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節 論文架構

本論文共有六章,說明如下,並見圖1-1:

第一章 緒論

闡述本論文之研究動機、研究目的,並提出研究架構。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相關文獻探討,包含購併相關理論與文化相關理論,作為本研究之理論 基礎。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論文採用個案研究法,本章共分三節,分別說明個案研究法的合適性、

研究對象選擇以及資料蒐集方式。

第四章 個案介紹

本章共分四節,前兩節分別針對本個案之購併企業(鴻海)與被購併企 業(夏普)概況簡介;第三節闡述鴻海集團之跨國購併動機;第四節則說明 鴻海夏普購併歷程。

第五章 個案分析

本章共分三節,第一節為個案企業於購併年度之基本資料比較;第二節 探討個案之策略購併思維;第三節則分析本個案之國家文化差異對購併之影 響。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本章共分三節,第一節分別以企業策略面與國家文化面提出研究結論與 發現;第二節則提出研究限制;第三節闡述後續研究建議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圖1-1 研究流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購併之相關理論

一、 購併之定義

購併為合併及收購的統稱。合併為當事者在遵守合併所在地之相關法律規範 下,經協議之合併契約將兩家或兩家以上之公司,統合為一家或新設一家公司;

收購則是主併公司為取得目標企業之經營權或欲整合雙方業務,而買下該企業之 股份或資產(伍忠賢,2013)。而我國企業併購法第一章第四條對於企業購併用 詞定義如下(表2-1):

表2-1 企業併購法詮釋之購併用詞定義 企業購併用詞 定義

購併 公司之合併、收購及分割。

合併 指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參與之公司全部消滅,由新成立之公 司概括承受消滅公司之全部權利義務;或參與之其中一公司存 續,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消滅公司之全部權利義務,並以存續 或新設公司之股份、或其他公司之股份、現金或其他財產作為 對價之行為。

收購 指公司依本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金融機構合併法或金融 控股公司法規定取得他公司之股份、營業或財產,並以股份、

現金或其他財產作為對價之行為。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分割 指公司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將其得獨立營運之一部或全部 之營業讓與既存或新設之他公司,而由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以 股份、現金或其他財產支付予該公司或其股東作為對價之行 為。

股份轉換 指公司讓與全部已發行股份予他公司,而由他公司以股份、現 金或其他財產支付公司股東作為對價之行為。

資料來源:我國企業併購法第一章第四條

若依企業購併存續型態區分,則有五種購併方式:吸收合併、新設合併、股 份收購、營業收購、財產收購(圖2-1)。本研究根據以上之名詞定義,以購併 一詞統稱合併與收購,並將主動產生購併行為之企業稱為「主併企業」,其目標 購併企業則稱為「被併企業」。此外,購併為企業資源重組與整合之手段,由於 技術持續創新,造成組織結構調整與市場自然淘汰的結果,為企業重要經營策略 之一(李春南,200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資料來源:(萬惠雯,2005),本研究整理。

圖2-1 依企業購併後存續型態區分之購併方式

二、 購併之類型

透過經濟學的角度,學者將企業購併型態依據業務類型與產業關聯性區分為 四種類型:水平式購併(Horizontal Merger)、垂直式購併(Vertical Merger)、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同源式購併(Congeneric Merger)以及複合式購併(Conglomerate Merger) (Elgers

& Clark, 1980)

1. 水平式購併(Horizontal Merger)

水平式購併為同一產業中,兩家從事相同業務的公司合併,為競爭企業間的 結合。藉由兩家企業之結合,以期增加市佔率,且進一步透過整合雙方之共同部 門,形成規模經濟效益,強化企業之競爭力、增加市場主導力(邱冠斌、邱冠燿 與陳金花,2012)。

2. 垂直式購併(Vertical Merger)

垂直式購併主要目的為增加技術力、降低成本與轉移利潤,是供應鏈中上下 游關係企業之合併(邱冠斌等人,2012)。藉由上下游之合併行為,得以減少溝 通成本(王克萍,2004)。此外,垂直式購併又可分為向前整合(Forward Integration)

與向後整合(Backward Integration)兩類 i. 向前整合(Forward Integration)

為一上游企業購併下游企業之策略,上游企業得以獲得穩定的客戶來源。

此外,下游客戶亦能作為新產品開發之先期對象,進而降低行銷風險(邱冠 斌等人,2012)。

ii. 向後整合(Backward Integration)

為一下游企業購併上游企業之策略,下游企業藉由購併上游供應商而掌 握原物料來源(邱冠斌等人,2012)。

3. 同源式購併(Congeneric Merger)

同源式購併為企業追求全面性領導地位之策略之一,在相同的大產業前提下,

兩家業務分屬不同領域且較無業務往來之企業合併。同源式購併好發於企業具有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進入相關產業之高度意願時,是企業加速進入產業之購併策略(邱冠斌等人,

2012)。

4. 複合式購併(Conglomerate Merger)

複合式購併為產業不同且業務不同的兩家企業之合併。其主要目的為多角化,

常作為企業轉型之前期嘗試,或是看好產業未來,而欲加入新興產業(邱冠斌等 人,2012)。

三、 購併之動機

企業購併之動機相當複雜,多數學者認為創造價值為企業執行購併活動之主 因(Weston, Siu, & Johnson, 2001)。根據 Brouther、Hastenburg 及 Joran 之研究,

企業購併動機可分為三大類:經濟性動機(Economic Motives)、個人性動機

(Personal Motives)、策略性動機(Strategic Motives)(Brouthers, van Hastenburg,

& van den Ven, 1998)

