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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模型建立

3.2 邏輯變數與建立模型

3.2.1 金融發展邏輯變數

1. 國內信用除以國內生產毛額(

FD1

Acemoglu et al.(2009)所使用的金融發展的代理變數是以每個國家的每年 國內信用(domestic credit)除以其當年的國內生產毛額(GDP)。本研究認為 Acemoglu et al.(2009)所使用的這個變數雖然無法完全反映每個國家的金融發

展程度,但這個變數也同時被其他篇具有相當學術地位的學者採用過(例如 Rajan and Zingales (1998)),故本研究在處理金融發展的代理變數時,依然採取 Acemoglu et al.(2009)的作法,即以臺灣每年的國內信用(domestic credit)除以 臺灣每年的國內生產毛額(GDP)。

國內信用(domestic credit)指的是臺灣全體金融機構對於政府、公營事業以 及民間部門的放款與投資的債權,國內信用因此確實可被視為是政府、公營事 業以及民間部門的融資程度高低的一種指標。台灣國內信用總值自民國九十一 年後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此與台灣產業垂直整合案件總金額之趨勢大致相 同。

圖三、台灣各年度國內信用總值

2. 流動性負債除以國內生產毛額(

FD2

國家的金融發展程度除了可以使用融資高低程度去衡量,也還有其他具有 代表性的指標可供使用。Levine(1997)便是使用流動負債除以國內生產毛額這 一值作為金融發展的指標。國內流動性負債的計算方式為:國內的貨幣供給總 計數M2 加上信託投資公司之代確定用途新台幣信託資金、人壽保險準備、指

台灣各年度國內信用總值

0.00 50000.00 100000.00 150000.00 200000.00 250000.0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民國

新臺幣億元 台灣各年度國內信

用總值

定用途新台幣信託資金、指定用途外匯信託資金、企業及個人持有之金融債券 與央行發行之儲蓄券及國庫券。

臺灣全體金融機構之流動性負債亦呈逐年上升之趨勢,此與臺灣產業垂直 整合案件總金額之趨勢大致相同。雖然臺灣在民國九十六年底至九十八年中經 歷金融海嘯的衝擊,但國內存款戶受惠於國內實行之存款全額保障制度,各金 融機構之存款金額不減反增,此趨勢可與下一項金融發展之邏輯變數互相對照 比較。

台灣全體金融機構各年度流動性負債

0.00 100000.00 200000.00 300000.00 400000.00 500000.0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民國

新臺幣億元 台灣各年度流動性

負債

圖四、台灣全體金融機構各年度流動性負債

本研究認為使用流動性負債作為計算金融發展的此一方式可反映出臺灣 全體金融機構的存款數量。雖然金融機構的放款數額高低是受到存款數額的影 響,但臺灣的金融機構在進行放款審核時卻又十分保守,為了規避信用風險的 緣故,臺灣的金融機構通常傾向只貸款給信用良好的大公司企業。因此儘管臺 灣的金融機構的放款數額與存款數額具有相關性,但放款數額與存款數額之間 還是具有一段落差,所以本研究認為還是可以使用國內信用與國內流動性負債 作為臺灣金融發展的兩種指標。在之後實證研究的部分中也證明了國內信用與

流動性負債兩種指標對於垂直整合都具有顯著性的影響。

3. 上市股票總市值除以國內生產毛額(

FD3

前兩段敘述的金融發展指標都與臺灣國內全體金融機構的存放款相關。本 研究依照Chinn and Ito(2005)的實證方法,使用臺灣上市股票各年度總市值 除以國內生產毛額,作為本研究的第三種金融發展邏輯變數。企業的融資方式 除了向金融機構貸款以外,已掛牌的公司還可以使用發行新股的方式、未掛牌 的公司則可使用掛牌上市公開交易的方式去獲取所需的資金。上市股票總市值 作為衡量股票市場活絡性指標的一種,可反應企業使用股票市場融資的難易 度。因此本研究認為使用臺灣各年度上市股票總市值作為另一種金融發展的變 數,可以補足金融機構存放款以外的金融發展狀況。

臺灣上市股票總市值在九十一年至九十五年底皆逐年上升,但自民國九十 六年度後便逐年下降,其趨勢與前兩項金融發展之邏輯變數相異,本研究認為 因為臺灣股票市場受到世界與國內景氣影響較巨,所以當發生金融海嘯時,上 市股票總市值顯著下跌,故造成其趨勢與前兩項金融發展邏輯變數不同之處。

臺灣各年度上市股票總市值

0.00 100000.00 200000.00 300000.0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民國

新臺幣億元 臺灣各年度上市股

票總市值

圖五、 臺灣上市股票各年度交易總值

3.2.2 制度問題邏輯變數(

ICi

在制度問題的代理變數方面, Acemoglu et al.(2009)所使用的代理變 數有四種,分別為每個國家的procedural complexity index(回收金額佔全國國 內生產毛額百分之五十的商業債務的步驟複雜度)、contract enforcement procedures 50%(類似前一項)、contract enforcement procedures 200%(回收金 額佔全國國內生產毛額百分之兩百的商業債務的步驟複雜度)、及 legal formalism(回收被退票的支票的步驟複雜度)。在選擇臺灣的制度問題的代理 變數時,本研究則採取了不同於Acemoglu et al.(2009)的作法。原因一是本研究 認為臺灣的制度問題無法藉由這四種代理變數反映出來。Acemoglu et al.(2009) 所使用的這四種制度問題衡量指標的資料在單一國家樣本資料裡幾乎是數年 不變,而Acemoglu et al.(2009)之所以能夠使用這四種指標去代表制度問題,是 因為其樣本資料是使用全世界九十三個國家在2002 年的橫斷面資料。如果本 研究將討論的國家範圍限縮到臺灣,則這四種指標從2002 年至 2009 年的數值 都是相同的,如果用此作為制度問題的代理變數,除了會造成樣本資料非正定 (non-positive definite)的結果,也無法看出制度問題的變化程度對於垂直整合究 竟有何影響。

