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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實施 研究方法與實施 研究方法與實施 研究方法與實施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探討國內地方政府機關施行宏觀鑑定之研究,以提供國 內檔案主管機關擬訂鑑定工作計畫之參考依據。為達上述目的,本節茲將分為研 究方法、研究架構以及研究實施步驟,分述如下。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將採文獻分析法、深度訪談法、個案研究法與焦點團體法,分述如下:

(一) 文獻分析法

文獻分析法是研究者針對研究主題相關資料進行收集和閱讀,以便釐清研究 的背景事實、理論的發展狀況、研究的具體方向、適當的研究設計方式、研究工 具的使用方式(包括概念及測量工具和資料收集方式),作為詮釋理論的選擇、

研究假設的發展、分析方法的考慮及理論和經驗研究結果的對話4

本研究將從已實行宏觀鑑定的國家對於其施行模式及背景進行文獻探討,並 從國內外資料庫及相關網站進行中英文文獻查檢,以瞭解各國實施宏觀鑑定的原 因、方式及背景分析,從而研擬適用於我國地方政府機關的宏觀鑑定模式。

(二) 深度訪談法(in-depth interview)

實地訪問需龐大的時間和人力,但訪談法有更多的機會發現新問題,藉由晤 談獲得第一手面對面的資料。深度訪談法適合研究行為的情緒方面,例如態度、

信仰、感覺,是一種半結構型的訪問,根據訪問指引(interview guide)來進行,研 究者盡量保持中立的態度,以錄音或筆記作紀錄,事後立刻整理5

為深入瞭解我國地方政府機關檔案鑑定執行的現況,訪談將針對機關內部檔 案管理人員對於檔案鑑定工作現況做探討,如檔案鑑定的頻率、鑑定的原則、程 序及保存年限的判定,訪談綱要詳見附錄一。

(三) 個案研究法(case study)

所謂個案,狹義而言就是指個人;廣義來說,個案可以是一個家庭、機構、

族群、社團、學校等。簡言之,個案不僅限於一個人,而個案法是詳細分析一個 案例,且假設可從深入探討一個案得到現象的知識,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個案,通 常合併多種資料收集的方法,如檔案資料、訪談、問卷以及實地觀察等方法6

個案研究的對象將擇取深度訪談所獲取資料最豐富的機關單位做研究。以其 機關現有的組織架構,配合本研究所擬定的宏觀鑑定模式之指標,評估機關內業 務單位的功能排名。

(四) 焦點團體法

焦點團體訪談法,又稱焦點團體研究法、焦點團體法,是由一種約由 4 人到 8 人所組成的特殊型態的團體,由研究者組織某些特定特質的人們,在非壓力的 環境中就特定主題以合作探索的方式進行集體性討論。其目的是要聽取意見與收 集訊息。焦點團體不僅有助瞭解人們對於一個特定的議題、產品或服務項目的感 受與意見,更可協助參與者探索與釐清觀點,引領研究朝向新穎且驚奇的方向7

本研究將邀請地方政府機關檔案管理人員及相關學者專家等約 10 位人員,

共同就本研究之相關議題及模擬宏觀鑑定模式在中央政府機關施行之可行性做 探討,焦點團體大綱詳見附錄二。

二、進行步驟與進度

本研究將以地方政府機關為研究之對象,除了經由各機關之網頁收集所需資 料之外,並輔以深度訪談法,訪談相關的政府機關檔案管理人員;焦點團體法則 邀集各機關檔案管理人員及學者專家共同針對本研究初步擬定的地方機關宏觀 鑑定模式提出相關意見及討論,以凝聚專家意見,修正本研究研擬之模式,其研 究實施流程詳見圖 1.1。

圖 1.1:本研究之流程圖 研究開始

擬定研究主 題與範圍

蒐集整理與閱讀 國內外相關文獻

確定研究對象

綜合分析與整理

研擬適合我國地方政府機關之宏觀鑑定模式

研究結束

確定研究問題 確定研究目的

進行焦點團體 聯繫實務專家

座談紀錄整理 研究執行階段研究執行階段研究執行階段研究執行階段文獻蒐集分析階段文獻蒐集分析階段文獻蒐集分析階段文獻蒐集分析階段研究分析與結論階段研究分析與結論階段研究分析與結論階段研究分析與結論階段

結 與

定 對象 談問題

蒐集峬國鑑定模式

分析

屒結 進行 談

談結 整理

研究酒 整理分析

定宏觀鑑定

本研究實施之步驟如下所述,並參見表 1.1: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預期 預期 預期目標 預期 目標 目標 目標

本計畫預期完成之工作及目標如下:

一、對加拿大宏觀鑑定模式實施之背景有深入之了解。

二、對加拿大宏觀鑑定模式之內容結構進行分析與認識。

三、了解加拿大以外國家目前採用宏觀鑑定模式之現況。

四、深度訪談國內地方政府機關檔案管理鑑定工作現況。

五、舉辦焦點團體座談以取得檔案主管機關、地方政府機關、學者專家、各檔案 典藏單位對於實施宏觀鑑定之意見。

六、完成地方政府機關宏觀鑑定模式之制定。

第五節 第五節 第五節

第五節 名詞 名詞 名詞解釋 名詞 解釋 解釋 解釋

一、宏觀鑑定(Macro-appraisal)

根據 SAA(Society of American Archivists)所定義,宏觀鑑定為鑑定理論的一 種,其檔案的價值將在於檔案產生者(record creator),而檔案為何被產生(function) 將列為優先檢選標準,以及由那一單位所產生(structure)、如何產生等進行撿選,

