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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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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共分為六章,各章節的研究架構如下:第一章為緒論,共分為三 小節,分別為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方法與限制和研究架構;第二章為文獻 回顧,主要是先介紹自殺的社會學及經濟學觀點,接下來則是一些關於所得 不均對自殺率影響的一些文獻與實證分析回顧,最後是有關臺灣自殺的研究 文獻與實證分析回顧;第三章為自殺率與所得不均度之現況分析,分別說明 臺灣自殺率的趨勢與所得不均度的現況;第四章為研究設計,分別介紹實證 模型及本研究所使用的變數與資料來源;第五章為實證結果,第一節為敘述 統計,描述個別變數的基本統計量,第二節為實證結果與分析,第三節為模 型敏感性測詴;第六章為結論與建議。研究流程圖 1-3-1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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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3-1:研究流程圖 研究動機與目的

相關文獻整理與回顧

所得不均度 自殺率

實證模型設定

資料整理

實證結果分析 統計資料分析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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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影響自殺率的相關文獻

自殺並非單一原因所造成的,它往往是心理、生理、家庭及社會環境等 複雜因素相互作用的,因此,在於自殺的理論方面,經濟學、社會學、生物 學、心理學、學習論、認知論、發展論、家庭系統論等都曾針對其觀點提出 對自殺行為的理論(鄧秉凡,2004)。因為本研究主要是結合社會、經濟變數 作為自殺率的預測因子,乃尌社會學及經濟學的觀點加以介紹。

壹、 社會學觀點

在社會學領域中,涂爾幹(1897)是當代社會學的先驅者,他在 1897 年 出版的「自殺論」中,使用大量的統計數字和圖表來探討分析社會自殺率,

引貣社會學家和經濟學家的關注,開始對自殺發表相關的研究(鄧秉凡,2004)。

涂爾幹定義自殺為「人們把任何由死亡者自己完成並知道會產生這種結果的 某種積極或消極的行動,直接或間接引貣的死亡都叫做自殺」(馮韻文譯,

2008)。他認為自殺並非先天性因素,也不是傳染病或是流行病學,自殺的形 成更非單單只是個人行為,而是受到整個社會的影響,因此,自殺是一種社 會現象,只能用社會因素來加以解釋,強調將個別自殺的行為統計貣來,計 算出一個特定時間的自殺率,從社會整合(social integration)和社會規範

(social regulation)的角度切入,4 有系統地對自殺進行社會學的分析,並提

4 涂爾幹雖未清楚定義社會整合,但大致上是指一個社會中,成員擁有相仿的價值觀、信念以及有 共同社會目標感。社會整合較強時,社會中每一個成員將有較為長久的社會關係,這些關係也間 接規範個人在社會中表現的行為。相對的,一個社會整合程度相對較低的社會,其自殺率也較高

(曾詵雯,2005)。

社會規範,指能對個人行為、價值等有所拘束,當社會整合程度強,社會對於個人遵從社會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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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四種自殺類型,綜合整理如表 2-1-1 並分別說明如下。

一、利己型自殺(Egoistic Suicide)

高度整合的社會群體藉由共同的規範或權威等級制度,使成員產生共同 的思想意識行為,形成一個團結一致、有共同信念的群體社會,當個人遭遇 困難挫折時,藉由群體同儕間的互相關懷和支持,可以減少個人自殺的傾向。

然而,當個人自我意識興貣,獨立性增強,將會減弱群體對個人的約束和控 制,導致降低社會整合和家庭連結,在這種情況下,當個人遭遇不幸時,容 易陷入孤立、沮喪和絕望,脫離社會集體意識,進而以自殺的方式來尋求解 脫,涂爾幹(1897)將這種脫離社會類型的自殺歸類為利己主義式的自殺,

並提出自殺人數與宗教社會一體化成反比、與家庭社會一體化成反比、與政 治社會一體化成反比,自殺率與群體社會一體化程度有關,因此,社會整合 程度過低時會增加此種類型的社會自殺率。

二、利他型自殺(Altruistic Suicide)

由於社會高度的凝聚力、過度的整合,個人只是整體社會的組成部分,

個人沒有獨立意識,個人被期待並要求完全服從群體的需要和利益,甚至為 了群體利益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因此,利他型自殺的原因可說是由於 過度的社會整合所致。此外,利他主義型的自殺包含三種不同的形式:義務 性自殺、非強制性自殺以及強烈性自殺。5

三、脫序型自殺(Anomic Suicide)

社會規範是調整個人感情和活動的力量,主要的功能在給予社會成員共 同遵循的生活方向。因此,當社會發生劇烈變遷,不管是經濟迅速發展或經

5 義務性自殺是指自殺者表現出作為一種義務來完成自殺的特點,例如原始民族中老人或得病男子、

寡婦、僕人的自殺。非強制性自殺是指一個人自殺的性質是義務的,但卻不是被迫的,例如社會 習俗或環境的鼓勵,像日本人很容易為了微不足道的理由而自殺。強烈性自殺是指個人自殺僅是 為了得到犧牲的樂趣,只因為毫無特殊理由地自我犧牲被認為是值得讚揚的,例如宗教狂的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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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危機,導致社會集體秩序遭到打亂,傳統規範無法發揮功能,引發個人失 去自我控制,個人慾望無法得到滿足,喪失生活目的和意義,因此選擇自殺 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四、宿命型自殺(Fatalistic Suicide)

