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壹壹壹
壹、、、、採足印及基本資料採足印及基本資料採足印及基本資料 採足印及基本資料
本實驗以定點足印採集的方式取得足印(Hernandez1 et al., 2007),請 7 歲兒童 以坐姿且用測驗腳單腳踩在足印採集板上,再請兒童用測驗腳站起來並膝蓋微彎 30 度之後坐下。油墨會在紙上印出足印並以此進行測量分析,除了用來篩選判定 扁平足來參與實驗外,亦可量化其扁平足的嚴重度,以利實驗分析。於足印上計 算足印中央的寬度(A),與足跟部分的寬度(B)。A/B 可得蹠足弓指數。
基本資料包括性別、年齡、穿鞋習慣(在學齡前或後)、體重及身高(計算 BMI 值)、腳長(由髁前上棘至內踝)(附錄二)。
依據收案標準排除不適合的個案,共有 39 名 7 歲兒童參與本研究,年齡的 平均值為 81.2 個月,標準差為 4.08 個月。身高平均值為 118.53 公分,標準差為 4.83 公分。體重的平均值為 22.25 公斤,標準差為 3.85 公斤。經由足印分析,分 為扁平足與正常足兩組。在進行單足動態平衡測驗 SEBT 時,其中有 2 名兒童無 法完成測驗,結果共有 37 名兒童完成此次實驗(表 1-1,表 1-2)。扁平足組共有 17 名兒童,包含男生 10 名、女生 7 名。月齡平均值為 79.88 個月,標準差為 4.4 個 月。身高平均值為 120.09 公分,標準差為 3.55 公分。體重平均值為 23.24 公斤,
標準差為 4.06 公斤。依據中華民國肥胖研究學會(2010)所公佈的標準,7 歲兒 童男生 BMI 值大於 18.6,而女生大於 18.0 者為過重。在扁平足組共有 2 名兒童體 重過重,其餘 15 名為正常。正常足組共有 20 名兒童,包含男生 11 名、女生 9 名。月齡平均值為 82.45 個月,標準差為 3.48 個月。身高平均值為 118.09 公分,
標準差為 5.02 公分。體重平均值為 21.67 公斤,標準差為 3.71 公斤。僅有 1 名兒 童體重過重,其餘正常。所有兒童皆來自台中,其生活環境多屬都市化較完全的 區域,而非典型的鄉村地區,是故皆屬非柔軟的土地。所有參與實驗的兒童之踝
關節背屈角度皆大於 20 度,且皆在學齡前就開始穿鞋。兩組之間的基本資料如
助理於受試者的正前方給予示範,總共練習 2 次,實際進行測量 2 次,每次練習 或測量間休息 1 分鐘。受試者先雙腳赤足站立在米字的中心點,延伸腳延著直線 儘可能向外延伸並維持站立腳的平衡,在最遠的距離輕觸一下(light touch),然 後回到雙足站立的姿勢休息 5 秒。之後再進行下一個方向,直到完成 8 個方向,
並紀錄延伸的距離(附錄三)。本研究採受試者雙手可自由移動以維持平衡,以 減少因雙手受限時,需重新學習平衡策略而造成的學習效應的影響 。本研究依 Gribble 和 Hertel (2003)的 SEBT 執行方法,在外側及後外側方向延伸時,要由站立 腳的後方執行,以減少使用不同方式延伸造成的誤差。
在測量過程中,若受試者出現以下情形,則需重做一次:1. 若兒童的延伸足 出現部份承重情形(Partial Weight Bearing),也就是延伸足有持續支撐、2.站立足 的移動(腳跟不得移動或抬高)、3. 失去平衡、4. 身體朝延伸方向傾斜。但由於 受試者非一般的運動員而是 7 歲兒童,可允許延伸腳的腳趾部分著地,但必須能 回到起始姿勢。
SEBT 的結果表示的方法,由兩次的測量中取最佳延伸距離。各個方向最佳 延伸的距離,直接除於受試者的腳長來標準化,再得其百分比,也就是以延伸的 距離是腳長的百分比。經由標準化的分數可避免腳長對其的影響 ( Gribble, et al., 2003)。
二、SEBT 使用於 7 歲兒童之信效度
SEBT 的(intertester intratester)交互評分者及測試者內信度在不同方向下間的相 關係數為 0.67~0.96(Hertel, et al., 2000 ; Kinzey & Armstrong, 1998)。為確立 SEBT 對 7 歲兒童測量具有其信度,本研究在實際測量前,將讓 14 位兒童分開 2 天進行 2 次的 SEBT 的測試,並以組內相關係數(Intraclass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ICC)分析 SEBT 的再測信度。ICC 如果大於 0.80 代表再測信度優良、0.61 至 0.80 代表再測 信度良好、0.41 至 0.60 代表再測信度中等、0.21 至 0.40 代表再測信度尚可、0 到
0.20 代表再測信度差(Ahrens, Skarada, Wallace, Cheung, & Neely, 1999)。結果如表 2 所示,前側的 ICC 為.434(p>.05)、前內側的 ICC 為.762(p<.05)、內側 ICC 為.620
(p>.05)、後內側 ICC 為.720(p<.05)、後側 ICC 為.707(p<.05)、後外側 ICC 為.810(p<.05)、外側 ICC 為.838(p<.05)、前外側 ICC 為.635(p>.05)。除了 前側、內側及前外側以外均達到顯著。前內側、後內側及後側再測信度為良好,
在 SEBT 的效度部分,本研究將扁平足兒童的 SEBT 與兒童伸手測試及起立且走 測試作相關性的檢測。這兩種兒童常見的平衡功能測驗工具在臨床上已具一定信 效度,適合用來作為 SEBT 的效度檢測。本研究使用皮爾森相關檢驗 SEBT 與兒 童伸手測試與起立且走測試的相關性檢定。SEBT 與起立且走測試經由皮爾森相 關測試檢驗得到結果為負相關,其代表意義為扁平足兒童的單足動態平衡測試表 現越好,其起立且走測試的時間越短。單足動態平衡測試的八個方向延伸程度與 起立且走測試的相關係數範圍由-0.065 ~ -0.456,前側的相關係數為-0.419(p=
0.005),前內側的相關係數為-0.131(p=0.219),內側的相關係數為-0.065(p=
0.351),內後側的相關係數為-0.306(p=0.033),後側的相關係數為-0.296(p=
0.038),後外側的相關係數為-0.456(p=0.002),外側的相關係數為-0.403(p=
0.007),前外側的相關係數為-0.305(p=0.033)。除了前內側與內側外,其餘的相 關係數皆為中度負相關。其中以內後側、後側、與前外側達到顯著相關,而前側、
後外側、外側更達到高度顯著相關。而在 SEBT 與兒童伸手測試的相關性檢驗上,
同樣以皮爾森相關測試檢驗,結果為正相關,其意義為扁平足組兒童單足動態平 衡表現越好,其伸手測試的距離也較大。單足動態平衡測試的八個方向延伸程度 與兒童伸手測試的顯著相關係數範圍為 0.334~0.449,後側的相關係數為 0.334(p
=0.022),後外側的相關係數為 0.449(p=0.003)。此兩個方向達到顯著相關,其 中後側為中度顯著相關,後外側則為高度顯著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