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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架構

規範及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外,一併參照 FIDIC 營建施工契約條款(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FAR 美國聯邦採購規則(Federal Acquisition Regulation)之物調規範,比較分析於國內外規範於物調爭議案件產生之法效 果,擷取相對公平、有效率之適用情況,並引為我國修正建議。情事變更 原則方面,則以我國理論出發,並以德國法之觀點,說明情事變更原則理 論及要件之差異,希達成具體化我國情事變更原則要件判斷基準之目的。

第三節 研究架構

本論文之研究架構,擬分為五章,茲概述各章內容如下:

第一章緒論,以物價調整機制建立之淵源出發,概述物價調整機制之 現況及爭議點,希冀就爭議點提出解決對策,為本研究之動機及目的。物 價調整案件爭議眾多,牽涉領域可包含法律、工程及風險管理,為避免論 文方向失焦,於研究範圍內加以特定以物調爭議案件解決為本論文核心。

研究方法部分,以國內學說文獻、實務判決及比較法規範中相關連部分為 基礎,並將之歸納分析。

第二章物價調整制度之比較研究,藉由探討營建工程物價指數之意義,

釐清我國物價指數調整之具體內涵。此外,分別就國內物價調整規範及相 關聯函釋之性質、要件、效果及適用問題進行探討,融合國外物價調整規 範為比較分析,對我國規範提出修正建議外,並從實務爭議角度出發,探 討我國物調原則之適用爭議,並分析實務肯否見解及判決理由之合理性。

第三章公共工程契約與情事變更原則之研究,首先確定公共工程契約 之性質,蓋公共工程契約定性影響契約當事人之請求權基礎、時效及相關 規範之適用。實務上,當事人常主張情事變更原則,請求公平合理調整價 金,故應先釐清情事變更原則之理論基礎,藉以探討情事變更原則之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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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涵,並作為具體化要件判斷標準之核心。於情事變更原則理論深入研究,

除分析國內外情事變更原則理論外,也一併帶出情事變更原則於實務上適 用之問題,並提供實務爭議之解決之道。

第四章物價調整與情事變更原則之實務爭議研究,本論文整理實務上 物調爭議案件,加以區分為五大類型:一、排除適用情事變更條款之爭議 類型,即契約條款明文排除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下,一方當事人得否再依 情事變更原則請求物調款;二、契約約定物調約款之爭議類型,即契約條 款明文物價調整方式,一方當事人得否再依情事變更原則請求物調款;三、

契約未約定物調約款之爭議類型,即契約條款未明文物價調整方式下,一 方當事人得否依情事變更原則請求物調款;四、契約約定不辦理物調約款 之爭議類型,即契約條款明文不隨物價變動辦理物價調整下,一方當事人 得否再依情事變更原則請求物調款;五、物調案件適用情事變更原則下之 其他爭議類型。並從五大類型底下開展爭議之細分類,探討個案類型適用 情事變更原則及物價調整規範之爭議問題,並提出本論文見解。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結論部分,概述前四章之內容,整理各章節本論 文見解並總結,並重申公平合理原則對契約當事人之重要性,並以之為宗 旨,提出有效降低物調案件之修法建議;建議部分,系以降低物調爭議案 件為目的,針對物價調整案件之爭議處理,提供制度面之對策及建議修正 方向。主要從規範適用所生之爭議,釐清規範本身癥結,參照國內文獻、

FIDIC 及 FAR 物價調整機制,提出修正建議,最終達到有效降低物調爭議 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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