1. 臺灣全體銀行第一級資本適足率(

IC1

在臺灣銀行業的制度問題簡述中曾提到,臺灣是從二○○六年開始實施新 巴塞爾協定。新巴塞爾資本協定是由三個相輔相成的支柱架構而成,其中第三 大支柱即為市場紀律,具有增強適足資本管理及其他監理效果的能力,可促進 銀行及周邊金融體系的安全與健全。因此,新巴塞爾資本協定建議銀行應定期 發布有關資本種類、風險部位及銀行應有的資本適足率等資訊,使市場參與者 能評估銀行的償付能力、資本適足性及判斷該銀行風險管理及營運是否健全,

並藉助市場參與者之影響力,促使銀行產生自我約束的作用,發揮「市場紀律」

功能。由於不景氣時期的籌資成本比較貴,因此平時有必要保留最低規定的適 足資本,以作為緩衝。目前即便是最精密、最具風險敏感度的內部評等基準法,

仍然無法對不同借款人間的風險相關性作出「差別性調整」,但實施新的資本 適足率之規範已納入信用評等之觀念,勢將影響到銀行對不同企業的放款決 策。由於一般中小企業較不易獲得信用評等機構良好的評等,銀行採用資本適 足率新制時,如果是以標準法計算中小企業的風險權數,將較目前協定為高,

相對上使銀行所需提列的資本更高,因而導致中小企業自銀行融資的困難度提 高。

實行新巴塞爾協定是影響臺灣金融業制度面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本研究 在選取臺灣金融業的制度問題的代理變數時,便捨棄了前兩段落所述的 Acemoglu(2009)的四種制度問題的代理變數。

本研究使用了臺灣全體本國銀行第一類資本佔風險資本適足率作為制度 問題的第一種代理變數。第一類資本是由銀行的普通股、永續非累積特別股、

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債券、預收資本、資本公積(固定資產增值公積除外)、

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累積盈餘(應扣除營業準備及備抵呆帳提列不 足之金額)、少數股權及權益調整之合計數額減商譽及庫藏股所組成。為何本 研究使用第一類資本佔風險資本適足率作為制度問題的代理變數之一?簡單 而言,第一類資本便是由可直接承擔銀行損失與風險的項目所組成,因此當第 一類資本佔風險資本適足率越大時,表示銀行在面臨非系統性風險時,其自有 的資產可為其股東或投資人提供的保障越高。因此本研究所使用的第一種制度 問題的代理變數便是全體本國銀行第一類資本適足率,當此比率之值越高時,

代表臺灣本國銀行的資本適足面的制度問題程度越輕微。

協定前幾乎都在9%以上,已達新巴賽爾協定所規範的 8%。由於新巴賽爾協定 規定的第一級資本適足率較臺灣全體銀行原有之值低,因此在民國九十五年實 行新巴賽爾協定後,臺灣全體銀行的第一級資本適足率便下降至8%到 9%之 間,反而較實行新巴賽爾協定之前低。

臺灣全體銀行第一級資本佔風險資本比率

7.50 8.00 8.50 9.00 9.50 10.0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年度

%

臺灣全體銀行第一 級資本佔風險資本 比率

圖六、臺灣全體銀行第一級資本佔風險資本比率

2. 臺灣全體銀行逾放比(

IC2

自一九九一年政府開放新銀行設立後,共計有16 家新商銀、與數家由信 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以及中小企業銀行轉型為商業銀行成立,臺灣本國一 般銀行的總行數從一九九五年的三十四家一路攀升至二○○一年的四十八 家。惟各銀行市佔率普遍偏低且業務同質性高,在金融自由化的發展過程中提 高了市場的競爭程度,壓縮了銀行的獲利空間,銀行為拓展業務放寬授信標 準,加以一九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之後陸續產生之企業違約情形與房地產價格 之滑落,導致資產品質惡化,銀行業不良資產問題成為其營運之隱憂所在,而 提列損失準備以打銷呆帳更進一步侵蝕獲利能力。在一九九五年以前的很長一 段期間,我國金融機構的逾放比低於2.5%,增加幅度相當緩慢,在國際間算

自一九九一年政府開放新銀行設立後,共計有16 家新商銀、與數家由信 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以及中小企業銀行轉型為商業銀行成立,臺灣本國一 般銀行的總行數從一九九五年的三十四家一路攀升至二○○一年的四十八 家。惟各銀行市佔率普遍偏低且業務同質性高,在金融自由化的發展過程中提 高了市場的競爭程度,壓縮了銀行的獲利空間,銀行為拓展業務放寬授信標 準,加以一九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之後陸續產生之企業違約情形與房地產價格 之滑落,導致資產品質惡化,銀行業不良資產問題成為其營運之隱憂所在,而 提列損失準備以打銷呆帳更進一步侵蝕獲利能力。在一九九五年以前的很長一 段期間,我國金融機構的逾放比低於2.5%,增加幅度相當緩慢,在國際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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