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探討學前教師對於早期療育通報系統中之相關認知、所處 現況與角色,並進一步瞭解學前教師在發現發展遲緩兒童或進行發展遲緩 兒童通報時,所面臨的困難或阻礙。因此本研究主要採量研究之問卷調查 並輔以質研究之個別訪談的方式,蒐集資料以進行統計及分析。期能瞭解 學前教師在通報系統中之角色、現況及所面臨的問題,並嘗試找出可行的 解決方法。
以下分別就研究架構、研究對象、研究工具及實施程序、資料處理與 分析方法等內容加以說明。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兼顧量化與質化資料的蒐集,採問卷調查及半結構個別訪談兩 部分進行,研究設計大致如下:
第一部分採問卷調查的方式,首先根據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待答問 題,蒐集相關文獻資料,編製調查問卷,以瞭解學前教師對於發展遲緩及 通報系統的相關認知與經驗;第二部分之半結構式訪談,主要是想深入瞭 解學前教師發現或通報的經驗及看法,研究者自問卷中尋求有發現或通報 經驗的學前教師,進行訪談,訪談的重點在於教師發現發展遲緩兒童的歷 程、所面臨的困難及看法。最後,綜合問卷調查與訪談資料的分析研究,
對學前教師在發現與通報上的現況、所面臨的困境,提出具體的研究結果 與建議。
本研究架構如圖3-1 所示,自變項包含學前教師的背景變項,包括年 齡層、婚姻別、學歷、證照或資格、幼教年資、修習的特教學分、園所類 型、園所或班上有無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有無巡迴輔導老師,及教 師在察覺、發現及通報發展遲緩幼兒、執行發展篩檢等相關經驗。依變項
認知、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通報系統中對自身之角色知覺,及學前教師在
第二節 研究對象 一、母群體
本研究以新竹市已立案之幼稚園及托兒所帶班老師為研究對象,依據 新竹市社會局及教育局95 學年度的立案資料作為抽樣母體之參考,經過 資料蒐集,新竹市95 學年度已立案之公私立幼稚園及托兒所,共包括 183 間園所。
二、樣本與抽樣過程
本研究之問卷調查部分,採分層抽樣之方式,做為研究對象之來源,
依據新竹市立案之公私立幼稚園及托兒所所占之比例,及考量研究之時 間、人力等資源之因素下,分層依照比例抽取60 個園所,每個園所寄發 4 份問卷,樣本之分配比例及抽取的園所數如表3-1,共計寄發 240 份問卷;
但由於某些園所能夠填答之教師人數因園所規模而有所不足,因此再抽取 相同類型園所需要之教師人數,共計抽出65 個園所。
表3-1 分層抽樣之分配及取樣數量
第一層 第二層 所數 比例 預計 抽取
實際抽 取所數 幼稚園 23 13% 8 8
公立 托兒所 16 9% 5 9
幼稚園 62 33% 20 20 私立 托兒所 82 45% 27 28
總計 183 100% 60 65
資料來源:新竹市教育局(2006)。95.6.30 新竹市各公私立幼稚園名冊。2006 年7 月 23 日,取自 http://www.kids.hc.edu.tw/ok.asp
新竹市社會局(2006)。托兒所名冊。2006 年 7 月 23 日,取自
http://society.hccg.gov.tw/web/SUBORG1?command=showMG&groupId=9138&PX
=%E6%89%98%E8%82%B2%E6%9C%8D%E5%8B%99
本研究之問卷於民國95 年十月底寄發,問卷回收截至十一月底,共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之問卷部分,以自編之「學前教師與早期療育通報系統現況調 查問卷」為工具,內容探討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通報系統之相關認知、所 處現況及困境,訪談部分則以自編之半結構訪談題綱為工具,以教師發現 發展遲緩兒童或通報的歷程及所面臨的問題為主要訪談內容。茲將兩種工 具分述如下:
一、 問卷部分 (一)編製過程
研究者依據研究目的,參考有關學前教師與早期療育、通報系統 之相關文獻,加以分析整理,作為本問卷初稿之主要參考依據;由研 究者指導教授提供修正意見,在排除不適當題目、增加漏列題目,及 修正排列順序、文字敘述後,再請指導教授審閱修正,編成初稿問卷。
(二) 問卷內容架構
問卷內容包含了學前教師的背景資料、學前教師對發展遲緩的相關 認知、學前教師對發展遲緩通報的相關認知、學前教師在通報系統中的 角色、學前教師的相關經驗等五個部分,茲將問卷內容說明如下:
1、學前教師的背景資料:本部分包含了學前教師的年齡層、婚姻 狀況、學歷、證照或資格、幼教年資、特教學分、研習時數,
園所類別、任教園所或班上有無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有 無接受巡迴輔導老師服務。
2、學前教師對發展遲緩的相關認知:包含了學前教師對於兒童發 展、發展遲緩及發展篩檢的認知程度等相關知能。
3、學前教師對發展遲緩通報的相關認知:包含學前教師對發展遲 緩通報、通報單位、通報方式、相關法令的認知程度與知能。
4、學前教師在早期療育通報系統中的角色:包括學前教師對於兒
童發展察覺者、發展遲緩的發現者、通報者,發展篩檢的執行 者、溝通者等角色之認同程度。
5、學前教師的相關經驗:包含學前教師發現或執行發展篩檢、通 報之相關經驗,任教園所對於發展遲緩通報的規定及教師對於 發展遲緩之相關資訊來源。
問卷的題目架構,如表3-4 表3-4 問卷題目向度及架構
向 度 預試題號 題數
學前教師背景資料 第一部分1-11 11
學前教師對發展遲緩的相關認知 第二部分/壹、1-9 9 學前教師對發展遲緩通報的相關認知 第二部分/貳、1-9 9 學前教師在通報系統中的角色 第二部分/參、1-10 10 學前教師的相關經驗 第二部分/肆、1-6 6
