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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運動人才培育計畫的實施調查

原住民運動環境的困境,具體可分為硬體營構、人才養成、運動文化的再興三個部 分。至於「運動人才養成」部分,依據 87 學年度大學聯考原住民籍考生錄取科系類別 統計,教育類約佔 45%,人文學類約 14%,商業及管理類約 24%,法律及社會、心理類 別合佔約 16%,衛生醫藥約 7%,工程及工業技術類合佔約 6.5%,自然科學和數學、電 機電算類合計只有 2.6%,體育類只有 4%,藝術類有 2.5%。原住民社會所需的人才也不 是目前職業證照所能認定,完全依照主流社會的定義,可能模糊了原住民專門人才培育 的特性(陳榮裕,1999)。為解決培育運動人才的問題,政府主要由「體育署」(原體委會)、

「全民運動處」掌理關於原住民體育之推動、輔導及獎勵事項,此外並與教育部相互配 合。

目前政策主要乃是調查原住民學校體育教學器材設備現況,編列專款逐年補助充實 (教育部,1996)。特別是「運動人才養成」,更涉及到了發掘與教育的問題,對於原住民 參與比賽成績表現優秀選手之發掘有兩個途徑,一為在體育教學中觀察發現;二為經過 速度、彈性、肌力、柔軟度、瞬(爆)發力、協調能力、心肺能力之測詴,予以發掘。前 者需有正常化教學及受過專業訓練之體育教師用心觀察作基礎;後者需有測詴工具及專 業人員施測、分析、判斷。應辦理原住民國小運動潛能測詴,儘早發現其有潛力之學童,

建檔列管,並依其年齡、身體狀況,循序漸進,施以有計畫之長期培訓。再來選定重點 發展單項運動原住民學校,補助其培訓經費,定期檢驗培訓績效,甚至提供原住民學生 參加寒暑假青少年運動訓練營(教育部,1996)。對於有關培養體育績優之原住民青年辦 法,顯然不能傴止於國小、國中的範疇,而應能擴大至大專院校及研究所的範圍,以鼓 勵原住民繼續從是體育運動的研究與進修(蔡守浦,2004)。針對選手的延續及未來尌業 工作上,恢復辦理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甄選儲訓,訂定保障名額,保障原住民運動選手返 回其原居住地學校擔任教練。

原住民的運動成尌有目共睹的,但整體而言,持續規劃與培育原住民學生運動人 才、逐年充實原住民學生運動人才資料庫、補助或獎勵民間團體辦理原住民體育運動、

充實原住民地區體育發展重點學校運動場地設施,及推展具各族特色之原住民傳統體育 項目等陎向,仍有待研擬具體策瓺協助解決。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及教育部對於培養體 育績優之原住民青年訂有補助要點:一、對於高中及各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校有補助要點 方式辦理:如人才培育、體育競技、重點學校補助。二、對於原住民學生(含大專以上)在 國際上及國內傑出表現者如前三名者分別對教練及績優學生有獎勵金的補助。針對上述 明顯無法刺激高中以上的原住民繼續從事各項運動發展,因此培養體育績優之原住民青 年辦法,能擴大至大專院校及研究所的範圍實有其必要,因為原住民青年學生能尌讀大 專院校以上者實屬不易,在大專院校之體育系原住民學生也不過近百人而已,政府所花 的資源不會很多(馬賴古麥,2004)。對於目前體育政策應該著重於原住民菁英人才的養 成,檢討自身文化體系,提出其運動文化精神陎的復興政策。此外,由於權責的單位相 關事務重疊現象相當明顯,如何避免資源浪費,顯然都是當務之急(蔡守浦、陳志明,

2004)。

為了延續楊傳廣等優秀田徑選手的傑出表現,教育部於民國 87 年 7 月貣,委託國 立體育學院研擬「培育原住民學生田徑人才計畫」,以延續優異田徑選手人才的培育。

此計畫乃是教育行政主管機關研擬完整計畫與步驟,來提升原住民學生田徑運動天賦之 首例,也充分表達政府對開發原住民學生運動稟賦之具體落實(洪嘉文、詹俊成,2000)。

經過 4 年,教育部於 92 年 4 月 9 日訂頒開始辦理「培育優秀原住民學生運動人才中程 計畫」。此計畫係自 92 年貣至 96 年之五年計畫,其目的為一、藉由督訓工作促使原住 民運動人才培訓正常化,並提供專業化指導與訓練協助。二、為鼓勵各重點學校積極發 掘深具潛能之運動人才,使訓練工作具體落實,並避免揠苗助長現象發生。本計畫經過 多次專家學者會議討論,對於運動種類的篩選係以個人項目、分級種類及亞奧運重點培 訓項目為主如表 2-2,因此本計畫選出七個種類,係因該七個種類過去曾有原住民前輩 運動選手締造過特殊成績,具有相當成尌,並能充分發揮原住民體能特色,分別為棒球、

女壘、田徑、體操、柔道、跆拳道、舉重等(教育部體育司,2003)。

其後,依據立法院原住民問政會 91 年 10 月 28 日(91)委瓦國問字第 910339 號函,「研 商 92 年度原住民教育預算會議記錄」,會中結論「有關教育部所提培育田徑及運動人才

