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高中音樂班教育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高中音樂班教育

第一節 高中音樂班教育

壹、音樂資優教育意涵

高中音樂班教育係歸屬於資賦優異教育領域,而臺灣音樂資賦優異教育的實施係依 據「藝術教育法」(2000),及「特殊教育法」(2013)等相關法條而定,屬於藝術才能 資賦優異的一部分,主要以我國發展較早的一種資賦優異「集中式」班級形態實施(吳 舜文,2010)。自 1984 年教育部頒布特殊教育法後,將各級音樂班正式納入資賦優異教 育領域..,音樂教育也逐漸制度化,各縣市各級學校紛紛成立音樂班,以國小音樂班的 數目增加最多。鑒於音樂演奏的能力須自小培育,音樂資優教育往下紮根,漸漸形成 每個縣市均有高中、國中、國小音樂班,並可互相銜接(施韻涵,2003)。

一、相關法規

(一)特殊教育法

特殊教育法自民國 73 年 12 月 17 日由總統制定公布,全文 25 條,經民國 86、

90 年、 93 年及 98 年修訂,現行法則於民國 102 年 1 月 23 日公布並施行,在總 則第四條內指出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 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均屬資賦優異範圍(特殊教育法,2013)。

(二)藝術教育法

藝術教育法主要討論藝術教育總則,其中提到學校專業藝術教育設立宗旨學校

專業藝術教育以傳授藝術理論、技能,指導藝術研究、創作,培養多元的藝術專業 人才等為目標。課程為辦理專業藝術教育及藝術才能班之各級學校,其課程應以專 業為重點,有關設備、班級編制、教師聘任資格、員額編制、課程設計等,應配合 各該藝術類科之需要,由學校邀請專家學者及家長代表共同商定之。其細則再指出 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後,學校應予有計畫之個別輔導;其輔導項目,應視學生需要定 之。藝術教育法第十四條所稱其課程以專業為重點,指開設與藝術理論、技能、創 作、研究等有關之科目。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依照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2013),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 以標準化評量工具,採多元及多階段之評量方式。其評量之實施應依觀察、推 薦、初審、初選、複選及綜合研判之程序辦理。除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優異學生 之鑑定外,其他各類學生之鑑定,均不得施以學科成就測驗。身心障礙及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標準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藝術才能優異,指在視覺或表演藝術方 面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其經鑑定後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標準之一:

(一)前述任一領域藝術性向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 上,或術科測驗表現優異,並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及檢附 藝術才能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二)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 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一)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2010),應依下列目標設立藝 術才能班:

1.培育具有優異藝術才能之學生,施以專業性藝術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以 培植多元之藝術專業人才。

2.增進前款學生具備藝術認知、展演、創作及鑑賞之能力,以涵養學生美感情

操,發展其健全人格。

(二)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藝術才能班之教學方式如下:

1.個別教學 2.分組教學 3.協同教學 4.組成專案輔導小組教學與 5.其他教學方式。

(三)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藝術才能班之施教重點如下:

1.加強藝術專業之知能 2.加強藝術專業之知能 3.強化藝術表現之技能 4.增進藝術 鑑賞及創作之能力與 5.重視傳統藝術之研習及創新。

(四)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藝術 專業課程,每週以六節至十二節為原則,得由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列之各 類科教學時數中調整,並得以其他適當時間補足之。一般音樂班開設的課程有 樂理、視唱聽寫、合奏合唱、音樂欣賞、和聲學、主修與副修。表 2-1 為研究者 所任教之鳳新高中音樂專門課程,以做為參考:

表 2-1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101 學年度音樂專門課程規劃一覽

年級 高一 高二 高三

班別 音樂班 音樂班 音樂班

領域 科目 節數 節數 節數

第二外國語文類 第二外國語

藝術與人文類 主副修 2 2 2

藝術與人文類 中西樂合奏 2 2

藝術與人文類 音樂基礎訓練 2 2 2

藝術與人文類 合唱 2 2

藝術與人文類 和聲 2 2 2

藝術與人文類 音樂與生活 1 1 1

藝術與人文類 演奏實習 1

藝術與人文類 表演藝術 1

四、資賦優異鑑定與安置方式

高中音樂班課程輔導鑑定安置依據特殊教育法規內第六條由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特 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遴聘學者專家、教育行政人員、學 校行政人員、同級教師組織代表、家長代表、專業人員、相關機關(構)及團體代表,

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等事宜;其實施方法、程序、期程、

相關資源配置,與運作方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特殊教育法,

2013)。其中第三十八條指出資賦優異學生之入學、升學,應依各該教育階段法規所定 入學、升學方式辦理;高級中等以上教育階段學校,並得參採資賦優異學生在學表現 及潛在優勢能力,以多元入學方式辦理。

