芳. 2003. 兒福聯. 語文類、數理類、音樂類、美勞類、運動類 智育導向:英語、珠心算及數學等. 2004 盟. 非智育導向:音樂、游泳及球類運動等 藝術型:音樂、美術、舞蹈、陶藝等. 馬婉珍. 2004. 課業型:心算、美語、電腦、速讀等 另類型:魔術、讀經等 學術型:兒童美語(英)語、文理補習班、數學、珠/心算、. 黃薈樺. 2004. 作文與電腦 非學術型:陶藝、書法、美術、音樂、舞蹈、圍棋 依九年一貫七大學習領域分:語文、健康與體育、社會、. 楊淑雯. 2005 藝術與人文、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及綜合活動 藝術項目:音樂、美術、舞蹈、陶土等. 李駱遜. 2005. 時髦項目:英語、電腦、讀經等 課業相關項目:心算、數學、作文等. 李敏雯. 2006. 藝術型:音樂、美術 17 . .
(36) . 研究者. 年代. 才藝學習內容之分類 課業型:英文、數學 體能型:游泳、跆拳道 另類型:讀經 引用日本 Benesse(2006)機構才藝的分類:. 張翠娟. 2007. 學習類:英語會話、檢定為主的學習課程 藝術類:繪畫、造型、音樂、樂器 運動類:游泳、體操、芭蕾舞蹈、武術 知識類:外語、電腦、珠/心算、數學、作文、科學活 動、棋盤類(圍棋、象棋等)、其他知識課程等 藝術類:繪畫、樂器、陶藝、美勞、歌唱、書法、舞蹈/. 沈力群. 2009 韻律、其他藝術課程 運動類:球類、游泳、武術(如跆拳道、劍道)、輪刀類 (如直排輪、溜冰)、扯鈴、其他運動型課程 才藝課程分類:繪畫藝文類、樂器類、舞蹈類、數學類、. 劉祝姈. 2011 語文類、運動類、科學自然類、綜合類 功能型:精進課業、作為校內學科輔助(如數學、英文) 藝術型:培養興趣,發展潛能(如音樂、舞蹈、美術). 劉慧華. 2013 運動型:培養體能及良好的人格(如武術、直排輪) 時髦型:涵養氣質及培養生活能力(如禮儀、領袖訓練). 綜觀上述各學者的研究,才藝學習課程之內容,多數學者大抵分為三類:一 為智育導向:如珠心算、數學、作文、美語、電腦等(李駱遜,2005;馬婉珍, 2004;黃薈樺,2004);二為非智育導向:如音樂、戲劇、書法、棋藝、美術、 運動等(沈力群,2009;李敏雯,2006;劉祝姈,2011);三為新型態課程:如 18 .
(37) . 樂高積木、腦力開發、讀經班、領袖訓練等(張翠娟,2007;黃薈樺,2004;劉 慧華,2013)。儘管課程內容區分為三類的課程內容方式,都可進一步發現,多 半以課業有關為考量重點;然而才藝學習的定義在於正規課程之外的學習,學習 的內容隨著時代的轉變而產生新穎課程項目,才藝的類別會因研究方向不同,而 有不同的分類別,研究者以音樂才藝學習為主要研究依據,故聚焦於音樂相關類 別課程之才藝學習。. 二、 才藝學習之教學模式 為了解才藝學習之班級教學型態有哪些,研究者整理近年來學校與坊間常進 行的教學模式:「校外音樂課程」 、「音樂才藝班」 、」及「音樂個別課」 ,並說明 如下(王愷心,2014;陳怡珊,2008;黃愍惠,2003) 。. (一) 校外音樂課程 目前音樂才藝學習傾向向外衍生於課餘時間讓學生多接觸音樂相關課程,音 樂慢慢的進入他們的生活圈,使之音樂生活化(張統星,1991) 。台灣早期體制 外音樂學習大多為一對一個別授課方式,受到來自各國音樂教育家教學法影響, 1969年山葉兒童音樂教育系統成為台灣最早的幼兒音樂教育系統。爾後,隨著音 樂教學法盛行逐漸將各具特色的團體教學方式帶入課程中,像河合音樂教育系 統、朱宗慶打擊樂教學系統、美育音樂舞蹈國際教育機構等,各自規劃一套完整 教育體系,在選擇學習音樂環境時提供更多元化的機會。程桂英表示目前才藝班 基本上分為兩個主要學習途徑,一是坊間設立的才藝補習班或安親課輔班附設才 藝班課程,大致分為連鎖加盟和單店經營兩種,如:山葉音樂中心、朱宗慶打擊 樂教學系統、文理補習班附設才藝教室、私人音樂教室、家教等;二是附設於幼 兒園或學校內設置的課後才藝社團,由校內老師教授或外聘老師教學(引自湯芝 萱,1995;蔡南芳,1998)。通常連鎖性才藝班有專業的師資培訓、教材編寫及 教學法皆有統一且固定的模式,強調某一範疇的學習,屬專業性學習課程(如: 音樂教室、美術教室等);學校課後才藝社團屬綜合性的才藝課程,孩子可以一 19 .
