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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

在文檔中 對聯顏色詞之研究 (頁 72-76)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的研究方法為「文本分析法」,係指以特定文本為研究對象,分析文 本內容並以研究者的觀點為文本解釋。以下將就文本分析法的意義、內容及分析 方式做一詳細介紹。並帶入研究中,分析本研究文本-對聯及其顏色詞之文化涵 義。

壹、 何謂文本分析法

文本分析法(text analysis),興起於 1970 年代,為分析文本的內容,從 中建構意義的方法。簡單來說,文本分析就是研究者對文字或是影音資料進行詮 釋、分析的研究方法。注重文本訊息的傳遞、讀者對內容的闡述及意義的思考。

通常文本分析的對象可以是文學作品、新聞報導、書寫的信件書籍、影音記錄,

如電影及圖片等做內容的詮釋及解析(游美惠,2000;陳國明、彭文正、葉銀嬌、

安然,2010)。

文本分析法與內容分析法相近,都是研究文獻中的資訊。石之瑜就提到「研 究文獻的使用方法有兩種:文本分析、內容分析。」(2003,P.201)但是分析的 方式卻不同。內容分析法是以文本為研究對象,對分析資料進行量化所得到的結 果,且讀者是被動將文本的訊息做量化統計得到結論;文本分析法是由讀者建構 文本所傳達的內容,是讀者主動詮釋文本表達的涵義。

一、「文本」之定義

「文本」又是什麼?如何界定?Barthes 曾就「文本」解釋:「文本是以語言 為媒介,是用來指出並說明某種隱於其中的社會特性。」(1980,P.73-75)從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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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主義來說,文字組合而成的文章背後,還有其他意義的存在,但其建構意義已 超越原先文本、事件、現象(夏春祥,1996)。

Scholes 認為「文本」的意義不侷限於內容,是開放給讀者自由建構的(譚 明譯,1989)。所以,文本必須靠著讀者分析與理解才能建構出完整的意義。而 文本的分析與詮釋,其過程及目的也不同。所以 Berger 認為:「各種不同的理 論思想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對文本有不同的詮釋,提出不同的解讀結果。」(1995,

P.18-19)

而應用到分析解讀,游美惠(2000)也認為文本分析就是將一文章分解,觀 察某幾部分是如何組合。而詮釋則是將某些理論、思想應用至文本中。這便是讀 者與文本之間的默契。讀者從不同角度對文本提出解釋,並將自己的想法結合文 本資訊所得到的結果。

二、使用文本分析法之目的

採用文本分析法的目的可以歸納為幾項:研究者希望從文本中尋找意義。可 能是文本本身的訊息,也可能是研究者自行解讀後的結果。其次,研究者希望藉 由文本訊息的組織辨析出用意、類別,分析文本結構中有意義的關鍵事項。再來,

了解文本所傳達的效果,包括大眾的接受度、讀者的感受及立場。當然,文本的 論點不可能都是中立的,多少有傳播者企圖使大眾產生某種特定情緒及看法的用 意。最後,文本產生的評論,可能受到歷史因素及社會環境影響而產生不同的批 判,也可藉機了解當下思想觀及社會背景(陳國明等,2000)。

貳、 文本分析的內容

文本分析的內容重於文本的建構,也就是文本所傳達的內涵。包含了對文本 內容做詮釋與批判。文本分析在文本內容裡做探討,詮釋文本所提供的訊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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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文本段落,闡述文本欲傳達的訊息或資訊,讓閱讀者從中建構、解讀文本內的 涵義。

文本包含文學作品,又如何知道分析的是文本還是作品?其重點在於傳遞訊 息的方式。Scholes 在區別文本與作品有清楚界定,他認為作品是作者將文章單 一方向輸出訊息,其意義已在內容中,不需要讀者解釋;而文本的訊息是模糊、

不清晰,需由讀者自行從文章中建立意義,強調作者與讀者雙向溝通(譚明譯,

1989)。所以解讀文本就需依賴文本與讀者之間的互動、讀者的思考與見解所建 立的,並非是文本的作者單一傳遞訊息讓讀者接受。王耀輝(1999)也認為解讀 文本是讀者由文本提供的資訊,加上自己的認知,包括先備知識、生活經驗、感 情成分,及受到社會觀念之影響對閱讀文本進行屬於自己的解讀過程。

