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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範圍
一、 時間上的界定︰
本研究聚焦於這兩大宗教之創教者首代門人(宗徒)離世之後的傳承與轉變 時期。就基督宗教而言,本研究聚焦於即:一世紀末~二世紀中的時期,這段時 期是「新約時期」的末尾,並且是「宗徒教父」時期作品成書的年代。就蒙選思 想而言 ,這 段時 期的 基督宗 教除 了開 始萌 發「早 期的 大公 思想 (the early catholicism)」、與試圖建立(主教)制度以俾維繫教會秩序與賡續發展,此時的 基督宗教更也開始與猶太信仰傳統分道揚鑣(parting of the ways):從一個原本 完全屬於以色列信仰傳統(the faith tradition of Israel)的、與猶太聖殿(the Jewish Temple)及會堂(synagogues)關係密切的猶太信仰團體分枝之一,於一世紀末 起轉變成一個以「外邦基督徒」為主的「基督信仰運動」(predominantly Gentile movement ),此時的「宗徒教父」作品對「基督徒式的蒙選思想」的詮釋,便 明顯呈現出這種與猶太信仰傳統或合或離的現象,它就基督宗教而言,關鍵意義 在於:一世紀末起的基督徒,努力要從耶穌基督身上找尋基督徒的自我定位,而 不是從以色列信仰傳統(或猶太人\思想)身上找尋自我定位。
就中國道教之「天師道(正一道)」而言,本研究聚焦於東漢末年起道曹魏 時期的「早期天師道」。這段時期的天師道,歷經:1. 巴蜀地區的發軔、建立、
興盛(張魯時期的漢中政權──以天師道信仰為核心之政教合一宗教王國,歷經 三十年)時期,以及 2. 因張魯降曹,天師道被迫離開巴蜀、移往關中地區與鄴 地發展的流亡與外地流散時期(exilic and diasporic period)。這段時期的早期天師 道,呈現出與前述之基督宗教早期(一世紀末~二世紀中)相類似的狀況在於:
它既一方面是從中國既有之宗教哲學思想大傳統(例如:老莊哲學思想、《太平 經》之太平與承負思想、西漢的曆學、東漢前道教時期已出現的天帝使者等)中 走出,事實上是屬於這些大傳統的分枝之一,但自巴蜀時期,又開始以新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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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新的做法、新的生活方式,意圖與大傳統相區隔,《老子想爾注》以及巴蜀時 期的教團、二十四道治、以及政教合一王國,就是最具體的代表;曹魏時期因政 治壓力而被迫流亡關中地區的天師道,遭逢天師已故、道治瓦解、天災人禍更迭 不已,面臨教團外部與內部(例如:舊制的維繫、新故道民的整編、天師道教團 賡續發展等)各種嚴峻挑戰,《大道家令戒》等神聖經書之造構,明確以道教(天 師道)式的蒙選思想──「種民」──回應挑戰,並試圖恢復與重建教團內部的 制度與秩序,使此時流亡北方的天師道民能自我定位。這段時期的種民思想,與 後來強調以合氣之術獲得種民身分的思想,相較之下,也更具有「蒙選思想」的 特色,因此在與基督宗教蒙選思想之比較宗教研究上,更具有「中國原生宗教道 教之蒙選思想」的價值與意義,同時在道教研究方面,也可稍微釐清早期天師道 之「種民」思想與「蒙選」、「合氣(黃赤)之術」之間的關係。
二、 取材範圍
在研究取材方面,本文從這兩大信仰傳統之中,在神學思想上最具代表性的 三部早期作品(或經典)著手。45具體而言,在基督宗教方面,本研究將集中於
「宗徒教父作品」中最具代表性的《十二宗徒訓誨錄》、《克來孟致格林多前書》、
《依那爵七封書信》的分析討論;而早期天師道方面,則是《老子想爾注》與收 錄在《正一法文天師教戒科經》中之《大道家令戒》、《陽平治》。46
就早期天師道的經典而言,儘管學界對於早期道教經書的斷代上,仍有許多 不同意見與討論,但是,目前海內外大多數學者能普遍能接受的看法是:《老子
45 在《新約》正典化完成之前,被早期基督徒視為具有「神聖經書(the Holy Scriptures)」
地位的,只有「七十賢士譯本」之「以色列經書」,保祿宗徒書信、或是四部福音書、以及後來 被稱為「宗徒教父」的作品,雖然是具有(宗徒)權威性的,但不被稱為「神聖經書」。
