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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範圍界定及論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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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範圍界定及論文架構

第一項 研究範圍界定

第一款 在憲法中的社會權範疇

在我國學術文獻討論上,社會權一詞有憲法以及法律兩種不同層次之意涵,

社會權於憲法層次之討論主要集中在規範效力以及立法形成自由等問題;法律層 次之社會權,則集中在系爭給付規定依照保護規範理論之操作,可否構成受益人 得據以請求之依據、國家是否享有自由決定是否實現法律規定的空間30

本論文旨在探討大法官如何實踐憲法第 15 條生存權與基本國策中社會權條 款,並以此為論文的橫軸,先釐清憲法第 15 條生存權保障與基本國策中所規範 之社會權條款彼此間之效力關係為何,並以此為基礎企圖透過對於我國目前大法 官相關社會權解釋之耙梳,釐清我國釋憲實務於社會權實踐上之基本立場,通盤 性的思考大法官在社會權案件之功與過,故本論文對於社會權之討論將集中在憲 法層次上,並不及於法律層面問題之探討。且本論文之討論範圍除了探究憲法上 社會權之規範效力問題外,亦及於當立法者透過法律明文或行政機關以命令之方 式賦予人民社會給付權利時,該項權利「是否」以及「如何」透過釋憲途徑來尋 求保障。

並須說明的是,對於憲法第 15 條生存權之理解依照大法官於釋字第 476 號 解釋應包含生命權在內,故就人民生命權觀點之容許程度而言,舉凡死刑、墮胎、

安樂死等議題,均為生命權所涵蓋之範圍;然而本論文所著重者為生存權中關於 生活之延續,探討國家應如何維持人民符合人性尊嚴之生活31。對此,本論文在 憲法第 15 條生存權所欲探討之範疇,並不及於生命權。

30 孫迺翊,同註 25,頁 451。

31 李惠宗,憲法要義,六版,頁 239-242(2012 年)。相同見解:陳新民,同註 1,頁 319;蔡茂 寅,社會權─生存權與勞動基本權,月旦法學雜誌,第 49 期,頁 138-139 (199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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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憲法第 15 條生存權之權利性質,有學者主張生存權之實踐在於請求 國家照護、維繫人民生存所需條件之積極意義,而認為生存權僅單純具有受益權 性質32。對此,本論文認為生存權之權利性質,除須經由國家積極作為方可實現 之受益權面向,亦有消極的要求國家不得侵犯個人所有之生存基礎之防禦權面向

33。然而本論文所著重者在於國家透過公權力措施,以調整資源配置之方式落實 社會正義,故本論文雖肯認生存權亦具有防禦權面向,然本論文所討論之生存權 僅限於受益權範疇,合先敘明。

第二款 在釋憲程序中的社會權範疇

本論文的另外一個研究重心在於,聲請釋憲是人民權利保障的最後一道防線,

過去對於釋憲制度的討論多集中在訴訟權之確保,然而對於想要透過聲請釋憲來 捍衛自己受憲法保障之社會權的窮人或社會弱勢而言,其所面臨的第一個障礙是 無法接近憲法法庭,依照我國目前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人民僅能在「確定 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方能聲請釋憲,然而普通 法院之審理曠日廢時,且訴訟費用的支出亦是一筆沉重的負擔。

對此,本論文認為若生存權與基本國策中所揭櫫之社會權條款保障是憲法所 預設的價值立場,然而主張生存權與基本國策之社會權條款保障者,經常都是社 會中的弱勢族群34,若僅保障人民之憲法上權利,卻在釋憲道路上設下重重關卡,

則憲法所明文之生存權與社會權條款無疑將淪為一塊看得到卻吃不到的大餅。對 此,本論文將以釋憲制度之探討為論文之縱軸,企圖將社會權保障之憲法概念導 入釋憲制度的程序規範中,試圖拉近社會中弱勢族群、窮人與憲法法院間的鴻

32 湯德宗大法官,釋字 694 號部分協同暨部分不同意見書:『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 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一般以為,「生存權」屬於經濟、社會、文化性質之「受益權」, 其具體內涵(尤其是所謂「經濟、社會、文化生活之最低給與標準」)乃屬立法裁量之範圍,殆 非法院所得越殂代庖。』相同見解:陳新民,同註 1,頁 330。

33 蔡維音,最低生存基準之界定—從社會救助與個人綜合所得稅進行之交互考察,月旦法學雜 誌第 212 期,頁 107-111 (2013 年)。

34 周志宏,同註 18,頁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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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

第三款 比較法之選擇

在比較法的選擇上,本論文選擇以南非共和國憲法法院之社會權判決以及憲 法法院制度做為比較與研究之對象,主要之原因在於,我國對於社會權相關理論 之研究,不論在學術文章或是學位論文上都已有非常豐富的著作與熱絡的探討。

然而對於社會權議題在比較法上之介紹與援用,目前的視角多著眼於德國、美國 與日本,這些已位列開發中國家之法制介紹。然而社會權之實踐有賴於國家積極 作為,故與國家財政資源配置具有緊密之關聯性。因此資源有限性問題往往是大 法官在處理社會權案件所要面臨之首要爭議。然而在經濟高度發展之先進國家,

