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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呈現親密關係暴力行為傾向量表之編製與發展,並瞭解不同人口學變 項在量表總分上之相關與差異,並討論其意涵,共分四節。第一節為預試分析結 果分析;第二節為正式量表測量特性驗證,檢驗量表之效度及信度;第三節為不 同人口學變項在親密關係暴力行為上之差異比較,分別探討不同性別、年齡及地 區在量表三個層次得分上的差異情形,以及父母親之社經地位指數與量表三個層 次得分上之相關進行分析。第四節則討論以上發現之意涵。

第一節 預試分析結果

一、專家內容檢核

本研究透過文獻回顧,探索親密關係暴力成因作為親密關係暴行為傾向之預試 理論基礎,以此基礎建立本量表題項之資料庫。八個構面根據理論基礎編輯,共 91 題。其後邀請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林明傑教授及基督教門諾會醫院心理 師林秋芬老師進行審題,把題意或文句不適之題項加以修改或刪除,作為預試題 本之初稿。最後,刪除6 題,共修訂 85 題題目編製成預試題本(如表 4-1-1)。預 試量表內容,根據生態系統理論可分為了三個層次八個構面。個人層次包括:早 期經驗11 題、物質濫用 8 題及個人特質 12 題;關係層次包括:衝突因應 11 題、

及權力控制11 題;社會層次包括:個人接受暴力程度 11 題、社會支持 11 題以及 社會環境10 題,填答方式為:0 表示完全不符合;1 表示不符合;2 表示符合;3 表示完全符合。

4-1-1 專家內容檢核修改結果

4-1-1 (續 1)

4-1-1 (續 2)

其各構面的項目分析結果如表4-1-2 至 4-1-9 表所示。經過分析後,綜合考量

4-1-3 物質濫用構面項目分析摘要表

4-1-4 個人特質構面項目分析摘要表

題目 偏態

係數

修正 後總 相關

刪除時α 值(未刪 除:0.78)

t 值 因素

負荷 選 取 20. 如果我會打人,都是對方引起

的。 0.66 0.34 0.78 7.58 0.42 X 21. 我很容易對他人生氣。 0.53 0.50 0.76 8.67 0.61 O 22. 無論發生什麼事,我都不會遷

怒別人。 -0.35 0.18 0.79 4.34 0.25 X 23. 我是個容易緊張焦慮的人。 -0.30 0.48 0.76 8.85 0.60 O 24. 我的家庭讓我覺得羞恥。 1.98 0.43 0.77 6.40 0.57 X 25. 若溝通無效,我容易打人。 2.80 0.50 0.77 6.01 0.64 O 26. 我常常會害怕失去重要的人。 -0.36 0.49 0.76 13.39 0.60 O 27. 我經常覺得沮喪。 0.20 0.53 0.76 11.17 0.67 O 28. 我總覺得自己比不上別人。 0.10 0.48 0.76 9.89 0.62 O 29. 都是對方激怒,我才會動手。 0.79 0.41 0.77 8.25 0.49 X 30. 為了我的需要我可以不管他

人。 1.35 0.45 0.77 6.35 0.60 O 31. 有時我喜歡挑釁別人。 1.20 0.36 0.77 5.48 0.50 X

4-1-5 衝突因應構面項目分析摘要表

4-1-6 權力控制構面項目分析摘要表

4-1-7 接受暴力程度構面項目分析摘要表

4-1-8 社會支持構面項目分析摘要表

4-1-9 社會環境構面項目分析摘要表

第二節 正式量表測量特性驗證

一、探索性因素分析結果

(一)正式量表第一次探索性因素分析

根據選題後的45 個題目,在第一階段抽取樣本 247 份進行探素性因素分析

(exploratory factor, EFA)。結果顯示,取樣適切性 KMO = 0.88,表示各題目的相 關係數與淨相關係數之相關良好。Bartlett 球形考驗卡方值為 10863.561(p < .01),

達顯著水準,表示題目間相關皆顯著大於0,適合進行因素分析。接著以主成分分

表4-2-1 (續)

(二)正式量表第二次探索性因素分析

本次進行探索性因素分析使用樣本數為506 份。結果顯示,取樣適切性 KMO = 0.88,表示各題目的相關係數與淨相關係數之相關良好。Bartlett 球形考驗卡方值 為10288.31(p < .01),達顯著水準,表示題目間相關皆顯著大於 0,適合進行因 素分析。本次使用主軸因素法進行探索性因素分析,原因在於主軸因素法試圖解 釋測量變數間的共變量而非全體變異量,排除各測量變數的獨特性(邱皓政,2010)。