46 《正統道藏》第三十冊,《正一法文天師教戒科經》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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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法國教父學研究學者J. B. Cotelier出版之《宗徒時代的教父(Patres Aevi Apostoloici)》4949 呂穆迪(1957)。同樣論點,可見於:Bart D. Ehrman (Ed. and tran.)(2003). The Apostolic Fathers. Loeb Classical Library.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根據 Bart D.Ehrman 的研究 指出,J. B. Cotelier 這部於 1672 年出版的歷史鉅著,名稱為 SS. Patrum qui temporibus apostoli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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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的教父。52 「宗徒教父(Apostolic Fathers)」53儘管「宗徒教父」一詞是十七世紀才出現的名詞,但是「宗徒教父」或「宗 徒教父作品」──即是那些只知其名、不知其作者姓名的作品,例如《十二宗徒 訓誨錄》或《鮑理嘉殉道致命紀》等,仍有其重要性:
就是「宗徒時期的教父(Church Fathers in the Apostolic Era)」,是指在公元一、二世紀之交的教父們。
第一、這群人與作品,是處於「新約時期(New Testament Era)的後期(公 元一世紀末),並應接觸過、或直接受教於耶穌基督的首代宗徒。
第二、他們的作品在四世紀《聖經》被正典化之前,被許多地區的基督徒視 為「正典」之一,54 並在聚會中公開宣讀。教會歷史學家安瑟伯(Eusebius of Caesarea,263-339 CE)便在其巨著《教會歷史(The History of the Church)》中,
清楚記載著:在一封二世紀由格林多城的狄奧尼修思(Dionysius of Corinth)寫 給羅馬教會的信中,便提到他們在格林多城中,每次舉行基督徒聚會時,都要公 開誦讀《克來孟致格林多人前書》;55
floruerunt: Barnabae, Clementis, Hermae, Ignatii, Polycarpi. Opera edita et inedita, vera et suppositicia.
Una cum Clementis, Ignatiis, Polycarpi Actis atque Martyriis. J. B. Cotelier 也在序言中兩處,直接稱此 書為Apostolicorum Patrum collectio(宗徒教父作品集)。
除此,Bart D. Ehrman也指出,《克來孟致
50 輔仁神學著作編譯會(民國 85 年),第 400 條「教父」、第 401 條「教父學」。
51 即:自西元一世紀起,到 313 年《米蘭通諭》、或 325 年「尼西亞第一屆大公會議」為 止,這段期間之內的教父。
52 護教者例如:殉道者儒思定(Justin the Martyr,約+165)、依雷內(Irenaeus,約 140-202);
致力於神學整體研究的神學家教父有:亞歷山大人克來孟(Clement of Alexandria,約 140-217)、
奧力振(Origen 約 185-254)、戴爾都良(Tertullian. Q. Septimius Florens, 約 160-230)、與西彼連
(Cyprian,約 200-258)等。
53 依照《神學辭典》的用語,以下簡稱「宗徒教父(Apostolic Fathers)」。本文其他部份之
55 Eusebius. The History of the Church: From Christ to Constantine. 4.23.11. 見:Eusebius.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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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多人前書》的作者非常通曉七十賢士譯本之希伯來聖經(the Septuagint, LXX),
