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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二節 研究架構

第一節研究方法及流程

壹、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主要係用來幫助研究目的的達成,因此,研究方法的選擇必頇根據 研究目的與需要,做適當的連結與應用(黃宗顯,1999)。所謂「工欲善其事,必 先利其器」,選擇正確的研究方法,才能使研究順利達成研究目的。

黃光雄(1994)指出質性研究之特性包括:

一、自然式的研究場域:作為直接資料的來源,而研究者本身則是關鍵的工具。

二、描述性資料:以文字或圖畫呈現,而非數字。

三、歷程的關注:質性研究者關注研究歷程,而非結果。

四、歸納性的:質性研究以歸納的方法來分析資料,而不是尋求證據來證實或否 證在研究之前所持的假設。

五、意義:研究者透過參與的觀點來了解不同的人如何建構他們生活的意義。

根據本研究文獻探討所搜集之校務基金績效評估論文,已臚列於表 2-3-1,

在這些研究中大都以量化研究為主,量化的問卷調查雖可獲取廣泛的資料,但因 為填答者的誤答、拒答、不懂題意,觀念認知上的差距,填答者心理效應之影響,

往往無法獲得更深入及詳實的資料。因此,本研究乃採用個案研究法,透過訪談 與文件分析兩種方法來蒐集資料,彙集相關資料後加以描述、分析與詮釋。茲 說明如后:

一、訪談

訪談通常是兩個人(有時包括更多人)之間有目的談話,由其中一個人(研 究者)引導,蒐集對方(研究對象)的言語資料,藉以瞭解對象如何從他們的身 上找到一些無法直接觀察到的資料,去發現存在人們心中的意念是什麼(黃瑞 琴,2000;潘淑滿,2003;Gay,2000)。

(一)訪談的方式

訪談的方式分為正式訪談與非正式訪談。非正式訪談是無結構式的,其目的 主要是讓研究對象引導談話的方向,研究者則以虛心請益的態度鼓勵研究對象呈 現內心的想法(黃瑞琴,1991)。正式訪談有結構式與半結構式兩種,主要根據 研究問題所擬定的訪談大綱來進行。本研究為使受訪者表達自己的感受、認知與 內在想法,以及親身經驗與感想,並能讓研究者蒐集的資料更充實豐富,因此訪 談方式採用「半結構式訪談」的方式進行。研究者在進行訪談之前,根據研究的 目的與研究問題,設計訪談的綱要,作為訪談時的指引方向,最後經指導教授修 正後成為正式訪談綱要(如附錄一),對研究對象作正式的訪談。

(二)訪談對象與時程

訪談之對象係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之成員及業務相關人員為主要對 象總計 3 位。期以實際執行校務基金制度的第一線工作者從多方角度瞭解不同焦 點,進而彙整成主要觀點,並形成建議。

正式訪談時間主要集中在 2014 年五月至六月,每位受訪人員訪談時間約 30

~40 分鐘。(受訪者資料與訪談時程如表 3-1-1)

表 3-1-1

受訪者資料與訪談時程

受訪者 業務職掌 受訪時間 受訪地點

A01 校務基金進修推廣相關人員 2014.05.23 上午 臺中教育大學 B02 校務基金經費稽核相關人員 2014.05.23 上午 臺中教育大學 C03 校務基金財務相關人員 2014.05.30 下午 臺中教育大學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訪談的進行

訪談進行之初,研究者先以電子郵件寄發訪談大綱或當面邀請並給予書面訪 談資料,使受訪者預先瞭解訪談內容,同時也為下一階段正式訪談做準備。第二 階段的正式訪談是根據研究者事先擬定的半結構式訪談綱要進行訪談。在談過程 中針對不同的對象、受訪者的談話內容與訪談當時的情境,依據訪談綱要提出不 同的訪談問題,期能深入了解受訪者的認知與想法。

正式訪談前,事先與受訪者說明錄音對研究的必要性及研究倫理的注重,經 受訪者同意後進行全程的錄音,並依據錄音內容轉為訪談逐字稿後,送請受訪者 檢視是否有需要補充之處,或資料是否有誤。

