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結果與建議資料分析與討論
第五節 研究工具
為 了 探 討 國 小 音 樂 藝 術 才 能 班 學 生 休 閒 態 度 與 幸 福 感 之 關 係 , 本 研 究 根 據 文 獻 探 討 的 基 礎 , 參 考 相 關 研 究 工 具 自 行 修 編 「 國 小 學 童 休 閒 態 度 與 幸 福 感 之 調 查 問 卷 」 , 以 進 行 資 料 蒐 集 。 問 卷 內 容 主 要 分 三 部 份 , 第 一 部 份 為 「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 , 第 二 部 份 為 「 國 小 學 童 休 閒 態 度 量 表 」 , 第 三 部 份 為 「 國 小 學 童 幸 福 感 量 表 」 , 茲 將 本 研 究 問 卷 編 製 、 計 分 方 式 及 信 效 度 等 分 析 考 驗 方 式 進 行 說 明。
ㄧ 、 學 童 基 本 資 料
本 研 究 欲 探 國 小 音 樂 藝 術 才 能 班 學 童 休 閒 態 度 與 幸 福 感 的 關 係 , 問 卷 第 一 部 份 為 『 學 童 基 本 資 料 』 , 其 編 製 目 的 在 瞭 解 國 民 小 學 音 樂 藝 術 才 能 班 學 生 的 基 本 資 料 。 茲 將 包 含 的 內 容 說 明 如 下 :
( ㄧ ) 年 級 : 分 為 1.中年級(三、四年級)
2.高年級(五、六年級)
( 二 ) 性 別 : 分 為 1.男;2.女
( 三 ) 居 住 地 : 分 為 1.原高雄市;2.原高雄縣
( 四 ) 父 親 教 育 程 度 :1.國中(含以下);2.高中職 3.大專院校;4.研究所
( 五 )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1.國中(含以下);2.高中職 3.大專院校;4.研究所
( 六 ) 父 親 職 業 :1.農林漁牧;2.工;3.商;4.學生 5.服務業;6.自由業;7.軍公教
8.家庭主婦或退休;9.其他
(七)
母 親 職 業 :1.農林漁牧;2.工;3.商;4.學生 5.服務業;6.自由業 7.軍公教8.家庭主婦或退休;9.其他
( 八 ) 休 閒 同 伴 :1.同學;2.家人;3.自己;4.不認識的人
( 九 ) 每 次 平 均 從 事 休 閒 活 動 時 間 :1.0-30 分;2.31-60 分鐘 3.61-90 分鐘;4.91-120 分鐘;5.121 分鐘以上。
二、
問卷 編製( ㄧ ) 休 閒 態 度 量 表
本 研 究 休 閒 態 度 測 量 工 具 , 係 參 考 黃 致 傑 (2005 ) 「 台 灣 地 區 國 小 學 童 休 閒 態 度 與 休 閒 能 力 調 查 問 卷 」 , 劉 玟 秀 (2014 ) 「 屏 東 縣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休 閒 態 度 與 休 閒 參 與 」 、 李 三 煌 (2003 ) 「 臺 北 市 內 湖 區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休 閒 活 動 」 及 張 文 禎 (2002 ) 「 國 小 學 生 休 閒 態 度 與 休 閒 參 與 」 之 研 究 問 卷 加 以 編 製 修 訂 , 完 成 問 卷 初 稿 。
( 二 ) 幸 福 感 量 表
本 研 究 幸 福 感 量 表 則 係 參 考 趙 小 君 (2012 ) 「 臺 東 縣 國 小 學 童 家 長 親 子 休 閒 運 動 滿 意 度 、 親 子 關 係 及 幸 福 感 調 查 問 卷 」 , 謝 雅 如
(2011 ) 「 國 小 學 童 學 校 生 活 適 應 與 幸 福 感 之 相 關 研 究 」 、 張 淑 雯 (2008 ) 「 國 小 學 童 運 動 行 為 與 幸 福 感 之 相 關 研 究 」 及 謝 明 華
(2003 ) 「 國 小 學 童 之 父 親 參 與 、 幸 福 感 及 學 業 成 就 之 相 關 研 究 」 之 研 究 量 表 加 以 編 製 修 訂 , 完 成 問 卷 初 稿 。
三、
填 答 及 計 分 方 式本 研 究 中 的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是 依 據 林 生 傳 在1994年時,參照
Hollingshead(1957) 所設計之社會地位兩因素指數的計算方式,
以 父 母 親 的 教 育 程 度 ( 如 表3-3),和職業等級(如表3-4),作 為 劃 分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的 依 據 。 根 據 問 卷 所 得 的 家 長 資 料 , 採 父 母 教 育 程 度 和 職 業 等 級 較 高 的 一 方 為 準 , 將 教 育 程 度 乘 以 「4」,職 業 等 級 乘 以 「7」,分別得到教育指數與職業指數,兩者相加,而 得 到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指 數 , 以 作 為 區 分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等 級 的 依 據 。 本 研 究 將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歸 納 為 三 個 等 級 , 其 中 等 級 Ⅰ 、 Ⅱ 為 高 社 經 地 位 組 , 等 級 Ⅲ 為 中 社 經 地 位 組 , 等 級 Ⅳ 、 Ⅴ 為 低 社 經 地 位 組 , 等 級 換 算 方 式 如 表 3-5所示。