(38) . 次學習多樣的才藝課程(如兒童律動班、直排輪、桌遊等),視家長與孩子的個 別需求來做考量(鄭秀蘭,2008)。. (二)音樂才藝班 根據教育部民國102 年1 月30 日修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六條中說明: 「短 期補習教育,由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辦理,分技藝補習班及文理補習班 二類,修業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教育部,2013)。這種短期音樂才藝 補習班,即屬於技藝補習班,一般來說是以「音樂教室」為統稱,如團體教學方 式經營的「山葉音樂教室」、「朱宗慶打擊樂教學系統」、「美育奧福音樂舞蹈 中心」等,或是私人設立的音樂教室,主要有鋼琴、管/弦樂器、國樂等樂器教 學。再者,以課輔、才藝並重的教學方式,乃是因應現代忙碌父母忙碌工作的現 象與需求。依據台灣省政府社會處制訂之「台灣省國小學童課後才藝中心輔導管 理要點」,才藝中心以收托 6 至 12 歲托育並學習才藝之國小學童為限,服務內 容與安親班相似,以生活照顧、協助完成學校作業、團康體能活動與才藝教學等 項目為主,且才藝教學時數不得少於每週總活動時數的二分之一(教育部, 1998)。音樂才藝班的規定頗為完善,在立案資格審核、師資、費用收繳方式、 設備管理、班級人數及學生權益之保障皆有相關法令訂定之(黃愍惠,2003)。 多元化組合教學方式的才藝中心,同時兼顧托育與才藝學習兩種功能,也是近年 來受大眾歡迎原因之一,這些音樂才藝班中,又因各種不同音樂教育體系,而有 不同之教學理念及教學特色,研究者根據相關文獻,彙整國內現有音樂教育系統 彙整於附錄一(李嘉雯,2007;張毓窈,2009;韓瓊儀,2013)。. 20 .
(39) . (三)音樂個別課教學 除了上述兩種音樂才藝學習模式外,音樂個別課教學仍是學童常進行的課外 音樂學習活動,教學方式為一對一的個別師徒式教學,其教學成效受到教學者使 用之教材、教學方式與教學背景產生不同教學成效(黃愍惠,2003)。個別課程 主要學習目的是音樂相關知識及樂器演奏技巧學習,上課方式是到府授課或到特 定地點進行教學,教導學生更專業的器樂演奏技巧以及音樂常識。. 三、才藝學習之課程時段 才藝班的崛起興盛是我國在經濟起飛,國民所得增加後的社會現象之一(孫 敏芝,1995)。依才藝學習課程時段區分,單日班、雙日班或週六班、週日班, 除了上述班別之外,更細分為「課後班」、「夜間班」及「密集班」,課後班為 緊接於放學後上的課程,如學校社團、課後輔導等;夜間班為放學後家長接回, 吃完飯後才去學習的課程,如數學、才藝課程等;密集班為一週上三天以上的課 程,如英文課程,以達到學習成效,另有配合寒、暑假而開設的「冬、夏令營式」 的才藝班課程(陳日英,1990;楊淑雯,2005;劉慧華,2013)。從才藝班時段 分佈的密集程度,也不難看出現今社會才藝學習的這股熱潮仍持續加溫。為因應 現代忙碌家長的需求,坊間業者開設各種不同時段來配合雙薪家庭家長,經營業 者提供安全場所與課業輔導,一來幫忙家長解決工作與教育兒童無法兼顧的困 境,二來針對某項才藝加以學習及精進,培養孩子一技之長,因此,送孩子去才 藝班學習才藝成為社會潮流,讓孩子學習才藝的同時也解決了雙薪家庭孩子課後 托育的需求。 綜概而論,前述三種音樂才藝學習面向,均有助於學童音樂能力的提升,充 實孩子課餘時間亦培養多元能力、陶冶其性情、增進自信心等,也彌補了學校音 樂教育中不足之處。本研究針對坊間音樂才藝教室、文理補習班附設音樂教室、 音樂個別課為主要研究範圍,故不納入學校課外音樂性社團。. 21 .