訪談時會在受訪者同意下,使用錄音機錄下訪談過程,並將錄音機放在靠近 受訪者的位置,告知若在訪談過程中,如果覺得某段談話內容不需被收錄,可以 隨時關掉錄音機。每次訪談後,研究者會儘速將訪談內容彙整為訪談記錄,以利 資料處理與分析,並且將所彙整之資料,讓受訪者核對或補充,務期符合受訪者 所欲表達之意思 。

二、文件分析

質性研究中,文件的主要用途是檢核和增強其他資料來源的證據,如果研究 者發現文件和觀察訪談所得資料互相矛盾,即需立刻進一步探究原因(黃瑞琴,

1991)。文件在研究中不傴能和觀察及訪談的資料相印證或補充,並且有助於探索 一個現象的順序、時間背景,以及爭議性的問題(林珮璇,2000)。因此,為有效 檢證訪談之內容,並補充研究資料內容,研究進行的同時兼採文件分析方法來蒐 集相關的資料,以增加研究的豐富性與信實度。本研究所蒐集之文件包括:校務 基金與績效評估的相關論文、期刊、學校刊物與出版品、以至於受訪者的著作及 其發表的文章等。

貳、研究流程

一、本論文依據研究目的以及文獻探討,設計出本研究之研究流程,如圖3-1-1:

圖3-1-1 研究流程圖

資料整理與分析

動態財務報表分析 專家訪談 研究動機

文獻探討與分析

撰寫研究發現與結果

結論與建議

研究者另擬定時程進度以管制研究進度,本研究之進度表如表3-1-2所示:

表3-1-2 研究進度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貳、資料整理與分析

訪談結束後,研究者隨即於當天親自將錄音內容用電腦轉膳成逐字稿,藉由 膳打時再次逐字、逐句仔細聆聽受訪者述說的內容,在確認無誤後,將受訪者 3 人訪談資料分別予以分類編碼,並處理完成訪談紀錄(參見附錄三)。

資料分析則是對所蒐集到複雜與多元的資料,進行有意義的切割,由其中淬 取出有意義的資料。因此,質性研究之資料分析的過程,尌是一種將資料概念化 的過程(潘淑滿,2003)。

本研究之文字分析分別以 A01、B02、C03 為受訪者,針對訪談後的逐字稿紀 錄以電腦列印下來,再次逐字、逐句仔細閱讀受訪者述說的內容,並在其上圈出 與研究目的相關的字句,再歸納相同類別屬性,統整成幾個主題面向加以分析之。

例如:第一位受訪者 A01 其回答第一個問題之編號為 A011,在第一題之下的多個

概念(答案),則再以流水號編碼,例如第一題的第一個概念為 A01101,依此類 推。以共同產生的主題面向與受訪訪談內容交叉比較、對照文獻研究,以突顯本 研究之結果,並依據結果撰寫研究報告。為使紀錄更具客觀及真實性,資料整理 後將請受訪者再進行核對,以確認訪談資料的可信性。

第二節 研究架構

第四章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現況分析

本章旨在根據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現況予以分析,以瞭解實施校務基金之 收支狀況及其績效,本章共分為二節,第一節為校務基金收支分析;第二節為校 務基金績效評估可行性模式分析。

第一節校務基金收支分析

壹、校務基金收入來源分析

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六條規定校務基金收入有八大收 入來源:一、政府編列預算撥付;二、學雜費收入;三、推廣教育收入;四、建 教合作收入;五、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六、捐贈收入;七、孳息收入;八、其他 收入。表 4-1-1 為臺中教育大學 2010~2012 年收入結構分析;而表 4-1-2 係國立臺 中教大學 2010~2012 學年度學生人數,由表 4-1-2 中可以發現學校之學生人數呈現 小幅成長。

表 4-1-1

臺中教育大學近三年收入結構分析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臺中教育大學主計室(2013)

項目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1.政府編列預算撥付 425,350,000 48.29% 428,414,000 48.08% 435,124,355 46.97%

