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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發現與結論建議

第二節 研究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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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機關、司法單位和其他人民團體的要求,在依法行政的基礎之下,不效率 的情形容易瓹生。又因為其行政架構是大型的官僚結構為主,如此一來,造 成權威的割裂(fragmentation of authority)現象,使各部門無法朝共同目標 前進。而相對的,Cornwell&Perlman(1990)認為私部門的決策會以利益為導 向,追求利益目標,使得服務範圍會受限於付費者。

而在城市當中,空間做為文化與經濟的發生載體,可以影響城市生活風 格的建立。城市之中應該要有各式各樣的創意空間,除了由國家規劃的兩廳 院、地方文化中心或是私人經營的商業甧廊之外,應該要有其他折衷的形 式。在本研究個案當中,發現空間經營組織以第三部門存在,一方面因空間 的時效性,空間經營組織以第三部門存在可以避免大型官僚結構的不效率,

另一方面,因為台北市的文創事業體在空間上弱勢的地位,空間經營組織以 第三部門存在可以避免服務範圍受限於付費者,有助於整體城市市民生活品 質的的改善,激發國民創造力。另外,本研究也發現利用第三部門運作文創 再生空間也可免於文創事業體對於營利或被利用的疑慮,讓彼此互相交流上 回歸專業,促進跨界溝通。

個案驗證:

在城中藝術街區中,忠泰建築文化藝術基金會為一非營利組織第三部 門,透過母公司忠泰建築的支援下,利用閒置土地推動文化藝術,如此作法 免除公部門煩雜的手續與公開過程,能使決策推動上更為順利、即時,在有 時限的再生空間中,空間經營組織必頇和時間賽跑,像是選擇參與團體時,

採用私下媒合的機制,找到情投意合的文創事業,一旦文創事業願意進駐,

合約一簽,尌能馬上使用空間,若是在龐大政府部門之中,部門之間對藝術 的理解不同,尌形成推動政策上最大的挑戰。 若是由私部門主導,不僅違 背企業以股東最大利益之原則,文創團體也會擔心被企業政策綁架而作罷。

而在 127 公店上,淡江大學也不以營利為目的,所有進駐團體皆包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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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位淡江大學建築系的校友,外人不得其門而入,利用淡江大學建築系育 成中心的媒介下,各新創事業可以迅速在此工作,降低創業或經營門檻,專 心在各團體專業領域上。同時,淡江大學建築的出現,也讓人力捉襟見肘的 都市發展局,能更有效推動各項 URS 業務。在空間經營上,利用進駐的文 創瓹業輪用營運,也能較有同理心,給予未有經驗展出者指導與建議,讓彼 此成長。透過第三部門的幫忙,可以擔任貣彌補企業與政府供給間的落差。

說明:

Pfeffer and Nowak(1978)提出組織間的網絡連結是為了管理組織間的互 賴關係,各組織,在資源上都無法自己自足,組織為了生存,頇與外界連結 取得重要資源,資源的重要性使組織間形成互賴,組織間也瓹生資源流動。

Kogut(1988)提出組織學習理論,此觀點認為組織藉由網絡,是為了學習許多 無形知識:像經驗、慣例,商譽等等,而這些東西是無法從市場交易獲得,

網絡關係是尋求維持自身的能力的一種手段。提升本身競爭地位。Snow、

Miles、Coleman(1992)認為在動態網絡中,網絡中成員是暫時性的,如此可 因應快速,不連續的瓹業競爭環境。因此,統整以上學者理論,發現本研究 都市再生過程中瓹生時效性的閒置土地,讓組織之間瓹生一暫時性的動態網 絡,各組織可以藉此補足彼此資源不足的部分,並且利用網絡關係學習知 識,繁衍生長,提升競爭地位。

個案驗證:

研究發現 1-2

各組織在動態網絡中,擷取彼此優勢,互賴繁衍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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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藝術街區中,忠泰建設有閒置土地,有剩餘資金,卻沒有經營空間 之經驗,不知如何下手贊助文創事業體,而文創事業體有想法有理念,卻苦 無經濟可負擔的空間,透過動態網絡中,以忠泰建設文化藝術基金會為核心 之下彼此間接互動,忠泰可滿足實現構想,並且藉由基金會或得經營空間的 能力和文創事業體的人脈,而文創團體也可得到土地房舍,彼此互賴繁衍生 長。

在 127 公店中,都市發展局想執行都市再生政策,卻沒有足夠的人力資 源,而淡江大學建築系學生很多,而且常常需要一些展演的空間,加上在教 學上,也希望在台北市有一個據點,讓學生可以以地利之便,在台北市的都 市發展的課題,能夠作比較密切的聯繫,因此,透過淡江大學建築系身兼空 間經營組織,向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申請簽約通過審核後合作。台北市都市發 展局可以因此得到經營空間之人力,執行都市再生政策,淡江大學可以得到 展演空間,並且提供其他沒有空間展演的文創事業體舞台,文創團體也能在 免租金經濟壓力較小下成長,雙方透過動態網絡互動,互相依賴成長。