(40) . 肆、才藝學習因素層面之相關研究 才藝學習發展孩子天生潛在的能力,於適當環境發揮其特殊而專精的技能, 亦即有「良才」,才能夠超乎「技」,而形成「藝」,即習得一技之長(陳炳合, 1990) 。早期家長多以大人角度為出發點來看待孩子的才藝學習,近幾年來,家 長較能從環境因素及孩子本身學習意願來思考才藝學習問題(楊淑雯,2005)。 國內才藝學習相關研究,依研究大綱、類別及範圍的不同,所探討才藝學習因素 層面及內容亦有所不同,研究者針對相關研究整理如表 2-1-3. 表 2-1-3 國內外研究才藝學習因素之層面及內容 研究者 研究題目. 研究大綱. 才藝學習之因素及類別範圍. Debunking the myth of. 體認才能和環. 選擇才藝學習之因素及內容:為了補足學校. talent.. 境的重要性,. 藝能教育的不足、培養孩子發展天份才能。. (年代). 學校如何培養 A. Alice. 和重視這些有. (2005). 才能的人,營 造藝術的環 境,需要重新 思考。 豐富的人生之旅. 談家長為孩子. 家長選擇才藝學習因素分為:家庭經濟許. 選擇才藝學. 可、家長有餘力關心子女教育、重視早期教. 習。. 育及訓練。. 探討才藝教. 家長選擇才藝學習因素分為:培養一技之. 育。. 長、擔心孩子輸在起跑點、虛榮心作祟。. 莊麗卿 (1990) 陳日英. 加強欣賞教學為才藝. (1990) 教育敲門磚。. 22 .
(41) 研究者 研究題目. 研究大綱. 才藝學習之因素及類別範圍. 袋鼠媽媽忙、盲、茫—. 家長選擇才藝. 將家長選擇才藝學習之因素分為:多才多. 奔波才藝班間為哪. 班考量要素。. 藝、為了要孩子比自己強、怕孩子錯過學習. (年代). 宋菊琴 (1991). 樁?. 時機、望子成龍或出於補償心理、上才藝班 消磨時間。. 江麗 莉、 歐陽素. 營養豐富的才藝學. 才藝學習對孩. 家長選擇才藝學習因素分為:提供學習空. 習—談才藝班對孩子. 子所帶來的幫. 間,刺激多元能力、 廣告的誘惑、顧及家. 學習的影響. 助。. 長的面子、為完成父母童年願望。. 學習路上:輸人不輸陣. 探討才藝學. 選擇才藝學習因素分為:培養孩子各種興趣. -要不要讓孩子學才. 習。. 的機會、 擔心孩子落後於他人、依照孩子. 鶯 (1991) 林惠雅 (1991) 藝? 王鍾和 (1993). 打破才藝競賽的迷思. 的興趣發展去學習。 1.. 電視媒體. 開放青年子女. Pulkkinen之「子女中心取向」與「父母中心. 表現才藝機會. 取向」兩面向。子女中心取向:父母重視教. (如歌唱比. 育學習、培養其興趣、對升學與生活有所助. 賽、才藝比賽). 益、父母扮演積極給予無限支持與關懷;父. 2.. 輔導父母. 母中心取向:虛榮心的作祟、社會趨勢所需. 子女參加才藝. (以功利、名聲)、父母基於補償心理、父母. 競賽不應放在. 愛好面子,炫耀心理。. 虛榮心作祟, 應有正確觀 念。. 23 . 選擇才藝學習因素分為:分為兩面向.
(42) 研究者 研究題目. 研究大綱. 才藝學習之因素及類別範圍. (年代) 從兒童發展觀點來看. 1.. 才藝學習. 才藝教育. 是流行亦或是. 勢、提早學習有助子女發展、深怕子女輸在. 必要的趨勢?. 起跑點、做為家長比較子女教育的籌碼、家. 2.. 長因為工作忙碌,產生愧疚與補償心理。. 家長選擇才藝學習因素分為:跟上流行趨. 郭靜晃 (1995) 家長應配. 合子女發展及 個別差異選擇 適合的才藝學 習 才藝班現象背後的省. 1.. 學校教育. 家長選擇才藝學習因素分為:補足學校藝能. 思. 功能偏向智育. 教育的不足、家長為一圓兒時夢、怕自己孩. 2.. 子跟不上或存著競爭的心態、家長無暇自行. 孫敏芝 (1995). 家長殷殷. 期盼. 照顧子女。. 3.. 培養興趣激發才能. 才藝班流. 行趨勢所致. 邱定雄. 國小學生課後安親班. 課後安親班家. 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之因素分. (2001) 服務市場消費行為之. 長消費行為。. 為:填補孩子空閒時間、跟從時尚、培養孩. 研究. 子能力. 過多的才藝學習,扼殺. 探討家長在才. 家長選擇才藝學習因素分為:雙薪家庭無暇. 學習樂趣. 藝學習層面。. 照顧、怕孩子學得太少太晚,將來比不上別. 盧淑貞 (2004) 人、滿足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態。 楊淑雯. 高雄市國小教師對才. 瞭解國小教師. 將家長為學齡前幼兒選擇才藝學習因素分. (2005) 藝教育價值的認知與. 子女才藝學習. 為:培養興趣與才能、贏在起跑點、重視早. 實際情況。. 期教育與訓練、抱有投資心態、培養一技之. 學齡兒童參加才藝班 的態度之相關研究 陳怡珊. 家庭資源:父母安排子. (2008) 女學習音樂才藝認知 對親子關係之影響. 長及補足學校藝能不足。 探討父母安排. 家長為子女選擇才藝學習之因素可分為:家. 子女學習音樂. 長期望、填補時間、能力培養、子女興趣及. 才藝之認知分. 社會潮流。. 析。. 24 .