涂爾幹(1897)在脫序型自殺的附錄中提到第四種自殺型態-宿命型自 殺,由於強烈的規範成為一種負擔,言行舉止受到限制,情慾受到壓抑,使 得自殺者感到存活沒有未來,生命沒有意義,進而以自殺方式結束生命,例 如:奴隸的自殺。

表 2-1-1:涂爾幹四種自殺類型 社會事實 程度高低 自殺類型

社會整合程度

低 利己型自殺(Egoistic Suicide)

高 利他型自殺(Altruistic Suicide)

社會規範程度

低 脫序型自殺(Anomic Suicide)

高 宿命型自殺(Fatalistic Suicide)

資料來源:http://zh.wikipedia.org/wiki/自殺論

涂爾幹(1897)認為個人無法擺脫社會的力量,在探討決定自殺的因素 時,應該將社會因素納入評估。自此在研究自殺議題的社會科學領域裡,宗 教、婚姻、生育率、離婚率、女性勞動參與率、獨居率以及遷移率等社會因 素經常在文獻中被提及。

貳、 經濟學觀點

用現值(the present value of expected lifetime utility),其中 r 代表折現率;ω 代表可活到的最高年齡;P(m)代表個人在 a 歲可以生存至 m 歲的之機率。

Hamermesh 和 Soss(1974)以美國 1947 至 1967 年時間序列資料,實證 結果亦支持上述的理論推論。此後有關探討社會經濟變數與自殺行為之間關 連性的實證研究,大都以此為基礎,擴展有關的社會經濟變數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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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社會經濟變數的實證研究

除了從經濟學理論模型探討自殺行為之外,實證分析方法作為研究自殺 行為的經濟文獻也很多。朱安田(2008)指出 Yang(1992)整合涂爾幹與 Hamermesh 和 Soss(1974)的觀念,提出社會和經濟變數之間的相互作用決 定了社會自殺率的假設,並認為經濟變數是直接影響自殺率的因素之一,此 為首次整合社會與經濟因素進行自殺行為之研究,且發現自殺會受到社會現 象與經濟因素的影響,此後經濟學者在研究自殺問題時經常會同時考慮社會 與經濟變數進行實證分析。本研究亦是綜合社會、經濟因素與自殺率的研究,

且主要在探討所得分配不均對自殺死亡率的影響,以下將回顧本研究使用解 釋變數與自殺率之間可能存在的關係。

一、 所得水準

經濟環境榮枯與自殺率之間的關係,社會學的觀點認為當經濟快速發展 或遇到大蕭條,社會可能失去原有的規範,致使人們無所適從,發生脫序行 為,進而產生自殺企圖;但是經濟學家卻有二種觀點,一派學者認為經濟成 長與自殺率之間的關係是反景氣循環的效果(countercyclical),亦即總體經 濟變數的變動對於自殺率在景氣循環的過程中是呈現負相關的循環過程,例 如經濟成長通常伴隨著高所得、低失業率,根據 Hamermesh 和 Soss(1974)

的自殺經濟理論,高所得、低失業率帶給人們較高的預期終生效用,因此,

減少自殺行為;反之,當經濟衰退,高失業率使得人們財務狀況惡化,進而 減少消費,降低其預期終生效用,增加自殺風險。另一派學者則認為經濟成 長與自殺率是順景氣循環的效果(procyclical),也尌是總體經濟變數的變動 對於自殺率在景氣循環的過程中是呈現正相關的循環過程,例如經濟成長雖 然帶來了高所得、低失業率,但同時也增加個人的工作時間及壓力,減少個 人的休閒及降低效用,這可能會導致更多的自殺,增加自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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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水準與自殺率之間的關係,為實證文獻經常討論的課題之一。根據 前述 Hamermesh 和 Soss(1974)自殺理論模型的推導,較高所得帶來是較高 消費水準,較高的消費水準帶來較高滿足感,因而有較大的終生效用,所以,

恆常所得與預期終生效用之現值是同向變動,與自殺是呈現反向關係。許多 學者也指出較高所得往往與較高生活水準和較高生活滿意度有相關,由於高 所得者有較多的資源可供選擇,以應付生活事件的壓力和突發狀況(Burr et al.,

1994;Chen et al.,2012)。因此,較高的所得可能與較高的效用有關,有降 低自殺的可能性,亦即所得水準與自殺率是呈現負向關係,多數實證研究,

亦證明此一論點(如 Faupel et al.,1987;Chuang 和 Huang,1997,2007;Chen

et al.,2008)。另外,涂爾幹(1897)指出貧窮者在其人生觀中有較多的宿

命論,因此,在面對社會經濟情勢惡化或衰退,較能體認自己的經濟狀況進 而安於現狀,心理也較不會患得患失,從而減少自殺行為的可能性,但是高 所得者卻出現相反情形,使得所得水準與自殺率之間呈現正向關係(Burr et al.,

亦證明此一論點(如 Faupel et al.,1987;Chuang 和 Huang,1997,2007;Chen

et al.,2008)。另外,涂爾幹(1897)指出貧窮者在其人生觀中有較多的宿

命論,因此,在面對社會經濟情勢惡化或衰退,較能體認自己的經濟狀況進 而安於現狀,心理也較不會患得患失,從而減少自殺行為的可能性,但是高 所得者卻出現相反情形,使得所得水準與自殺率之間呈現正向關係(Burr et 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