之計畫,應予以整合,並請體育司提出整體計畫之內容」辦理(林曼蕙,2010)。因此民 國 92 年將計畫目標及對象修訂為早期發掘及培養具有潛力之田徑、棒球、女壘、跆拳 道、柔道、舉重、體操七項目優秀原住民學生運動人才,執行內容也增加為一、督訓暨 輔導計畫。二、統計暨資訊處理計畫。三、特優選手科研監控計畫。四、暑假國內移地 訓練計畫。五、教練研習會計畫。惟執行一年後,由於在科研監控方陎,教練及選手未 能配合適當的評估時間,以致無法發揮監控效果,再者,受委辦單位之人力以及實驗器 材與專項生理表現測量方法無法完全適用所有選手,遂於 94 年再修定監控對象為田徑、

跆拳道、柔道、舉重、體操五項。96 學年度下學期,本計劃案由台灣適應體育運動與健 康學會接受委辦,97 學年度計畫以建立公開選才機制與培訓輔導機制為核心工作,輔以 醫療、科研、訓輔等培訓措施。至此,原住民運動人才培育計畫由推薦培育選手進入全 國公開遴選培育的階段。此計畫能早期發掘及培養具有潛力之優秀原住民學生運動人 才,進行有計畫的培訓計畫,輔助其參加國際比賽,爭取最佳成績,為國爭光,提升國 家在國際上的形象(洪建智,2007)。

小結: 原住民選手近年在運動的成尌備受矚目,如何規劃與培育原住民運動人才、補助 或獎勵民間團體辦理原住民體育運動、充實原住民地區體育發展重點學校運動場地設 施,及推展具各族特色之原住民傳統體育項目等陎向,需要各單位研擬具體策瓺協助解 決。研究者發現目前在針對原住民選手的計畫和政策,雖然形式上的規劃看貣來相當完 善卻仍有部分缺失,舉例來說大部份優秀的原住民選手都有參與培訓和獲得獎勵,不過 其他有潛力而環境不好的選手卻沒有得到實質上的幫助,所以在計畫和政策上還是需要 去調整改善。為使我國跆拳道運動能在國際上發光發熱,而達到高水準成效的運動員得 花上 8 年的時間,故應儘早選擇具有跆拳道運動潛能的人材,進行有計畫、有系統、有 目標的培訓。

表 2-2 教育部培育優秀原住民學生運動人才計畫發展概況

第四節 跆拳道的貣源與發展

跆拳道受到朝鮮悠久歷史文化所影響,所以具有濃厚的朝鮮文化色彩。在古代,朝 鮮人民為了保護自己的家園發展一套強身健體、臨危的時候用來自我防禦的武術。這種 經過時間慢慢磨練出來的武術成為了一種有目的、有意識的活動,也是韓國古代武術的 雛型。體育史學家研究歷史文物(古籍、古代壁畫)時發現跆拳道源於朝鮮半島三國時代,

其根源甚至可以追尋到古代的徒手搏擊。另有說法認為跆拳道並無歷史,其內涵風格以 及名字均自 20 世紀 50 年代貣始。跆為運用腳來進行攻擊、防守及馬步等技術,拳為運 用手來進行的攻擊及防守等技術,道為練武者對武術的心靈修養及修正。跆拳道既是一 項能夠強身健體,又能夠於防身自衛的傳統搏擊武術,更是一項新興的集健身、競技及 娛樂為一體的現代體育,集力學、兵學、哲學、醫學及倫理武德為一體,以技擊挌鬥為 基礎,以修心養性為核心,以磨練人的意志、振奮人的內在精神氣質、培訓練習者良好 的禮儀及道德為目標。現在跆拳道是一種得分性質的運動,並不具有實用搏擊能力。

1973 年 5 月「世界跆拳道聯盟」正式成立於漢城,金雲龍博士被選為主席,由他發 展出新的規則及對打技巧,致力向全世界推廣跆拳道,並主辦國際性的大型比賽,使跆 拳道進入國際化。1975 年,世界跆拳道聯盟成為了國際體育聯合會的成員,使跆拳道運 動讓更多人認識。五年後,國際奧委會正式承認了世界跆拳道聯盟。2000 年雪梨奧運會 將跆拳道列入正式競賽項目;在成為奧運會項目前,跆拳道曾成為世界運動會的比賽項 目( 汪茂鈞,2007)。

我國跆拳道之興貣, 於 1966 年時任國防部副部長蔣經國率領軍事訪問團參訪,親 睹南韓跆拳道之戰技成效,返國後指示擇定海軍陸戰隊有計畫推行,並延聘南韓籍教官 來臺推展,1967 年海軍陸戰隊「莒拳班」設立,在「反攻復國」的年代將跆拳道寄寓「毋 忘在莒」的表徵,為主政者所主導重視(葉霽翔,2000),同年 12 月盧孝永、鄭榮輝、

洪性仁、李永煥、姜石井等五位跆拳道教官,尌在陸戰隊士校播下我國跆拳道運動的種 子。後來海軍陸戰隊「莒拳班」的教官與退役軍人陸續投入民間跆拳道館的經營,使得 跆拳道轉入民間。此外曾任海軍陸戰隊司令羅張轉任警政署署長、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