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流程與進度
壹、研究流程
本研究以「政教互動與宗教團體自由權限—『宗教團體法草案』個案研究 (1997-2012)」當作主題,企圖理解國家與宗教團體互動之後,宗教團體自由的 權限為何,將研究焦點放在從過去到現在,國家對宗教團體管理的相關法律與命 令所構成的〈宗教團體法草案〉。為了使研究範圍更清楚且具體,筆者暫以下列 六個「研究問題」為討論核心。
為了使本研究順利推動,筆者根據方法論中的研究流程,分下列九項步驟進 行,依序為:1.研究疑難點;2.文獻資料收集、閱讀與現象觀察;3.研究問題形 成;4.研究變項選定及操作化;5.深度訪談問題設計;6.問卷設計與樣本選定;
7.原級資料收集、資料整理與編碼;8.資料分析;9.論文撰寫與完稿。(圖 1-2)
1.研究疑難點: 2.收集與〈宗教團體法草案〉相關 影響〈宗教團體法草案〉的因素 的文獻
3.研究問題形成:
(1)〈宗教團體法草案〉的具體內容有那些?
(2)〈宗教團體法草案〉的內容中有那些爭議,國家與各類宗教團體各有何「意 向」?
(3)影響國家與宗教團體「意向」的因素為何?
(4)宗教團體領袖、學者及宗教主管官署對〈宗教團體法草案〉的偏好與滿意度?
4.研究變項選定及操作化:
(1)變項選定:國家意向、宗教團體意向與〈宗教團體法草案〉內容。
(2)操作化:將變項操作化為具體的次級概念,再將次級概念操作化為問卷問題。
(3)調查對象選定:涵蓋台灣地區主要宗教團體領袖及其幹部,每個宗派各發放 5 份問卷。
5.深度訪談問題設計:
(1)邀請 3 名宗教學者參與專家效度會議。
(2)深訪台灣地區主要宗教團體領袖 12 名。
6.原級資料收集:(1)深度訪問(2)問卷回收。
7.資料整理與編碼:(1)深度訪談資料繕打(2)問卷資料編碼。
8.資料分析:
(1)用 SPSS 做平均數分析與交叉數分析。
(2)深度訪談資料分析。
(3)文獻分析。
9.論文撰寫:(1)研究假設檢證(2)研究發現。
:代表步驟 圖 1-2 本研究進行步驟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訂
貳、研究進度
本研究配合筆者博士班學習的時程,預計在一年半以內完成。筆者在博士班 四年級時,於 2011 年 9 月將研究企劃送審及定案,確認研究主題與方向後,開 始進行文獻資料的收集;從 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5 月,根據研究計畫主題與 變項,收集相關文獻。
為了豐富本研究的原級資料,分為深度訪談與問卷調查兩種方式收集。從 2011 年 12 月起至 2012 年 3 月為止進行深度訪談。訪談之後設計問卷,在 2012 年 4 月邀請專家學者做問卷效度檢證的「專家會議」。至於問卷調查則從 2012 年 4 月起持續至 8 月為止,針對本研究設定的台灣主要宗教團體領袖、宗教主管官 署、宗教學者,這三類人進行問卷調查與問卷回收的工作。
原級與次級資料的分析,從 2011 年 10 月起開始進行文獻資料分析。於 2012 年 4 月起,在深度訪談結束後,立即對深度訪談的資料做逐字膳打與分析。2012 年 8 月回收問卷後,開始對問卷資料進行編碼登錄與 SPSS 分析。這些資料分析 工作,長達 10 個月至 2012 年 8 月底為止。
資料分析告一段落,筆者即進行論文撰寫,將分析的資料和原來的題綱做比 對,用原級與次級資料回應並調整既有的題綱與問題。於 2012 年 8 月至 9 月撰 寫第一章至第三章;10 月撰寫第四、五章;11 月撰寫第六、七章及;12 月撰寫 第八、九章及論文初稿,並將論文初稿送交所上審核。預計於 2012 年 12 月到 2013 年元月修改論文初稿,並申請博士論文口試。(表 1-3)
表 1-3 本研究執行進度表15 chart)。是在 1917 年由亨利‧甘特開發的,其內在思想簡單,基本是一條線條圖,橫軸表示時間,
縱軸表示活動(項目),線條表示在整個期間上計劃和實際的活動完成情況。它直觀地表明任務計 劃在什麼時候進行,及實際進展與計劃要求的對比。(詹雨芝,2009)本研究也把時間流程當作橫 軸,縱軸是指本研究進行的各項內容,兩者交叉宛如甘特圖的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