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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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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以台灣某上櫃公司為案例,以實務上通常採行的方法及參數調 整,進行模擬並衡量其固定資產在進行資產減損時之現金流量折現估計 值,並以之觀察採用公司相關資料所計算之加權平均資金成本WACC作為 其折現值,其相關組成,及其數值高、低對資產是否減損或減損金額大小 具有攸關性。

在上述章節中我們除了在個案中探討折現率之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WACC對企業應進行資產減損之評估,也分析了其組成的變動對企業進行 資產減損的影響。

第一節 研究結論

在三十五號公報實施後,許多公司面臨資產減損的窘境,國內也有部 分學者專家針對國內公司在評估資產減損的過程前後,可能出現的弊端提 出相關研究結果及警告,例如洗大澡、控制資產減損進行的時點及操縱資 產減損的金額等,當然我們鼓勵會計資訊更透明,但是沒有制度是完美的,

在權衡考量下,一項制度若對企業的資產及負債是盡可能給予充分表達及 合理估計,而相關弊端的出現卻在所難免,儘管是瑕不掩瑜,我們仍要求 存在持續改善的動力。

一、研究的限制:

任何公司在考量資產減損的評估過程,其所涉及的因素相當繁 雜,能得到真正合理而且考慮周延的結果恐怕微乎其微,也無怪乎有 部分結果會被視為三十五號公報無法顧及的弊端,至於真相究竟為 何,恐怕除了公司本身,沒人能說得清。

正是因為資產減損的評估過程易受到主觀因素的強烈主導,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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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所採用的評估方式與其所需考量的因子才成為我們研究探討的目 的,希望後續能有越來越多相關的探討及研究。

回顧過去的文獻,並未有針對個案及資產減損折現率的研究,研 究的限制因素,歸咎在下列幾點:

(一) 個別公司資料的取得不易。

(二) 產業及個別公司的前景預期不明。

(三) 個別公司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的估計未知。

(四) 政府對特定產業所給予的補貼及限制可能對個別公司及產業競爭 力具有關鍵影響,但我們無法有效衡量。

(五) 評估的過程充滿未知與假設、資料繁複,研究工作進行不易。

基於上述各點,本次研究的主要範疇無法太大,進行的過程必須 先在企業評價的模式上模擬估算公司未來的現金流量,再以個案中的A 公司實際採用的WACC進行折現,以評估是否大致合理。

雖然依研究評估之現金流量折現值與A公司實際揭露之固定資產 價值極為接近,但是無法據以表示依企業評價模式所評估之未來現金 流量與A公司的評估一致,所幸絕對金額的大小並非研究欲探討的重 點,也因此我們大膽將其假設為A公司之固定資產未來現金流量估計 值,以利後續研究進行。

二、研究結論:

考量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問 答集中,曾經對 係數給出指引及建議,其中有一段提及 值的大致 合理的範圍19

19 其對關於β值之範圍,建議企業可參考潘家涓於2007年2 月6 日發表之「企業營運資產 合理估算之金鑰-使用價值及折現率」,其中提供不同產業屬性的市場波動參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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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金融控股及銀行:市場波動性()約在0.7到1.8之區間。

(二) 部分電子高科技公司:市場波動性()約在1.2到1.5之區間。

這建議似乎能符合我們對市場上特定產業波動性的認知,不過建 議中也提及β值會隨時間經過而改變,因此仍須依當時情況作出調 整,這一點無庸置疑。

在A公司的個案研究中,我們一共採取了四大類不同期間長度的 係數,如下所列示:

1. A公司股價資料對應OTC市場指數資料,資料期間長度一至四年。

2. A公司股價資料對應TSE市場指數資料,資料期間長度一至四年。

3. TE產業指數資料對應OTC市場指數資料,資料期間長度一至五年。

4. TE產業指數資料對應TSE市場指數資料,資料期間長度一至五年。

其中採用A公司股價資料的係數皆遠低於1,即A公司股價變動 並不顯著跟隨OTC指數及TSE指數,而且其股價變動風險性較市場指 數為低,造成此一結果最可能的原因應該可歸因於A公司在外流通的股 票數量不多,加上其特殊的股債結構,可能令投資人參與意願不高。

因此,我們採取TE產業指數資料替換A公司股價資料後,係數 即明顯上升,其中應用TE產業指數資料對應TSE市場指數資料的係 數並推導至最後的結果,最接近A公司實際揭露之固定資產價值。所以 在考量A公司的特殊權益結構後調整係數的計算來源,結果應該更為 合理適切。這也表示在某些條件下,例如本次個案中的A公司在外流通 的股票數量不多,若將參數改為引用產業指數資料所推導的係數是 合理且可行的。

不過,在減損評估測試實務上,就係數在資料的計算期間的長 度而言,不論在兩年或五年的資料期間長度要求下,本次研究考量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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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資料量較少,所以無法進一步施行檢定,不過從個案中不難看出研 究所導出的使用價值估計結果,其數值的高低與資料期間的長度無一 致性,即資料期間長度並不影響係數的高低。

不過,因研究僅針對一年至五年實務上可能採取的年期,過短或 更長期間的結果,無法同理推論,再者,由於研究僅限於個案之單一 個別公司,當然也無法推論其他個別公司受影響的可能結果,惟TE產 業指數資料對應OTC、TSE市場指數資料部分,與研究結論一致,一 年至五年間選取不同的資料期間長度,其係數的高低並不受到資料 期間長度的影響。

CAPM的部分,除了 係數的調整, 值的調整更為直接,其值 高低也直接關聯到使用價值估計結果的變動,呈現一反向變動,惟其 價值的變動幅度於其後以權益資金成本

K 納入WACC的計算,成為組

e 成的各項因子之一,其價值的變動幅度當然受到稀釋,並且無法歸納 出一致性。

另外,我們於其後尚發現有幾個問題:

1. 何時需要考慮放入 值調整?

2.  值所代表的風險調整因子調整依據為何?

3.  值的調整大小的合理性為何?

4. 若調整 值,減損評估中相關的假設是否需要修改?例如調整 值 代表匯率風險,則匯率波動金額估計數是否須考量在未來現金流 量中?具有明確合理的證據?

所以 值的風險調整,在實務上很難真正客觀而合理的應用,雖然三 十五號公報中提到在調整風險時,宜考量各項相關之風險,回顧 CAPM(3.4)式中,建議的模型中並無 項,彷彿也呼應這個結論,實務 上,我們也不認為 值的風險調整能夠被落實,文字不夠明確的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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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一旦涉及管理階層的經營利益,這當中恐怕會潛藏道德風險的隱 憂。

最後,CAPM的權益資金成本

K 僅是折現率WACC的權數之一,權益

e 與債務的比率影響甚大,雖然這部分的比率不在我們的研究範圍,但 是,試想在經濟環境不佳、市場利率偏低、舉債成本甚低,而權益資 金成本

K 仍使用長年期資料計算時,高度舉債的公司,即處於高度財

e 務槓桿的狀況下,其WACC較財務健全的同業為低時相對機會成本的 概念是否合理?是否能將高度財務槓桿或其他機會成本所需的溢酬合 理調整至上述 值中,讓公司的財務報導能更趨合理並反映利潤與風 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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