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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發現與結論

一、ISO 20121 與永續活動的關係

ISO20121 作為一活動單位永續化的解決方案,提供活動單位進行系統性評 估與發展永續管理辦法的管理工具。目前最嚴謹的監督機制僅有第二方驗證,相 較於自我聲明更有參考價值,這是因為自我聲明可能因為永續作法範疇太小以及 依據來源不明,而面對漂綠的質疑。

MICE 對於不同型態的驗證有不同的導入目的,活動型驗證重視短期的影響 力、永續意識的提升;,而組織型驗證重視長期下永續管理帶來各項的綜合性效 益。使用組織型驗證標準的組織相較於活動型需要付出更多承諾以投入時間、資 源,也必須持續改善。所有永續作法之永續程度則必須視組織的能耐與面對到的 情境而定。為了能夠傳承並持續改善永續作法,若活動單位應盡量揭露該次永續 管理系統所面對的困難。

二、ISO20121 在台灣 MICE 產業的發展

使用 ISO20121 除了永續目的外,多半伴隨著其他目的而使用。「商業基礎規 範」是容易成為保健因子的趨力因素,主要原因有:專業協會合法化對於會員具 有強制力、有標準使用經驗的單位會更希望透過標準取得管理綜效、標準對於高 端形象的組織影響力更大。以組織特性來說,積極進行國際參與、發展國際業務 之單位正面臨來自國際上的永續趨力;,特別是場地提供商在 MICE 產業中的角色 十分關鍵,代表當地執行永續活動的基本能耐,所面對到永續趨力也較產業中其 它 MICE 公司高。擁有上述特性的組織皆是標準使用的目標客群,因為這些組織 更容易看見永續活動管理系統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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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在國際市場中佔有一定程度的競爭優勢,增加在台舉辦活動機會,必須 及早投入了永續管理,成為東亞其它國家 MICE「強而有力的典範」。國際運動 賽事、日本商展、泰國展覽中心,都是台灣仿效的對象,但台灣仍須發展更多在 地案例作法,創造出適地性的永續特色。對 MICE 來說,成功使用案例有助於證 明企業永續化的實質效益。若活動單位組織身份與標準象徵性意義作鏈結並取得 成功,其它單位也會希望使用這套標準。此外,藉由產業間的知識交流與資訊傳 播,也能夠刺激永續活動案例的發展與擴散,甚至促使產業轉型。

在國內有助於標準發展的趨力有三:媒體型塑大眾對於永續的需求,對活動 單位造成使用標準上的趨力;與公民團體合作能夠解決大部份對外溝通上的問題,

並創造實質社會貢獻;高階趨力是保健因子,永續程度決定於管理階層對於永續 性議題的管理態度。

三、ISO20121 在台灣 MICE 產業的障礙

ISO20121 與台灣 MICE 產業環境互動關係尚未清楚發展。以公信力與實用性 看來,由於缺乏與當地法規結合、加上國內市場需求還不明顯,未受到產業普遍 重視。為了刺激市場需求,應該增加對標準的詮釋以及解釋空間。此舉需要驗證 機構、顧問公司與策展公司共同合作才能發展出適用性高的成功在地案例。

台灣 MICE 使用標準的挑戰在於供應商之間永續意識尚低,且受制於傳統的 活動舉辦方式,導致綠色供應鏈的發展與永續活動服務無法相輔相成。傳統活動 舉辦方式帶來的負面衝擊需要思考其他替代方案;若面對技術限制,也需使用管 理工具對汙染與浪費程度進行管控。對整體 MICE 環境而言,產業間需要更多交 流以釐清誤解並提升永續知識技能;對主辦單位而言,活動舉辦需要進行完善的 經驗傳承以提供未來承辦人員參考基準、以達成持續改善。

因為標準導入過程必須先經過永續議題鑒別與各部門議和後,才能發展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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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政策,標準本身的複雜性造成高人事成本,對財務能力有限的組織非常具有挑 戰性,特別是無法獨立運作的單位或是中小型活動公司將面對行政上的困難。。

由於 ISO20121 的使用規範嚴格使主辦單位難以視標準為一項有力的投資。這是 因為標準僅適用於固定單一範疇,無法大規模使用以攤銷費用,加上活動每次面 對的情況不同,缺乏固定的比較基準、難以評估效益優劣。此外,標準使用需要 與部門、合作單位議和,造成非獨立運作的活動與單位行政困難。

明確的市場需求才能使 MICE 既定獲利方式產生變革,在新獲利模式尚未明 確發展前,難以使廠商使用新作法,除非市場上有強烈信號。為了說服業者,需 倚賴行銷手法提高活動業者對於永續的意識,讓業者瞭解到最容易忽略也最基本 的安全合法問題也是永續重要元素,需要進行系統性的管理與規劃,以解決業主 看不見永續價值的問題。然而,在行銷時不宜過度渲染,造成誤會、阻礙活動本 身的發展。

本研究發現,趨力來源中「商業基礎規範」容易成為使用 ISO20121 的保健 因子、「強而有力的典範」為標準使用之適地性作法提供基礎。障礙來源中「系 統思考」說明 ISO20121 與產業之互動關係尚未明確、「變革管理」指出台灣 MICE 沒有使用標準與管理系統的習慣、「認知利益」強調使用標準將導致成本上升、「情 境價值」使標準效益難以衡量、「缺乏知識技能」主要來自於永續意識的不足。

本研究以上述趨力與障礙分析架構發現台灣 MICE 對於使用標準的認知,歸 納成以下結論:

1. 高活動永續性應該要能夠系統性的創造行為變革與持續進步。活動永續性基 於組織能耐(如:高階認知與態度、組織的財務與管理能力、與利害關係人 的互動情境)決定標準使用方式(如:管理範疇、監督型式)的不同。從監 督形式看來,自我聲明可能因為管理範疇太小以及可信度的問題,將會有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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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的質疑,而目前最嚴謹的監督機制為使用第二方驗證。活動型驗證重視短 期的影響力、永續意識的提升; 而組織型驗證重視長期下永續管理帶來各項 的綜合性效益。

2. 組織特性如:專業協會會員、有標準使用經驗、高端組織形象、積極發展國 際業務、以及場地提供商較有可能使用 ISO 20121。由於成功案例有助於證 明企業永續化的實質效益,若活動單位之組織身份與標準作鏈結並取得成功,

將提供合作夥伴與上下游廠商強烈的市場信號。

3. 目前 ISO20121 與台灣 MICE 互動關係尚未清楚發展,必須由驗證機構、顧 問公司與策展公司多方合作發展成功案例,增加對標準的詮釋以及解釋空間。

標準使用有幾項較難以克服的障礙,包含永續意識低弱、市場缺乏強烈信號、

以及實用性。以實用性來說,永續政策以議和的產出方式造成非獨立運作之 活動與組織行政、財務困難; 標準僅適用於固定單一範疇以致無法攤銷費用,

加上缺乏固定的比較基準,多半使主辦單位難以視標準為一項有力的投資。

從 MICE 市場看來,由於缺乏永續意識,使得業者尚未瞭解到最基本也容易 忽略的安全合法也是永續之重要元素,導致綠色供應鏈發展與永續活動服務無法 相輔相成。但在永續活動之新獲利模式尚未明確發展前,除非市場上有強烈信號,

否則難以使廠商使用新作法。對於 MICE 業者來說,需要依賴成功案例的發展才 能說服目標社群、證明活動永續有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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