1. 經濟性動機(Economic Motives)

購併行為之產生來自於企業欲增加其經濟表現,包含增加利潤、達到經濟規 模、分散風險、降低成本、增加議價力、進行防禦、對市場失能的反應等行為 (Brouthers et al., 1998)。

2. 個人性動機(Personal Motives)

購併行為發生源自於經理人追求個人利益,包括藉由增加銷售並促進企業成 長以增進名聲、提升銷售及獲利以增加經理人自身報酬等行為。此外,購併新公 司或大型企業所面臨之管理挑戰,亦為經理人可能執行購併之個人性動機 (Brouthers et al., 1998)。

3. 策略性動機(Strategic Motives)

門檻之行為,皆屬企業購併之策略性動機(Brouthers et al., 1998)。

表2-2 企業購併動機與行為

資料來源:(Brouthers et al., 1998),本研究整理。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節 文化之相關理論

一、 文化距離

文化作為群體間擁有的共同默契,其相關研究在企業管理領域中越趨重要,

自1980 年代起,諸多研究開始探討文化差異對組織合作的影響。研究指出文化 差異能促進組織互相學習,因為差異使知識更佳多元且豐富(Vermeulen &

Barkema, 2001),得以作為一提升組織競爭力與創造價值之手段(Morosini, Scott,

& Singh, 1998)。然而,有研究則認為文化差異導致成員間的對立(Vaara, 2003)。

綜合以上,不同的論述都同樣指出文化差異對組織經營之重要性。

跨國企業合作好比職場上的工作伙伴各自擁有不同價值觀以及信念,卻要一 起工作(Hofstede, 1980),所以若文化差異之調適越艱難,則企業經營越難以成功 (Barkema, John Hj, & Pennings, 1996)。此外,跨國企業之組織內部知識傳遞效率 深受文化差異影響(Bhagat, Kedia, Harveston, & Triandis, 2002)。因此,企業的比 較優勢來源之一,即為能否妥善處理文化差異造成的影響(Cavusgil & Knight, 2008)。

二、 國家文化

作為群體的一員,所學習到的任何能力或習慣,包含知識、藝術、道德、信 仰、法律及習俗都是文化的範疇(Tylor, 1871)。同時,文化亦為一種系統,令其 成員擁有相同符號(文字)與意義(價值)(Smircich, 1983)。意即人類一切的生 活方式都屬於文化的一環,成員經由長期互動,創造亦獲取該群體的特性和傳統,

進而影響群體內成員的思考、價值觀及行為。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國家文化為成員於同一國家成長時,展現出的態度與問題解決方式,為成員 間共有的心智模式,而異於其他國家成員(Hofstede, 1991),其文化差異則經由語 言及制度表現之(Hennart, 1988),形成每個國家獨特的經濟、法律及政治狀況,

也展現於生活習慣及方式上(Whitley, 1992)。

三、 國家文化差異衡量

國家文化差異衡量以Hofstede 的研究結果最為著名,藉由分析 IBM 於 1967 至1973 年蒐集之超過 70 個國家的員工價值觀得分大數據資料,該研究對於文化 如何影響工作場域的價值觀有著最全面的探討,並發表了四個衡量文化不同構面 的價值觀差異—權力距離(Power Distance)、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Individualism versus Collectivism)、陽性與陰性(Masculinity versus Femininity)、不確定性 規避(Uncertainty Avoidance)作為衡量文化差異的四大構面(Hofstede, 1980)。以 四大構面研究為基準,Hofstede 和 Bond 於 1988 年發展出第五大構面—長期導向 與短期導向(Long Term Orientation versus Short Term Normative Orientation),

此構面基於中國的儒家思想,認為社會在面對現在或未來的挑戰,都和過去維繫 著某種程度上的連結,並稱其為長期導向(Hofstede & Bond, 1988)。第六大構面—

放任與約束(Indulgence versus Restraint)則於 2010 年被提出,具放任傾向的社 會,對於成員追求基本自然慾望的滿足以及享受生活,有著相對開放的態度 (Hofstede, & Minkov, 2010)。

此理論雖然被後續學者廣泛運用,卻亦有許多疑慮。首先,研究樣本僅來自 單一跨國企業(IBM)員工,忽略了相同國家文化之內部差異性。第二,文化非 靜態現象,其內涵會因時間推移而有所變化。此外,研究未被驗證,且提出之文 化構面太過簡略(Dickson, Den Hartog, & Mitchelson, 2003),以上皆為學者所質疑。

然而,Hofstede 為首位提出無形文化衡量標準的學者,其理論對於文化研究有著 相當深遠的影響。後續研究指出企業購併後之組織合適度會影響管理成本,因此 企業在選擇購併策略時,需特別考量文化差異之影響(Kogut & Singh, 1988b)。故 本研究選擇以Hofstede 發展的六大構面(Hofstede et al., 2010)探討國家文化差異

則強調盡量減少成員間的權力及財富差異(Hofstede, 1983)。此外,社會中不平等 的狀況會反映於階層、年齡和性別(Schwartz, 1994)。

權力距離高低反映在組織結構上,則具高權力距離特徵之組織,有著高度專 制及中央集權的經營模式,組織層級不可逾越,且組織階層較多。權力距離構面

權力距離高低反映在組織結構上,則具高權力距離特徵之組織,有著高度專 制及中央集權的經營模式,組織層級不可逾越,且組織階層較多。權力距離構面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