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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緒論

1.2 研究目的

從臺灣的實際資料可觀察到,我國銀行業的金融環境開放的時間較晚,經 營模式與世界上其他國家的銀行業相比又偏向保守。而臺灣金融界的授信風險

與壞帳問題雖在近幾年實行了新巴塞爾協定與第一次金融改革之後獲得了小 部分改善,但國內金融界的制度性問題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顯示臺灣國內目 前的金融環境呈現出發展較不健全且制度問題較嚴重的狀況。可是自從民國九 十一年實行企業併購法後,除了因民國九十七年到九十八年間的金融海嘯而下 降,其餘年度的臺灣產業垂直整合無論在件數或是金額上都是呈現上升的趨 勢。這樣的狀況似乎與"當一個國家的金融發展較健全且制度問題較嚴重時,

會產生較多的垂直整合"(Acemoglu et al.(2009))這一研究結果相互牴觸。

台灣各年度產業垂直整合總金額

0.00 500.00 1000.00 1500.00 2000.0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民國

新台幣億元 台灣產業垂直整合總

金額

圖一、台灣產業各年度垂直整合案件總金額

此外,Acemoglu et al.(2009)是以全世界九十三個國家的資料去進行實 證研究,所以在進行實證資料分析時,有許多個別國家獨特的影響因素會因為 眾多的樣本資料而變得不顯著,但這不代表這些有國家獨特性的因素對於垂直 整合就是不重要的。Acemoglu et al.(2009)的實證研究是以全世界九十三個 國家的樣本資料來進行分析討論,所得到的結果為,金融發展與制度問題若分 成兩個獨立的因素來看,對於產業的垂直整合並沒有顯著的影響,但當 Acemoglu et al.(2009)將金融發展與制度問題結合成一個交互作用的因素來 分析時,卻得到了顯著的影響性。Acemoglu et al.(2009)的研究結果雖然是

使用全世界九十三個國家的樣本資料,但卻啟發了本研究進行使用單一國家樣 本資料來進行實證研究的動機。

本研究探討的重點在於以實證研究分析臺灣金融業的市場與制度發展對 於產業垂直整合的影響力,但由M-I-T 架構典範可知,若欲釐清問題的來龍去 脈,則金融業的技術面因素亦應納入實證研究的變數中。本研究希望藉由分析 臺灣的樣本資料,除了證明金融研發與制度問題對於產業垂直整合的影響力之 外,還期待能找出一些影響臺灣產業垂直整合的獨特因素。

1.3 研究流程與章節安排

確立研究動機與目的 文獻探討 發展研究架構與假設

選擇樣本資料 結論與建議 資料分析

圖二、研究流程圖

本論文共分為五章,各章之內容說明如下:

第一章 緒論:介紹本論文的研究背景、動機與研究目的。

第二章 文獻探討:以國內外相關研究文獻進行探討,作為本文研究方向之基礎。

第三章 建立驗證模型:描述本研究之研究架構、研究假設及抽樣設計等統計方法。建 立模型並選定樣本資料後,以結構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作為 統計分析工具進行相關統計量的分析。

第四章 實證分析:針對各驗證模型之實證研究結果進行說明。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將本研究所獲得的分析結果作一總結,並對產業垂直整合相關研 究給予建議。

二、 文 獻 探 討

2.1 廠商的定義與廠商規模範圍

產業發展過程中會出現垂直整合的現象,產業的垂直整合依照定義,是由 產業鏈上分屬上下游的不同廠商,為了獲取更大的經濟效益而進行的整合行 為。既是分析上下游不同廠商的整合行為,首先我們必須先知道廠商的定義,

接著也需討論為何廠商要改變其規模。

什麼是廠商?是哪些因素使得廠商這樣一種組織出現?Coase(1937)提 出,廠商之所以出現並且取代部分市場交易行為的原因,是因為使用市場交易 的方式需在事前簽訂一份責任與利潤分配完美的合約,且需要時常重新訂約,

所以使用市場交易有時成本過高。此時若採用簽訂長期合約,例如與員工簽訂 勞動契約去執行業主的生產命令,這樣型態的組織去分配工作與利潤的成本反 而可能較使用市場交易為低,因此才會有廠商的出現。而Klein, Crawford and Alchian (1978)和 Williamson(1979)則更進一步提出,因為締約雙方對於事後可 能產生的剩餘,無法藉由事前所簽訂的契約完美地分配,且這種情況在有資產 專質性(asset specificity)之時會更加嚴重。若交易個體為了避免此種情況而 進行相關資訊的蒐集,其所需付出的資訊成本可能很高,因此才會有廠商這種 型態的組織來取代部分的市場交易。

知道廠商出現的原因後,接著我們開始對廠商的規模感到興趣,為什麼廠 商有大有小?是哪些因素決定一家廠商的規模?Coase(1937)的文章中提到,雖

然廠商規模擴大後會因為邊際報酬律遞減而降低其獲利,但只要廠商在內部多 處理一筆交易時所產生的成本小於在市場交易時,便應持續擴大其規模,直到 廠商內部多處理一筆交易時所產生的成本等於市場交易的成本為止。廠商擴大 規模的方式依照取得其他廠商產權與否可分為二種:一是單純進行投資(不影 響其他廠商既有的產權),購入更多的廠房設備或是雇用更多的勞力去進行生 產,二是實行垂直或是水平併購去取得其他廠商的產權來擴充規模。而在 Grossman and Hart(1986)的文章中,則是將廠商這樣一個組織定義為,廠商是 由其所擁有的資產所組成的組織。Grossman and Hart(1986)將締約權利