總計 45
(三) 建立內容效度
初稿問卷完成後,經指導教授協助,共計延請四位專家學者填答
「專家意見調查表」,針對本問卷之內容進行效度評估及提供修正意 見,再彙整專家學者所提之意見,排除不適當之題目及修改語意文句 的題目,編製成問卷。協助本研究問卷編製的學者專家如附錄二所示。
(四)問卷之信度分析
問卷經由專家意見之調查結果修正之後,即以台中市之學前教師 為對象,進行問卷之預試,預試問卷共寄發40 份,全數問卷回收之 後,隨即進行內部一致性分析,將第二部分第壹至第參項態度量表之 每道題目均以SPSS 12.0 套裝軟體進行分析,考驗預試問卷的內部一 致性。表3-5 為各向度之 Cornbach’s α值。
表3-5 預試問卷各向度之Cornbach’s α值 Item Deleted
Scale Variance if Item Deleted
Corrected Item-Total Correlation
Cronbach's Alpha if Item
Deleted
a1了解幼兒發展 26.2250 10.794 .575 .883
表3-7「學前教師對發展遲緩通報相關認知」向度之信度分析摘要表
Scale Mean if Item Deleted
Scale Variance if Item Deleted
Corrected Item-Total Correlation
Cronbach's Alpha if Item
Deleted
b1了解發展遲緩通報 25.4750 11.794 .288 .857 Item Deleted
Scale Variance if Item Deleted
Corrected Item-Total Correlation
Cronbach's Alpha if Item
Deleted
b2知道通報單位 19.3250 7.763 .821 .853
表3-9「學前教師在通報系統中之角色知覺」向度之信度分析摘要表
Scale Mean if Item Deleted
Scale Variance if Item Deleted
Corrected Item-Total Correlation
Cronbach's Alpha if Item
Deleted
c1兒童發展的覺察者 12.9500 3.997 .574 .819 Item Deleted
Scale Variance if Item Deleted
Corrected Item-Total Correlation
Cronbach's Alpha if Item
Deleted
c6察覺有困難 9.7000 5.497 .840 .828
c7篩檢有困難 9.5500 5.690 .768 .846
c8發現有困難 9.8750 7.035 .530 .896
c9通報有困難 9.5000 5.282 .855 .823
c10溝通有困難 9.1750 6.046 .619 .882
而經過預試刪題後之正式問卷(附錄三)其內部一致性 Cornbach’s α值如表3-11 所示,正式問卷包含背景變項、相關經驗等部分之總題 數共有45 題(表 3-12)。
表3-11 預試問卷刪題後各向度之 Cornbach’s α值
向度 題數 α係數
學前教師對發展遲緩的相關認知 9 .889 學前教師對發展遲緩通報的相關認知 7 .887 學前教師在通報系統中的角色-角色知覺 5 .835 學前教師在通報系統中的角色-角色執行 5 .883
表3-12 正式問卷題目向度及架構
向 度 題號 題數
學前教師背景資料 第一部分1-11 11 學前教師對發展遲緩的相關認知 第二部分/壹、1-9 9 學前教師對發展遲緩通報的相關認知 第二部分/貳、1-7 7 學前教師在通報系統中的角色 第二部分/參、1-10 10 學前教師的相關經驗 第二部分/肆、1-8 8
總計 45
二、 訪談部分
研究之半結構訪談部分,採自編之半結構之訪談題綱進行訪談,
內容主要探討學前教師實際發現發展遲緩兒童的經驗與歷程及過程中 所遭遇的困難,訪談題綱如下:
1. 可否請您說明一下,您發現班上發展遲緩幼兒的過程?
2. 你有沒有做通報的動作?是由老師還是家長或其他人通報的?
3. 您所任教的園所對於通報有無相關之規定?這些規定的考量是什麼?
4. 在這整個過程中,有什麼是你覺得比較有困難的?
5. 那麼您覺得你需要的協助有哪些?
第四節 研究程序
本研究的進行,大致分為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及完成階段,如圖3-2。
其具體作法分述如下:
一、 準備階段
(一)決定論文方向並擬定研究主題:經過初步的文獻蒐集,確定研 究的方向後,與指導教授討論決定的主題為「學前教師在早 期療育通報系統中的角色、所處現況與困境之研究」,並著 手草擬研究計畫之綱要。
(二)文獻整理與分析:廣泛蒐集相關文獻,包括發展遲緩兒童的早 期發現與篩檢、早期療育通報系統之相關內容與學前教師在 早期療育通報系統之角色與功能及相關研究等,並進行閱 讀、整理與分析,以做為研究方法之參考、建立研究架構。
(三)建立研究架構:依據文獻探討並與指導教授討論,建立本研究 之架構,撰寫研究計劃。
二、 實施階段
(一)發展研究工具:根據文獻探討、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編擬問 卷之初稿,請相關人員提供意見,經初步修改後,請指導教 授審閱後,進行學者專家意見調查,以建立內容效度,完成 問卷設計。
(二)計劃發表與修定:在指導教授與論文審查委員會的指導下,對 於研究計劃缺漏之處進行修正。並以方便抽樣之方法,自台 中市取40 位幼托園所教師進行問卷預試,接著進行問卷的
(二)計劃發表與修定:在指導教授與論文審查委員會的指導下,對 於研究計劃缺漏之處進行修正。並以方便抽樣之方法,自台 中市取40 位幼托園所教師進行問卷預試,接著進行問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