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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生質酒精是可再生能源,日本曾評估無論是使用進口酒精或自產酒精作為車 用燃料,都能減少二氧化碳的氣體排放,眼前我們台灣也已經開始推動使用酒精 汽油,以求善盡為地球子民一份子的心力。

中南美的巴西自 1931 年開始使用酒精汽油,當時石油進口依存度將近 90%。

1975 年頒行國家生質酒精計畫,正式推行酒精燃料使用。經過數十年的推廣後,

巴西的能源使用已經能夠自給自足。我們研究巴西的發展經驗後,發現它極善於 使用國家資源,重視新技術的研發,使巴西成為世界第一大的甘蔗種植國家,也 成為了世界最大的酒精出口國家。

在全球皆面臨能源、環境以及經濟之衝擊下,發展潔淨的替代能源儼然成為 各國競相角逐之產業。長期以來,台灣的能源對外依存度高達 99.4%,二氧化碳人 均排放量高居全球第 17 位,因此,發展潔淨替代能源或再生能源更是刻不容緩。

2010 年全球生質酒精產量已達 8,710 萬公秉,佔全球生質燃料 80% (左峻德,2011)

我國規劃 2007 年先行於台北市公務車使用酒精汽油,並推動在 2011 年全面 供應酒精汽油,國際上有關生質酒精的發展經驗可供我國投入使用生質酒精汽油 參考。我們也瞭解每個國家各有其資源特色及環境限制,不可能完全複製巴西的 成功經驗。然而,巴西善用其特有資源的觀念,及不間斷研發的精神,卻是值得 我們加以觀摩與學習,並發展出一套適用於我國的推動模式(曾益民,2007)。

故而我們深覺,積極研發生質能源,普遍使用酒精汽油已是極度缺乏天然資 源的台灣必須要走的生存之路。針對台灣生能公司的投資個案,我從以下幾個面 向作一個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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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業者投資與技術面上的可行性

石油的煉製,裂解,輸儲與銷售均須做大量的投資才能達到經濟規模。極易 形成寡佔市場(卡特爾 Cartel),例如石油國家組織,掌控共控制約全球三分之二的 石油貯備,約共佔世界石油蘊藏 78%以上的石油儲量並提供 40%以上的石油消費 量。

目前國內油品分為兩大品牌,中油與台塑,全球最大油品公司艾克森美孚 (EXXON MOBIL),以及匯僑儲油/台灣埃索(ESSO)於台灣市場也曾在兩大廠夾殺 下鎩羽而歸。

台灣生能公司於 2001 年完成了第一階段酒精汽油的研發。2002 年向台灣政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了發明專利的申請。2003 年 6 月 27 日取得了中國大陸的銷 售執照。2006 年 12 月 21 日取得了台灣第 I 268956 號「汽油代替燃料之製造方法」

的發明專利證書。2007 年 2 月 1 日取得了台灣第 I 272302 號「汽油添加劑之製造 方法」的發明專利證書。因此,其生產技術已獲得政府認證,商業化生產應無問 題。但是資金呢?沒有政府的輔導及獎勵政策,無法取得工廠的生產證照,這都 會是業主資金無法到位的重要因素。

二、政府政策面上的可行性

使用化石燃料已經證實會對環境造成傷害、不符合永續發展,世界各國尋求 替代能源的使用已為必然。各種再生能源當中,生質酒精又為應用最普遍之生質 燃料。因此蕭賀翔(2006)在以分析層級程序法探討台灣生質酒精發展之關鍵因素論 文中也談到;研究結果顯示,於第二層7因素之評斷中,各界專家一致將「政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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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層包括了經濟、技術、環境、社會、專案、政策等六個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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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之權重列為第一,顯示出了在扶植新能源產業內政府扮演了何其重要之角 色。

油品是戰略物資卻也是民生必需品,對國家安全、產業發展、經濟整體競爭 力都有著巨大影響力。以其價格來講,它的調整往往會影響各行業的生產成本及 整體物價水準,因此歷來油價的調整都會經過政府政策性的考量。無奈台灣政府 的政策制定、實施經常會以選票取向作為極大的考量,財團、既得利益者、各級 民意代表都對新政務的運作均具有實質的影響力。當政府的政策不能維持絕對的 超然時,新的企業尤其是資源極度短缺的中小企業是極難於其間生存的。而目前 台灣的燃料能源領域,以台電、中油、台塑等大型財團執其牛耳,擁有專業、技 術與團隊及相關遊戲規則擬定的絕對發言權,台灣生能公司以目前的資源能力想 要進入生質能源領域應是毫無希望可言的。

三、國際面上的可行性

台灣為一能源極度缺乏的海島型國家,自產能源比例甚低。外國石油來源又 多集中於中東等政治不穩定地區,極易受到影響。能源安全,又一向都是國家核 心的安全項目之一。不論是工商業界的商品外銷還是有關民生經濟的相關活動而 言,能源都已是現代國家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臺灣能源 98%以上仰賴進口,石 油輸出國組織機動的調整石油價格等於隨時掌控了台灣經濟的成長,更別提國際 間政治經濟情勢的些許演變會對我國民生大計造成多少難以估算的損失。

所以穩定的能源供應是我們台灣最需要注重的戰略性目標,確保國家能源安 全應是能源政策的首要考量。單就此點以市場的需要而言;台灣生能公司應是擁 有甚大的生存空間 。

四、原料供給面上的可行性

目前已知的生質酒精生產原料大部分來自於甘蔗、玉米等糧食,因影響到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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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甚至貧窮人們的溫飽,國際間的論戰(糧食與能源何者為重)正方興未艾。而魚與 熊掌如何兼得?一直是自有人類以來人類積極追尋的最大目標。

台灣生能公司聲稱與印尼 SJAHRIR TADJUDDIN 集團共同成立 PT.TYK INDONESIA 公司,於印尼投資 2500 公頃土地及農地相關設施種植 Nypa,供應生 質酒精原料來源可以永不匱乏。可是國際間講的是力量與利益,假以時日,台灣 生能公司將 Nypa 的研發使用造成一定效益,甚或在 Nypa 生質能源成為世界性的 需求後,誰又能保證印尼下一步的政策不會做大幅度的轉變。另外若未來印尼的 水椰樹原物料取得存在一定程度的難度,國內台糖公司有著大批的廢耕的甘蔗農 地,重新鼓勵農民復耕,則生質酒精原物料取得的困難應可迎刃而解,這部份則 有待台糖公司更進一步的評估與探討。

因為生產工廠證照的無法取得,以及資方的資金無法到位,一個擁有生質能 源專利生產技術的公司無法生存,是挺令人遺憾的。雖說它的生產原料來源掌握 在印尼的手中,如果台灣生能公司能夠與印尼簽長期購買合約同時研發於其他地 方種植原料,是否暫時亦是一條可行之路呢?

往內有資金投資面、政策影響面問題,往外有國際壓力面、原料供應源等問 題,其中的政治、商業利益、權與錢的問題必然糾葛重重。台灣生能公司想要越 過這些關卡拿到生產證照、募集足夠資金、順利進入產銷,眼前應該仍是困難重 重的。

依本文的看法是,除非政府能夠在生質能源的開發與研究方面先對業者及使 用的百姓訂出極優惠的獎勵政策,讓投入的業者有足夠的利潤可得,並促使中油 及台塑的的開放及讓利,對於生質能源業者的投入才會有著實質得帶動力。否則,

在台灣生質能源的發展也只有等待政府單位部門研發出了一定的成果後,台灣才 會真正有著全面性的生質能源產業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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