2.學雜費收入 222,045,135 25.21% 223,554,052 25.09% 230,970,256 24.93%

3.推廣教育收入 13,010,093 1.48% 11,800,200 1.32% 14,179,037 1.53%

4.建教合作收入 95,230,209 10.81% 93,753,834 10.52% 101,785,075 10.99%

5.場地設備管理收入 34,067,030 3.87% 37,938,555 4.26% 40,378,976 4.36%

6.捐贈收入 1,213,814 0.14% 1,133,540 0.13% 1,172,354 0.13%

7.孳息收入 12,848,938 1.46% 14,090,094 1.58% 13,903,504 1.50%

8.其他收入

(1)68,576,403 7.79% 71,733,181 8.05% 78,707,454 8.50%

(2)4,421,741 0.50% 4,629,516 0.52% 8,187,727 0.88%

(3)1,502,975 0.17% 1,322,448 0.15% 386,264 0.04%

(4)2,473,230 0.28% 2,647,584 0.30% 1,616,471 0.17%

76,974,349 8.74% 80,332,729 9.02% 88,897,916 9.60%

9.自籌款收入

(2+3+4+5+6+7+8)

455389568 51.71% 462603004 51.92% 491287118 53.03%

合計(1+9) 880,739,568 100.00% 891,017,004 100.00% 926,411,473 100.00%

備註:(新台幣:元)

1.其他收入包括:(1)精緻師資培育機制實驗計畫等補助款、(2)雜項業務收入為招生考詴收入、(3)違規罰款收入、(4) 雜項收入主要為工本費收入等四項。2.學雜費收入係已扣除學雜費減免金額。

表 4-1-2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人數統計表

資料來源: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財務資訊公開專區(2014)

由表 4-1-1 臺中教育大學 2010~2012 年收入結構分析,學校各年度收費項目以 政府編列預算為主要收入來源,2010 年為 4.25 億,占該年校務基金總收入 8.81 億 元的 48.29%,2011 年為 4.28 億,占該年校務基金總收入 8.91 億的 48.08%,2012 年為 4.35 億,占該年校務基金總收入 9.26 億的 46.97%,合計三年政府編列預算的 收入為 12.89 億,占三年校務基金總收入 26.98 億的 47.77%,所占比例雖高,然已 呈現逐年減少的趨勢,從 2010 年的 48.29%降至 2011 年的 46.97%;而學校自籌經 費 2010 年為 4.55 億,占該年校務基金總收入的 51.71%,2011 年為 4.63 億元,占 該年校務金總收入的 51.92%,2012 年為 4.91 億,占該年校務基金總收入的 53.03%,

合計自籌經費三年的總收入為 14.09 億,占三年校務基金總收入 26.98 億的 52.23%,

所占比例呈現逐年遞升的現象,從 2010 年的 51.71%升至 2011 年的 53.03%,由此 顯示出校務基金已具有降低政府支出的效益。

學生數 2010 年學年度 2011 年學年度 2012 年學年度 大學部 3167 3255 3330 研究生 1672 1606 1634 小計 4839 4861 4964

自籌款以學雜費收入為主要的來源,由 4-1-1 表中可以發現,學雜費收入 2010 年為 2.22 億,占該年校務基金總收入的 25.21%,占自籌款收入 4.55 億的 48.76%;

2011 年為 2.24 億,占該年校務基金總收入的 25.09%,占自籌款收入 4.63 億的 48.33%,2012 年為 2.31 億,占該年校務基金總收入的 24.93%,占自籌款收入 4.91 億的 47.01%;三年的學雜費收入總計 6.77 億,占校務基金三年總收入 26.98 億的 25.08%,占自籌款三年總收入 14.09 億的 48.01%,學雜費由 2010 年的 25.21%降 至 2012 年的 24.93%,其降低的原因,由表 4-1-2 資料顯示,學校未受少子化影響,

生源未減少,但卻呈現學雜費收入未增反減,其因素應為經濟的不景氣,連帶的 使更多的學生必需申請減免學雜費,但雖如此,學雜費收入仍然是自籌款的主要

生源未減少,但卻呈現學雜費收入未增反減,其因素應為經濟的不景氣,連帶的 使更多的學生必需申請減免學雜費,但雖如此,學雜費收入仍然是自籌款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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