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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旨在探討不同背景變項的高中音樂班學生在升學選擇的情形及原因的差異,

研究方法為調查研究法,研究工具為「高中音樂班學生升學選擇情形及原因」問卷,本 節將說明問卷編製及信效度的建立與預測實施情形。

壹、問卷編製

本研究問卷依據研究問題分為三部份,內容為(一)個人基本資料、(二)升學選 擇情形與(三)升學選擇原因,以下分述之:

一、個人基本資料

依照研究中背景變項所編製,分為性別、年級、主修、音樂班就讀背景、學術科 成績及就讀學校所在區域,其中就讀學校所在區域,由研究者於回收時加以歸類,故 未列於問卷之中。

(一) 性別:分為男、女。

(二) 年級:依據採樣對象分為高中(職)二年級、三年級。

(三) 主修:

依照 102 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簡章(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2012)分為鋼琴、

弦樂、管樂(木管與銅管)、聲樂、擊樂、理論作曲及傳統樂器等七項,另參考 102 學年度臺灣南區高中音樂班術科簡章(臺灣南區 102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

(科)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2012),主修項目分為國樂、鋼琴、弦樂、管樂、聲樂、

敲擊樂及理論作曲七項。研究者依據前項兩個階段的簡章,將主修之選項訂為鋼琴、

弦樂、管樂、聲樂、擊樂、理論作曲及傳統樂器七項。

(四) 音樂班就讀背景:

因研究者意圖探討研究對象就讀音樂班的階段與經驗長短是否對高中音樂班升 學選擇具有差異,依所就讀經驗分為國中及國小皆就讀音樂班、僅有國中就讀音樂 班、僅有國小就讀音樂班、高中以前皆無就讀音樂班。

(五) 學術科成績:

本部分係指 102 學年度前一學期之術科成績、主修成績、學科成績與學術科成 績。因涉及研究倫理,並無法直接由學校端取得學生成績資料,故採級距選項由研 究對象勾選。高中給分為百分制;故四種成績選項皆分為(1)95 分以上、(2)94-90 分、(3)89-85 分、(4)84-80 分、(5)79-75 分、(6)74-70 分、(7)69-65 分、

(8)64-60 分、(9)60 分以下。

二、升學選擇情形

本部分主要了解學生升學選擇情形,因此題目分為 (1)就學地點、(2)選擇就 讀音

樂系或非音樂系兩方面,以下分述之:

(一) 選擇可能就學地點:分為臺灣境內及臺灣境外。

(二) 選擇是否繼續就讀音樂相關科系:是或否兩選項。

1.選填「是」之選項者,因考量大學申請入學志願可填寫六個志願,故本題請 研究對象就所列之大學勾選六所,所列之大學依照 102 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簡 章排序,為二十二所,另獨立招生學校一所,共二十三所。而在音樂相關科系 方面,亦依據前述簡章所列之各大學音樂相關科系名稱作為選項,包括音樂學 系、中國音樂學系等。

2.選填「否」之選項者,因學群相當廣泛達 18 種學群,故請研究對象僅勾選未 來可能就讀之相關學群共三項。選項則依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網 頁(2013)裡的「認識學群」,分為資訊學群、工程學群、數理化學學群、醫藥 衛生學群、生命科學學群、生物資源學群、地球與環境學群、建築與設計學群、

藝術學群、社會與心理學群、大眾傳播學群、外語學群、文史哲學學群、教育 學群、法政學群、財經學群、管理學群、遊憩與運動學群共 18 學拳。且為恐研 究對象對學群定義不清楚,研究者於學群後列舉數個科系作為參考。

三、升學選擇原因

此部分依據文獻,分為個人、家庭、學校與社會四個構面,研究者參酌林柏均(2012)

《國中音樂班學生升學選擇之調查研究-以南部地區為例》所自編之「國中音樂班升學 選擇問卷」,在徵得研究者同意(如附錄一)後,以茲為本研究問卷之初稿,再依研究 對象不同之適宜性更改第十三、二十與二十一題,增加二十二題。林柏均(2012)將升 學選擇原因分為個人、家庭、學校與社會四個構面,研究者另參考莊珮真(2003)將影 響學生校系選擇的學校因素分為現就讀學校與未來想要就讀學校,將題目歸納構面如下,

其中個人構面有四題(第一、二、三、七題);家庭構面有三題(第四、五、六題);學 校構面有七題(第八題至第十四題為現就讀學校影響原因;第十五題至二十二題為未來 想要就讀學校影響原因);社會構面有兩題(第二十三題與第二十四題)。以 Likert Type 的五點量表,由研究對象經由題項的敘述,勾選最符合的選項,分為完全同意(5 分)、 同意(4 分)、普通(3 分)、不同意(2 分)與完全不同意(1 分)。另為收集研究對象 之其他想法,並設置開放題一題,由其選擇性填答。

貳、問卷效度與信度 一、 效度

為檢測本問卷之效度,分別由三位音樂教育專家審查問卷之內容,表 3-2 為專 家背景。

表 3-2 為內容效度專家審閱之背景

代號 經歷 學歷

專家一 教育大學專任教授 音樂教育哲學博士

專家二 大學音樂系專任副教授 音樂教育博士

專家三 高中音樂班特教組長 音樂教育與行政碩士

專家提供文字潤飾與內容修正,如第一部分個人背景之學術科成績成績,則增列題 項前一學期主修成績;第三部分則增列題目第十一題與第二十五題,整體如附錄二,

預試問卷見附錄三。

二、信度

為檢測問卷之信度,在正式施測前先採預試;預試對象為高雄市立高級中學 102 學年度高二及高三學生,經現場施測回收共 53 位。僅第三部份升學選擇原因採用 Cronbach-α 係數進行信度的檢驗,預試之整體係數為.950,個人構面為.726,家庭 構面為.690,學校構面為.934 及社會構面為.771。整體信度相當良好達.70,原題保 留。

三、正式問卷

經過以上信效度檢測後,第二部分升學選擇情形之選擇就學地點一題,因考量 選擇非音樂系者可能至臺灣境外就讀,故將本題更動至第一題,再者第三部分升 學選擇原因之社會構面僅有兩題,為與其他構面題數相當,故增列第二十六題,

另加第四題之反向題為第十四題,形成正式問卷,正式問卷如附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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