以今年民國 102 年為例,臺 灣 南 區 102 學 年 度 高 中 音 樂 班 ( 科 ) 聯 合 招 生 分 為 兩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含「以競賽表現入學」與「僅採術科成績甄選入學」,第二階段 為「採學科術科成績甄選入學」。

綜上所述,高中音樂班教育係歸屬於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教育領域,國中生在進入 高中音樂班就讀之前,由鑑輔會鑑定學生是否符合資賦優異資格,再通過聯合甄選委 員會進行安置;高中音樂班課程與設立標準,皆須以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規等法 條細則為依歸,營造符合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環境,激發並培養專業藝術人 才。

貳、我國高中音樂班發展沿革與發展概況 一、我國高中音樂班發展沿革

音樂專業教育的濫觴始自日治時期,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於 1946 年成立,設立「音 樂專修科」,是臺灣第一所音樂高等教育學院。音樂班的歷史可追溯自 1963 年,臺北 市私立光仁小學首設集中式音樂班,隨後於 1973 年,臺北市福星國小與臺中市光復國 小也同時設立公立學校資優音樂實驗班;中學部分亦由臺北市光仁中學分別於 1969 年 及 1973 年設置初中及高中音樂班,1973 年臺中市雙十國中設置首座公立的國中音樂班,

其後臺北市的南門國中也跟進,促成 1980 年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中學亦設置公立高 中之音樂實驗班(吳舜文,2010)。

二、音樂班發展現況

目前參考 102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科)聯合甄選簡章(2012)分區,再依 學校所在地分為北中南三區。北部包含國立基隆高中、國立臺灣師大附中、新北市立新 北高中、新北市立新店高中、國立武陵高中、國立中壢高中、國立新竹高中、國立羅東

高中、國立花蓮高中、臺北市立復興高中、臺北市立中正高中、桃園縣立南崁高中、私 立淡江高中、私立光仁高中、私立啟英高中、私立培德高工、私立華岡藝校,共 17 校;

中部包含國立臺中二中、國立清水高中、國立彰化高中、國立南投高中、國立嘉義高中、

私立新民高中、私立正心高中、私立曉明女中,共 8 校;南區包含國立臺南女中、高雄 市立高雄中學、高雄市立新莊高中、國立鳳新高中、國立屏東女中、私立新光高中、私 立中華藝校、國立馬公高中,共 8 校,總計 33 校,以下分北中南三區述之。臺灣北區 由臺北市光仁中學分別於 1973 年設置第一間高中音樂班,其他學校簡況如下:

(一)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音樂班鄰近八堵,設立於民國 86 年,每年國西樂兼收 30 人,

入班須經過資優鑑定。

(二) 國立臺灣師大附中音樂班位於臺北市大安區,音樂班成立於 1980 年,每年招 收西樂學生 30 人,入班須經過資優鑑定。

(三) 新北市立新北高中位於三重,音樂班成立於 1997 年,原名國立三重高中,新 北市改制為直轄市後,更名為新北市三重高中,又於 102 學年度更名為新北市立 新北高中,音樂班每年招收 30 人,入班須經過資優鑑定。

(四) 新北市立新店高中音樂班位於新店,音樂班成立於 1996 年,每年招收國樂 2 名與西樂 28 名共 30 人,入班須經過資優鑑定。

(五) 國立武陵高中位於桃園市,成立於 1991 年,每年招收 30 人,入班須經過資優 鑑定。

(六) 國立中壢高中音樂班位於中壢,音樂班成立於 1996 年,國西樂兼收 30 人,入 班須經過資優鑑定。

(七) 國立新竹高中音樂班成立於 1996 年,每年招收 30 人,入班須經過資優鑑定。

(八) 國立羅東高中音樂班每年招收 30 人,音樂班成立於 2000 年,入班須經過資優 鑑定。

(九) 國立花蓮高中音樂班每年招收 30 人,音樂班成立於 2002 年,入班須經過資優 鑑定。

(十) 臺北市立復興高中位於北投,音樂班每年招收 30,入班須經過資優鑑定人。

(十一) 臺北市立中正高中音樂班成立於 1986 年,音樂班每年招收 30,入班須經 過資優鑑定人。

(十二) 桃園縣立南崁高中音樂班每年招收 30,入班須經過資優鑑定。

(十三) 私立淡江高中音樂班每年招收 30 人,入班須經過資優鑑定。

(十四) 私立光仁高中音樂班為全國歷史最悠久之音樂班,創班 40 餘年,每年招 收共 30 人,入班須經過資優鑑定。

(十四) 私立光仁高中音樂班為全國歷史最悠久之音樂班,創班 40 餘年,每年招 收共 30 人,入班須經過資優鑑定。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