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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論文架構

一、研究方法

合併個體觀點主張母子公司雖為不同之法律個體,但在實質上卻是屬於同一 企業。基於此觀點,合併財務報表採取將母子公司負債加總之表達方式;相對的 母公司單獨報表原則上是基於投資有限責任之法律個體觀點,故而將子公司負債 排除。為檢視上述兩種觀點,本研究乃透過子公司負債與母公司財務風險、股權 市值與系統風險之關聯性等三種方法以驗證子公司在融資活動上是否受到母公司 控制,以及子公司借款是否如同母公司借款具有負債之意義,並進而瞭解包括子 公司在內之合併財務報表資訊之經濟意涵。

茲將三種研究設計分述如下:

(一)子公司負債與母公司財務風險之關聯性

針對子公司融資活動是否受到母公司財務控制之議題,本研究檢視在母公司 財務風險較高之情況下,是否較有可能運用子公司名義借款,進而達成企業整體 之融資目的。

本研究檢視下列三項母公司財務風險指標:1.母公司財務槓桿度(以負債比

P_Liab 衡量)、2.母公司償債能力(以短期借款比 P_SDebt 衡量)及 3.母公司獲利

能力(以營業淨利比

P_OI 衡量)與子公司負債之關聯性,以提供子公司財務決策

受控制之證據。子公司負債則分別以子公司借款比

S_Debt、子公司短期借款比 S_SDebt 及母公司保證負債比 P_GLiab 等三種代理變數衡量之。

本研究採用相關分析與迴歸分析等兩種研究設計分別測試子公司借款與母公 司財務風險指標之關聯性。相關性分析中,為排除公司個別借款政策差異與極端 樣本影響,以便觀察母公司財務風險與子公司借款間之關聯性程度,乃依據母公

司之財務風險指標之高低搭配上子公司借款變數將樣本分為25 組,再分別以分組 之中位數計算等級相關係數;但等級相關係數雖可呈現母公司財務風險指標與子 公司借款變數之相關性,但卻尚未控制其他相關變數之影響,因此於迴歸分析中 加入控制變數(年度、公司與規模),以減少自變數之估計偏誤,並檢視母公司財 務風險指標與子公司借款變數之關聯性係數。

而針對投資人是否將子公司負債視為企業整體負債之一環,以及2005 年我國 財務會計準則擴大合併財務報表編製範圍之擴大是否降低子公司借款之負債意 義,本研究則分別以子公司負債與母公司股權市值及系統風險之關聯性檢驗之:

(二)子公司負債與母公司股權市值之關聯性

合併財務報表中,股東權益帳面價值則可分解為合併資產(母子公司總資產)

減除母公司負債、子公司負債及少數股權。因此,本研究採用 Ohlson 評價模型

(Ohlson 1995; Ohlson 1999; Feltham and Ohlson 1995),以母公司股權市值為因變 數,檢視其與合併資產

C Asset _

、母公司借款

P Debt _

、子公司借款

S Debt _

、少數 股權

MI 及異常盈餘 AE ARN

之關聯性。

在合併個體方程組中(除母公司股權市值之評價模型外,另加入異常盈餘之 預測式以加強異常盈餘在評價式中之效果),子公司借款是否具有母公司股權市值 關聯性,將反映投資人對子公司負債所採取之觀點。若投資人認同母公司法律個 體觀點,則子公司借款將不具有評價上之關聯性,因此其係數為0;然而若投資人 持合併個體觀點,將子公司借款視為合併個體應承擔之財務風險與責任,則其係 數小於0。

比較子公司與母公司借款之估計係數,則可檢視其負債意義之異同。子公司 借款若視為合併借款之一部分,合併個體對其義務與對母公司借款者並無二致,

在此基礎上,母公司與子公司借款對母公司股權市值之影響亦應相同,故其係數 之差將無顯著差異;然而若投資人認為母公司對於合併財務報表中部分之子公司

負債不具有清償義務,則母公司借款與股權市值之關聯性高於子公司借款。

而為瞭解2005 年我國財務準則公報擴大合併個體範圍是否降低子公司借款之 負債意義,本研究再於母公司股權市值模型中加入一虛擬變數

S_Debt1,其值於

2005 年之前為 0 於 2005 年之後則為 S_Debt。檢視其係數是否顯著,則可驗證準 則之改變是否影響子公司借款之負債資訊意涵。

(三)子公司負債與母公司系統風險之關聯性

本研究利用系統風險與負債、無槓桿系統風險之理論模型,以檢驗投資人是 否將子公司借款之財務槓桿納入風險考量。與子公司借款與母公司股權市值關聯 性之分析類似,若投資人採取母公司法律個體觀點,則子公司借款並不具有負債 意義(母公司不負有清償責任),因此其與母公司系統風險之關聯性將不顯著;反 之若投資人採取合併經濟個體觀點,則子公司借款既為合併借款之一部分,其在 母公司對子公司繼續經營之控制與維繫上,為與母公司借款類似之財務負擔,則 子公司借款將與母公司系統風險有正向關聯性。此外本研究亦檢視2005 年後合併 財務報表編製範圍之擴大,是否會降低子公司借款與母公司系統風險之關聯性。

理論模型中,以母公司系統風險

β

L為因變數,在控制住無槓桿系統風險

β

U、 產業與年度效果後,以Vuong 檢定之 Z 值顯著與否比較合併個體之借款比(DP

/S + D

S

/S)與母公司本身之借款比(D

P

/S),對於合併個體模型之解釋能力;然而由於理論

模型是基於無違約風險(企業可以無風險利率借款)之假設,本研究乃另採線性 模型(以無槓桿系統風險、母公司借款比與子公司借款比為自變數)以與理論模 型互為驗證。

而為檢驗2005 年擴大子公司納入範圍之規範後,是否會減少子公司借款與母 公司系統風險關聯性。本研究於線性模型中加入虛擬變數

K(D

S

/S),其係數(γ

1) 與顯著性代表子公司借款在2005 年前後與系統風險之關聯性是否有所改變。

二、論文架構

本論文共分為五章,茲簡要整理其標題與相關內容如下:

第一章 緒論:包括研究議題動機、研究方法與論文架構、實證結果與結論;

第二章 背景與文獻探討;

第三章 假說建立與研究設計(分為子公司負債與母公司財務風險之關聯 性、子公司負債與母公司股權市值之關聯性,及子公司負債與母公 司系統風險之關聯性等三種研究設計);

第四章 實證結果:包括樣本組成、敘述性統計、假說檢驗及研究限制與敏 感性分析;

第五章 結論:包括實證結果彙總、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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