而不再單就檔案內容做鑑定8

而我國《檔案保存價值鑑定規範中》對於宏觀鑑定的定義則為:「指分析機 關間各類政府職能及各單位之相對重要性,評估檔案價值之方式。」適用時機為 辦理檔案移轉、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訂(修)定及鑑定檔案價值時使用9

二、功能分析(Functional analysis)

根據 SAA(Society of American Archivists)所定義,功能分析為一個以機關定 位或機關在整個組織中的功能角色為標準的鑑定技術10

透過組織的功能,確認機關核心職能,衡量檔案對於記述機關發展歷史、運 作過程及權責稽評的重要性,選擇與機關核心功能相關施政活動的最重要檔案,

宏觀鑑定與功能分析鑑定之焦點從個別檔案本身,轉移至業務功能及其檔案產生 者,即機關本身11

1 陳美蓉、陸雯玉、郭銘昌,「加拿大國家檔案管理與發展考察報告」(台北市:檔案管理局,民

97),頁 59,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

2 薛理桂,「宏觀檔案鑑定模式在我國應用之探討」,檔案季刊 4 卷 1 期(2005 年 3 月),頁 33。

3 同註 2,頁 34-35。

4 謝雨生,「量化研究的挑戰與出路」,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電子報 17 期(2006 年):24。

5 同註 4,頁 239。

6 傅雅秀,「質的研究方法在圖書館學的應用」,胡述兆教授七秩壽慶論文及編輯小組編,在圖書

館與資訊研究論集:慶祝胡述兆教授七秩榮慶論文集(台北市:漢美,1996),237。

7 丁瑜瑄、阮明淑,「以焦點團體訪談法探討知識管理系統使用之實證性研究初探」,2008 年圖

書資訊暨傳播學進行中論文發表會,臺北市,民國 97 年 6 月 14 日,世新大學編(臺北市:世新 大學,2008),。

8 SAA, A Glossary of Archival and Records Terminology, 1 January 2005,

<http://www.archivists.org/glossary/term_details.asp?DefinitionKey=224> (19 March 2010).

9 檔案管理局,檔案保存價值鑑定規範,2010 年 6 月 10 日,

<http://www.archives.gov.tw/Chinese_archival/Publish.aspx?cnid=720&p=73>(2010 年 6 月 19 日)

10 SAA, A Glossary of Archival and Records Terminology, 1 January 2005,

<http://www.archivists.org/glossary/term_details.asp?DefinitionKey=223> (19 March 2010).

11 張聰明,「檔案功能鑑定理念與方法之探討」,檔案季刊 7 卷 4 期(2008 年 12 月),頁 48。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加拿大國家檔案館(National Archives)於 1991 年起採用學者 Terry Cook 所發 展之宏觀鑑定模式,Cook 認為社會中均有社會功能、組織結構、公民三者間之 互動,因此宏觀鑑定著重縝密分析機構製發公文時的前提,包括第一項為機構之 主要業務或社會功能、計畫、活動,第二項為機構組織及行政,第三項為公民受 到機構執行業務時之影響及參與1。該模式為求鑑定之客觀性,以機關整體業務 為核心進行宏觀鑑定,採行由上而下(top-down)之鑑定模式。此種鑑定模式係先 對政府機關的文件形成過程進行調查研究,並廣泛調查各政府機關之發展歷史與 其職掌業務。

除了兩岸在宏觀鑑定之發展外,目前國際間對此議題亦十分重視,下文將概 述,包括加拿大、荷蘭、澳洲、紐西蘭、南非、德國、斯洛維尼亞等七國之實施 狀況。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宏觀鑑定七國之實施概況 宏觀鑑定七國之實施概況 宏觀鑑定七國之實施概況 宏觀鑑定七國之實施概況

加拿大、荷蘭、澳洲、紐西蘭、南非、德國、斯洛維尼亞等七國皆套用宏觀 鑑定模式,並依各國國情不同做出修正,以宏觀鑑定為模型發展其各國的檔案鑑 定模式,以下將對各國檔案鑑定現況、使用宏觀鑑定的因素、如何依各國國情調 整及應用宏觀鑑定之方式,作一概述。

一、加拿大

加拿大國家檔案館為因應館內外環境變化所帶來的衝擊,並且改善先前耗費 時日、缺乏效率的檔案鑑定作業,於 1990 年代開始推動一系列以宏觀鑑定為基 礎的鑑定處理計畫,以解決大量政府文書之鑑定清理問題。由於該館認為文書產 生者與其關聯機構能夠反映出機構內部的綜合職能與外部的社會活動,因此強調 鑑定必須以文書形成者的脈絡環境為主要考量,評估其功能、計畫、決策過程、

內部組織、結構與業務等項目,以機構全貌釐清其在整個行政體系的重要性及其 職能之深度與廣度,藉此找出該單位中最重要的功能或活動與最具意義的文書形 成者,因為它們可能會產生值得永久保存的檔案2

加拿大宏觀鑑定模式在實施時,有十項關鍵的前提(Premises)需考慮,分述 如下3

1. 鑑定應採主動態度並應事先規劃,先行辨識文件所具有的檔案價值,而非被 動的對於文件管理人員所提出某些文件需銷毀的申請的回應。

2. 鑑定應依據事先擬訂清晰的價值準則(Criteria),直接由檔案管理人員負責辨 識,而非間接或被動的從文件產生者接受已銷毀文件後所剩餘的文件。

10. 檔案鑑定人員應透過完整的文件、有關文本(Context)的研究、文件存毀的決 議、文件的移轉等項目,建立並執行檔案鑑定過程中所需的標竿(Benchmark)

10. 檔案鑑定人員應透過完整的文件、有關文本(Context)的研究、文件存毀的決 議、文件的移轉等項目,建立並執行檔案鑑定過程中所需的標竿(Bench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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