(43) 研究者 研究題目. 研究大綱. 才藝學習之因素及類別範圍. (年代) 屏東縣國小家長才藝. 了解屏東縣國. 選擇才藝學習因素分為四因素:. (2008) 教育觀與其子女才藝 教育消費行為相關研. 小家長其子女. 1、輔助教育:為升學鋪路、補充教育體制. 的才藝教育消. 功能不足. 鄭秀蘭. 究. 2、親職取替:經濟充裕讓孩子學習、無暇. 費行為。. 照顧子女補償心理、想讓孩子贏在起跑點 3、增進身心發展:開發孩子潛能培養興趣 能力、涵養性情 4、重視學習輔導:培養健全人格、改善孩 子不良行為。. 大高雄地區學前幼兒. 探討公私立幼. 家長對美術才藝學習有三大因素:家長、幼. (2008) 才藝教育與影響家長. 稚園家長背景. 兒及社會環境。. 影響家長選擇. 其中為:家長圓夢心理、怕孩子輸在起跑. 美術才藝班的. 點、工作無暇照顧、廣告傳單、補充學校教. 郭亭吟. 選擇才藝班因素之相 關研究. 差異情形。 . 育不足、虛榮心作祟、考上美術才能班、培 養多方面興趣。. 屏東縣國小教師子女. 瞭解屏東縣國. 國小教師對子女才藝學習之因素分為:望子. (2013) 教育期望與才藝學習. 小教師讓子女. 成龍,望女成鳳、一圓兒時夢、補償心態、. 參加才藝學習. 讓孩子贏在起跑點、培養興趣、升學需要增. 的原因。. 加子女競爭力、跟上流行趨勢。. 探討學前幼兒. 將才藝教育需求分為「親職取替」 、 「輔助教. 家長才藝教育. 育」 、 「促進身心發展」 、 「重視學習成果」 、 「促. 需求及其消費. 進學習成就」等五個層面。. 劉慧華. 態度關係之研究. 潘麗卿. 高雄市會區學前家長. (2014) 才藝教育需求及其 消費決策因素之研究. 決策因素之現 況,及不同背 景家長在才藝 需求因素與才 藝消費決策因 素之差異性。. 從以上相關論述與研究顯示,家長為子女選擇才藝學習涵蓋許多因素,如廣 25 .
(44) . 告媒體及社會潮流、健全人格及陶冶性情、重視早期教育、滿足家長虛榮心、一 圓家長兒時夢、家長提供學習環境、家長期望及不願孩子輸在起跑點、家長補償 心理、培養興趣才能、填補子女空閒時間、補足學校藝能教育不足及未來推甄入 學需要等。研究者整理如表 2-1-4 表 2‐1‐4 才藝學習之因素彙整 因素 . 滿. 廣. 健. 重. 一. 家. 不. 家. 培. 填. 補. 未. 足. 告. 全. 視. 圓. 長. 願. 長. 養. 補. 足. 來. 家. 媒. 人. 早. 家. 提. 孩. 補. 興. 子. 學. 推. 長. 體. 格. 期. 長. 供. 子. 償. 趣. 女. 校. 甄. 虛. 及. 及. 教. 兒. 學. 輸. 心. 才. 空. 藝. 入. 榮. 社. 陶. 育 . 時. 習. 在. 理 . 能 . 閒. 能. 學. 心 . 會. 冶. 夢 . 環. 起. 時. 教. 需. 潮. 性. 境 . 跑. 間 . 育. 要 . 流 . 情 . 研究者 (年代) . 不. 點 . 足 . A. Alice. ※. ※. (2005) 莊麗卿. ※. ※. (1990) 陳日英. ※. ※. ※. ※. (1990) 宋菊琴. ※. ※. (1991) 江麗莉、. ※. ※. ※. 歐陽素 鶯 (1991) 26 . ※. ※. ※. ※.