Fairclough(1995)也認為,文本中所含的意識形態是無法被讀盡的。因為文本 是開放且有自由的詮釋空間,在詮釋過程中可能產生屬於讀者與文本的意義。

解讀文本是動態的過程,強調文本與讀者間的訊息互動。以讀者本身的知 識、情感對文本進行改造。解讀的結果也依讀者不同,趨向客觀化與個人化,呈 現出豐富的內涵。

參、 文本分析的方式

文本分析法不同於內容分析法以數據佐證,而是強調「文本-論述」的關係。

閱讀文本的角度不同,產生不同的論證,經由不斷修正、反駁,而對文本有新的 看法。Barthes 在「文本-論述」之間的關係,更清楚解釋了:「作品是用手來把 握,文本則是透過語言來掌握,它只有在論述時才存在。」(1980,P.74)夏春 祥也對於以文本為對象做研究之重點,強調:「文本作為一種策略或工具,重要 性是在意義的說明。而與之密切相關的則是論述方法。」(1996,P.149)羅蘭.

巴特(1977)則認為「論述,在他們的歷史動因之中,是由衝突來推動的。」(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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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祥,1996,P.150)將論述當作是對文本的說明及闡述,文本的意義才能顯現 出來、才能傳遞訊息。

「文本-論述」之間,文本有具體的文字,用於論證、闡述的語言形式,而 論述是論證說明的方式。論述是建立一個意義場,讓同樣一件事物可以做不同的 論述,同時說明此事物具有多重意義。在既定的立場下,經由不斷論述,產生更 多解釋。論述意在創造出更多的觀點,讓文本意義更加多元,以求對事物的檢視 盡可能涵蓋論述出的意義。

經分析後,了解文本就是由文字符號構成的抽象空間,經由讀者的閱讀,解 析出文本背後的涵義。其中,讀者是閱讀文本的主角,而文本即是傳達訊息、開 放性解讀的客體。

肆、文本分析法應用在研究中

綜合以上對於文本分析的定義、內涵及分析方式,研究者整理文本分析法的 特點如下:

一、 解釋空間大:在分析文本時,讀者藉由文本提供的資訊,加上自我認知 的經驗及情感,對文本有較大、較自由的詮釋空間。因為讀者會將自己 的感情及喜好加諸在解析文本、建構新的意義。雖然多了主觀意識,但 也多了思考空間。但要注意拿捏個人情感成分加諸其中,還是要符合其 社會價值觀及當下時代背景(王耀輝,1999)。相較於內容分析法呈現 出來的數據即是結果,文本分析則多了份人情味。

二、 多元的文本意義:讀者建構文本的過程中,對事件抱持的立場不同,詮 釋出的意義當然較為分歧。而經由不斷的思考、反駁、重新建構,自然 不用受到單項訊息傳遞而有思考僵化問題。透過持續的論述、分析、解 釋,不斷地產生新意義。(夏春祥,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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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文本與讀者互動多:文本包含的訊息,是自由給讀者分析詮釋的。王耀 輝(1999)也認為,文本的解讀並非只讓讀者被動接受內容意義,而是 讀者在文本的基礎上,融合自己的經驗、感情、喜好,對觀點的認知而 改造出新的意義之過程。經過讀者的再思考,文章不再只有單調的思考 路線。

四、 主觀多於客觀:正因為文本有太多角度可以分析與解釋,雖靠讀者以自 己知識與經驗建構文本內容,但研究結果因沒有信效度支持而使信效度 降低。但從另一角度想,文本就是要經過不斷的論述、詮釋,文本訊息 才會越來越清楚。

文本的論述以動態的呈現,這已超越文本單向傳遞文字符號,而讀者接收的 模式。讀者已能從文本中重新建構自己的觀點,角色由被動到主動。並透過文本 分析,跳出單純在作品中的文字符號,展現出文字背後所蘊含的深層內涵。經由 讀者以本身的觀念想法將文本內容做一整合,達到多元而獨特的結論。透過讀者 與文本的互動,重新建立文本內涵解釋的新頁。

在文檔中 對聯顏色詞之研究 (頁 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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