故以主軸因素法進行萃取八個因素,並以直接斜交法進行轉軸,第一個抽取的因 素解釋了測量變數間共同變異量的最大部份,其累積解釋變異量為52.55%,因素 負荷量如表4-2-3 所示。

4-2-2 正式量表第二次探索性因素分析摘要表

編號 因素1 因素2 因素3 因素4 因素5 因素6 因素7 因素8

IP1 .36

IP2 .44

IP3 .61

IP4 .90

IP5 .87

IP6 .81

IA1 .83

IA2 .81

IA3 .81

IC1 .50

IC2 .66

IC4 .64

IC5 .80

IC6 .76

RC1 .64 RC2 .75 RC3 .55 RC4 .60

4-2-2 (續)

編號 因素 因素2 因素3 因素4 因素5 因素6 因素7 因素8

RR1 .61

RR2 .40

RR3 .73

RR4 .51

RR5 .60

RR6 .70

SA1 .62

SA2 .79

SA3 .76

SA4 .64

SA5 .86

SA6 .51

SA7

SS1 .82

SS2 .89

SS3 .86

SS4 .89

SS5 .88

SS6 .45

SE1 .50

SE2 .51

SE3 .50

SE5 .48

特徵值 8.58 4.52 3.26 2.44 1.90 1.77 1.40 1.23 累積

解釋量 19.76 29.99 36.99 41.99 45.74 48.87 50.84 52.55

二、驗證性因素分析結果-建構效度

(一)結構模式一 1. 整體適配度考驗

根據表4-2-3,樣本分析的絕對適度指標,雖然卡方考驗的顯著性小於 .05,

表示觀察共變數矩陣與理論共數矩陣均等的假設不符合,然而由於此一指標易受 樣本數影響,故參考其它指標進行模式適配度的判斷:GFI = 0.84,模型解釋力低 於評鑑標準0.9;RMSEA = 0.05,符合良好適配標準。而在相對適配度方面,NFI、

NNFI、CFI、RFI、IFI 均大於評鑑標準 0.90,顯示本量表的結構模式相較於獨立 模式增加足夠的適配度。在精簡適配度方面,PNFI、PGFI 分別為 0.85 和 0.75,皆 超過0.5 的評鑑標準,顯示本研究建構之模式為一精簡模式。結構模式見圖 4-2-1 親密關係暴力行為傾向量表一階模式。

4-2-3 模式一整體適配度考驗結果

絕對適配指標 施測樣本 適配評鑑標準 模式適配判斷

自由度 751

Chi-Square 1829.88(p = 0.00) p > .05 未符合

RMSEA 0.05 < .08 符合

GFI 0.84 > 0.90 未符合

相對適配度

NFI 0.91 > 0.90 符合

NNFI 0.94 > 0.90 符合

CFI 0.94 > 0.90 符合

RFI 0.90 > 0.90 符合

IFI 0.94 > 0.90 符合

精簡適配度

PNFI 0.85 > 0.50 符合

PGFI 0.75 > 0.50 符合

4-2-1 親密關係暴力行為傾向量表一階模式

2. 內在結構適配度考驗

進一步檢驗量表的內在品質衡量潛在數變之適切性。以圖4-2-1 顯示,在模式 中41 個題項的因素負荷量皆高於 0.40,且達顯著水準,顯示量表結構與探索性因 素分析結果相似。在個別指標信度方面,介於0.52~ 0.90 之間(見表 4-2-4);在潛 在變項的組合信度(composite reliability, CR)上,早期經驗、酒精使用、個人特 質、衝突因應、權力控制、接受暴力程度、社會支持及社會環境之組成信度分別 為0.85、0.81、0.76、0.77、0.79、0.86、0.91 和 0.64,皆大於 0.50 的標準。在平 均抽取變異量(average variance extracted, AVE)的部份,八個潛在變項數值分別 為0.52、0.53、0.50、0.50、0.40、0.47、0.66 及 0.22,根據 Fornell 與 Larcker(1981)

的建議,AVE 代表構面的解釋量,需要大於 0.50,可見權力控制、接受暴力程度 及社會環境未達0.50 之標準,但其餘五個變項均達大於 0.50,但 Fornell 與 Larcker

(1981)及 Bagozzi 與 Yi(1988)也說明在實務上並不容易達到。另外若依據 Hair、

Black、Babin、Anderson 與 Tatham(2006)的建議,標準化因素負荷量至少要達 到0.50 的門檻,本研究在驗證因素分析之組合信度介於 0.64~0.91,而在八個平均 變異抽取量其中有五個達到AVE 標準,說明本研究之測量模式在收斂效度上具可 接受的效度。量表的整體適配與內部品質均受到支持。