(45) . 因素 . 滿. 廣. 健. 重. 一. 家. 不. 家. 培. 填. 補. 未. 足. 告. 全. 視. 圓. 長. 願. 長. 養. 補. 足. 來. 家. 媒. 人. 早. 家. 提. 孩. 補. 興. 子. 學. 推. 長. 體. 格. 期. 長. 供. 子. 償. 趣. 女. 校. 甄. 虛. 及. 及. 教. 兒. 學. 輸. 心. 才. 空. 藝. 入. 榮. 社. 陶. 育 . 時. 習. 在. 理 . 能 . 閒. 能. 學. 心 . 會. 冶. 夢 . 環. 起. 時. 教. 需. 潮. 性. 境 . 跑. 間 . 育. 要 . 流 . 情 . 研究者 (年代) . 不. 點 . 足 . 林惠雅. ※. ※. (1991) 王鍾和. ※. ※. ※. ※. ※. ※. ※. ※. ※. ※. (1993) 郭靜晃. ※. ※. ※. ※. (1995) 孫敏芝 (1995) . ※. 邱定雄. ※. ※ ※. ※. (2001) 盧淑貞. ※. ※. ※. ※. ※. ※. ※. ※. (2004) 楊淑雯. ※. (2005) 陳怡珊. ※. ※. ※. (2008) 鄭秀蘭. ※. ※. ※. ※. ※. ※. ※. ※. ※. ※. (2008) 郭亭吟. ※. ※. ※. ※. ※. ※. ※. ※. ※. ※. ※. ※. ※. ※. ※. (2008) 劉慧華. ※. (2013) 潘麗卿. ※. 27 . ※.
(46) . 因素 . 研究者 (年代) . 滿. 廣. 健. 重. 一. 家. 不. 家. 培. 填. 補. 未. 足. 告. 全. 視. 圓. 長. 願. 長. 養. 補. 足. 來. 家. 媒. 人. 早. 家. 提. 孩. 補. 興. 子. 學. 推. 長. 體. 格. 期. 長. 供. 子. 償. 趣. 女. 校. 甄. 虛. 及. 及. 教. 兒. 學. 輸. 心. 才. 空. 藝. 入. 榮. 社. 陶. 育 . 時. 習. 在. 理 . 能 . 閒. 能. 學. 心 . 會. 冶. 夢 . 環. 起. 時. 教. 需. 潮. 性. 境 . 跑. 間 . 育. 要 . 流 . 情 . 點 . 不 足 . (2014) 註:「※」代表各研究者歸納才藝學習之因素 (資料來源:研究者根據文獻彙整) 本研究旨在探討家長為子女選擇音樂才藝學習之因素,盼能與家長建立良好 的親師溝通,並協助學生有更好的學習成效。研究者參考鄭秀蘭(2008)及潘麗 卿(2014)之相關研究,本研究將從親職取替、輔助學習、培養興趣才能及重視 學習成效四個層面探討家長為子女選擇才藝學習之原因,以下就各層面分述其內 涵: . 一、親職取替 由於社會變遷導致大家庭制度式微,取而代之的是小家庭制度,家庭人數減 少,加上經濟、教育責任、自我實現等因素,延續了小家庭的發展(鐘思嘉,1996) ; 以往的家庭結構、經濟組織、人口結構與一般社會價值觀念,因為現代社會的轉 型已截然不同(葉肅科,2010)。鄭秀蘭(2008)指出台灣社會因經濟起飛,國 民所得增加後,家長有穩定經濟基礎,願意讓子女學習各種不同的才藝課程,或 有些家長可能忙於工作,無暇照顧子女,擔心子女放學後無人照顧之情形,於是 將子女送往才藝班。十幾年來才藝班的興盛,取替了家長原本應該陪伴子女的時 光;然而在子女數減少的情況下,家長育兒觀念改變,對子女教育期望升高,亦 28 .