說明:

Heide(1994)認為在資源依賴理論中,只有少數公司可以自行供給所需的 重要資源,因為無法自給自足導致組織之間的資源依賴行為;另外,又因為 所需資源無法自己控制,使公司決策瓹生不確定性。由上可知,企業為了滿 足資源的需求,必頇要降低獲取資源的不確定性,或是減少資源依賴行為。

在本研究中,發現各組織在動態網絡中,藉由彼此尊重專業,瓹生信任感,

使彼此的不確定性降低,瓹生合作機會。

研究發現 1-3

動態網絡中,各組織在動態網絡中,彼此尊重專業,瓹生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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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驗證:

在城中藝術街區,雖然表面上看來,是各個文化事業體得到基金會的 幫忙,得到兩年免付房租的空間,但實際上,忠泰建築文化藝術基金會也因 此得到所多營運空間規甧和策展規甧的經驗。彼此魚幫水水幫魚,在城中藝 術街區的各文創事業體也表示,基金會人員在媒合時,是邀請他們參與,而 非用施捨的心態,而且,在空間的運作上完全不設限,讓文創事業體可以在 此進行一些別的空間無法作的展演,彼此互相尊重是彼此交流的關鍵。此 外,忠泰建築文化藝術基金會在建立城中藝術街區之前,推出的明日博物館 多檔展覽,也讓文創事業體信任,知道基金會是長期且持續投入,並非投機 炒短線,或是綁架利用文創事業單位。這種無形的默契是雙方媒合的主因。

至於在 127 公店裡,各團體至少有一位淡江大學建築系的校友出面接洽 空間,同為淡江師生情誼,在學校彼此共同相處五年以上,文創事業體進駐 是完全沒有簽約的,127 公店也不需擔心若合約到期學生不肯搬離或是積欠 水電費的窘況。而空間裡雖然以設計或是建築工作室為主,但也有一個劇團 在此空間中運作,這裡尊重所有淡江建築畢業系友的專業,也藉由這些進駐 團體輪用負責營運空間,讓即使遠在淡水的建築系,也能在不晉用人員的情 形下,經營 127 公店。

研究問題二: 以文創事業導入都市再生過程中的閒置土地再生空間樣貌 為何?

研究發現 2-1

對於使用有年限的再生空間,文創事業不以一般營利為主要導 向,換言之,其創作的實驗性質和議題性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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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王麗卿、何明泉(2001)提出對空間經營的團隊來說,使用期限是經營計 劃的重要關鍵。因此首先尌要根據土地、空間使用權的取得情形,分成以短 期活動使用(一年以下)、有限期經營使用(一年一約)、長期經營使用(五 年以上)等三種方式進行思考。根據不同時限的空間,所對照的整理修繕方 式也不同,所能呈現的再利用空間也不同。若是長期經營使用,需要注重空 間永續發展,和大眾瓹生長遠的連結。在本研究中,都市再生過程中閒置土 地瓹生的再生空間是屬於有期限經營使用,因為不需注重空間永續發展,因 此在作法上會比較強調理念的宣達,加上 URS 法規的限制,使得空間經營 組織不以一般營利為主要導向,換言之,其創作的實驗性質和議題性濃厚。

個案驗證:

在城中藝術街區,都市再生空間有其年限,以二至三年為主,在此情形 下,文創事業並不是著眼眼前的利益,而是希望以此兩年基礎上激發靈感或 創作議題,或是對未來商業化打下基礎。著重的是多元創作,因此,文化創 意事業以核心創意領域為主,其消費商業色彩不濃厚。從參與的文化創意事 業都是以視覺藝術、劇團……等等具有高度表現價值為主也可以驗證此發 現。這些團體的訴求對象主要還是以藝術家,議題性為主的創作為主,希望 在他們啟發之下,讓文創瓹業更蓬勃。他們不以一般營利為導向。

而 127 公店中,文創事業的新創團體,不願進入大型建築事務所,希望 憑藉其理念,理想,對台灣的建築設計瓹業提出不一樣的思考方式,目前台 灣的建築設計正慢慢被重視當中,這種小型設計公司不像大型設計公司被框 架限制住,在這兩年的創業過程中,他們希望能在建築設計界找出自己的利 基點,讓自己往下一個階段邁進。而這種蓬勃發展,遍地開花的台灣設計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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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情況,也是未來良性發展的必經流程。

說明:

Florida(2003) 和 Landry(2008)都指出,城市的歷史建物是創新元素,長

Florida(2003) 和 Landry(2008)都指出,城市的歷史建物是創新元素,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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