(contractual rights)分為二種,一是特定權利(specific rights)、二是殘值權利 (residual rights)。Grossman and Hart(1986)認為當廠商 A 在其與廠商 B 簽訂的合 約中,若逐一列出其欲購買的廠商B 的權利的成本實在太高時,廠商 A 倒不 如直接購買廠商B 的所有權利,即廠商 A 藉由併購獲取廠商 B 的所有權,例 如廠商藉由垂直整合獲取其供應商的控制權。

實際經濟活動中的觀察到顯示廠商為了擴大生產規模或是產品市佔率而 進行併購,其中又以上游廠商垂直整合下游廠商這種類型的併購最令我感到興 趣。上游廠商併購下游廠商的垂直併購的好處在於,上游廠商藉由垂直整合取 得下游廠商的控制權,從而消除了因為契約不完全可能造成的套牢問題 (hold-up problem)。文獻顯示不同經濟發展程度的國家的生產組織會有相當的 差異,例如開發程度較低的國家的廠商通常被認為是垂直整合程度較高,

Khanna and Palepu (1997, 2000)也提供了與此觀點相符的實證分析,並且認為這 樣的結果是因為在開發程度較低的國家中,使用市場和合約關係去進行交易的 成本比較高。

2.2 制度問題、金融發展、資訊科技與產業垂直整合

探討每個國家因為制度特色不同所造成的不同的廠商內部組織,有兩大理 論提出看法:理論一是Williamson (1975, 1985)所提出的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TCE)理論。TCE 理論認為廠商的內部架構是為了減少代理成本以 及提高工作動機而設計。而垂直整合即是TCE 理論最為人所知的應用方式,

因為廠商間實行垂直整合可減少套牢問題(holdup problem),同時也可以促 成廠商特定的投資,所以根據TCE 理論,當廠商所處的環境是不利上下游廠 商締結長期合約時,就應會出現較多的垂直整合。但TCE 理論對於廠商間是 否產生垂直整合的預測也不是全然明確清楚的,同時TCE 理論尚欠缺實證資 料去為其佐證。理論二是Grossman and Hart (1986) 以及 Hart and Moore (1990) 這兩篇所提出的產權理論(Property Rights Theory, PRT)),產權理論認為實行垂 直整合會產生交易成本,因為實行垂直整合會造成員工工作動機不足的問題。

TCE 與 PRT 理論所持的看法相異,TCE 理論認為實行產業垂直整合可以 減少套牢問題所導致的交易成本,但PRT 理論反而認為實行產業垂直整合會造 成員工怠惰的成本。此外,TCE 與 PRT 理論欠缺實證研究的支持,因此單就 這兩大理論來看,本研究認為無法確定「制度」(institutions)此一因素對於產業 垂直整合的影響。同時TCE、PRT 此兩大理論僅討論企業之間交易行為的制度 面因素對於產業垂直整合的影響,並未考慮到企業資金的取得途徑與難易程度 亦是影響產業進行垂直整合的重要因素。Coase(1937)所強調的交易成本概念,

其實包涵了在進行某項交易時,不同層面所面對的各種成本,而TCE 與 PRT 理論所提出的套牢成本與員工怠惰成本僅是企業之間交易時所可能面對的成 本之一。本研究認為除了TCE 與 PRT 所提到的企業制度問題以外,企業與銀 行之間的借貸行為同樣也會造成企業的交易成本,而此項交易成本的高低受到 銀行制度面因素與金融業發展健全程度的影響極高。

關於金融機構與廠商之間的關係也有許多學者進行研究,他們認為信用市 場的不完美會影響廠商的組織架構。Banerjee and Newman (1993), Legros and Newman (1996)提到,有時創業家因為無法藉由股票市場募資,而只能倚賴銀 行融資(bank financing),但因為金融機構監督融資廠商的行為與執行合約時都 需要花費成本,所以創業家在融資時需要提供金融機構擔保品才能順利獲取融 資 ( Diamond and Rajan (2005), Diamond (2004))。Rajan and Zingales (1998), Kumar, Rajan, and Zingales (1999)亦指出,若一個環境中的信用市場較不完美,

且金融發展程度較差導致有融資需求的創業家無法順利獲取資金時,這個環境 將會有較少的產業新進者,因此產業中既存的廠商規模會比較大。除了以上學 者提出的看法,尚有其他關於金融發展與產業垂直整合的文獻,例如McMillan and Woodruff (1999)則認為金融發展的缺乏會阻礙一些本想進行垂直整合的廠 商,因為這些廠商無法獲得實行併購所需的資金。

資訊科技與產業垂直整合的文獻除先前所提的Clemons et al. (1993), Hitt

資訊科技與產業垂直整合的文獻除先前所提的Clemons et al. (1993), H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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