(47) . 較有能力投資子女的教育,因此也成為讓子女學習才藝的動機。郭靜晃(1995) 表示,國小低年級的學童,於上午正規課程結束後,學校為有托育需求之家長提 供課後輔導班,內容為作業指導或才藝課程,如律動、美勞、作文或棋藝,以協 助家長免去接送子女又可提供子女才藝學習的需求。有些家長把安親班當作「墊 檔」的活動,因應家長的需求,有些安親班附設才藝班除了指導孩子完成作業、 吃點心外,也會安排才藝課程學習,讓家長覺得一舉數得,如此一來家長就不需 兩頭跑(黃迺毓,1995) 。家長為了填補孩子空閒時間,避免讓孩子在家看電視、 上網,不如讓孩子到才藝班學習,妥善安排子女休閒活動,達到拓展視野、陶冶 性情、強身健體等效果(劉慧華,2013) 。也有些家長因幼年家庭經濟狀況不允 許,僅能將學習才藝夢想放在心裡,將夢想投射在子女身上,寄望孩子彌補自己 幼年無法學習的缺憾,而期盼子女能為自己「一圓兒時夢」;再者有些家長則是 出於「補償心理」,為了彌補因工作忙碌無法給予妥善教養的愧疚感,讓子女參 與才藝課程(汪詠黛1995;郭靜晃,1995;黃梅英,1987) 。 綜合上述,現代家長雖然擁有較優渥的生活環境與物質享受,但大多忙於工 作,無法配合接送善盡教養之責,因而產生「補償心理」,希望藉由讓子女多學 才藝來減輕愧疚感,填補子女空閒時間,甚至希望孩子能「一圓兒時之夢」,彌 補個人無法學習的缺憾,因此安親班或才藝班便成為子女放學後最佳安全場所, 一來提供安全環境,課業方面有專業老師指導,解決家長托育問題;二來學習才 藝項目,讓子女增加一些競爭力及培養技能。顯見,課後安親班及才藝學習取替 了親職的教育責任,亦是其蓬勃發展的原因之一。本研究將「工作忙碌無暇照顧 子女」、「透過才藝學習彌補無法陪伴孩子的缺憾」、「家長有能力提供學習環 境」與「填補子女空閒時間」等因素歸納為「親職取替」層面。. 29 .
(48) . 二、輔助學習 依據教育部統計(2014) ,近十年來台灣補習班從六千九百六十六家增加到 今年的一萬一千八百九十家,而音樂相關項目從二百七十三家增加到六百三十一 家;有許多學者指出,教育改革乃是造成坊間才藝補習班,日益盛行的幕後推手 (孫敏芝,1995;陳日英,1990;劉正,2006;蘇進棻,2006) 。在教育改革之前, 許多家長可以依循舊經驗來協助子女課業內容,教育改革後學校的課程內容及作 業讓家長無從應付,家長只好尋求專業的補習班,避免家長無力指導的尷尬,或 將子女送到才藝補習班增廣學習內容(李新民,2002) 。此外,九年一貫「一綱 多本」課程內容包羅萬象,家長憂心學校教師未必能應付七大領域課程, 「補習」 成了大部分學生的課後活動,一方面加強課業;一方面讓子女進行各種才藝學 習,以應付多元課程(劉正,2006;蘇進棻,2006) 。教育制度與政策改革所致, 使得原本傳統填鴨式、灌輸教育,轉變以開放、統整取向的課程來取代,家長面 臨重大的考驗,除了倚靠學校教育機構的引導,此時坊間才藝補習班或安親班, 扮演重要的輔助者,補充教育體系不足之功能,協助家長及孩子轉變以往的教育 價值與教育認知(鄭秀蘭,2008) 。教育改革就是要打破升學主義與文憑迷思, 使教學正常化、課程生活化及多面向學習,但多元入學制度卻讓學生為了學習某 項才藝或發展某項專長而補習,並沒有因此減輕學習壓力(劉正,2006)。利用 申請入學是多元入學其中一種方式,多半由各校訂定標準,除了要求相當的學業 成績之外,還須具備各式比賽、班級幹部、或特殊才藝等條件(教育部部史, 2014) 。這樣的多元入學條件,父母為了讓孩子比別人有更多的機會,送孩子學 習特殊才藝來應付升學,是必然的現象(張志雄,2001) 。家長讓孩子學才藝, 是希望孩子為未來做準備,以便應付社會需求增加競爭力,較容易立足於社會(陳 日英,1990) 。而坊間才藝補習班對家長需求及社會脈動較為敏感,如政府政在 研擬國小英語教學的可行性時,坊間英語才藝班早已滿足希望子女起跑得勝的家 長心理(孫敏芝,1995) 。學校雖有正規的藝能教學課程,但是教育系統卻沒有 30 .