信中對於耶穌教導的援引幾乎來自「口述傳統(oral tradition)」而非當時已出現 的「福音書」──文字傳統(writing tradition),同時也非常熟悉聖保祿宗徒的《致 格林多人書信》,多次引述作為權威依據,此書信作品的作者,將教會的權威建 立在耶穌與宗徒身上,並且與希伯來聖經(the Hebrew Scriptures,四世紀正典化 後被稱為《舊約》)的權威相提並論,可說是開教會正典化成形的先河。56
第三、Helmut Koester指出,宗徒教父的作品事實上早從二世紀起便是具有 權威性的基督徒文件,用來作為勸戒、規範、建立與維繫教會制度之用,
57 清 楚的例證就是鮑理嘉主教(Polycarp, bishop of Smyrna)自己在寫給斐理伯教會的 書信中說,他收到安提約基亞的依那爵(Ignatius of Antioch)信件之後,便令人 大量抄寫並且流傳各地教會,以供各地基督徒誦讀用;58
第四、Bart D. Ehrman指出,宗徒教父時期的作品,儘管是由十七世紀以後 的學者收集彙編而成,也儘管不如許多早期(十七、十八世紀)學者認為的,它 們在教會傳統的建立與發展上具有單一的、最高的權威性;但不可否認,這些古 代文獻──與其他近代出土的早期基督徒文獻(例如二十世紀被發現的死海經卷)
一樣,仍然非常具有研究價值與重要性。因為這些文獻一方面呈現出:初期教會 何以如此吸引外人目光?另一方面,在「大公」教會的內部,又是如何的充滿著 多元的、極為豐富的面貌與活力?同時,基督徒又如何在這段期間形成自我認同 另外,安提約基亞主 教依那爵的七封書信、《克來孟致格林多人前書》、《赫馬斯的牧人》則是被抄錄 在四世紀(Codex Sinaiticus)、五世紀時期的聖經抄本(Codex Alexandrinus)中,
被視為是正典的一部份;更不要說《十二宗徒訓誨錄》是非常直接地影響了後來 敘利亞地區基督徒在建立教會制度、規範、禮儀等方面。
History of the Church: From Christ to Constantine. Translated by G. A. Williamson, revised and edited with a new introduction by Andrew Louth. New York: Penguin Books. 1989. P. 132.
56 Bart D. Ehrman (2003),頁 25-27。
57 Helmut Koester. ‘The Apostolic Fathers and the Struggle for Christian Identity’ in Paul Foster (ed.) (2007.). The Writings of the Apostolic Fathers. New York: T&T Clark. Pp. 1-12.
58 《鮑理嘉致斐理伯人書》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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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蒙選\選民思想)?如何發展神學與獨特的倫理觀與規範,以及禮儀與信 仰生活的實踐方式?59
第五、就神學思想而言,被稱為宗徒教父的作品,雖然均在公元二世紀前半 期之前完成,但是,它們之所以能被認定是「宗徒教父」並非因為它們成書年代 久遠,是因為這些作品內容呈現的神學觀點──Bart D. Ehrman稱之為「原型正 統(proto-orthodox)」,
60 與教會在四世紀時制定的正統信理(Christian orthodoxy)、
以及與二十七部被正典化(canonized)成為《聖經‧新約》作品的觀點相互呼應;
或是,其內容反應出初期教會歷史背景與傳統,雖然在神學發展上未臻成熟,但 已經對其他教父的思想具有影響力,後來逐漸轉化、蛻變、並被正統信理吸納成 為部份內容,例如《十二宗徒訓誨錄》就是典型的例子。61
宗徒教父時期作品的特色因此是:充滿牧靈的語氣,強調末日,對基督有著 鮮明的懷念,真正地反應出早期基督徒的見證;
同時,宗徒教父作 品也反映出一世紀末、二世紀時,面臨劇烈轉變與動盪的基督徒們,如何一方面 承續耶穌與宗徒們的教導,另一方面為教會制度化、組織化、規範化,開創與建 立新局面的真實面貌。
62 除此之外,宗徒教父時期作 品更也提供了後人認識緊接在新約時代之後基督徒生活與思想的豐富且多元的 面貌。63 呂穆迪神父在其譯著之《宗徒時代的教父》序言中一段文字,將宗徒 教父時期作品之重要性,說得很傳神:
62 除此之外,宗徒教父時期作 品更也提供了後人認識緊接在新約時代之後基督徒生活與思想的豐富且多元的 面貌。63 呂穆迪神父在其譯著之《宗徒時代的教父》序言中一段文字,將宗徒 教父時期作品之重要性,說得很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