國家可掌握與分配之財政資源,相較於開發中與未開發國家,係來得充裕許多,

反應於釋憲過程上,大法官與立法者就資源配置問題所可能產生之衝突與拉鋸,

對於開發中甚至是未開發國家來說是相對的棘手。依照世界銀行之統計,2012 年南非之平均 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國內生產毛額)約為 384.3(十億 美元),平均每人 GDP 為 7352 美元(人口數/總 GDP)35,而仍被歸類為開發中 國家,且有 23%的人仍處於貧窮之狀態36,然而在國家財政如此吃緊的國度中,

南非憲法法院卻仍勇於在社會經濟權案件上替社會弱勢與窮人發聲,克服了社會 權規範效力以及社會權可司法性之難題,力抗立法者慣用之資源有限性之主張,

這樣的成就在國際上引發了許多憲法學者們的關注與討論。

據此本論文將研究之視角從傳統先進國家,轉換至與台灣同為第三波民主轉 型國家37之南非來進行討論,南非之反種族隔離運動自 1980 年代起達到高峰,

35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之統計,2012 年台灣 GDP 總額為 475.257(十億美元),平均每人為 20423(美 元),主計處國民所得統計常用資料: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14616&CtNode=3566 (最後瀏覽日期:2014 年)。

36 世界銀行統計數據資料庫:http://data.worldbank.org/country/south-africa (最後瀏覽日期:2014 年)。

37 民主化浪潮係指國家政權由非民主轉型成民主國家,這種轉型通常發生在一段特定的時間內 朝民主化方向轉型。在近代世界史中出現了三波民主化浪潮,其中第三波民主化的浪潮首先出現 在南歐,七○年代末期湧入拉丁美洲,並在亞洲遍地開花(1977 年印度、1986 年菲律賓、198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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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1993 年制定了臨時憲法,並在 1996 年確立了終局憲法,建立完善之權利典章

(bill of right),不同於西方民主國家(德國、美國)之憲法所強調保障人民之基 本人權,係以政府不侵犯人民權利之防禦權為主軸,過度著重於第一代人權(個 人之公民政治權利)之保障,南非於 1996 年的終局憲法中,詳盡地納入了第二 代及第三代人權(社會權、經濟權、文化權)之概念,於憲法中明文保障人民之 社會經濟權利,要求國家應積極保障人民之社會經濟權利38,而這樣的憲法明文 保障人民社會權之脈絡,與我國憲法明文保障人民之生存權與社會權具有可相提 並論性。且南非憲法法院之社會經濟權判決非常強調社會正義的落實與轉型正義 之重要性,對於一樣同為民主轉型國家的台灣而言,這樣的釋憲觀點在我國的釋 憲實務上目前仍是相當缺乏,故雖然南非憲法法院是採取折衷在美國模式與德國 模式間的釋憲制度與我國所採取集中且抽象之釋憲制度於設計雖有不同,但仍無 損其參考價值,而具有深入研究之必要。

第二項 論文架構

本論文在架構的安排上共分為五章,透過在比較法學方法之運用,對於我國 社會權案件於釋憲實務上之操作,從實體面與制度設計面進行檢討。

【第一章 緒論】

簡單介紹本文之問題意識,以及我國釋憲實務、釋憲制度的設計,於社會權 案件中所面臨之難題,並確定研究範圍與相關名詞定義。

【第二章 南非民主轉型與社會經濟權利之發展】

以介紹南非於制憲前之社會狀況做為本章之開端,首先對於南非之近代歷史 發展脈絡與人口組成為扼要之簡介,爾後在對於種族隔離政策的產生(Apartheid)

韓國、1987 年間至 1988 年台灣、1988 年巴勒斯坦),並於八○年代吞沒了東歐的共產主義世界,

沖垮了蘇聯集團的專制政權,並向非洲推進。Samuel P. Huntington,劉軍寧譯,第三波二十世紀 末的民主化浪潮,初版,頁 10-23 (1996 年)。

38 魏千峰,南非新憲法下之人權保障,思與言第 38 卷第 4 期,頁 125-130 (200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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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以及對南非社會所帶來的巨變,分別從社會面事實、 經濟政策、社會福利 政策、法律規定以及司法審查之面向逐一分析與介紹﹐企圖透過對於歷史發展脈 絡的整理,有助於理解南非憲法背後所凝聚之社會集體價值共識之內涵。

【第三章 南非之制憲過程以及憲法法院之建置與釋憲制度】

本章首先將介紹南非憲法的制定過程,並將論文的焦點放在社會經濟權入憲 之探討,並結合第二章對於南非歷史脈絡的介紹,分析種族隔離政策對於南非憲 法將社會經濟權利入憲之影響,並藉此釐清南非憲法對於社會經濟權利保障之憲 法圖像。接著探討南非憲法法院之設立背景、制度設計與運作方式,全面性的討 論南非憲法法院違憲審查之方式、大法官產生方式與司法事務委員會(Judicial

本章首先將介紹南非憲法的制定過程,並將論文的焦點放在社會經濟權入憲 之探討,並結合第二章對於南非歷史脈絡的介紹,分析種族隔離政策對於南非憲 法將社會經濟權利入憲之影響,並藉此釐清南非憲法對於社會經濟權利保障之憲 法圖像。接著探討南非憲法法院之設立背景、制度設計與運作方式,全面性的討 論南非憲法法院違憲審查之方式、大法官產生方式與司法事務委員會(Judi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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