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蒐集資料,並引用趙惠君(2009)所編製之「國小特殊 學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見附錄一),並經趙惠君(2009)
授權同意使用其設計之問卷(見附錄二)。研究工具為配合本研究,修正基本資 料部分,茲將說明如下:
一、問卷的內容、填答與計分方式
本問卷主要分為二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基本資料」,第二部分為「問卷內 容」,第二部分包含「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型式」、「家長對參與學校教育的態 度」及「影響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因素」,依序說明如下:
(一)基本資料:包括特教班學生家長基本資料及子女的基本資料。
1.家長資本資料,包括以下五項。
(1)填寫者(或主要照顧者)與孩子的關係:分父親、母親、祖父母 或外祖父母、其他四類。
(2)婚姻狀況:分已婚、分居、離婚、配偶死亡、其它五類。
(3)是否參與家長團體:分是、否兩類。
(4)族群:本省閩南、本省客家、大陸各省市、原住民、新住民、其 他六類。
(5)家庭社經地位:家庭社經地位係指以經濟、財富、職業等為標準 而區分的社會地位(張春興,1992)。本研究採用林生傳(1996)
所提出之「兩因素社經地位指數」方式為原則,將家長的教育程 度與職業類別加權處理後,所得之綜合指數,即為家庭社經地位 等級指數。計算方式為先分別計算父親和母親的社經地位程度,
再取兩者中較高者作為家庭社經地位指標。社經地位等級計算公 式為,職業類別等級×7+教育程度等級×4=家庭社經地位指數,指 數愈高者代表家庭社經地位愈高。其中職業類別等級分為五類,
請參閱附錄一問卷內容;教育程度等級也分為五類,第一等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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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以下,第二等級為國中畢業,第三等級為高中職畢業,第四 等級為專科或大學畢業,第五等級為研究所及研究所以上畢業。
套用公式計算出社經地位指數,第一等級指數介於11~18,第二 等級指數介於19~29,第三等級指數介於30~40,第四等級指數 介於41~51,第五等級指數介於52~55。
2.子女基本資料,包括以下六項。
(1)障礙子女性別:分男性、女性兩類。
(2)排行。
(3)障礙類別:分智能障礙、嚴重情緒障礙、學習障礙、自閉症、多 重障礙、唐氏症(染色體異常)、聽覺障礙、肢體障礙、其他九 類。
(4)障礙程度:分輕、中、重、極重度四類。
(5)尌讀年級:分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六年 級六類。
(6)接受特教服務的類型等:分集中式啟智班、不分類資源班、不分 類巡迴輔導班三類。
(二)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型式:此部分共計 41 小題,皆為單選題,主要目的 在瞭解臺東縣國小特教班學生家長在參與學校教育的現況情形,依參與的 型式分為六個向度,包括:(1)參與親職教育課程,第 1~7 小題;(2)
溝通協調,第 8~14 小題;(3)擔任義工,第 15~20 小題;(4)與社區 合作,第 21~26 小題;(5)協助孩子在家學習,第 27~33 小題;(6)與 孩子學習直接相關的決策,第 34~37 小題;(7)與特殊教育相關的決策 與倡導,第 38~41 小題。填答方式採取李克氏(Likert)四點量表,由研 究參與者依據每題的敘述,在「我參與的現況」四個選項「經常」、「偶 爾」、「很少」、「沒有」當中勾選一個最能反應個人目前參與學校教育 現況的選項,研究參與者的答案則依「經常」、「偶爾」、「很少」、「沒 有」分別給予四分、三分、二分、一分;「我參與的現況」得分愈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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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家長愈常參與學校教育,反之,則表示家長愈不常參與學校教育。
(三)家長對參與學校教育的態度:此部分共計41小題,皆為單選題,主要目的 在瞭解臺東縣國小特教班學生家長對參與學校教育的態度,依參與的型式 分為六個向度,包括:(1)參與親職教育課程,第1~7小題;(2)溝通 協調,第8~14小題;(3)擔任義工,第15~20小題;(4)與社區合作,
第21~26小題;(5)協助孩子在家學習,第27~33小題;(6)與孩子學習 直接相關的決策,第34~37小題;(7)與特殊教育相關的決策與倡導,第 38~41小題。填答方式採取李克氏(Likert)四點量表,由研究參與者依 據每題的敘述,在「我的想法」四個選項「非常同意」、「大致同意」、
「不太同意」、「極不同意」當中勾選一個最能反應個人想法的選項,研 究參與者的答案則依「非常同意」、「大致同意」、「不太同意」、「極 不同意」分別給予四分、三分、二分、一分;「我的想法」得分愈高,表 示家長對參與學校教育的態度愈肯定,反之,則表示家長對參與學校教育 的態度愈不肯定。
(四)影響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相關因素:此部分共計24小題,皆為單選題,主 要目的在瞭解影響國小特教班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可能相關因素,分為教 師因素及學校因素,依序說明如下:
1.教師因素:包括(1)教師的態度,第1~3小題;(2)教師的教學效能 感,第4~6小題;(3)教師的工作繁忙等,第7~9小題。
2.學校因素:包括(1)學校氣氛,第10~12小題;(2)學校政策與規範,
第13~15小題;(3)學校對家長參與資訊的提供,第16~18小題;(4)
校長的角色與態度,第19~21小題;(5)學校是否缺乏家長參與的管道 等,第22~24小題。
填答方式採取李克氏(Likert)四點量表,由研究參與者依據每題的 敘述,在「非常同意」、「大致同意」、「不太同意」、「極不同意」當中勾選 一個最能反應個人看法的選項,受試者的答案則依「非常同意」、「大致同 意」、「不太同意」、「極不同意」分別給予四分、三分、二分、一分。「影 響參與的程度」得分愈高,表示此一因素影響家長參與的程度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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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問卷信度與效度
問卷的信度與效度如下:
(一)信度:以Cronbach's α係數考驗問卷的內部一致性,結果顯示總量表之 Cronbach's α係數達.950,各向度Cronbach α係數也高
達.959、.974、.966,可見本研究試題的信度很高,顯示本問卷為一成熟 穏定的量表。
(二)效度:問卷中函請大學院校特教系教授「特殊兒童親職教育」的學者、國 小特教班教師與家長共六位,針對問卷的內容及結構進行專家內容效度評 估,故有良好的專家效度。在專家學者協助問卷編製者鑑定問卷題目之後,
接著即進行統計分析。根據統計結果,挑選「適當」選項與「應修改」選 項之百分比相加後,其值達80%以上予以保留。經統計專家意見後,問卷 題目皆保留;「應修改」的部分,問卷內容之「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型式」
及「家長對參與學校教育的態度」部分第2~4、7~9、11、15、24、27~30、
33~35題應修改措辭,且第3~4題、第9~13題、第25~26題、第34~40題應修 改題序;「影響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相關因素」部分第1~9、11~13、19~23 題應修改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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