4-2-4 個別指標信度與潛在變項組合信度及平均抽取變異量

3. 信度分析

本研究以項目分析與因素分析篩選題目後,根據41 題的新量表進行 α 係數的 估計,結果如表4-2-5 所示,早期經驗、酒精使用、個人特質、衝突因應、權力控 制、接受暴力程度、社會支持及社會環境八個分量表的α 係數分別為 0.85、0.81、

0.76、0.77、0.79、0.86、0.91 和 0.64,全量表為 0.90,顯示其信度良好。

4-2-5 「親密關係暴力行為傾向量表」之內部一致性分析(N = 1,012)

因素名稱 平均數 標準差 Cronbach’s α

早期經驗 0.79 0.32 0.85

酒精使用 0.14 0.17 0.81

個人特質 0.97 0.49 0.76

衝突因應 0.51 0.21 0.77

權力控制 0.59 0.30 0.79

接受暴力程度 0.15 0.24 0.86

社會支持 1.03 0.24 0.91

社會環境 0.46 0.32 0.64

完整量表 0.63 0.44 0.90

(二)結構模式二

於生態系統理論中認為不同層面之間是互動關係,於是,本研究提出結構模式 二的原因在,欲驗證生態系統理論中,不同層面之間的關係。因此,再次進行了 結構模式的分析。其整體適配度考驗及內在結構適配度考驗如下:

1. 整體適配度考驗

根據表4-2-6,樣本分析的絕對適度指標,雖然卡方考驗的顯著性小於 .05,

表示觀察共變數矩陣與理論共數矩陣均等的假設不符合,然而由於此一指標易受 樣本數影響,故參考其它指標進行模式適配度的判斷:GFI = 0.85,模型解釋力低 於評鑑標準0.9;RMSEA = 0.05,符合良好適配標準。而在相對適配度方面,NFI、

NNFI、CFI、RFI、IFI 均大於評鑑標準 0.90,顯示本量表結構模式相較於獨立模 式增加足夠的適配度。在精簡適配度方面,PNFI、PGFI 分別為 0.85 和 0.74,皆超 過0.5 的評鑑標準,顯示本研究建構之模式為一精簡模式。結構模式見圖 4-2-1 親 密關係暴力行為傾向量表二階模式。

4-2-6 模式二整體適配度考驗結果

絕對適配指標 施測樣本 適配評鑑標準 模式適配判斷

自由度 768

Chi-Square 1901.61(p = 0.00) p > .05 未符合

RMSEA 0.05 < .08 符合

GFI 0.85 > 0.90 未符合

相對適配度

NFI 0.91 > 0.90 符合

NNFI 0.94 > 0.90 符合

CFI 0.95 > 0.90 符合

RFI 0.91 > 0.90 符合

IFI 0.95 > 0.90 符合

精簡適配度

PNFI 0.85 > 0.50 符合

PGFI 0.74 > 0.50 符合

4-2-2 親密關係暴力行為傾向量表二階模式

2. 內在結構適配度考驗

進一步檢驗量表的內在品質衡量潛在數變之適切性。以圖4-2-8 顯示,在模式 中41 個題項的因素負荷量皆高於 0.40,且達顯著水準,顯示量表結構與探索性因 素分析結果相似。在個別指標信度方面,介於0.52~ 0.90 之間(見表 4-2-8);在潛 在變項的組合信度上,個人層次、關係層次及社會層次的組合信度分別為0.83、

0.84 及 0.85,皆大於 0.50 的標準。在平均抽取變異量(Average Variance Extracted, AVE)的部份,三個潛在變項數值分別為 0.51、0.49 及 0.50。根據 Fornell 與 Larcker

(1981)的建議,AVE 代表構面的解釋量,需要大於 0.50,皆屬可接受之範圍。

因此,本研究之測量模式在內在結構適配度考驗中具有不錯的效度,量表的整體 適配與內部品質均受到支持。

3. 信度分析

本研究以項目分析與因素分析篩選題目後,根據41 題的新量表進行 α 係數的 估計,結果如表4-2-7 所示,個人層次、關係層次及社會層次三個分量表的 α 係數 分別為0.83、0.84 和 0.85,全量表為 0.90,顯示其信度良好(如表 4-2-7 所示)。

4-2-7 「親密關係暴力行為傾向量表」之內部一致性分析(N = 1,012)

因素名稱 平均數 標準差 Cronbach’s α

個人層次 0.81 0.49 0.83

關係層次 0.56 0.26 0.84

社會層次 0.53 0.44 0.85

完整量表 0.63 0.44 0.90

4-2-8 個別指標信度與潛在變項組合信度及平均抽取變異量

第三節 不同人口學變項在親密關係暴力行為上之差異比較

一、不同性別在親密關係暴力行為傾向量表之差異比較

一、不同性別在親密關係暴力行為傾向量表之差異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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