(49) . 辦法發揮它該有的功能,而課外才藝補習班若能提供一個理想的學習環境,便能 幫助孩子發展他們的天份(Alice, 2005)。程桂英認為才藝班除了能將某方面能力日 益精進外,若把立案才藝補習班納入正統教育系統來看,具有補充性的功能,如: 藉由寫書法來訓練孩子的定性;學繪畫來加強孩子對造型色彩認識的不足(引自 湯芝萱,1995) 。學習才藝除了「精進」、「補充」的功能之外,尚有「治療」的 功能,針對某些特定的孩子或需要協助的成人來加以激發,也就是現今的音樂治 療、遊戲治療等,來改善某些不足、偏差或異常的行為,又稱為「藝術治療學」 (湯芝萱,1995) 。 綜合上述,許多家長選擇課後才藝學習或參加幼兒園內所附設的才藝班,是 希望補足學校內才藝課程的不足,研究者發現教育改革使得家長為了讓子女擠進 國樂班、管絃樂班等,父母送子女進才藝班學習,讓子女提早學習音樂相關的知 識與技巧,為有利於將來的升學需要多一項才藝,也就多一份競爭力。由此可見, 教育改革讓補習風氣更加盛行,沒有為孩子減輕升學所帶來的壓力,坊間才藝補 習班成為一個輔助學習角色,補充教育體系之不足,如參加全國比賽有利於升學 加分等,以及在校藝文課程不足時,藉由才藝學習做加強提升。本研究將補足學 校藝能教育不足及未來推甄入學需要,性質相近之動機統整為「輔助學習」層面。. 三、培養興趣才能 家長認為學習才藝是一種流行時尚的代表,若子女沒有學習才藝,或是沒有 參加時下流行的才藝班會跟不上時代潮流(張春桂,2004;陳雅玟,2003;郭靜 晃,1995)。家長受隔壁鄰居或親戚的影響,讓自己的子女學習才藝,這種趕流 行心態是讓子女學習才藝的原因之一(黃梅英,1987)。家長對學齡子女才藝班 選擇研究指出,有五分之一的家長會參考親友的建議作為是否讓孩子學習才藝之 依據(陳雅玟,2003)。江佳樺(2005)對彰化地區家長所做的調查研究結果顯 示,有34.3%的家長是因為受到時代趨勢影響,讓子女學習音樂才藝。郭亭吟 31 .
(50) . (2008)表示家長受到廣告傳單「三歲定一生」 、 「越早學習越好」等或是以知名 人士或專家為號召,使家長覺得沒有讓自己的孩子學習才藝怕孩子跟不上別人; 另一部分是家長虛榮心作祟,覺得學才藝就是「高人一等」,親朋好友的子女都 在學,若不跟隨潮流自己的孩子沒學,表示自己不重視孩子的教育或是自己落伍 了。然而,國外學者指出,家長送子女學習音樂重視子女在音樂潛能發展外,更 重視學習音樂所獲得的其他教育價值(David & Robin, 2002)。家長把子女送進才藝 班的現象,反映了家長們對才藝價值的肯定,自有其正面意義(林邦傑,1986)。 才藝教育是一種生活教育,經由生活中日積月累潛移默化而達成的訓練,包含知 識、技能的學習外,更著重情意的涵養(江麗莉、歐陽素鶯,1991),父母安排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是以能力培養與子女興趣的養成為主要原因(陳怡姍,2008) 。 在張春桂(2004)以台南市國小學童課後安親班、才藝補習班所做的研究中發現, 家長為學童選擇課後補習班時最重視「培養孩子的能力」,父母多以培養孩子興 趣、氣質、創造力、自信心等為首要考量。家長讓孩子學習才藝,不是期望孩子 將來成為美術家、音樂家,而是希望孩子在生活當中,能培養一、二項自己興趣, 增加生活經驗並陶冶性情,促進人格發展(鄭秀蘭,2008)。同時,家長亦應該 抱持著平常心,從旁給予協助,將才藝學習視為人格均衡發展的助力之一(孫敏 芝,1995) 。 由此可見,家長受到媒體、廣告及社會潮流影響,送子女到才藝班學習,除 了習得某項技能外,亦從中培養一些能力與價值。才藝就是生活,從生活中來培 養,將習得的技能,由外而內,充實生活,陶冶性情,進而達到身心平衡。本研 究將「開發孩子潛能」 、 「培養孩子專注、穩定能力」 、 「培養子女音樂能力」 、 「發 展健全人格及陶冶性情」 「培養一技之長」之因素統整為「培養興趣才能」層面。. 32 .
