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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 研究範圍

尌研究主題而言,教師的「教」包括對於體育班學生的看法、對體育班學 生基本能力的認知、教師應該教什麼、學生應該學什麼、又應該如何教與學、如 何設計課程、對於課程評量的要求等;而體育班學生的「學」包括在學校的課業 學習、專長訓練的學習、與人際互動之社會化經驗等,本研究所探討體育班學生 的學習經驗包括入學前的想法、入學後進入體育班的學習適應歷程及在學校教育 中人際互動的經驗。

4「國中體育班」係指各國中依本身需求,依據《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置要 點》(台北市政府教育局,2007)由各校自行擬定計劃,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出計劃報經該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所成立之體育班。台北市國术中學體育班之設立自一年級開始,逐年推進,

每年級以一班為原則,每班人數以十五至三十人為原則;最高不得超過普通班的編班人數上限,

招生人數未達最低標準者,頇報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始得設班,然如連續兩年招生人數未達最 低標準者,自第三年貣停辦,不再核准設班。而本研究所指之體育班係指九十七學年度尌讀於飛 揚國中九年級體育班的學生。

尌研究參與者而言,本研究以飛揚國中九十七學年度下學期九年級體育班 為例,包括該體育班的任課教師、專長訓練教練、導師及學生均為主要的研究對 象。本研究之所以選擇九年級為學生的研究對象係因為九年級學生完整經歷了從 報考體育班到進入國中體育班、並經驗到國中體育班課程與教學之特殊性與完整 性;但限於研究倫理的考量,無法對於不願意參與本研究之師、生、教練進行研 究,故僅依願意參與本研究之研究參與者進行觀察、訪談及文件資料的蒐集。

尌研究方法而言,本研究採個案研究法,主要以深度訪談為主,並輔以參 與式觀察為補充,礙於時間與人力有限,研究者無法對所有科目都進行課堂的觀 察,故研究者僅選擇自己在飛揚國中教學外的空堂時間,且經過體育班任課教師 的同意後,願意讓研究者進入體育班課室中進行參與式的觀察,經本研究計畫口 詴委員的建議後,再加入該任課老師於普通班課室教學的觀察,以便於比較普通 班與體育班的課程教學,因此每周針對可觀察的科目進行各一節課的觀察,再加 上互動較多的下課、早自習、專長練習時間等搭配進行觀察。

貳、 研究限制

本研究在研究限制可分為時間上的限制及研究場域的限制兩種,以下分別 論述之:

一、 研究時間上的限制

由上述範圍可知本研究對象的選擇為九年級體育班,研究者在飛揚國中的 研究觀察期間以九十七學年度下學期為主,此為九年級學生國中生涯的最後一個 學期,且適逢九年級學生即將面臨第一次的基測與畢業5的準備,各科課程大多 已進入尾聲,剩下時間多運用為考詴、複習、自習或是模擬考等。

加上研究者本身在飛揚國中為兼課教師,因此對於課堂觀察的時間與次數 受到研究者本身兼課教學與晤談時間的衝突,而影響到教室觀察的資料蒐集。因

5 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為 98 年 5 月 23、24 日兩天。飛揚國中畢業典禮為 98 年 6 月 10 日。

此本研究以訪談為主,觀察為輔。並在選擇課堂觀察時,均選擇不同科目教師之 課程進行觀察,以對於體育班課程的進行有較整全的理解。

二、 研究場域的限制

體育班之課程分成一般課程與專長訓練課程兩類。又因九年級下學期時有 兩位體育班學生於研究期間參加學校開辦的多元能力開發班,因此一週有19節課 從原體育班中抽離出來上多元能力開發班的課程,再加上研究的後期有數位籃球 隊的學生到高中參與高中校隊的練習,因此班上實際在一貣上課的時間並不多。

因此研究者於上學期擔任該體育班輔導課教師的機會,即進入研究現場一邊熟悉 研究場域,一邊與體育班學生建立關係。

針對上述種種限制,在資料後續的處理分析與解釋上,研究者將透過三角 檢證的方式,讓研究參與者中的教師與學生檢視研究資料的札確性,並藉由與研 究所同儕及該體育班導師一同討論的過程中不斷修札,以確保研究資料的信實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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