表 3-3
教育 程 度等級 分類 表
等 級 教 育 程 度
I II III IV V
研 究 所
大 學 或 專 科 學 校 高 中 職 、 國 ( 初 ) 中 小 學 或 雖 未 上 學 但 識 字 不 識 字
表 3-4
職 業 類 別 及 等 級 區 分 表
等級 類 別 職 業 項 目
I 高 級 專 業 人
程度 指數 等級 指數
Ⅰ 5 Ⅰ 5 5×4+5×7=55 高(55-52)
Ⅱ 4 Ⅱ 4 4×4+4×7=44 高(51-41)
Ⅲ 3 Ⅲ 3 3×4+3×7=33 中(40-30)
Ⅳ 2 Ⅳ 2 2×4+2×7=22 低(29-19)
Ⅴ 1 Ⅴ 1 1×4+1×7=11 低(18-11)
資 料 來 源 : 林 生 傳 (1994),頁50。
本 問 卷 的 第 二 部 分 「 國 小 學 童 休 閒 態 度 量 表 」 採 用 Likert 五點量 表 設 計 , 由 受 試 國 小 學 童 在 「 非 常 符 合 」 到 「 非 常 不 符 合 」 五 個 層 級 中 , 分 別 給 予 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得分愈高表示 學 童 休 閒 態 度 愈 正 向 ; 第 三 部 份 「 國 小 學 童 幸 福 感 量 表 」 , 採 用 Likert 五 點 量 表 設 計 , 由 受 試 國 小 學 生 在 「 非 常 符 合 」 到 「 非 常 不 符 合 」 五 個 層 級 中 , 分 別 給 予 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
得 分 愈 高 , 表 示 幸 福 感 愈 高 。
四 、 內 容 效 度
問 卷 初 稿 題 目 編 擬 後 , 為 使 問 卷 更 切 合 本 研 究 需 要 , 幾 經 指 導 教 授 的 指 導 修 正 , 再 經 過 專 家 學 者 與 相 關 領 域 的 實 務 工 作 者 ( 如 表 3-6 ) , 將 題 目 作 適 當 修 正 , 建 構 本 問 卷 的 內 容 效 度 之 後 , 形 成 預 試問卷。
表 3-6
內 容 效 度 評 析 之 專 家 學 者 名 單
編 號 職 稱 專 長 領 域
A 副 教 授 運 動 訓 練 指 導 、 適 應 體 育
B 教 授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 行 銷 管 理 、 運 動 觀 光 、 幼 兒 體 能 活 動 設 計 、 健 身 運 動 、 有 氧 舞 蹈 、 健 康 體 適 能 、 休 閒 運 動 領 導 、 休 閒 活 動 規 劃 與 設 計
C 副 教 授 休 閒 運 動 行 銷 、 休 閒 運 動 管 理 、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 領 導
五 、 信 效 度 檢 驗
本 研 究 之 預 試 問 卷 在 信 效 度 方 面 , 除 了 採 用 專 家 效 度 外 , 另 採 建 構 效 度 的 項 目 分 析 與 因 數 分 析 加 以 考 驗 , 信 度 部 分 則 採 用 內 部 一 致 性 予 以 考 驗 , 茲 將 考 驗 過 程 說明 如下 :
( ㄧ ) 項 目 分 析
本 研 究 採 用 「 相 關 分 析 」 與 「 決 斷 值 檢 定 」 , 求 出 題 目 之 相 關 係 數 與 決 斷 值 , 以 此 作 為 題 目 選 取 之 依 據 。 「 相 關 分 析 」 之 原 理 及 採 用 標 準 , 係 計 算 每 一 題 目 與 總 分 之 積 差 相 關 , 相 關 需 達 到.30 以 上 , 且 達 顯 著 水 準 時 , 得 予 以 保 留 , 進 一 步 實 施 因 素 分 析 與 信 度 分 析 ( 吳 明 隆 ,2007 ) 。 決 斷 值 檢 定 原 理 , 即 內 部 ㄧ 致 性 的 效 標 分 析 , 首 先 將 所 有 受 試 者 在 預 試 量 表 的 得 分 總 和 依 高 低 排 列 , 得
分前 27%者歸為高分組,得分後 27%者歸為低分組,然後計算高
低 二 組 在 每 個 試 題 答 對 人 數 百 分 比 , 進 行 高 低 分 組 在 某 題 得 分 平 均 數 之 差 異 顯 著 性 檢 定 , 進 而 算 出 試 題 的 難 度 與 鑑 別 度 。 而 吳 明 隆 (2009 ) 與 邱 皓 政 ( 2013 ) 也 一 致 認 為 , 決 斷 值 可 以 大 於 3.0 作 為 題 項 篩 選 之 依 據 , 若 小 於 3.0 表 示 該 題 項 鑑 別 度 較 差 , 可 將 之 刪 除 。 另 外 吳 和 堂 (2013 ) 也 表 示 , 項 目 分 析 時, 決 斷 值 ( CR 值 ) 是 題 目 保 留 與 否 最 常 用 的 標 準 , 通 常 是 決 斷 值 3 以 上 則 保 留 。
因 此 , 本 研 究 以 CR 值 3.0 ( 含 ) 以 上 達 顯 著 水 準 且 相 關 係 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