(51) . 四、 重視學習成效 家長抱持著「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心理,紛紛將子女送進才藝班,為了不 要輸在起跑點上,有些家長從子女呱呱墜地起,便開始探聽各種有關潛能開發的 才藝課程,為了讓子女能早點激發潛能,培養技能。才藝班能夠如此蓬勃發展, 是家長對子女殷切期盼的心理所造成的結果(劉慧華,2013) 。在腦科學研究日 益發達因素下,加上才藝班「三歲定一生」的宣傳廣告,家長深信早期教育的重 要性,皆格外重視子女的教育,因此學才藝的風潮便在學前階段熱烈展開(劉慧 華,2013) 。才藝學習對學童的學習與發展有所助益(郭靜晃,1995) ,家長認為 藉由才藝學習能激發子女潛能,身心得到良好的發展,使得才藝學習年齡層有逐 漸下降趨勢,家長日益重視早期教育與培訓(宋菊琴,1991;林育瑋,1988;莊 麗卿,1990) 。以國中生為研究對象,研究結果顯示越早進行才藝學習對學生的 學業成就越有效果,且才藝學習時間越長對學習的成就感越有正向的幫助(林碧 芳,2009) 。家庭子女數減少,導致家長在子女年幼時便積極安排參與團體活動, 藉此增加年幼子女與同儕互動的機會,以補足在家中無法給予的同儕互動(蘇秀 枝,2005) 。早期學習才藝固然有其好處,但有些家長基於功利、比較的心態認 為讓子女學習才藝是可以對外人炫燿。在現代競爭的社會中,人們內心存有與他 人比較心態,這種心理需求從自身行為舉止可察覺,也會間接影響到週遭有關聯 的人身上(王鍾和,1998) 。父母利用子女的表現,來滿足自己好面子的心理, 並且可以向外炫燿,刻意花心思或金錢,鼓勵子女學習才藝,認為子女若沒有學 習一、二樣才藝,沒有辦法贏過別人,然而這些未必是子女真正的潛能或興趣(鄭 秀蘭,2008) 。才藝學習被家長視為一項投資,在親朋好友相互炫燿下,虛榮心 使然,把子女塑造成父母心目中理想的模樣,導致家長希望學習才藝讓子女儲備 更多學習能力,將來有很好的成就,能夠出類拔萃(李惠加,1999)。部分現代 父母重視早期教育,從孩子的需求為出發點,反映了西方社會「以子女為中心」 觀念,認為子女意見與需求是首要的,家長藉才藝學習讓孩子培養興趣、發揮才 33 .
(52) . 能,子女也更能妥善安排空閒時間(李秀華,2001) 。但是家長需了解尊重子女 學習才藝的興趣與能力,而不是付了學費,要求子女參與即可(郭靜晃,1995)。 陳雅玟(2003)以大台北地區家長對才藝班消費決策取向做研究時,強調家長選 擇才藝班時,兒童才是重要角色,所以不可忽略兒童本身參與才藝班意願,其研 究結果亦顯示,家長在選擇才藝班時以使用者取向居多,會將孩子意見作為主要 考量。以彰化地區國小家長做安親班才藝消費研究指出,有50.3%的家長會依據 子女興趣需求而讓子女學習音樂才藝(江佳樺,2005) 。所以孩子有意願學習才 藝,父母就會提供孩子所需,讓孩子發展自己的興趣(王鍾和,1998)。孩子興 趣和態度的培養重於才藝訓練成果,所以應當增加孩子培養各種才藝的機會,順 著孩子的興趣,讓他去發展和學習(林邦傑,1986) 。只要學習出發點正確,子 女自年幼開始廣泛涉略才藝學習,可以幫助他們尋覓適切的興趣,並發展成為人 生的樂趣(陳之華,2008) 。商業周刊針對卓越校長們進行「台灣教育現況調查」 , 調查結果亦顯示,73.9%的卓越校長認為現在家長較為重視子女學習興趣(商業 周刊,2008) 。 綜合上述,早期家長在面對子女學習才藝時,抱持著許多不同的想法,大多 是「以家長為中心」心態,抱持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理,送子女學才藝同時, 一方面是為子女著想,另一方面則是涉及到自己的面子問題。現代家長則以「子 女為中心」,顧及子女的興趣、能力與需求,且以孩子意見為主。因此,「望子 成龍,望女成鳳」、「怕孩子輸在起跑點上」、「希望孩子比自己強」、「滿足 家長虛榮心」、「重視早期教育」及「廣告宣傳」等;或家長認為子女才藝學習 一段時間後,應該要有成果展或是學習成效及家長在子女學才藝學習過程中,會 適時鼓勵讚美子女的才藝學習表現,傾聽子女的反應與心聲,並隨時關心孩子的 學習興趣,本研究將意涵較為相似之因素統整為「重視學習成效」層面。.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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